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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大病救助服务 关怀送到患者心中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9:57:33 | 移动端:搞好大病救助服务 关怀送到患者心中

搞好大病救助服务 关怀送到患者心中

搞好大病救助服务关怀送到患者心中

“看病难、看病贵”是多年来一直困扰百姓的重大难题之一,它不仅仅牵涉到多个领域、其构成因素也纠葛复杂。自我县实行城镇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以来,对那些患病的困难群众来说,在一定的程度上减缓了一些实际困难,但它又是一项普惠工程,在报销费用时,避免不了要剔除不少费用,并且报销金额有上限,对于那些生活困难的群体,如果要看上一个较严重的病,就要花上一个家庭一年甚至几年的积蓄,由此导致“因病致困、因病返困”的现象日趋显现。为此,县政协专门组织了相关人员,对我县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听取汇报、组织座谈等方式,听取了解我县大病救助的现状、困

难及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大病救助的现状

我县人口总数为37.9万人,现有城乡低保对象23094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374人,农村低保对象16720人。我县于201*年开始运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主要针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采取以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方法,并以慈善救助相补充的救助模式,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难的问题,救助范围和救助金额逐年上升。201*年,全县所有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均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累计对1400余户困难群众实施了医疗救助,救助金额达730余万元。

二、大病救助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各级民政、卫生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自我县大病救助政策实施以来,贫困群体就医难得到了一定缓解,特别是对患重大疾病的农村贫困群体及时给予了一定的资金救助,充分体现了县委和县政府对贫困群体的关爱和帮扶。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大病救助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1、救助范围、病种有待扩展。目前,城乡医疗救助有明确的救助对象和限定的14种救助病种。对未纳入救助范围的困难人群和病种,一旦患上是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就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使之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仍有发生。

2、我县医疗救助方式大多为事后救助,救助时限滞后。目前,我县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除“尿毒症”外,其它均属于医后救助方式,相当多的救助对象在患病后由于无力及时支付住院费或医疗费,而放弃治疗或延误治疗的问题突出。

3、救助标准有待提高。受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的限制,使困难群众的受助额度被压缩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对于患有大病、动辄花费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救助对象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其实际困难。

4、医疗救助程序繁琐。救助资金发放环节复杂、手续繁多,医疗救助要通过个人到村(居)委员会申请,经过乡镇民政所、县民政局和县医疗救助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审核审批,涉及到多个部门,而每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操作流程,自下而上报批,整个周期大概需二至三个月,这就造成了相当多的救助对象在报销医疗费时,等待时间长、所走程序多,没能给百姓带来便捷。

三、提升我县大病救助成效的对策和建议

建立日益完善的大病救助体系,是当前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大局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虽然这项工作由于财力的限制,不可能一蹴而就,但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努力,提高大病救助的范围,提高大病救助的渠道,提高大病救助的成效,还是确实可行的。

1、广泛宣传,加大救助辐射力度。虽然民政部门在大病救助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我们从调研中发现,许多困难群体对大病救助政策不了解,申请程序不清楚,致使可以享受的大病救助未能享受。这就要通过多种途径,把大病救助宣传做到家户喻晓,深入人心,让这项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

2、拓宽渠道,加大救助成效。为了让大病救助制度惠及更多城乡困难群众,让一些困难家庭能更多地享受党的温暖,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格局,增加大病救助经费的投入,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逐年提高救助标准、逐步取消大病救助病种限制,简化救助程序,降低救助门槛,确保大病救助制度能够辐射更多的困难群众。

(1)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比例同步化救助制度。探索建立按医保报销比例进行救助的制度,例如二名救助对象,一样的病症,甲在彭泽就医,在医保报销比例是40%,乙在九江就医,在医保报销比例是30%,那么民政救助就应该按医保报销比例对甲剩余部分救助40%,对乙剩余部分救助30%,这样促使救助对象就近就医,也可把有限救助资金救助更多的人。

(2)建立社会大病救助基金。同时必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民政牵头的工作机制,协调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深入拓展救助资源,强力推进这项工作,针对癌症、换肾等重大疾病

设立救助基金,病人除了报销正常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享受正常的大病救助外,再从该基金中报销部分费用。

(3)扩大大病救助范围。目前,大病救助享受对象为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等人员,范围狭窄,而实际生活中,许多不属于救助范围的人群生活水平也较低,一旦得了重病,那生活必将就雪上加霜,如何让更多的贫困群体科学纳入救助体系成为政府当务之急。

3、整合资源,加大救助主体队伍。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参与到这个爱心工程中去。在资金筹集上,要逐步减少对政策的依赖,积极发动社会捐款,不断增强救助能力,对自觉自愿参与公益性救助的社会组织应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加入到这个“爱心”活动中来,降低救助对象的医疗成本,对救助对象实行挂号费、注射费、住院床位费减免;定期开展“慈善门诊”,对农村特困户赠医施药;设立“慈善药房”,对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等特困居民实行购药优惠,以减轻患者病痛和经济负担。

4、夯实基础,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依托全县医疗救助网络系统,建立网络平台“一站式”服务体系,使住院救助在现有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服务和“一单清”结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院住院,在办理审批手续、确认身份后,个人只需交纳费用中个人承担部分,医保(新农合)报销和医疗救助部分由医院垫付,出院时即时结算,真正实行网络平台“一站式”服务。

5、积极预治,加大救助对象的健康意识。住个院,少则几千,多则几万,这对于那些并不宽裕的群体来说,普遍对医院心

怀恐惧,于是就产生“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现象。这些人要么不进医院,一进必然发生的是高额费用,这又加剧了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困”的步伐。如果能整合社会资源,定期免费检查身体,积极做好预防,做到“预防为主”实现“未病先防”,或群众在有点小毛病就及时治疗,把疾病消灭在萌芽状态,那花费的费用就要少得多。

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工作,是合乎民心、保障民权、维护民利、惠及民生的大好事,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构建救助网络,形成救助合力,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相关政策,搞好救助服务,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患者心中。

扩展阅读:宜昌市城区大病关爱救助实施方案(

宜昌市城区大病关爱救助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核心理念,充分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积极发挥救助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经对城区居民因病致贫情况的深入调研,广大群众迫切期盼建立一个能够帮助大病特困家庭渡过暂时困境的救助机制。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始终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宗旨,以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为出发点,重点帮助因大病造成家庭极度贫困的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渡过难关。

(二)基本原则。坚持低水平起步,做到筹募款额、救助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多措并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按照当年筹资情况确定救助幅度,确保基本平衡;坚持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等多项保障制度相衔接,集中救助大病特困对象。

二、救助的对象

关爱救助活动面向城区(不含夷陵区)的全体居(村)民,凡是因病通过各项保障或救助方式解决后,医疗费用自费部分超过家庭当年收入80%以上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患者,均可申请大病关爱救助,每人每年只限救助一次。三、资金筹措

大病关爱救助资金的筹措,采取面向社会专项募集和政府资助两种方式,政府资助包括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政府资助部分由市财政局设立专户进行管理。并按照实际审批金额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市慈善总会,市慈善总会按照规定程序将资金支付给享受者。市慈善总会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账,实行专户管理。四、救助标准

对符合大病关爱救助条件的对象,医疗费用自费部分达到5-10万元的患者,一次性给予救助40%;自费部分超过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救助50%,最高救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五、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符合大病关爱救助条件的,直接到宜昌市慈善总会大病关爱救助办公室和市民政局低保办公室申请,填写《大病关爱救助审批表》,申请大病关爱救助者在宜昌就医的,必须是在宜昌市医疗保险部门和新农村合作医疗定点的医疗机构治疗,到外地就医的必须是经市医疗保险部门和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同意的。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患者的书面申请;2、患者的1寸免冠照片2张;

3、患者的户籍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医疗机构的原始医疗发票、病历;原始发票被其他医保部门核销入账的,须由核销入账的部门出具发票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每张原始医疗发票限用一次。5、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二)审批。聘请有关部门人员和社会代表成立专门的大病关爱救助评审组,原则上每季度评审一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拨付经费并建立档案。对不能给予救助的由办公室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做好工作。

六、财务管理与监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资金使用状况;

(二)每年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及时将经费使用、审计情况向社会公布。

(三)对确定为大病关爱救助对象的,适时在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关于申请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救助

救助对象:正在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正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特困优抚对象(伤残六级以上)、其他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给予救助的。

提供材料: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救助对象本人一寸彩照、出院小结(原件)、指定医院住院医疗单据(原件)、农业户口人员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的需提供合作医疗报销单据(原件)。

指定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市中医院、葛洲坝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优抚医院、三峡大学仁和医院、惠民医院、伍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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