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学习感想
法理学学习感想
法理学,初次接触时,给我一种很神秘的感觉,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发现其实并非如此,它带给我的不是神秘,而是一种对法的更深层次的认识和对法的学习的一种感悟。
首先,对于法理学,我认为它是学习法学这门专业课程所必学的一门学科,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它相当于一块敲门砖。它里面所包含的知识都是一些概括知识,同时也是基础知识,如何谓法律关系,何谓法律行为。这些都是以后学习其他专业学科的必备工具。所以,在我眼中,法理学也就是一门工具课。
其次,法理学其实也是一门很“好玩”的学科。之所以用“好玩”这两个字来形容这门学科,主要是因为:第一,从表层讲,学习法理学,我们不必具备很高深的专业知识素养。它所传授给我们的都是一些基本的概念,对于这些,我们应该侧重于理解,而不用死记硬背。这就好像是一个游戏,游戏里人物、器物千变万化,但是只要我们玩好基础的,我们就有资本升级,反映在我们的学科上就是我们有能力攻陷民法、刑法等敌营阵地。第二,从深层讲,法理学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剥开第一层,只要我们稍微加以思索,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二层,剥开第二层,再加以继续追问,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三层层层递进,它就好像是一个魔术,能够让我们不断探索,发散思维。最终,我们会发现,褪尽所有的束缚,嗨,法讲的不就是人及社会关系嘛,只是它存在着一个被整个社会所认可的一个规则。
总之一句话,对于法理学,在学习时,我们要抱着一种敬畏的态度,在思考运用时,我们要懂得灵活变通的方法。
感悟法学
转眼间,我已在法学院学习了一年,一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一切都太快了,快的我还来不及看更多的书籍,咀嚼老师的语词,我就要接触更多的专业知识了。其实,我觉得我是没有什么资格谈法学,谈感想的,因为我对这门博大的学问了解的实在是太少了,我只能从粗浅的层面讲述一下我对法学的看法。记得有句谚语:承认自己的无知,只表现一次无知;企图掩饰自己的无知,就得表现几次无知。我不想掩饰什么,所以我勇敢地写下了自己关于法学的粗浅的认识,仅供大家参考。
开始我的大学生活的是,尊严与正义大一时开设的法学导论。曹茂君老师用他那对法学的执着和痴迷为我们逐层解开了法学神秘的面纱。也毋宁说,尊严与正义的理念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并擢升了自己的追求。突然在接触法学之前我对法学都有一个很大的误解:法律就是法条,法学学生就是背法条。其实完全不是这样,法学追求的是公平和正义,一部法律的诞生是多种力量博弈的结果,其中必然体现着每个博弈参与方的利益,是各种力量的均衡。各种法律体现着人的善和恶,真实的反映着现实的世界,几千年前的罗马法如此,几千年后的法律也是这样。“如果你不能查出你学生是抄来的。你就不能说他是抄来的。你的学生并没有义务去证明他不是抄来的”。这是罗马法的精神;文明与野蛮的分际,就在这么细微的差别上。
相继开设的课程是民法、刑法,这两门看起来和我们的实际生活如此贴近的部门法,其实也并无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记得刑法课上,我们就紧急避险是否过限而争得面红耳赤,民法课上也为诉讼时效问题而苦恼郁闷。但是这都仅仅是暂时性的问题,随着时间的增长,知识储备不断的积累,如今我们已经能够初步理解这两个部门法的精神内涵了: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
大一暑假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与几个志同道合的伙伴在艰苦的环境下奔赴黄梅,调查一种我们以前从未听说过的民间刺绣工艺“黄梅挑花”,从知识产权层面对其进行立法保护,其实这也是一次法学学习的机会。学习知识产权法,才知道知识产权制度不是简单地为了维护产权人的利益,并以此激励创新;同时应该思考,促进创新是否可以通过放低保护的门槛去实现知识的创新,而确立此制度乃是平衡产权人、传播者,以及使用者三者的利益,并在此思路上促进文化的发展。尤其是在最基层的农村考察之后,我们才明白,在普通的农民眼里法律不是维权的手段而被视为统治的手段,在基层领导干部眼里,法律也仅仅是挂在嘴边的口号,没有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身为一个法学学子,我也就更加体会到法学发展的重要性和法律普及的紧迫性。
至此,简单地描述了自己在学习法学的所感,基本上能够反映我心里状态的变化过程。在这里我就当作是自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无论法学之路有多么艰难,我也决意走下去,因为选择了远方,就要风雨兼程。
在这里我就当作是自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无论法学之路有多么艰难,我也决意走下去,因为选择了远方,就要风雨兼程。
浅谈社会法学学习心得感想
---我心中的“社会法学”
我想用“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来形容我学习社会法学的过程无疑是再合适也不过的了。初次接触社会法学时,感觉一片茫然,因为在大学前两年的专业学习中,我所学习的都是专门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包含内容比较简单的法律规范,还没有碰到过像社会法学这样体系如此庞大、内容如此繁杂的法律部门,因此开始学习起来千头万绪,不知从何下手。
到目前为止,我们学习社会法学已经快三个月了,虽然时间不长,但在整个学习过程中也深有感触,我觉得我们在学习社会法学时主要会遇到以下两个问题:
首先,对社会法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从总体上来说,社会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与历史悠久的民法、刑法相比,社会法学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不够成熟,其不如民法与人们的财产利益密切相关,也不如刑法是社会道德的最后防线,因此,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我们的学习过程中,大家往往对社会法学的重视不够,认为其可有可无,学好学坏无所谓,在实际中接触的案件也不多,我们学习时也会对其进行忽视,没有下力气认真去学,囫囵吞枣,并没有领会到社会法学的精髓。
其次,社会法学体系庞大,内容繁杂。社会法学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产物,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社会问题复杂多样,人口问题、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环境资源问题等等日益突出,与之对应而产生的社会法学规范也纷繁众多,百花齐放,产生了《就业促进法》,《人口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一系列法律,这些法律不仅数量多而且调整的对象各不相同,遍及社会各个领域和各个阶层。各种法律法规的出台虽然表明我国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法制社会日益健全,但同时也为我们的学习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如此众多的法律让我们应接不暇,感觉所学的知识非常混乱,很难架构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进而掌握不了这门法学的精义和要旨。
鉴于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这两个问题,如果不加以克服,势必会影响社会法学整体的学习情况,因此,在慢慢地摸索中,我总结了以下两条学习心得:第一,端正学习态度,要充分重视学习社会法学的重要性,社会法学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它关系到我国各项重大的基本政策,如:计划生育政策、促进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这些政策涉及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其社会应用非常广泛。要学好社会法学,只有在思想上加以重视,才能在实际行动中予以贯彻落实。
第二,虽然社会法学具体规范比较复杂,但我们只要把握住它的核心及内涵:“解决社会问题”,再从社会生活实际出发,寻求立法的宗旨和本意,并且在整个体系上予以类型化,如把社会法分为人口类、社会保障类、就业类等等,以类为分支进行整体把握,就能对整个社会法学体系有比较清晰的了解。
以上是我学习社会法学的一些心得体会,在学习中,我们可能还会遇到很多其他的问题,但我相信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只要我们不气不馁,用心探索,一定能找到良好的解决办法,将社会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学好、学扎实,进而进行深入研究,共同建设好我国的社会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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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学习感想
法理学,初次接触时,给我一种很神秘的感觉,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发现其实并非如此,它带给我的不是神秘,而是一种对法的更深层次的认识和对法的学习的一种感悟。
首先,对于法理学,我认为它是学习法学这门专业课程所必学的一门学科,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它相当于一块敲门砖。它里面所包含的知识都是一些概括知识,同时也是基础知识,如何谓法律关系,何谓法律行为。这些都是以后学习其他专业学科的必备工具。所以,在我眼中,法理学也就是一门工具课。
其次,法理学其实也是一门很“好玩”的学科。之所以用“好玩”这两个字来形容这门学科,主要是因为:第一,从表层讲,学习法理学,我们不必具备很高深的专业知识素养。它所传授给我们的都是一些基本的概念,对于这些,我们应该侧重于理解,而不用死记硬背。这就好像是一个游戏,游戏里人物、器物千变万化,但是只要我们玩好基础的,我们就有资本升级,反映在我们的学科上就是我们有能力攻陷民法、刑法等敌营阵地。第二,从深层讲,法理学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剥开第一层,只要我们稍微加以思索,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二层,剥开第二层,再加以继续追问,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三层层层递进,它就好像是一个魔术,能够让我们不断探索,发散思维。最终,我们会发现,褪尽所有的束缚,嗨,法讲的不就是人及社会关系嘛,只是它存在着一个被整个社会所认可的一个规则。
总之一句话,对于法理学,在学习时,我们要抱着一种敬畏的态度,在思考运用时,我们要懂得灵活变通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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