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推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创新发展
山东省滕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努力推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创新发展
滕州市工商局始终坚持按照“四个统一”、“四个转变”的基本要求,立足滕州农业大市的实际,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力度,以规范促发展,以创新求突破,有效地维护了全市农资市场的良好秩序,推动了红盾护农工作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
一、完善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向规范化迈进
(一)严把准入关口,力保非法经营不入市。利用企业年检时机,对农资经营者重新进行资格认定,并逐一完善经济户口档案,以便对农资市场主体从“入市”起就实行跟踪监管;结合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对各农资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挂靠经营、转让经营等行为。在此基础上,探索实行市场主体编号管理制度,将全市所有农资经营业户逐一进行编号,录入微机,并统一制作了编号牌,在各经营网点悬挂,做到标识清楚,一目了然。同时,广大群众也只需在指定网址或通过手机短信输入业户编号,便可以直接验证某一农资经营网点主体资
格的合法性,从而使各种形式的非法经营主体彻底失去了市场,农民权益得到了更多保障。
(二)强化管理措施,力保假劣农资不下田。在全面落实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制度的基础上,严格实行农资商品备案销售制度,对于手续齐全、进货渠道合法的,发给《农资商品备案证明》随货同行,并予以公告;对票证不全或有疑点的,严格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质量合格的,方可获准进入市场,从而有效地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进入流通和使用环节。目前,全市主要农资商品备案率已达到了95%以上。(三)健全维权体系,力保农民权益不受损。一是率先推行农资商品留样储存制度。统一制作“农资商品质量保证存样袋(瓶)”,分发到各农资经营点,消费者从所购的农资商品中自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装入袋(瓶)内,由购销双方签封,交消费者自存,在规定期限内发现质量问题,可带此样到原销售单位反映或向工商机关投诉、举报。二是广泛普及《红盾护农维权手册》。农户在购买农资商品时,可以持工商部门统一印发的《红盾护农维权手册》,要求经营者将农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购销日期等情况载入购销记录,由购销双方签字盖章,为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提供了依据。三是继续推行风险抵押和先行理赔制度。由农资行业协会牵头,以广大农资经营业户为主体,按照责任同负、风险共担
的原则,以风险抵押的方式,每年投入并保持一定数量的货币基金,专户储存,一旦出现规模小、资金少的经营者因农资质量给农民造成损失无力赔偿的现象,经核实后,由农资行业协会拨付专项资金进行先行理赔,并协助追偿。二、创新思维,推动监管执法向智能化攀升
(一)运用科技手段,搭建信息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了集监管服务于一体、电子备案与智能巡查相结合的智能化动态监管系统,使其充分体现出了功能全、涵盖面广、操作性强、多角度规范等特点,确保从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从农资商品进货到销售、从经营者自我规范到工商巡查管理、从消费者申诉举报到处理反馈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全部纳入电子监管范畴,形成了市局监控中心、基层工商所、农资经营网点、智能化动态巡查车“四位一体”、互联互通的网络监管体系,为全面推进监管职能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推行网上备案,提高日常监管效能。在农资商品超市、镇(街)中心店配备了微机,安装了宽带,与市工商局监控中心进行网络连接,农资经营业户按照购进商品的批次,将相关证照手续和信息资料逐一录入,提交备案申请,经工商监管人员审核后予以登记入库,并随机产生该批次商品的查询码和条形代码,进行贴标销售。消费者通过在指定网址或通过手机短信输入验证码,即可查询到所购商品的生
产厂家、销售商以及是否备案等相关信息,大大增强了经营的透明度。实行农资商品网上备案后,业户在短短几分钟内足不出户便可将商品轻松登记备案,不仅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使广大农民便于查询,易于识别,放心购买。目前,全市已有40余家企业的200多个品牌的农资商品成功实现了网上备案。
(三)实施智能巡查,促进监管职能到位。利用流动监管车、GPS定位仪、电子地图、手持巡查机等设备,大力开展智能巡查活动,当监管车到达某一农资经营点时,车载电子显示系统将自动弹出该点的基本信息,监管人员可及时做出是否需要巡查的决定,确定巡查重点,并通过手持巡查机将巡查情况即时输入监控中心数据库,在后台自动生成日常巡查记录。对于发现的违法违章经营案件线索,及时填制立案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实行网上审批,即时开展立案调查。今年以来,在流动巡查的过程中,共现场调解消费纠纷7起、受理农民群众举报投诉4起。
三、立足治本,推动农资流通向现代化转变
(一)建立连锁经营网络。通过帮助企业调查论证,积极引导市丰谷公司、神农公司、地恩地公司等农资经营龙头企业设立镇(街)中心店、村级销售点,实行层级连锁、品牌经营、代理专卖。同时,在所属网点全面推行“四统一”、
“四不准”经营制度和农资商品报验制度,指导他们建立专职机构,配合工商机关实施对主体准入的双重把关和经营行为的双重管理。目前,全市9家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已建立连锁经营点1200余个,覆盖全市85%以上的行政村,并通过设立“总经销”、“总代理”等方式,与60余家名优农资商品生产企业建立了稳固的业务关系。
(二)推行超市经营模式。按照农资市场超市化的基本思路,对各大农资经营网点进行了改造升级,划定专门的仓库区、交易区及商品陈列展示区等,做到分类摆放、区域分明、明码标价、标识清楚,增强经营的透明度,方便群众选购。同时,全面推行经营服务承诺公示制度,要求各农资经营业户将包括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违诺责任等在内的所有承诺内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把主要承诺事项印制到商品信誉卡上,在销售商品时及时向群众告知,最大限度地接受群众监督,从而促进了业户经营行为的日趋规范和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实行全程跟踪指导。一是指导各经营网点采取开辟宣传栏、购置科普书籍等方式,广泛宣传和普及科学种田知识,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二是由镇(街)中心店聘请农技专家担任“庄稼医生”,实行坐堂咨询,现场指导。三是由各农资经营网点根据购销档案,及时派人回访调查,
对于因农资质量问题给农民造成减产减收或其他损失的,及时予以妥善解决,确保农户利益不受侵犯,使农资市场监管服务工作达到了地方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经营业户、农民群众四方满意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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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滕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努力推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创新发展
滕州市工商局始终坚持按照“四个统一”、“四个转变”的基本要求,立足滕州农业大市的实际,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力度,以规范促发展,以创新求突破,有效地维护了全市农资市场的良好秩序,推动了红盾护农工作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
一、完善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向规范化迈进
(一)严把准入关口,力保非法经营不入市。利用企业年检时机,对农资经营者重新进行资格认定,并逐一完善经济户口档案,以便对农资市场主体从“入市”起就实行跟踪监管;结合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对各农资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挂靠经营、转让经营等行为。在此基础上,探索实行市场主体编号管理制度,将全市所有农资经营业户逐一进行编号,录入微机,并统一制作了编号牌,在各经营网点悬挂,做到标识清楚,一目了然。同时,广大群众也只需在指定网址或通过手机短信输入业户编号,便可以直接验证某一农资经营网点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从而使各种形式的非法经营主体彻底失去了市场,农民权益得到了更多保障。
(二)强化管理措施,力保假劣农资不下田。在全面落实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制度的基础上,严格实行农资商品备案销售制度,对于手续齐全、进货渠道合法的,发给《农资商品备案证明》随货同行,并予以公告;对票证不全或有疑点的,严格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质量合格的,方可获准进入市场,从而有效地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进入流通和使用环节。目前,全市主要农资商品备案率已达到了95%以上。(三)健全维权体系,力保农民权益不受损。一是率先推行农资商品留样储存制度。统一制作“农资商品质量保证存样袋(瓶)”,分发到各农资经营点,消费者从所购的农资商品中自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装入袋(瓶)内,由购销双方签封,交消费者自存,在规定期限内发现质量问题,可带此样到原销售单位反映或向工商机关投诉、举报。二是广泛普及《红盾护农维权手册》。农户在购买农资商品时,可以持工商部门统一印发的《红盾护农维权手册》,要求经营者将农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购销日期等情况载入购销记录,由购销双方签字盖章,为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提供了依据。三是继续推行风险抵押和先行理赔制度。由农资行业协会牵头,以广大农资经营业户为主体,按照责任同负、风险共担的原则,以风险抵押的方式,每年投入并保持一定数量的货币基金,专户储存,一旦出现规模小、资金少的经营者因农资质量给农民造成损失无力赔偿的现象,经核实后,由农资行业协会拨付专项资金进行先行理赔,并协助追偿。二、创新思维,推动监管执法向智能化攀升
(一)运用科技手段,搭建信息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了集监管服务于一体、电子备案与智能巡查相结合的智能化动态监管系统,使其充分体现出了功能全、涵盖面广、操作性强、多角度规范等特点,确保从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从农资商品进货到销售、从经营者自我规范到工商巡查管理、从消费者申诉举报到处理反馈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全部纳入电子监管范畴,形成了市局监控中心、基层工商所、农资经营网点、智能化动态巡查车“四位一体”、互联互通的网络监管体系,为全面推进监管职能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推行网上备案,提高日常监管效能。在农资商品超市、镇(街)中心店配备了微机,安装了宽带,与市工商局监控中心进行网络连接,农资经营业户按照购进商品的批次,将相关证照手续和信息资料逐一录入,提交备案申请,经工商监管人员审核后予以登记入库,并随机产生该批次商品的查询码和条形代码,进行贴标销售。消费者通过在指定网址或通过手机短信输入验证码,即可查询到所购商品的生产厂家、销售商以及是否备案等相关信息,大大增强了经营的透明度。实行农资商品网上备案后,业户在短短几分钟内足不出户便可将商品轻松登记备案,不仅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使广大农民便于查询,易于识别,放心购买。目前,全市已有40余家企业的200多个品牌的农资商品成功实现了网上备案。
(三)实施智能巡查,促进监管职能到位。利用流动监管车、GPS定位仪、电子地图、手持巡查机等设备,大力开展智能巡查活动,当监管车到达某一农资经营点时,车载电子显示系统将自动弹出该点的基本信息,监管人员可及时做出是否需要巡查的决定,确定巡查重点,并通过手持巡查机将巡查情况即时输入监控中心数据库,在后台自动生成日常巡查记录。对于发现的违法违章经营案件线索,及时填制立案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实行网上审批,即时开展立案调查。今年以来,在流动巡查的过程中,共现场调解消费纠纷7起、受理农民群众举报投诉4起。
三、立足治本,推动农资流通向现代化转变
(一)建立连锁经营网络。通过帮助企业调查论证,积极引导市丰谷公司、神农公司、地恩地公司等农资经营龙头企业设立镇(街)中心店、村级销售点,实行层级连锁、品牌经营、代理专卖。同时,在所属网点全面推行“四统一”、“四不准”经营制度和农资商品报验制度,指导他们建立专职机构,配合工商机关实施对主体准入的双重把关和经营行为的双重管理。目前,全市9家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已建立连锁经营点1200余个,覆盖全市85%以上的行政村,并通过设立“总经销”、“总代理”等方式,与60余家名优农资商品生产企业建立了稳固的业务关系。
(二)推行超市经营模式。按照农资市场超市化的基本思路,对各大农资经营网点进行了改造升级,划定专门的仓库区、交易区及商品陈列展示区等,做到分类摆放、区域分明、明码标价、标识清楚,增强经营的透明度,方便群众选购。同时,全面推行经营服务承诺公示制度,要求各农资经营业户将包括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违诺责任等在内的所有承诺内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把主要承诺事项印制到商品信誉卡上,在销售商品时及时向群众告知,最大限度地接受群众监督,从而促进了业户经营行为的日趋规范和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实行全程跟踪指导。一是指导各经营网点采取开辟宣传栏、购置科普书籍等方式,广泛宣传和普及科学种田知识,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二是由镇(街)中心店聘请农技专家担任“庄稼医生”,实行坐堂咨询,现场指导。三是由各农资经营网点根据购销档案,及时派人回访调查,对于因农资质量问题给农民造成减产减收或其他损失的,及时予以妥善解决,确保农户利益不受侵犯,使农资市场监管服务工作达到了地方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经营业户、农民群众四方满意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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