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如何构建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摘要:
公安信访工作,事关全局,依法、合理、及时地解决信访问题,意义重大。最近几年,随着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群众勇于向党和政府直抒己见,申辩是非,使信访问题特别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安信访问题逐渐增多。公安信访工作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地位和形象,也直接体现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好新时期公安信访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对公安信访工作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和论证,阐述了构建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然后针对公安信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着重提出了构建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公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公安信访工作是公安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一大特点和优势,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它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地位和形象,也直接体现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如何做好新时期公安信访工作,对密切党群关系,正确处理好新时期警民关系,为经济建设提供稳定的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公安信访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由于“普法”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对涉及自己利益和需要的问题,敢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勇于向党和政府直陈己见、申辩是非、取得上级机关的理解、支持和扶助,这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日益健全和完善的一个重要表现,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逐步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信访工作的发展趋势是严峻的、复杂的,如果处理不好就会贻误工作,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所以公安机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要冷静地分析形势,看准问题,摸准信访工作的脉搏,找准切入点,对症下药。
二、公安信访工作的特点
当前信访工作的特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一)集体上访多。(二)群众联名多。
(三)越级、重复上访多。
(四)指控对象多,涉及范围广。(五)突发事件多。(六)信访积案多。
三、公安信访问题的成因客观地讲,公安信访问题增多的原因是多样的、复杂的,要公正、科学地进行分析和探讨,不但要考虑社会变革的大背景,更应结合具体地方的实际情况分析,但从总体上来说,公安信访问题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忽视了形势发展与信访问题增多的辩证关系。
(二)各级领导对信访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从政不廉洁亦是信访问题增多的主要原因。
(三)执法部门枉法办案、违法行政、工作不细、结案不彻底,是信访案件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农村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群众不了解党的大政方针,不了解法律法规,出现了许多不应该出现的问题,发生了许多不应该发生的事件。
(五)办理信访案件不规范,信访工作责任制不健全。四、构建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
(一)构建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是开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必然要求。
人民警察要坚定不移地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愿望、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心中有法,方能执法,心中有民,方能为民。因此,构建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对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执法中的不规范、不公正问题有重要意义。
(二)构建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举措。
在公安队伍中,共产党员占近70%左右,如果党员“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得到牢固确立,较好地解决了“为谁掌权、为谁服务、为谁执法”问题,打牢了“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就会促进和整合公安队伍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杜绝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时刻体现共产党人的时代先进性,时刻解民之忧,思民之苦,行民之举,办民之事,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密切警民关系。
(三)构建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构建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就是要紧紧围绕执政能力建设,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抓住重点、整体推进,针对不同时期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增长新本领,把信访工作的成败、群众上访次数的增减、是否真正维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面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四)构建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是树立共产党人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显著标志。
构建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规范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在指导思想、政策措施上是完全一致的
五、构建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构建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就是以一把手接访制度为龙头,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责任目标,做到责任到位,层层落实。以部门、警种接待处理信访事项制度、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公安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为主要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的信访工作机制
1、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及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分析信访工作形势,评估、剖析带有共性的信访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改进意见,并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访科,负责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信访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各项决议落实情况及其他日常工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
2、建立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选定一个固定时间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接待时间。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和越级赴省进京信访人员和事项,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接待,亲自协调处理。主要领导接访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要向社会公布,信访部门要尽量安排局长接待处理重大、疑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事项,充分发挥领导接待日制度。
3、实施公安信访‘绿色通道”工程。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访网络;公安机关各主要警种和派出所都要设立信访群众接待室,建立定期接访制度和信访事项接待、受理、处理规定,努力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妥善解决,减少遏制疑难信访案件的
产生和越级上访,做到“一般信访事项不出队,重点信访事项不出乡,所有信访事项不出市”。
4、实行信访事项责任单位管辖原则和分管领导包案制。信访事项,属于刑事、行政执法方面的,由原办案单位办理;属于执法过错方面的,由法制部门办理;属于单位和民警违法违纪的,由纪委、监察等部门办理;有关部门、警种要在《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要求的时限内办理完毕所承办的信访事项,并向信访部门书面回复办理结果。
5、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涉法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涉法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局领导接待来信来访制、重点排查和信息报送制、“六一三包”处访制、涉法信访工作听证制、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制等长效机制。对于涉法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等行为要追究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从严查处,特别是对因执法人员违法违纪办案而引发新访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坚决追究到位。确保重大节日和特防期没有赴省进京上访
(二)、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事项的工作机制
1、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坚持“立警为公,执正为民”,杜绝冷、硬、横、推现象发生,做到热情服务,公正执法,切实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遏制信访事项的发生。
2、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各单位要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理念,努力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建设,确保各项执法活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3、建立信访苗头排查调处制度。各公安机关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完善信访苗头隐患排查调处机制,对各类可能引发影响稳定的信访信息,要形成自下而上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将倾向性,苗头性信访信息纳入工作视线,解决在初始阶段,把信访工作的重心从事后接待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上来。
4、落实信访事项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凡因自身执法过错导致信访事项发生,或者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违反规定,激化矛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办案民警的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
1、依法律、按政策办理信访事项。要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完备的“四条标准”,坚持依法律、按政策办理信访事项,确保信访事项的处理体现公平、正义,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同时,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不能为了息事宁人而乱开口子,不能因为缠访闹访而改变正确结论.
2、实行信访事项首接责任制和首办责任制。首次接受信访事项的单位和民警是信访事项受理阶段的首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信访事项的接待、登记、初步审查、转送、交办、书面告知等工作。承办信访事项的单位和民警是信访事项办理阶段的首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信访事项的调查、提出办理意见、督促执行以及说明、解释、疏导教育等工作。首次接受信访事项的单位、民警和具体承办信访事项的单位、民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秉公执法,严格履行职责。
3、认真履行信访部门的督办职责。信访部门要按照《信访条例》和《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要求,对有关部门、警种的信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及时提出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要提出具体督办意见,推动信访事项的及时、公正处理。对不采纳正确督办意见的有关部门、警种,信访部门可将督办意见提交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责成被督办部门执行。
4、建立健全上下级协作机制。公安机关与各基层单位要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沟通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信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督
促检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上级信访部门转办、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要认真负责地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信访部门反馈办理进展情况。对受理的信访事项,要及时输入公安网,对依法终结的信访事项、精神病人上访、非正常信访事项和非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在上网的同时上报相关材料,便于上级信访部门掌握全面情况,共同有针对性地做好信访人的工作。
5、推行重大、疑难信访事项“会诊”和听证制度。对于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可以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科学、权威的解释说明,消除信访人的困惑和疑虑;可以举行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顾问、新闻媒体和信访人亲属等参加,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澄清事实,查明真相,依法公开核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6、建立信访事项回访反馈制度。对正在办理的重大、疑难信访事项,信访部门或具体承办单位可视情回访信访人,主动向信访人反馈信访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回访反馈情况时,要向信访人说明公安机关的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并认真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诉求和真实想法,有针对性地做好停访息诉工作。
7、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公安机关要将信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和执法质量考评体系。要将是否建立部门、警种接待处理来访制度,是否将信访问题解决在本级公安机关,是否妥善处理好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是否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的产生,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把信访工作优劣作为评先创优、表彰奖励的重要指标,对因信访问题合理投诉多的单位、个人,予以责任追究。
(四)、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秩序
1、大力畅通信访渠道。信访科要本着方便信访人的原则,向社会公布信访部门的通信地址、电话、接待时间、接待地点和查询信访事项处理的方式等相关事项。要采取多种方式,向信访人宣传信访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信访事项办理程序等。要逐步开通网上信访渠道,方便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公安机关要通过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创新、拓宽信访渠道。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对正常信访活动进行拦、卡、堵、截,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2、妥善处理缠访缠诉。公安机关要按照依法处理、以情息诉的原则,妥善处理缠访缠诉。对诉求合理的部分,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问题的尽快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并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对坚持不合理诉求的,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做到以理服人,促其放弃无理要求;对以上访谋利为业和无理缠访闹访的,要加强证据收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有关规定的信访人,要进行劝阻、批评、教育。经劝阻、批评、教育无效的,要视情予以警告、训诫,对警告、训诫无效,哭闹叫骂,堵门拦路,严重影响正常信访秩序的,要及时采取强制带离等处置措施,制止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五)、加强信访部门建设
1、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构。要切实加强信访部门建设,按照《信访条例》和《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要求,尽快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信访工作力量,并在编制、人员、经费上给予保障。
2、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要优化信访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要把那些对群众有深厚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熟悉法律和公安业务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充实到信访部门。要在信访部门负责人高配和信访干部晋职晋级方面予以政策上的倾斜。要结合当地实际,落实信访岗位津贴,进一步调动信访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信访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把信访部门作为培养和锻炼干部的重
要岗位,将拟提拔的后备干部安排到信访部门锻炼提高,以增强干部的群众观念。要加强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访干部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信访基础设施建设。公安机关要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为信访部门提供合适的办公地点和接待场所。信访接待场所要尽量符合以人为本的要求,为信访人提供较好的接待和候访环境。要为信访部门提供必需的办公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保证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
4、大力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信访科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传递信息快捷、查询方便等优势,大力推进信访上网,积极推动信访信息化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公安网络资源,尽快建立公安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公安机关信访信息互联互通、资派共享。要做好网上录入存档和实际卷宗归档的有效整合衔接,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完善信访档案管理。
做好公安信访工作就要从构建和完善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做起,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促进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公正与和谐的第一要务;切实解决“冷、硬、横、推、拖”和“四难”等问题,增强公安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从而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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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俊.社会安全阀理论与信访制度[J].广西社会科学.201*年04期[3]林荫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若干问题思考[J].法学.201*年02期[4]陈庆云.信访改革取向与制度创新问题研究[J].法学杂志.201*年06期
[5]马斌.探寻信访与法治的可能路径[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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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公安管理方向选题序号:50)
姓名:刘洲
准考证号:010210141487
工作单位:阿克苏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1860999168
如何构建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摘要: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是公安机关畅通信访渠道,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接受人民群中国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众监督,保持公安机关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意义重大。但当前公安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仍较突出,尤其是重复信访、交叉信访、缠访量居多,公安信访工作面临着较大压力,新形势下做好公安信访工作意义重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考,转变执法理念和工作作风,同时加强监督,确保信访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对违法信访要严厉打击,同时对真正有困难的涉访人员还可积极筹建救济制度,从而使我们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
关键词:构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目录
一、引言……………………………………………………………二、公安信访工作的现状…………………………………………(一)重复信访问题突出(二)信访行为日渐升级,越级访、集体访现象有增无减(三)信访渠道呈无序性、交叉性(四)社会矛盾日趋复杂,执法工作面临较大压力
II11222中国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五)上访处置难度较大3(六)疑难公安信访问题不断增多3
三、公安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4四、进一步完善公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议…………………5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突出公安信访的重要性5(二)转变执法观念和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5(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涉法上访工作有效运行6(四)硬起手腕,打击违法信访人员6(五)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经济救济制度6(六)建立信访人员培养机制7
五、结论……………………………………………………………8致谢………………………………………………………………9参考文献………………………………………………………………10
III中国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一、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完善,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广大人民群众对物质和文化素质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权利意识也正在逐步增强,社会形态正在转向一个自由、民主、平等、和谐的社会发展阶段。信访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和权利救济制度,正以其独特的功能定位在化解着各类社会矛盾,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信访工作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它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地位和形象。公安信访工作是公安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天职的公安机关来说,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做好公安信访工作,对密切党群关系、警民关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已成为公安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进一步解决好公安信访问题,推动公安信访工作良性循环,是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必然要求。
二、公安信访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文化教育、法制宣传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明显得到提高。同时,对涉及自己切身利益和需求的问题也敢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勇于向党委、政府直抒己见、申辩是非,以期取得上级机关的理解、支持和帮助,这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日益健全和完善的一个重要表现,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逐步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信访工作的发展趋势是严峻的、复杂的。国家对信访工作的投入不断增加、高层领导的重视程度不断上升,各地信访机构大幅度升格、人员配备不断加强,设备经费一再增加、结案率大幅提高,但信访数量同时也在大幅度攀升,甚至出现了人数多、规模大、持续时间长的群访、重访和赴京上访的现象。
以某省为例,从信访机构看,1990年以前是省委、省政府两个办公厅各设一个信访处,1996年建省信访局,为副厅级机构,201*年升格为正厅级。经费比照政法部门的
中国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标准例入财政预算,并确保及时足额到位。省委书记、省长亲自过问信访工作,现场接待上访群众,省信访局结案率高达91%。据登记的数据,201*年与1993年相比,集体上访的批数上升3倍多,人数上升近4倍。201*年上半年,接待集体、个人上访人次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60.5%、56.6%;赴京个人上访增长66.3%。
信访问题已经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非常重要和非常头疼的问题。当前信访工作的面临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
(一)重复信访、缠访问题突出。
根据统计资料分析,目前,全国公安信访总量虽有下降,但绝对数字仍然较高,尤其是重复信访问题突出。以新疆阿克苏市公安局为例,从全市公安机关201*年全年接待的517件信访案件来看,重访187件,占总量的36.1%。重复信访是指信访群众在诉求事项还未得到满意结果前,一而再、再而三地就同一事项多次上访,有的甚至缠访、闹访,这些问题多由公安机关对初信初访查处不及时不认真,或者信访人要求不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案件未破或已查明犯罪嫌疑人但犯罪嫌疑人在逃等原因造成。尤其是一些信访人多次越级重复信访,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二)信访行为日渐升级,越级访、集体访现象有增无减。
不少上访群众不管诉求是否合理、合法,其自我感觉都是有理的,因此,信访人在没有达到所预想的目的时,特别是多次上访的,往往情绪比较激动,不听劝说,久诉不息。有的上访群众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认为越是找上级越容易解决问题,所以越级上访量不断上升。由来访发展到群访、暴力上访、有组织上访等等,其中依法上访和违法上访相交织,有理上访和无理上访相混杂。以新疆阿克苏为例,201*年与1999年相比,集体上访的批数上升1.5倍,人数上升近2倍。赴京个人上访增长1.8倍。
(三)信访人信访呈无序性、交叉性。
有的信访人个人随意性较强,只要对自己不利就四处上访。甚至在多个部门同时上访。在到公安机关上访的同时,仍到党委、政府进行上访,甚至直接找党政主要领导上访,无序上访大多由此而起。在无序上访的同时,有的信访人既写信上访,又亲自前往上访。以新疆阿克苏市公安局为例,201*年全市公安机关接待的517件信访案件来看,既来公安机关信访,又曾经去过市委、政府上访的162件,占总量的31.3%;因同一事项既来信又来访的197件,占总量的38.1%。
中国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四)社会矛盾日趋复杂,信访工作面临较大压力。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完善,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广大人民群众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各种利益纠纷诉求不断增多,这些矛盾和问题都将通过各种渠道、形式反映在公安信访问题上。而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要求和期望值越来越高,一些地方政府在与群众发生利益冲突时,往往把公安机关摆在矛盾冲突的第一线,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对立,激化了我公安部门与信访群众的关系。另外,各级部门把处理信访工作与工作政绩直接挂钩,采用责任追究制,在处理一些行为过激的社会信访问题时,压力重重,如稍有不慎,便会成为群众转嫁不满情绪的对象,从而由社会信访问题转变成公安信访问题。
(五)上访处置难度较大。
在各类上访事件中,上访群众合理的诉求和不合理的要求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诉求和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上访群众的过激行为和别有用心的人插手搅浑交织在一起,客观上使信访问题的处理难度越来越大。
(六)疑难公安信访问题不断增多。
疑难公安信访问题是公安信访工作的一个顽症,制约着公安信访工作的开展。疑难公安信访问题主要有四类:
1.“死案”。一些案件因缺少线索,公安机关长时间未能侦破,群众对此不满引发上访,而侦破案件又是群众停访息诉的唯一条件,使一般信访问题容易转变为疑难信访问题。
2.信访人意愿与事实不符的问题。因公安机关调查结论未能与信访人意愿一致,或是公安机关工作结果未能满足信访人提出的无理要求,信访人不满而形成的疑难信访问题。
3.政策性问题。信访人提出的要求不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法规、政策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不能予以解决而形成的信访问题。
4.一些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问题。信访人要求解决的问题超出公安机关职能范围,而信访人希望通过公安机关强制手段和特有的权利达到解决问题的预期,如经济纠纷问题、民事赔偿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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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安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执法不严是导致信访案件发生的主观原因,破案率不高是导致信访案件发生的客观原因。特别是一些刑事犯罪案件侦破率不高,挽回损失不及时,是导致受害人上访的主要原因。具体来看,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不公致访”。公平和正义是执法的主题和灵魂,执法不公主要源于:一是执法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对法律的理解有深有浅,执法理念有高有低,在执法过程中不讲究社会效益,不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造成一些处罚和裁决显失公正,或是程序不完善,或是处理不到位;二是少数执法办案人员徇情枉法,徇私枉法;三是部分执法人员作风拖沓,对复杂案情抓而不紧,督办不力,拖延办案时间,致使个别案件久拖不决;四是有错不纠,对执法过错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造成信访问题的预见性认识不足,过分强调处罚和裁决的严肃性,而忽视其公正性。
(二)“不细促访”。有的执法人员办事拖拉,对当事人的初信初访重视不够,工作不细,解释不到位。在大部分信访问题中,有的当事人所提出的问题,看起来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对于一个人、一个家庭来说,则是非解决不可的大事,而少数部门在对待这种问题上麻木不仁、态度冷漠,听之任之,面对信访问题,不去积极化解,反而推给分局,能推则推,推不了的就拖,使当事人失去了对初访单位的信任感,造成受害人走上层路线,到处上访告状,以求自身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一些“老上访户”也正是这样推来推去,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给推出来的。
(三)“矛盾激访”。在当前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时期,有的部门政策规定相互矛盾,因此导致的上访案件存在较大比例。这类案件大都涉及大多数人的直接利益,且社会敏感性较强,在处理此类案件中,要想达到十全十美,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几乎是难上加难,在处理过程中一旦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极易形成集体信访、越级上访,有的还可能使矛盾激化,成为群体性事件。
(四)“不懂生访”。社会经济的飞跃发展与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存在着明显的偏差。一是不懂职责分工。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执部门和检法部门,都有自己明确的职责分工,其行为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但是因为欠缺公开透明,宣传不到位,导致许多信访当事人,不懂执法部门的分工和案件管辖范围。二是不懂法律程序。表现为不懂诉讼程序,不懂得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抱着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态度。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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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理,你就要给我解决,什么程序不程序。有的当事人不懂得上诉与申诉的区别,或认为交了上诉费也是白交,不提起上诉而到处上访。三是不懂政策规定。对党的政策和有关规定,知之甚少,错误地认为小访小解决,大访大解决,不访不解决。
(五)“闹而缠访”。在信访的当事人中,仍有一些人无理上访,“闹而缠访”,以“访”、“闹”为手段企图使无理的要求得到满足和解决。这部分人为达目的,把上访当作职业,无休止地缠诉缠访,不断提出过高要求;甚至故意找茬“闹”访,抓住接待人员不够周全的话语不放,无理取闹;还有的由于“访”出的经验,越是在重点时期、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期间,越是想方设法越级上访,给执法部门和党委政府施加压力,给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四、进一步完善公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议
为了解决当前公安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使公安信访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信访工作中应当针对实际情况,利用现有条件,采取科学的方式方法,实现公安信访的制度化、法制化,既保障公民宪法上的申诉权利,又维护司法的稳定性,既依法对待合理的信访,又要制裁无理的缠讼。依照上述思路,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突出公安信访的重要性。
公安信访工作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是党和政府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是社情民意、社会稳定的“晴雨表”,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涉法信访工作对推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维护好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公安机关信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做好解决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摆在突出位,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安机关为人民群众办事效率。
(二)转变执法观念和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
当前,加强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应当与时俱进,创新观念,树立公正执法理念。信访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办事,体现人文关怀,既是执法为民的内在要求,也是宪法尊重、保障人权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因此,倡导和追求公正、效率、文明观念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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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本位的观念,切实纠正工作中错误的倾向和不良作风,使执法理念和信访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首先要切实纠正轻信访的司法偏向,切实保护公民的信访申诉权利;其次要强化平等对待当事人的观念,切实纠正“重领导、轻群众”、“重名人、轻百姓”、“重本地、轻处地”的司法偏见,做到不分贫富贵贱,一视同仁,文明接访、礼貌待访,平等保护各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和人文关怀;三是强化换位思考,培养责任意识,切实杜绝无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官僚主义作风,切实摆正公仆与主人的位,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四是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克服态度粗暴、摆威风、方法简单、说理不透的工作方法。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对来访群众要热心、耐心听取他们反映的情况,认真细致地解答他们的问题,并做好法律释明工作,以提高初信初访的质量,减少缠诉缠访问题。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涉法上访工作有效运行。
只有建立健全规范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才能保障处理上访工作有章可循,使之成为广大信访干部自觉的、经常性的活动,确保涉法涉诉上访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一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涉法上访工作的日常管理是使上访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关键。强调统一设涉法上访问题工作机构,明确管理部门,只有机构理顺,职能到位,涉法上访工作才能有序开展。二是建立涉法上访工作考核、评价、奖惩制度。把责任人、责任部门、信访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列入岗位目标考核管理中,与年终奖惩挂钩,奖优罚劣,增强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确保责任人想方设法把问题解决在单位内部,从而保证涉法上访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早结案,早息访。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同志要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三是建立和完善涉法上访工作督办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上级部门负责对下级部门涉法上访工作进行督办,各级部门领导要对涉法上访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要明确落实督办机构和人员的职责以及督办的程序、方式、措施。如采取信访工作简报制度、重点涉法上访案件进展通报制度、督办案件通报制度,抽样检查和定期检查制度等措施,以增强领导和各部门责任人履行职责的自觉性,确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得到全面落实。
(四)硬起手腕,严查违规信访,严打利用信访从事违法犯罪的人员。
涉法涉诉信访行为绝大部分是反映合法或合理要求的,但是也有极个别信访人员,利用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政策,进行违法上访活动,企图从中获取利益。公安机关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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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访和闹访,扰乱社会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经过劝阻和教育后拒不改正,并且违反《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员,要硬起手腕,依法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公安机关要做好证据收集工作,遵守办案程序,依法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理,用足用活各种法律手段,严厉打击严重的缠访、闹访等违法信访行为,维护正常的涉法涉诉信访秩序。201*年4月,经河南平顶山市劳教委审批,平顶山县公安机关对赴京非法信访的周庄镇杨岗村张湘依法劳动教养一年;同年5月份还对两起集体赴省进京上访的11名首要分子予以行政拘留,严厉打击了非法信访行为,维护了全县合法合理的信访秩序。(五)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济救济制度。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关系到信访群众的切身利益,但不是每一个信访案件都能够查清楚落实到,如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受害群众的利益,是司法机关必须面对的问题。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针对命案、重伤害等无法侦破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且给受害人及家庭带来极大打击,生产、生活陷入困境的,应当积极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府部门给予当事人经济求助,最大限度地降低受害群众的损失。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公安信访经济救济制度。设立涉法涉诉救助资金,制定救助对象的适用范围和认定标准,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六)建立信访专业人员培养机制。
在处理信访工作中,人的因素非常重要,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是完成好信访工作的重要保证。因此,应当注重信访队伍的建设,从各部门选调高素质的人才充实信访队伍,并加强对信访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业务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能够担当重任的信访干部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对信访工作人员的要求。一是建立信访人员教育培训制度。通过业务培训,更新信访人员的知识结构。二是建立信访人员与办案人员的岗位轮换制度。通过有效的岗位轮换,提高信访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结构,实现执法工作与信访工作的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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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论
综上所述,构建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是完全有必要的。对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于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特别是热点、难点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建立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是势在必行,而且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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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此篇论文是在张镝老师悉心指导和无私帮助下完成的。在定稿之际,我仅以文字来表达我对张老师的感激之情和尊敬之意。
张镝老师是一个治学严谨,工作认真,责任心极强的人。她严于律己,宽厚待人。在即将离开母校之际,我遇到了一位非常优秀的指导老师,有幸能够得到她的指点,我深感荣幸,我感谢我的指导老师!
在论文写作过程中,老师付出了大量的精力,给予我极大的鼓励和帮助。从选定题目到确定论文提纲,再到初稿、定稿,老师几乎考察到文章中的每个句、词、字,甚至注意到了每个标点符号。老师的态度深深地感染和影响着我!在这次论文的准备工作中,不仅提高和改善了我的知识结构,而且培养了我写作和查阅资料的能力。
同时,我也致谢那些为公安事业不断付出努力的先辈们,感谢你们的辛勤付出,让晚辈感受到知识的洗礼,让我顺利完成此篇论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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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马斌.探寻信访与法治的可能路径[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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