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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国税201*年全省国际税收工作要点20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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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国税201*年全省国际税收工作要点201*.5.27

201*年全省国际税收工作要点

来源: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201*-05-27

201*年全省国际税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局党组的工作部署,以强化国际税源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反避税工作,进一步加大非居民税收管理力度,切实做好税收协定执行工作,充分发挥税收情报作用,积极开展“走出去”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规范和做好外事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国际税收专业人才保障,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一、深入开展反避税工作

(一)加强关联申报管理。加强对企业关联申报的纳税辅导,促进企业纳税遵从意识。对存在避税嫌疑的企业,做到事前提示风险,事中调控风险,事后进行调整,切实提高关联申报管理水平。

(二)规范同期资料管理。全面了解同期资料准备和管理情况,注重同期资料的审核和分析工作,实现同期资料规范化、统一化、制度化管理。以同期资料政策宣传为导引,督促企业自觉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主动提高利润水平。

(三)强化跟踪管理。严格按照特别纳税调整的有关规定,加强跟踪管理,在税源监控环节,运用纳税评估等手段对被实施反避税调查调整企业的投资、经营状况、关联交易、纳税申报等指标及其变化进行重点监控,巩固反避税成果,防止避税行为反弹。

(四)推动预约定价及双边磋商。积极推动预约定价和双边磋商,在维护我国税收利益的同时,为跨国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将避税行为的事后调整变为事前约定,并加强监控工作。

(五)拓展反避税工作领域。在继续做好外资企业反避税管理的基础上,向内资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企业延伸。在继续关注关联购销交易的基础上,向关联股权、无形资产转让和融资等交易延伸。在继续开展行业或集团摸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向汽车制造、制药、酒店连锁、零售百货和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延伸。在继续做好转让定价基础上,尝试和探索预约定价、资本弱化和一般反避税等新措施。

(六)强化关联交易审计分析。结合关联交易户数实际情况,确定税务审计名单,在审计中认真执行税务审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审计文书和阶段步骤去做,把关联交易项目审计和反避税选案、取证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审计信息量大、掌握情况全、发现问题多等有利条件,加大对关联交易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提高税务审计工作成效。

二、进一步加大非居民税收管理力度

(七)做好非居民税收日常管理。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为重点,抓好对非居民常规纳税人的税基管理。加强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落实外国企业代表处管理办法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企业的核定利润率。做好非居民税收收入分析工作,提高收入分析预测准确性。重点强化对特许权使用费和常设机构的判定,切实做好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的出具工作。

(八)加大非居民股权转让的调查力度。从税务登记变更等环节入手,加强日常税源管理,加大调查检查力度,对全省近年来发生的非居民股权转让情况进行归纳整理,对重点案件跟踪关注,对典型案件进行查处,争取非居民股权转让工作取得新突破。

(九)加强非居民税源监控。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对省内合作办学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办学性质等情况作好征免税的判定,对确定应缴企业所得税的,及时做好补税处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等信息,认真做好对外国团体演出的税收管理。加强日常税源监控,做好境内、外上市企业向非居民股东分配股息的税收管理。

(十)组织非居民税收检查。充分利用居民企业对外支付信息和非居民税源信息,研究非居民税源分布规律和风险,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切实做好非居民取得我国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管理,有效堵塞非居民税收管理漏洞。

三、做好税收协定执行工作

(十一)认真执行税收协定。做好总局下发的《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1*〕124号)及后续相关文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的反馈工作,制定下发全省协定执行规程,进一步做好规程的贯彻落实。明确协定的优惠待遇,保障协定赋予纳税人的权益得到落实。把握好“受益所有人”判定的原则,做好享受协定待遇人身份认定工作。规范执行程序,加强协定待遇的审批及备案的后续管理。

(十二)防范税收协定滥用。加强管理,防范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及财产收益等条款规定的滥用,特别是针对香港的付汇的审批,避免只查看居民身份证明等简单资料,而是要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慎重办理审批事项,确保准确执行税收协定。

(十三)贯彻落实政策规定。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国税发〔201*〕75号)精神,领会文件中的条文解释,并在此基础上正确理解与执行税收协定,准确执行协定条款,正确处理税收管辖权判定、居民身份、所得归属、限制税率认定和常设机构等问题。

四、加强税收情报交换工作

(十四)发挥情报交换作用。充分利用情报交换,切实防范跨境纳税人逃避税。与反避税、非居民管理等工作紧密配合,增强在核查案件、存在疑点时使用情报交换这种手段的意识,提出有针对性的专项情报请求。利用情报交换,进一步加强对境外居民身份、境外经济实质等内容的核查工作,为跨境税源管理提供信息保障。

(十五)加强对情报交换工作管理。对总局转来的协定缔约国税务当局提出的专项情报,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及时予以回复。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规定,认真做好税收情报的接收、翻译、转发、保存和回复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际税收情报交换规程》。加强税收情报信息收集,规范制作自动情报文本,注重准确性、完整性,并在规定日期内及时上报。

五、做好“走出去”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

(十七)做好“走出去”税收服务工作。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证明出具工作,促进我省居民企业在境外应享受的协定优惠待遇的及时落实。加强对“走出去”企业政策宣传辅导,及时解决“走出去”企业涉税问题,做好企业问题反馈,提示有关政策风险。

(十八)做好“走出去”税收管理工作。调查了解我省“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经营和取得所得情况,及时完善更新“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档案。进一步加强“走出去”企业税务登记管理,及时做好“走出去”企业税务登记变更工作。

六、做好外事管理工作

(十九)落实外事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总局及我省外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严掌握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加强预算管理,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二十)规范外事审批流程。研究完善全省国税系统外事管理办法,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各项外事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把出国人员审批关。

(二十一)做外事管理工作。加强与各外事审批部门的沟通联系,科学制定出国培训和执行工作任务计划,认真做好出国人员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好总局交办的外国税务代表团在我省的工作访问任务。

七、加强国际税收专业队伍建设

(二十二)提高全省国际税收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选拔从事反避税、非居民税收管理和情报交换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和完善全省国际税收人才库中。加强对国际税收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积极创造省内、外参加专业培训的机会,同时在全省集中开展的反避税案件审理、调查和非居民税收检查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业务骨干作用,全面提升全省国际税收工作水平。

扩展阅读:姜跃生总经济师在全省国际税收管理体系专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姜总在全省国际税收管理体系专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十一五”时期大企业和国际税收工作回顾

“十一五”时期,我国经历了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改革,“两法”合并,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遭遇了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产生了极大的不利影响,出口下滑,投资增长受阻,税收收入形势严峻。同时,顺应国际税收征管趋势,强化对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面对多种复杂因素,我们在总局、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泛调研,认真研究,刻苦工作,攻克各种难关,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任务。

1、抓好收入,落实政策,服务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

----涉外税收收入增长显著。“十一五”期间,全省涉外税收收入总计5362.5亿元,年均增长24.6%,比国税总收入年均增长高出4.6个百分点,涉外税收收入占全省国税考核收入的37.45%。截至201*年12月底,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户5万户,年均增长6%。外资企业纳税人占全省国税纳税户只有3%,但外税收入占全省国税收入的37.5%。201*年全省涉外税收1464.3亿元,占全部税收的39.3%,其中外资企业缴纳所得税539亿元,占全部企业所得税的54.4%。

----落实优惠政策,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两法”合并前共审核上报总局各项减率税收优惠76户,审批港口码头“五免五减半”税收优惠17户;“追加投资”项目优惠84户;加大对苏北地区的支持力度,在优惠政策上突出重点,优先办理苏北地区能源、交通、追加投资税收优惠,促进苏北地区相关产业的发展;帮助企业用好用活税收政策,动态监控企业经营情况,在税法宣传中主动告知企业可适用的优惠,并督促各地落实优惠政策;做好非居民税收优惠审批,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全省共审批了443户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减免非居民企业所得税3.26亿元。2、我省国际税收的影响力和地位充分显现

----反避税调整补税额度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一。“十一五”期间,全省转让定价立案121户,结案101户,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8.48亿元,补税20.55亿元,占全国反避税比例30%以上。其中,单户个案补税超千万的案件19个,超亿元的6个,201*年平均个案补税1620万元,201*年平均补税2724万元。201*年完成了全国首个超亿元的补税案件,201*年签署了首例中韩双边预约定价协议;总局谢旭人局长、肖捷局长均专程来江苏考察过国际税收工作,对江苏国际工作开展给予充分肯定;反避税人员专门赴京给总局中心组演示案例;我省先后在UNDP项目组织的全国反避税高层论坛上,以及201*年全国税务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上,做了发言,总结经验和做法,得到了总局领导及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几年来我们一是加强反避税制度建设。制定了《全省反避税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各级税务部门的反避税工作职责,规范了“三会制度”、“项目小组制”、“跟踪管理”等内容和程序,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以新税法为契机,拓展反避税新领域。加大了对成本分摊、集团内劳务,以及加工贸易类企业转让定价调整方法的探索,并积极向研发、股权转让、资本弱化等反避税新领域拓展。201*年为总局参加国际研讨会提交了成本节约的论述材料。三是积极稳妥开展单边和双边预约定价谈签工作。针对预约定价开展时间不长,技术难度大,要求高的特点,省局将重点放在企业规模大,业务复杂,有转让定价调查历史或税务机关相对熟悉的行业开展,省局直接参与和监管每一个预约定价案件,有效保障了谈签质量。

----非居民管理不断取得突破。“十一五”期间,我省共征收非居民企业所得税180.6亿元。对跨国股权转让进行重点监控,到201*年底,已查补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超过10亿元,其中个案补税额超亿元的有4个;扬州的全国首例间接股权转让案例,征缴税款1.73亿元,被英国《国际税收评论》选为201*年各国税收两件重要事件之一,21年来我国仅有5件大事入选,此为其中之一。201*年对全省金融系统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全面核查,补缴税款3595万元,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201*年以来省局定期梳理、分析外汇管

理局提供对外支付信息,筛选风险信息后下发,共查补企业所得税1684万元;201*-201*年专项调查全省境内外上市企业向非居民支付股息、境外机构派遣人员来华提供劳务等,合计补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943.55万元。201*年,我省在全国首次非居民税收管理现场会上做了案例交流;201*年,在全国国际税收工作会议上就加强非居民股权转让做了重点发言;201*年以来,《中国税务报》多次在头版介绍我省非居民管理的案例和经验引起较大反响。几年来,我们建立了非居民税收收入和风险分析制度,结合经济发展,每季度对非居民所得税收入组成结构、居民企业对外支付费用的趋势、重要风险点进行分析。201*年向全省发布了《居民企业向非居民企业费用支付审核要点》,提示各地在关注对外支付时应重视对跨国交易支付标准、支付方式的真实性、合理性的审核。并密切关注世界经济形势发展对居民企业向非居民企业支付费用形式、标准的影响,

----情报交换工作勇于创新出成效。我省情报交换工作在情报数量、质量和查补税款方面均在全国名列前茅,连续4年在总局的通报中排名第一。“十一五”期间,我省共对外发出各类情报2077份,收到各类外来情报181份,通过情报交换查补税款约1.34亿元。我们首先规范情报交换制度建设。分别于201*年和201*年制定了《江苏省国税局对外专项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指导意见》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稽查案件专项情报交换工作指导意见》,将税收情报交换与跨国税源管理各环节结合起来,实现与征管、稽查等各环节的良性互动。二是税收情报来源渠道拓宽,从单一的对外付汇凭证线索来源,逐步拓展到评估、审计、责任区管理和稽查等工作发现的可疑线索,使情报交换发挥效用的空间扩大。三是提升了情报利用的价值。税收情报利用有所深化,不满足于对单个企业的核查与调整,而是以点带面,延伸到全省同类企业调查,放大效应。如,201*年在核查常州某户企业的佣金案中,发现企业存在通过与虚设的境外企业签订合同并支付大额佣金的问题,查补税款合计798万人民币,随后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对境外佣金支付项目专项核查,发现疑点付汇项目1128条,涉及企业131家,最终查补税款4267万人民币。3、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大企业管理格局奠定良好

201*年肖捷局长明确指出经济全球化必然带来税源的国际化、税制安排的国际化和税收征管的国际化,明确了国际税收管理是针对跨国税源的管理。201*年总局机构改革以来,强调风险管理和大企业专业化管理。为此,“十一五”期间,我省国际税收管理体系的职能不断拓展,实现了国际税收管理与大企业管理的结合。

---确立标准,筛选对象。确定了三个主指标,即注册资本、销售或营业收入、跨国关联交易,以及四类七个辅助指标作为大企业的筛选标准,筛选大企业4203户,并从中选择了40户大企业作为省局定点联系企业。

---建立机构,明确职责。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根据各级比较优势,明确了三级职责:省局信息量集中、归纳提炼、统筹协调的能力较高,主要负责风险特征指标设、平台建设、信息汇集、面上监控、重点风险发布、应对结果评估;省辖市局专业人员聚集、专业技能较高、实战能力较强,主要负责风险识别的整合与排序,直接开展重点风险应对、组织开展其他风险应对、反馈应对结果;县(市)局管理人员众多,基础征管经验丰富,与企业接触广,主要负责必要的风险信息填报、动态信息上报、配合省辖市局开展风险应对。

----强化大企业管理。开发了全省大企业管理模块,统一信息收集口径与标准,提供面上风险识别工具和依据;开展了大企业与跨国交易相结合的重点风险识别与应对,针对关联交易、跨国股权转让、对外支付等重点项目制定了风险识别要点、路径和应对方法;对19户省局定点联系企业开展风险内控机制的了解与测试,企业自行补税7400万元;对我省大企业集中的通信与计算机、医药、集成电路、船舶建造等几个行业开展了行业管理,调整税款9亿元;制定了ERP系统备案规范,要求20多户省局定点联系企业提供有关系统模块和数据流转关系的信息,为继续探索ERP审计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提供参照;组建了全省大企业风险分析识别专业团队,提高风险分析识别的准确性;突出省辖市局在风险管理中承上启

下的作用,对省辖市局大企业部门实施风险管理的流程分工,分局内设的大企业科以风险信息归集、风险分析识别为主,国际税收科则以风险应对为主。

----拓展大企业服务领域。201*年我们为大企业设计并提供了个性化纳税服务,主要有:申报前政策确定性沟通,省局和省辖市局共尝试开展了20多户;客户协调员制度、总分机构管理由省局扎口开展、对大企业财产报损与所得税处统一评审,省局大企业处直接参与了44户资产报损额度超201*万元的大企业申报材料统一评审,为企业合规准备材料、合理确认损失额度提供了帮助,使其顺利通过审核;第一次开展大企业视频培训会议;深入走访定点联系大企业,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响应纳税人涉税需求。4、实施风险管理,跨国税源管理成果丰硕

“十一五”期间,我们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综合运用汇算清缴、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情报交换等工作手段,201*-201*年通过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的所得税汇缴清缴和纳税评估,共调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72.78亿元,补税15.44亿元。201*-201*年开展税务审计1686户企业,审计企业销售额4598亿元,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5.11亿元,补税4.06亿元,移交反避税立案调查90户,其中已结案72户,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及弥补亏损114.48亿元,补税12.65亿元。

-----围绕信息利用拓展来源渠道、提高整合利用能力。一是拓展了信息来源渠道。201*年,与省外汇管理局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定期向我们提供对外付汇疑点信息;拓展利用总局购买的BVD、标准普尔等商业数据库信息,开展跨国税源评估和反避税可比分析;加大对国外税收情报反映的风险信息的利用,发现疑点后延伸开展同行业或类似企业风险调查;关注股票交易市场的交易信息,特别是上市公司重大经营变化的信息,捕捉其中的风险点。二是提高了对数据的整合利用。开发全省反避税基础数据库,整合企业申报和财务数据;省局设立专人专岗整合征管系统中各税种、风险特征库、省局各部门、第三方等数据信息,并在省局层面将各类数据信息进行汇集识别;定期整理分析省局掌握的各项信息,拟写全省跨国交易综合分析报告、关联交易异常的企业和外汇支付异常信息,通过联动平台向基层发布。

-----建指标,抓风险监控,税务审计成果显著。201*年建立了6个跨国税源日常监控指标,201*年建立了5个跨国交易风险指标,监控税源异常情况;在规范企业跨国业务往来申报、强化数据采集准确性的基础上,研究跨国税源运行规律,201*年制定下发了《跨国税源分析与评估指导意见》,明确跨国税源分析与评估要点、方法,为基层开展跨国税源的日常管理提供操作性程序和方法。将税务审计与跨国税源日常管理中的纳税评估、实地核查结合,对有外国资本投资、境外投资、跨国交易企业分析评估的基础上,直接开展对这类企业的审计工作。省局还从数据库中筛选了涉税风险较高的企业实施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加强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信息传递和共享,以强化对企业跨区域设营业机构的管理。几年来我处组织编写并推广使用了17个行业审计指南,归纳了行业规律,突出了行业涉税风险和审计方法,在日常管理中能够提示管理员查找企业税收管理的异常点和风险点,有效提高了行业和跨国税源的监控水平。

尽管“十一五”期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跨国税源管理体系建设不够。跨国税源管理仍然按照反避税、非居民税收、情报交换三大块业务进行,手段和技术提高不够,没有从整体上思考纳税人的税收筹划给我们跨国税源管理带来的风险。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如何统筹谋划、综合思考、整体设计跨国税源管理,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管理难题。二是对国际税收领域中新情况新问题把握不够。跨国公司的全球化战略、生产经营方式、内部管理模式、现代信息化技术等都随着国际经济形势不断发展变化,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但是税收制度安排、税收征管手段有不适应的地方。如何在现有税收征管体制下对新问题进行剖析,争取税收主动权和我国应有的份额是当前和未来需要解决的课题。三是人才储备不能满足跨国税源管理的要求,尤其是反避税人才匮乏。目前全省共有反避税专职人员67名,主要分布在苏南外资较发达的地区。而整个跨国税源管理人员全省也只有1000人左右,同时呈现出人员年龄老化、地域分布不均、知识结构不合

理的特征,与我省跨国关联交易规模不配比,远远不能满足反避税与跨国税源管理的要求。四是税务机关内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上下联动不够。税务机关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分工、职责仍需要进一步清晰界定,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上下级之间的联动不够紧密,整体合力仍要提高,在实行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的配合还要加强。

二、认清形势,积极落实,努力实现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的有效突破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仍然有很多不确定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我国经济国际化进一步加深。国内经济面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公平收入分配、促进改善民生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目标,跨国公司对我国投资进一步加大,对经济和税收的影响也在不断加深。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的任务及要求更高,面临更多的新问题、新领域,我们必须要认清形势,集思广益,牢记使命,敢于创新,努力实现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的有效突破。1、实现业务与管理整合,突出国际税收管理。

一是外资管理与“走出去”企业税收相结合。在成为资本输入大国的同时,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呈现出资本输入与资本输出共同发展的趋势,在此背景下,必须将注重外资的跨国税源管理与我国企业境外税收管理结合起来。既要关注资本输入,又要关注资本输出;既要防止外资企业转移利润,又要防止内资企业境外利润堆积;既要按国际通行规则办事,又要结合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实际,逐步在规则制定上获取发言权,才能真正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二是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相结合。我省外向型经济发达,4203户大企业中,外资企业占比54%,贡献占44%,大企业中外资仍然占主导地位,因此要将大企业税收管理与跨国税源管理相结合。要加强对大企业和跨国交易特点与规律的研究,要借鉴国际通行的管理方式方法,加强对大企业和跨国交易商业模式、运营特点和税收安排的分析研究,探索大企业和跨国交易管理的规律,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跨国公司通过资产重组、资源整合、战略调整等方式改变了在华的生产经营策略,其功能定位、内部定价、资源分配、商业渠道等都在发生变化,应该加紧研究跨国公司在华经营特点和经营规律对税收的影响,把握主动权,提前预警,预先防范。三是居民税收与非居民税收相结合。非居民税收管理涉及到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在费用列支、劳务提供、股权转让、资金流动等方面都对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带来影响。我省非居民税收增长势头迅猛,增收幅度很大,已反映出非居民经济活动的频繁与活跃程度。从现有的案例中已反映出非居民税收与居民企业的税收息息相关。因此,要通过非居民税收的管理,延伸到居民税收管理,通过内外结合,严抓共管,堵塞税款流失的漏洞。

2、拓宽管理思路,全方位解决跨国税源问题。

借鉴国外经验和成熟做法,从多职能、多税种、多部门、多环节、多手段入手,着力业务创新,体现管理特点,提高大企业和跨国税源管理水平。一是多职能。不仅要实现国际税收和大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经济职能,以及为国聚财的财政职能,而且要有维护国家税收主权的经济安全职能,将国际税收和大企业管理与反洗钱、打击跨国经济犯罪结合起来,实现从单一职能到多职能的拓展。二是多税种。当前的国际税收和大企业管理主要以企业所得税为管理重点,明年不仅要抓跨国税源中的所得税管理,还要延伸到增值税、出口退税,要将非居民税收与居民税收管理结合起来,将国际税收和大企业涵盖国税管辖的所有税种,形成完整的税收管理网络,使国际税收和大企业管理税种更全面,覆盖范围更广泛。三是多部门。将国际税收和大企业管理纳入到征管的整体格局中去,使各个业务及管理部门都参与到国际税收和大企业管理中来,实现多部门的联动,使国际税收和大企业得到更多的监控。四是多环节。现在的国际税收和大企业管理主要以反避税为主,实行的是事后的管理模式,以后要环节前移,从申报开始,将所有的税收管理环节都重视国际税收和大企业管理,在不同环节实施不同的监管手段和方式。五是多手段。国际税收和大企业管理不仅依靠反避税手段,更多的要依靠ERP审计、情报、第三方数据、同期资料、非居民税收数据分析等,多手段并用,多中工具结合,在手段和工具上的创新才能有管理上的突破。3、积极落实,上下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工作要突出落实,必须保证年初各项工作和任务得到彻底的贯彻和执行,不落实就不能保障全年任务的完成,落实不完全就不能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因此,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范局长报告和本次会议要求,认真学习,充分讨论,完全领会,抓住工作的重点和要点,逐步分解,层层落实,对工作的要求拿出具体的完成计划,各级领导要亲自带头,要目标明确,措施得当,机制合理,保障有力,按照时间进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同时,要上下配合,密切合作,充分发挥省局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作用,省局要加大实体化操作力度,对重要事项、重大问题要直接操办,对基础工作、日常事务的管理,基层税务机关要实时管理,及时发现可能的问题和疑点,实施有效应对。三、狠抓实干,开拓进取,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今年是“十二五”的第一年,大企业和国际税收已经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如何开好头,打开全新局面事关重大。今年总局提出的大企业和国际税收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我们要不畏困难,勇挑重担,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的完成各项任务,使我省大企业和国际税收工作继续处于全国前列。

1、强化大企业重大涉税事项管理。一是加强现有数据信息的整合提炼,提高识别大企业税收风险的准确性。充实大企业特定信息的采集,为风险管理的开展奠定信息基础。各地应按大企业管理模块要求录入本地区列名管理大企业特定信息,本年度完整录入户数应不少于40户。

二对行业龙头型的大企业进行典型解剖,研究行业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税收政策与征管问题。以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突破口,研究本地区行业的发展特点、经营模式、行业规律,以及与此带来的相关税收政策和管理问题,发现税收风险点,提出解决对策和措施,防范重大风险的发生。

三是制定大企业遵从风险年度规划,向企业发布遵从风险存在的区域、行业、特定政策、筹划产品等内容。对大企业存在的风险进行梳理,分析大企业的整体状况,对其存在的税收风险点进行列示,按照企业所属区域、所属行业进行分类,对特定政策的实施效果及企业的应对措施及时反映,对企业筹划产品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进行分析和提示,发表税务机关的意见及建议,告示纳税人税务机关的态度和立场,提高大企业的税收遵从水平。

四是借鉴国际先进的税务审计技术和方法,对大企业开展综合审计,进一步强化ERP系统分析,组织工作团队,实施有效突破,努力提高计算机审计能力。在ERP系统备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制定计算机审计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

五是省、市、县国税机关要加强联动,共同做好省内分支机构多、跨地区经营、业务复杂的集团性公司的服务和管理工作。针对集团性公司分布区域广、经营机构多、业务复杂的特点,由省局组织牵头,省辖市、县局参与,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做好集团性公司的重大税收事项的管理,做好此类企业的纳税服务,提高沟通层级和效率,增强税企双方的互动,提高整体的管理及服务效率。

2、深化大企业重要事项的服务一是加强对大企业的政策宣传辅导,对税法有规定但因大企业经营复杂所带来的政策适用性问题,建立申报前确定性沟通制度。充分利用年度所得税汇缴期,就企业申请开展申报前政策确定性沟通,切实为企业解决难题。

二是建立大企业客户协调员制度,建立“点对点”的高层沟通渠道,快速响应大企业涉税诉求,动态掌握企业税收风险整体情况。省局、省辖市局对定点联系企业逐步配客户协调员,建立高层沟通渠道,快速响应企业重大涉税诉求。

三是选择公司治理结构好、内控机制健全、税企沟通顺畅、遵从度较高的定点联系企业,签订纳税遵从协议。通过事前性、合作性、服务性产品的提供,构建互信合作的征纳关系,促进大企业自我遵从意愿和能力的提高。

四是继续推进省、市局定点联系企业内控调研与测试,促进企业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总结提炼201*年各地的实践,省局要制定内控测试的内容、标准、格式、测试的方法、步骤

等,使内控测试规范化、常规化、制度化。在201*年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各地继续选择1-2户省局定点联系企业(或市局定点联系企业)开展内控调研与测试,其中省局将牵头做一家省内集团性企业,该项工作11月底完成并上报。

五是建立省、市局大企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切实为企业解决难题。要明确联席会议的职责、功能、参与部门,解决内部协调,实现统一指挥,形成整体合力,达成部门共识,切实解决大企业存在的涉税问题,回应企业的诉求。

3、强化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

一是完成反避税高级人才培养计划。按照范局长年度报告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的要求,今年要在全省范围内选择20名英语基础好、业务水平高、有反避税调查经验的骨干,邀请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以及国际组织的官员,集中三个月时间进行全封闭全英文教学,全面提升业务和英文水平,形成由领军人才、专家人才、业务骨干组成的反避税人才队伍。

二是结合同期资料准备,利用BVD等国际商业数据库,选择关联交易集中的行业进行功能分析和差异调整,对企业职能进行合理定位,对存在的风险进行事前预警;将反避税管理关口前移,强化同期资料管理,加强对避税行为的防范;

三是研究国际避税的新情况及其在我省表现的新特点,拓宽领域,创新手段,更新方法,提高效率,探索有自身特点的反避税管理模式;加大行业和集团跨区域联查力度,反避税在行业上向第三产业延伸,在事项上向股权、无形资产和融资的调查延伸,尝试和探索成本分摊、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和一般反避税等新措施,加大反避税调查力度。做好单边预约定价、双边预约定价和国际磋商工作,在跨国税源划分中争取合理份额;

四是密切跟踪分析国际资本流动和居民企业对外支付项目的变化对税收的影响,掌握非居民税源分布规律,及时采取管理措施,完善非居民企业管理方式,强化税收协定的执行;推进非居民税收管理和税收协定的执行。完善省局非居民企业风险识别分析的发布;完善征管系统中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收管理和税收协定执行的流程,在税务机关内部建立对非居民企业信息化管控网络的同时,做好与外汇管理局信息共享,并多方获取税源信息;强化对重点事项、具体案例的专项调查;继续抓好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落实,提高协定执行水平,防范税收协定滥用。

五是继续拓展国际税收情报来源渠道,深化多部门合作,加大情报利用力度,有效打击跨国偷逃税行为。对情报进行归并、整理,研究分析跨国税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并按行业、交易类型和交易项目梳理总结企业跨国交易中典型的偷漏税手法、筹划手段等;继续探索和研究借助第三方信息,对投资规模大、投资地位于低税或避税地国家和地区的居民企业利润分配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实现情报交换信息管税。

4、进一步完善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机制。大企业跨国(境)经营日益频繁,越来越多大企业都涉及国际税收的管理。各级要发挥我省大企业和国际税收机构合一的优势,统筹做好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推进大企业管理和国际税收工作的有机融合。要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局在大企业国际税收管理中的职能定位,发挥各层级的比较优势,合理配管理资源。省局要尽快制定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和技术标准,分析识别行业性和集团性的重大风险事项;市局要进一步整合职能,完善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的工作流程,突出税收风险应对和实体化管理;县局要配合省、市局做好基础性管理工作。具备条件的省辖市局要进一步优化大企业的管户结构,推进集中化、扁平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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