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亚罗镇201*年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总结
米亚罗镇201*年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
总结
米亚罗镇地处317国道沿线上,交通便利,辖区内共有人口2379人,其中外来人口292人。
这两年,由于灾后重建的需要,流动人口迅速增加,这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为了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将其逐步推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我镇根据自身特点(管辖区域大,流动人口结构复杂、分布广、流动性大)展开一系列的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米亚罗镇干部、计生专干及村(居)妇女主任通过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精神,从实际出发,树立团队精神,增强“一盘棋”意识,狠抓落实、责任到位,坚持把计生工作摆在首要位置。首先,由镇计生干部、计生专干、民警、单位和工地负责人、居民小组长及流动人口育龄群众组成流动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条例和传达上级有关计划生育文件精神,通过召开例会与小组成员共同探讨、收集有关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建议,确保我社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责任到位、层层管理、层层监督
进一步落实“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配合”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与各用工单位、基建工地、个体店面及私房出租户签定计生协议书,将“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实处。定期召开流动人口计生例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四川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理县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等国家、省、县计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并由其汇报上月流动人口迁移变动情况,及时有效地将其纳入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坚持一户一表、已婚育妇一人一卡,力求做到不漏项、不漏人、不漏户。
三、计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微机化
为使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轨道,我镇先后将辖内用工单位、基建工地进行电脑入录,实行微机管理。日常工作中加强对辖内流动人口关于计生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强调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必要性,分发《流动人口婚育、节育、审检须知》。对已持有《婚育证明》但未经验证的流动人口提供无偿验证服务,对未持有《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予以宣传、督促其办理。
四、流出人员结构情况
我社区流出人员共有551人,其中育龄妇女190人,已婚育妇120人,流出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100%。当前如何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成为镇计生工作的热点话题。就此我镇初步制定以下几点方案:
①一如既往地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发动辖内流动人口参与节假日开展的一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内容宣传有关计生政策、法律、法规,从而提高流动人口知法、学法、守法的法律意识。
②与责任区民警配合,深入辖内单位、工地、店面及私房出租户登记流动人口,及时有效的将其纳入管理之中。
③向有招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宣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通过辖内宣传栏向流动人口宣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重要性及来厦验证的程序,从而提高我辖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及验证率。
④发动流动人口未婚青年加入到社区“五期教育“中,组织其学习国情国策及有关计划生育的各项法律、法规。
⑤充分调动协会小组长、社区离退休党员的积极性,从而为我辖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添砖加瓦,将我社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推向新台阶。
米亚罗镇计生办20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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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亚罗镇201*计生办“五五”普法工作五
年总结
近年来,我镇计生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以增强人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紧密结合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把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有机结合,有力地促进了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为创建“平安”营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促进了全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五五”普法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在就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武装部长为副组长,各各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研究制定了《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形成了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党支部和职工政治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每年召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普法治理工作,并在年初制定年度普法法制工作计划。由于领导高度重视,计生委“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
二、加大普法力度,大力营造“五五”普法良好氛围随着普法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化,镇计生办在普法教育工作中做到“七个融入”。一是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新农村建设中,彻底转变群众婚育观念,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在7个村统一制作了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保健、新农村建设等内容为一体的宣传栏,结合人口文化大院建设,充分发挥人口学校的功能,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吸引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机制,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近年来,印制宣传法制法规日历画1500份,刷新标语23条,印发计生法律法规政策手册1500册、调查表300份,在所有的宣传品上都印制了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内容。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计划生育普法工作,使广大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法规政策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三是从群众需求出发,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围绕中央《决定》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利用镇级干部及工作人员进村入户的方式,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培训,深入宣传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5期,累计培训人数500万人,从而使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家喻户晓。四是结合科学发展观宣讲活动,拟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讲座稿,深入到村、社区、学校进行集中宣讲。五是举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计生干部的法律意识,把学法、懂法、守法纳入计生系统岗位大练兵活动整体规划之中,要求计生系统执法干部带头学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利用“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积极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相关知识。七是把学法、懂法、守法纳入计生系统岗位大练兵活动整体规划之中,要求计生系统执法干部带头学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重点学习宣传以《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为主体的行政法律法规。
三、立足“五个注重”,不断加强计生队伍自身建设
经过普法宣传教育,计生专干和村发药员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大家在学法的同时,也学会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把法律作为一把尺子来衡量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深切感受到了在法制社会法律的重要性。大家能自觉地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分析社会现象,解决现实问题,把学法和用法很好地结合起来,对社会文明和进步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一是注重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在制订学习计划时,每年安排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在学习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穿插学习,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保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如在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过程中,深刻感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我们日常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曾多次分专题学习,并就职能、权利和义务、工作任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把依法行政的思想统一到法的精神上来。通过学习和讨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增强,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不断增强。二是注重对普法目标任务等要领的掌握。“五五”普法是开展以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以培训、教育、考核、检查为主要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认识到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创建工作不是一项具体的业务工作,而是涉及到人口和计划生育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不单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工作机构的事,而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个系统的大事;不仅是主管法制工作负责人的责任,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所有干部的责任。从而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重点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行政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监督水平。三是注重普法队伍建设。把“整顿队伍、转变作风”作为强化“五五”普法工作的切入点,把“严肃政策,依法管理”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立足点,通过整改、优化、培训等措施,进一步抓好执法干部队伍建设,为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四是注重规范程序,坚持两个原则:即执法程序“规范、到位”的原则,要求计划生育执法人员要依照法律规定,自觉规范执法行为、执法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卷宗。结合执法工作,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位。在执法过程中抓好“严格、准确、求实、细致、公正”这五个环节。把执法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实行阳光操作。五是注重检查,定期考核。法制创建工作情况是衡量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每年的人口计生工作年终考核中,对依法行政工作突出的基层计生办,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依法行政工作搞得不好的基层计生办通报批评。对因不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败诉和经行政复议被撤销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因违法施政出现恶性案件及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坚持“三个结合”,依法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秩序为保证“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积极调动各方因素,充分挖掘各方资源优势,坚持“三个结合”,依法规范人口生育秩序,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普法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相结合。规范依法行政档案。一是程序规范。即要求行政执法的每个案件必须按照立案审批、调查取证、下达行政征收(或处罚)决定书送达、执行、申请复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程序。二是行政规范。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范畴内进行,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群众纪律的行为,做到无侵权行为,无重大错案、无重大上访案件。三是案卷规范。按要求做到了一宗一卷,填写统一规范,文书资料齐全,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使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恰当。(二)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依法规范生育秩序。坚持宣传与服务兼顾,预防与治理并重的做法,进一步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我们着重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往年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充实了性别比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单位工作职责,细化目标责任;二是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防范为主的工作机制,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县人口计生委、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在工作中,做到“四个清楚”:即辖区内的医疗服务机构、经营范围、从业人员、b超分布情况清楚。“四项制度”:即孕产期访视制度;严禁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出生婴儿性别监测制度;有奖举报制度。三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把二孩审批关,对二孩怀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四是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均在服务窗口张贴了禁止“两非”的挂图,让育龄群众对打击“两非”的内容有了初步了解。四是认真排查摸底,夯实工作基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镇开展了打击“两非”专项检查。重点排查了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情况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和综合治理,使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了正常值范围内。
(二)普法与推行政务公开相结合。一是按照《米亚罗镇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米亚罗镇关于政务公开内容的说明》文件要求,镇、村两级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内容、办事程序、执法依据、干部职责、优惠政策落实名单、再生育对象、计划生育“七不准”、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计生阳光热线、有奖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指南等内容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办事要求和办事程序向群众公开,打造“阳光计生”,使广大群众不出村就能清楚了解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奖励优惠政策、计划生育办事程序和服务项目等内容,使计划生育工作更加贴近群众,使政务公开内容家喻户晓。二是有效发挥镇广播、宣传栏等作用,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内容以公布,为推动阳光政务,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责任制》、《信访责任制》等11种制度。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进行了百人评议计生行风活动,发放问卷、调查表100份,收回85份。通过汇总,对人口计生工作满意、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通过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着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供人性化服务,保证了群众利益优先,政策落实不打折扣。
(三)普法与行政执法监督相结合。一是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八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许可限时办结制度、重大处罚决定和强制措施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充分发挥了镇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做到办事权限公示,违反责任追究公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二是落实各项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依据人口和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审核、发放生育保健服务证,审批对象的条件、程序全部依照规定进行,合法规范。2.按照计划生育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发放管理要求,坚持“公开公平、规范透明、集中统一、按时发放、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以人为本、方便高效”的原则,及时、足额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扶助资金,村组计划生育宣传员工资等财政补贴资金。
米亚罗镇计生办201*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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