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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情乡解”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9:59:56 | 移动端:“农情乡解”工作总结

“农情乡解”工作总结

凌云县开展“农情乡解”工作总结

在开展“农情乡解”活动中,我县着力转变政府工作职能,畅通民情渠道,破解信访工作难题,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和反映的问题,将矛盾纠纷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全县共接待来访群众600多人次,受理信访案件11件,已办结8件,正在办理3件,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一般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的目标,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建立服务网络,打牢维稳基础

一是建立“四级”信访服务平台,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我县在县、乡(镇)、村(社区)、屯四级分别建立了“农情乡解”服务机构,并将工作重心放在乡村两级。共设立村级“接访服务站”7个,设立屯级服务点14个、服务信息户25户。在调解工作中,村一级能够调处的立即由村级服务站调处;村一级不能调处或办理的由乡(镇)农情工作接待中心负责办理或调处。由于村级调解员都是由村里威望较高、责任心强、群众信任的村干、组干或者党员能人组成,大大强化了村一级的调处能力,调处效率得到有效提高,一大批矛盾纠纷在村级得到了及时的解决。

二是建立四张工作网网络,打牢维稳基础。首先是建立治安防控网。在县、乡(镇)“农情乡解”服务中心设立治安防控组,在村“农情乡解”服务站设立村治安联防队,在屯一级

设立治安防控员。治安防控员由村(社区)组干部、平安中心户、基干民兵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治安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其次是建立信访信息网。在县、乡(镇)“农情乡解”服务中心设立信访信息组,在村“农情乡解”服务站设立信访信息队,在屯一级设立信访信息员,主要负责群众矛盾纠纷的排查和信访维稳信息的上报。第三是完善界分调解网。在县、乡(镇)设立“农情乡解”调解委员会,在村级设立村联解委员会,在屯一级设立联解员,主要负责调处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问题。第四是完善为民服务网。在县、乡(镇)“农情乡解”服务中心中设立志愿服务组,在村“农情民意、乡村联解”服务站设立村志愿服务队,在屯一级设立志愿者,为孤弱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和生活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维权帮助,为辖区群众提供各种便民服务。

二、采取“五接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定期接访。继续执行县四家班子领导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日制度,县处级领导每月在县“接访服务中心”面对面接待上访群众1次,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半个月面对面亲自接待上访群众1次,村(社区)级“接访服务站”由“农情乡解”联合调解委员会每周安排人员面对面接待上访群众。今年以来,共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2次,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8件次72人(次),现场办结2件,部门受理4起;各乡(镇)开展“乡镇党委书记大接访”8次,共接待群众来访300余人(次),现场解决2件,立案3件。二是现场接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

人组织各有关部门集中接待群众来访,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和乡镇书记大接访活动每个月各举行一次,县四家班子领导每个月下到挂点乡(镇)与乡(镇)领导共同接访1次以上。三是主动约访。对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由相关部门领导采取主动打电话联系和书面邀请其当事人到接访服务中心或服务站,或者派人到其家中等方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协调解决,并采取进一步调查取证、现场勘察等方式方法,架起了相互理解、沟通和信任的桥梁,从而使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带案下访。各级“农情乡解”服务机构每周一召开信访维稳信息专题办公会议,通报本辖区“农情民意”信息,按照轻重缓急程度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安排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带案走访当事人,进一步听取意见,核实情况,协商解决。并结合开展“巡回法庭”、“流动调解室”活动,加强对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五是跟踪回访。对已经调处的信访案件一律实行“回头看,跟踪服务”,查看信访问题是否处理到位,信访群众是否满意,信访人是否还有意见,是否引导上访者依法办事,避免信访案件的反弹和反复,同时尽力帮助信访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联络和培养干部与信访群众之间的感情。

三、推行“五个结合”,探索联解新模式

一是把“农情乡解”活动与“农事村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农事村办”服务平台,灵活开展工作,建立起

一支上联乡镇党委政府,下联村民小组,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的多能型人才队伍。二是把“农情乡解”活动与“城乡互动,先锋同行”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县直职能部门与“接访服务站”所在村(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指导和参与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城镇党员的特长,通过开展“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服务承诺”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开展义工活动,为乡村群众提供多方位的服务。如县林业局与沙里乡那坝村“农事村办”服务站结成共建对子,到目前为止,共指导和参与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3次,成功调解林权山界纠纷2起,互帮互助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三是把“农情乡解”活动与“书记大接访活动”结合起来。在总结“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各项工作措施,规范接访工作程序,在乡(镇)推行乡(镇)党委书记接访工作制度,县乡(镇)联动,使接访活动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四是把“农情乡解”活动与县、乡(镇)、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信访维稳业务的培训,提高接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群众感觉到冤屈有处申、苦楚有处诉、事情有人管、问题有法解、矛盾有人化,及时发现问题,受理各种举报、投诉,及时调解纠纷,排解矛盾,化解情绪,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五是把“农情乡解”活动与边际联解相结合。继续把我县建立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联合协调机制工作先进经验扩展延伸到“农情乡解”工作中,实行边

际屯与屯联解、边际村与村联解、边际乡(镇)与乡(镇)联解,杜绝农情联解死角,确保民意在边际县、乡(镇)、村直通。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自开展“农情乡解”活动工作以来,全县的维稳工作逐步提升,涉众纠纷、重大疑难纠纷以及重点信访案件逐渐减少,但各种矛盾纠纷问题依然存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探索和有创造性地开展“农情乡解”服务工作:

一是落实经费保障,确保站点设施建设和村屯工作人员补贴到位;

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乡村两级工作人员处理问题、化解纠纷矛盾的水平和能力;

三是建立和完善工作考评及奖惩制度,最大限度的调动各级干部及村屯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进一步整合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五是在开展“一办三中心”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逻楼、下甲、朝里等3个乡(镇)中,整合信访、维稳、治安进入政策法规服务中心,开展一站式调解服务。

扩展阅读:凌云县推行“农情乡解”工作情调研报告

凌云县推行“农情乡解”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中共凌云县委组织部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乡村是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一些轰动全国的群体性事件,其“导火索”大多是从农村小纠纷引起。在各种矛盾交织的今天,尤其受金融危机影响,返乡农民工增多,不稳定因素叠加,农村维稳形势面临新的考验。为保障民情民意渠道畅通,群众关心和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中央和地方的各种政策部署得以顺利实施,201*年,凌云县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农情乡解”活动,畅通县、乡、村、屯、户五级信访渠道,把信访工作重心前移至村屯,畅通民意渠道,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而探索建立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基本情况

凌云县位于广西西北部,县域面积2053平方公里,北靠乐业县,东与河池市巴马、凤山两县接壤,西与田林县交界,是全国重点扶贫开发县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县待遇的县份。全县辖3镇5乡(其中4个瑶族乡)110个村(社区),总人口20万,居住着壮、汉、瑶三个主体民族,分别占总人口的33%、45.3%和21.7%。凌云县地处大石山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畅,人口文化比较落后,整体素质不高。201*年下半年以来,在学习田林县“农情民意,乡村联解”经验的基础上,全县推行了“农情乡解”活动。县委、县人民政府行文成立县、乡(镇)、村、屯四级中心、站、点,县“农情乡解”服务中心依托信访联席办、县维稳办开展工作;全县8个乡镇以“农事村办”为平台,以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依托,建立了“农情乡解”服务中心;110个村(社区)建立了服务站;屯设信息员、巡逻员、调解员服务点。201*年以来,全县信访总量为100批次337人次,同比分别下降6%和上升28.5%;其中,个体访22批次30人次,同比下降42.1%和36.1%,集体访19件257人次,同比批次持平,人次上升40%,重访22批次112人次,同比分别下降47.6%和10.4%;来信59件,同比上升17.1%。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1次,共接待群众来访32件次123人次,其中县领导接待17件82人次,解释劝导1件,现场解决1件,部门受理l4件。各级中心站点积极开展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活动开展以来全县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农情乡解”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情乡解”的产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发展的迅速推进、经济社会转型的加速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管理机制发生了重大变革。同时,在农村开展的一系列普法活动初显成效,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逐年提高,农村社会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显现,呈多元化、复杂化和激烈化趋势。特别是土地征用补偿、房屋拆迁安、企业改制职工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涉法涉诉、村务财务管理、农村“三大纠纷”、环境污染、退役军人安、村级民主决策和民主选举问题、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访问题明显增多,社会的各种矛盾纠纷日益加剧。历史遗留问题多而且复杂,协调难度大,时间跨度大,解决成本高,特别是信访群体里,有去北京、到南宁的,成批上过百色的,反映的问题特别复杂,解决难度大,许多旧的问题没来得及解决,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呈现出信访总量不断攀升的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行“农情乡解”无疑是一项构建社会和谐稳定的新举措。

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看,推行“农情乡解”,又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推行“农情乡解”活动,延伸“县委书记大接访”、“乡镇党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和“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工作制度,开展公开大接访、约访、回访活动。在乡(镇)、农村党组织构建起与广大群众机动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与群众保持密切而广泛的联系,保持党员干部和群众的亲和力,搭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巩固了党的基层政权组织,保持农村的稳定和发展,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从而,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无疑为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农情乡解”工作成效1、构建了机构,明确了责任。

经济要发展,社会稳定是前提,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快发展。为此,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农情乡解”机构建设中下了功夫。

(1)建立县“农情联解”服务中心。“农情联解”是我县一项强农惠农的新工作服务模式。为了把此项工作抓好抓落实,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农情联解”服务中心,依托县信访联席办、县维稳办开展工作。明确接访、纠纷调处、宣传调研、督查、边际联谊等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合理依法依规调解群众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建立乡(镇)“农情乡解”服务中心。各乡(镇)以“农事村办”为工作平台,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依托,从乡(镇)党委、政府、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国土、民政、农业、水利、林业和团委、妇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农情乡解”服务中心,设有综合办公室、接访室、调解室等功能室,具体负责本乡(镇)各类接访活动的组织、一般信访案件的调处、办结案件的回访等工作。

(3)建立村级“农情联解”服务站。各村在人口集聚的村屯结合“农事村办”服务平台设立“农情联解”服务站,服务站成员由村干部、乡(镇)包村干部、驻村新农村指导员等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所覆盖村维稳信访案件的排查、汇总、上报和群众纠纷的调处、化解以及治安防控等工作。实现农村群众“证照村里办、补贴村里发、小病村里看、矛盾村里调、信息村里问、农资村里买、书报村里读”七大工作目标。通过“农情联解”服务窗口,在农村基层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教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村治安防控等活动,从而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在信访、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4)建立“四张网”服务。一是治安防控网:各乡(镇)“农情乡解”服务中心中设立治安防控组,村“农情联解”服务站设立村治保会,在屯一级设立治安巡防员。二是信访信息网:各乡(镇)“农情乡解”服务中心中设立信访信息组,村“农情联解”服务站设立村信访信息队,在屯一级设立信访信息员。三是纠纷调解网:各乡(镇)“农情乡解”服务中心中设立“农情乡解”调解委员会,村“农情联解”服务站设立村调解委员会,在屯一级设立调解员。四是为民服务网:各乡(镇)“农情乡解”服务中心、村“农情联解”服务站为辖区群众提供各种便民服务。

2、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拓宽“农情乡解”工作新思路。(1)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的稳控力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各乡(镇)“农情乡解”服务中心和村“农情联解”服务站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调处,及时汇总上报,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始发阶段,切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同时,建立定期、不定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大对信访突出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力度,把越级集体上访、赴邕进京、重信重访和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趋向性问题作为排查化解的重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对重点人员和重大信访案件建立台帐,实行“人盯人”、“人盯事”的稳控措施。

(2)深入开展“五接访”活动。

一是定期接访。实行县四家班子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星期一由一名县处级领导在县领导接访中心接访,接访县领导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随时接访。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实行“半月接访”制度,各村级服务站由“农情联解”调解委员实行“周接访”制度,形成县、乡、村三级定点接访网络。

二是现场接访。定期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和“乡(镇)党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及时解块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主动约访。对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分别由有关领导采取主动打电话联系和书面邀请当事人到服务中心、服务站,以及亲自或者派人到当事人家中或现场等方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调查取证,协调解决,架起了相互理解、沟通和信任的桥梁,使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块。

四是干部下访。通过开展干部下访,变“群众上乡找干部”为“干部下村送服务”,一方面对已掌握的问题进行带案督办,带着问题下基层,查原因、找答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方面开展信访信息排查摸底,倾听群众诉求,了解基层民意民情。对于一些较大复杂的案件,落实领导责任,努力把问题解块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是跟踪回访。对即将处理和已经处理的问题一律实行“回头看,跟踪服务”,查看信访问题是否处理到位,信访群众是否满意,信访群众是否还有意见,避免信访案件的反弹和反复,同时尽力帮助信访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增进干部与信访群众之间的感情。

(3)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对突出的信访问题严格落实“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和“六包”(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包劝返)措施。如在处理东风社区群众与水泥有限公司的山权纠纷案件中,通过包案落实责任后,经协调处理,平息了这起时间跨度长、涉及人数多、调处难度大的信访件。

(4)密切党群关系,切实为民办实事,改善民生。“农情乡解”活动的开展,架起了党群干群沟通的桥梁,密切了党群关系,畅通党员干部与群众交心谈心的通道,切实为群众排民情、解民忧。如逻楼镇陇棍村61岁的邹如庭老人向陇棍村“农情联解”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反映,由于其年老体弱,无儿无女,生活困难,希望能够享受五保待遇,住进敬老院,安度晚年。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及时向逻楼镇服务中心汇报,镇及时向县民政局打报告,经核实后,办相关手续入住镇敬老院,保障了他的晚年生活。

(5)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制,促进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强调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工作,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其他领导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抓好维稳工作任务,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6)严格执行三项承诺制度。

一是执行首问负责承诺制度。对于第一个接待群众来访的机构的工作人员,都认真做好来访记录、登记造册和处理工作。对于能当时处理的,立即给予处理答复;对于需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的,接待人员负责联系移交,并把办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

二是限期办结承诺制度。对于受理的案件,都在一定期限内办结。一般案件办结期限为一个月时间;重要复杂案件不超过三个月时间;因特殊情况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都向当事人说明情况。

三是执行责任追究承诺制度。对于不依照有关规定、不认真及时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在处理问题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给被揭发人或者单位的;不及时处理造成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等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对有责任的人给予责任追究。

三、存在的困难及原因分析

(一)县“农情联解”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尚未落实。我县以凌办发201*36号文件印发了《凌云县“农情联解”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机构,办法措施和要求等,一年多来“农情联解”中心工作依托县信访联席办、县维稳办开展工作,“农情联解”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由于我县办公场地紧缺,未能集中统一办公,办公设施也未能落实。

(二)“农情联解”经费不足。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农情联解”活动开展以来,各级都没有落实专项活动经费,使活动开展困难。

(三)“农情联解”人员不足。“农情联解”服务中心、服务站工作人员都是兼职工作,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致使活动有时运转不够正常。

以上三点困难的原因有两点:

一是“农情乡解”中心,未能在体制上真正确立下来,而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要在体制上设立“农情联解”中心,有机构编制、有人员、有集中统一的办公场所、有财政预算经费;第二种观点是认为“农情乡解”是一项活动,是工作机制创新,应该是隶属于某个部门的一项工作内容,因此人、财、物、办公场所没有必要统一安排和落实。

二是从客观上说,地方财政收入有限,经费保障难度大。尽管“农情乡解”工作是一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沟通社情民意的新举措,但是,客观上难以在人、财、物、办公场所等方面给予落实,只能树立勤政为民,敬业奉献精神,兼职做好“农情乡解”工作。

四、对策和建议

(一)明确县乡“农情联解”中心体制。“农情联解”中心尚属一种松散型的联合组织机构,起到协调沟通、接访、调解等作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沟通社情民意的桥梁纽带,是当今国情、区情、县情所需,应该及时单独挂牌成立或挂靠到相关部门,落实办公场所、抽调或选调人员集中办公、落实专门办公经费,使“农情乡解”工作有序开展。从而提高办事效率,形成集中解决信访的突出问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加强涉及“农情乡解”工作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县委组织部、政法委、财政、信访、综治、维稳部门以及一些涉农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在人员的调配、财力的支持、法律服务等方面加强合作和协作,充分发挥各职能作用,共同关心、关注“农情乡解”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联调联解机制,促进“农情乡解”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建立健全“农情乡解”工作问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承诺制度、限期办结承诺制度和责任追究承诺制度。对违反以上制度的人员严格问责。同时,还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情乡解”一系列工作制度,让工作有序运行。

(四)加强队伍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农情乡解”的目的就是要以人为本,密切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有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队伍,有一批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的干部。因此必须强化队伍建设,不仅要有人办事,而且要会办事,耐心办事,只有这样才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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