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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9:36:00 | 移动端:“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刘桥工商所“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所根据《淮北市工商局“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方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把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作为我所工作重点来抓,确实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流通领域综合执法的监管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为我县规范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规范流通市场经营做了大量工作。现将我所今年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感,落实措施,为规范流通领域的市场工作,成立了以牛海洋所长为组长,分管副所长为副组长,市场分管人员成员的打黑除害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项日常监管工作职责。实行执行一周一计划,一周一安排,一周一汇报,落实打黑除害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真正做到整治行动领导到位,监管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加大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及规范市场秩序宣传力度。行动以来,我所始终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我们多次对经营业主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发放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在市场人口密集处制作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经营者“合法经营、诚信买卖”,确保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规范流通领域的市场秩序。

(三)严把各类经营主体准入关口。重点加强从事食品、农资、建材等生产

生活资料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严格依法注册登记。对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要按照先证后照的原则,办理相关手续。对取得前置审批许可的,要严格依法进行现场核查和备案审核。对涉及前置未审批的,注册资金不到位、经营场所不明确的新办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一律不予初审。对已进入市场的经济主体的前置审批进行了全面复查,凡未按规定办理前置审批的,均督促其限期补办;逾期未办的,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四)严厉打击经营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和无照经营食品行为。重点打

击:经营使用劣质原材料或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的假冒伪劣鲜乳及乳制品、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保健品、中低档酒类等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食品、保健品广告、通过邮寄和快递等渠道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无照或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

(五)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生产生活资料和无照经营行为。重点打击:经

营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行为;经营假冒伪劣钢材、水泥、人造板、电线电缆等建材行为。

(六)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四黑四害"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各单位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城中村"、车间厂房、建筑工地、废旧仓库、出租房屋、集贸批发市场、娱乐服务场所、宾馆旅店、刻字印刷、典当行、废品收购站点、二手自行车和手机交易市场为重点,全面排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发现有涉及"四黑四害"违法行为,依据职权严厉查处。

通过此次联合打黑除害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我辖区内流通领域的市场秩序,积极的整合了黑市经营超范围的不法行为。使工商综合执法真正履行了流通领域的综合监管职责职能。

扩展阅读:桃源农业局“打四黑除四害”工作总结

“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桃源县农业局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文件要求,我局根据农业部门工作实际,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围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问题,及时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强化领导,提升专项行动认识高度。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打四黑除四害”责任制。一是制定了“打四黑除四害”行动方案,让行动有措施、有制度、有步骤。二是成立了以局长、党委书记彭爱立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农业局“打四黑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协调。三是专项整治行动由农业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检测站、植保站具体负责,做到了有成员单位落实,加强对各类农用物资的有效监管,强化对农产品安全的有效监控,农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精心组织,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是县委县政府履行政治责任的重大举措,局党委高度重视,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惠及民生的民心工程,组织精干力量,扎实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一)加强农用物资的执法检查力度。一是成立了农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县级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并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情况,共享信息。二是深入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启动农资打假启动仪式、“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开展宣传,设立了咨询台,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条幅,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现场解答。全年出动宣传车37台次在全县巡回宣传,举办了2期农资培训班,对全县423家农资经营单位的450人经营人员进行了培训,共发放法律法规、挂图、资料18000份。三是推行诚信建设。通过开展“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建立农资生产经营户档案,规范经营行为,大力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四是落实三项制度。实行农药经营资质审查,对全县40个农资市场720余家农资经营户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农资经营户51家不予以确认。实行农药入市检查,对在我县范围销售的近350个农药品种进行了入市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产品限期下架退回生产厂家,检查合格的在市执法信息网上公示。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严格控制高毒农药经营点的数量,全县已确认高毒农药经营点48家,购药农户要出示身份证明,实行实名登记购买。五是实行可追溯管理。指导督促农资经营户建立健全农药经营台帐,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化防治组织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安排农药管理员和建立农药购进、领用台帐登记等安保制度,保证了可追溯管理。六是务实工作作风。坚持把打假工作的重心和监管的重点下移到乡镇和村组,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执法打假活动,有效扫除了监管的盲区和死角,切实加强了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产品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密切相关的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183台次,执法人员983人次,整顿农资市场35个;检查肥料品种38个,抽检化肥品种28个、水稻种子153个、棉花种子112个、玉米种子31个、油菜种子品种102个。对23家违规经营农药店下达了限期停业整改通知,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罚,受处罚的23家农资经营店,无一申请行政复议和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二)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狠抓市场日常检测,拦截农残超标蔬菜进入市场。蔬菜批发市场安排检测人员24小时轮班抽检,漳江农贸市场、东街贸市场安排检测人员每天早上5点开始抽检。至10月底止,共抽检样品31509批次,超标41批次,超标率为0.1%,低于市控指标5.9个百分点,对农残超标蔬菜541公斤进行了现场销毁。二是搞好例行监测,实施全面监控。强化蔬菜基地源头与零售市场、消费终端的抽检,截止目前共对新河桥、桃纺豪兴农贸市场,丰彩、八方超市,城北、延溪蔬菜基地,城区学校、宾馆,腾琼、古洞春、松阳坪茶叶基地开展例行监测,抽检各类样品464个,全部合格。三是开展稻谷农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整顿市场:由粮油站牵头,执法大队、农药管理站、植保站配合,对全县40个乡镇农资经营门店、水稻专业合作社、示范园区进行了重点检查。无经营禁用高毒农药现象。实施审查:通过检查和规范,农资经营户档案齐全,推行农药销售产品审查和农药经营条件审查等入市检查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出了整改要求。四是开展水果和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由经作站牵头负责,植保站、农药管理站和农业执法大队配合,重点针对北路乡镇的柑橘、南路乡镇的茶叶共10个乡镇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邀请专家深入主产区进行技术讲座16次,宣传安全用药和标准化生产技术;开展了柑橘、茶叶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印发标准化生产手册到户,推广频振式诱蛾灯、插挂黄板等技术,柑橘、茶叶采前检测无一超标;对主产区农资经营户资质、经营范围进行审查,没有发现经营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

(三)严历查处农产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加强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培训学习,在生产基地、农贸市场、餐馆、超市等单位张贴公告,宣讲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增强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会同工商局、质监局等多个部门,对容易出现非法添加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进行检查。同时,进行了打击水果滥用催大、催色、催熟剂和非法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检查,确保市民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措施具体,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通过“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有力的打击了农资市场的不法行为,确保农业投入品生产和经营市场规范运行,有效的维护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提升了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我县农业增产、农民增效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是农业执法工作成效显著。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农业执法和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细化分工,夯实责任,务求实效,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为全县农业生产创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显著。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延长监管链条、消除监管盲区,与58家农(兽)药生产经营业主签订质量约定书,不允许生产和混配高毒高残留农(兽)药,与32个农业投入品经销商和使用者签订禁止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兽)药责任书,大大提高了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系数,形成了产、供、销(用)全程监管体系。三是农产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成效显著。通过宣传动员、督查整改、严打整治及总结验收等四个阶段,圆满完成了打击在农产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了规模养殖、种植经营市场,杜绝了在养殖,经营,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中违法添加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质量意识不断增强,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质量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各种坑农害农现象得到坚决纠正,同时,我局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和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有力的保障了我县农业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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