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席员管理办法与考核细则-初稿
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坐席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管理,提高坐席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确保系统有序运转,根据监督指挥中心的职责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职责(一)受理员
1、熟练掌握数字城管业务知识及工作流程;了解城市管理执行部门的工作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按照立案结案标准,甄别各类上报信息的有效性。按照信息处理流程,认真核对信息分类、描述和定位,确保立案、结案的准确率。
3、按规定时间完成回退、立案、下达核查指令、结案等工作,处置结果未达标的案卷应立即请示值班长后批转至派遣中心。
4、上报信息中的各类疑难问题及时上报值班长。5、受理市民的投诉、咨询和建议,按规定处置并记录。对各类来电反映的重大突发事件按《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执行。对重复投诉的问题和疑难问题及时上报值班长。
6、不得向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透露监督员、热心市民的个人信息资料。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派遣员
1、熟练掌握数字城管业务知识及工作流程;熟悉城市管理执行部门的职能;熟悉各区镇、街道行政管辖区域;了解城市管理执行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
2、复核受理员批转来的案卷,准确判明责任部门,提高一次派遣的准确性。按规定时间完成派遣、督办、审核处置结果等工作。
3、认真分析执行部门职能交叉、区域不明、产权争议等问题信息,加大派遣和督办力度。
4、疑难问题信息,必须提出分析意见后及时提交指挥长,不得擅自积压案卷。
5、回退受理中心的案卷、执行部门反馈处置结果未达标的案卷、符合作废条件的重复案卷,必须注明理由,报指挥长审核。
6、受理执行部门的咨询、申诉和建议,并将有关重要问题及时提交指挥长。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工作要求
1、呼叫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工作制度,上班:8:0012:00,中班:12:0014:30,下班:14:3018:00,晚班:18:0008:00。
2、用餐时间:午餐11:00~12:00,晚餐17:00~18:00。3、全体坐席员实行轮值制,负责当天餐间值班和下班后的案卷处理,同时负责责任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4、严格执行着装制度,必须按规定着装。
5、工作期间禁止打瞌睡、喧哗戏闹,禁止在工作厅内吸烟、存放食品、吃零食。
6、不得擅自使用工作设备接打私人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工作厅,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保持工作厅整洁,更衣室衣物按规定有序摆放。8、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厅,接待来访人员须征得呼叫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后在指定区域接待。
9、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帐号和密码,不得泄露监督员、热心市民的相关信息。
10、接听电话时必须使用礼貌用语,语言简洁明了,重要事项做好记录。
三、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双方一般以口头交接的方式进行,遇特殊情况(重特大、处理未果事件等)应书面交接。
2、书面交接记录必须认真填写,如实反映当班工作状况,不得瞒报漏报。因遗漏交接事项而影响正常工作的,追究交班人员责任。
3、接班人员必须做好接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交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把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下班。5、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或提前交接班。
6、轮值人员将空调、电脑、照明等设备及门窗关闭后,方可离开。
坐席员考核细则
一、考核方法
(一)考核工作由监督指挥中心负责实施。
(二)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实绩,体现规范性、合理性和导向性。
(三)考核实行百分制,每天量化统计,考核加、扣分以“每项、次”为单位,每月统计公布。
(四)采取平时考核与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五)考核内容为内部管理、作风纪律和业务工作三个方面。以每一项考核所占分值为限,扣完为止。
(六)考核结果与年底奖金挂钩,并作为各项评比的主要依据。
(七)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考核结果公布2天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述,考核领导小组应在2天内作出答复。
(八)工作人员发生较大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同时组织调查核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年终考核以月度考核为基础,结合年终测评后确定年终考核结果。
(十)考核结果为优秀工作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连续两年考核不及格者予以辞退。
二、考核内容
(一)内部管理(20分)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各类文件和会议精神。不按中心部署开展学习扣2分;未按规定记好笔记、撰写学习心得扣2分;无故缺席扣5分(同时按旷工计算)。
2、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团体活动,无故缺席扣5分(同时按旷工计算);培训考试不合格扣10分。
3、未按规定着装扣2分,男同志留长发、胡须,女同志化浓妆等仪表不整洁扣2分。
4、工作时间坐姿不端正等影响形象扣1分;工作时间打瞌睡、玩游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扣2分。
5、自觉遵守内部卫生管理制度,未按规定执行扣1分。6、轮值人员未按要求做好保洁工作扣1分;轮值人员在餐间及下班后无特殊情况未对应处理的案卷进行处理,每条案件扣1分;轮值人员未将空调、电脑、照明等设备及门窗关闭后就下班扣2分。
7、擅自换班扣2分。
8、利用工作设备接打私人电话扣2分;在工作厅内使用移动电话扣2分。
9、设备使用不当影响正常工作扣2分;工作完毕后,未退出程序关闭相关设备扣1分。
10、未做好交接班工作扣1分。(二)作风纪律(20分)
1、迟到、早退半小时内(含半小时)扣1分,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超过三小时按旷工一天计算。
2、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1天扣10分,旷工1天以上扣10分。
3、无故脱岗半小时内(含半小时)扣2分,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超过3小时按旷工一天计算。
4、擅自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厅扣2分;在工作厅内吸烟、存放食品、吃零食、喧哗戏闹扣10分,吸烟者另扣除当月奖金。
5、接听电话未使用礼貌用语扣1分,与热心市民或相关部门(人员)发生无理争执,被投诉经查实扣5分;态度恶劣,影响严重经查实扣10分。
6、泄露工作帐号和密码、泄露监督员和热心市民相关信息经查实扣5分,造成后果扣1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7、作风散漫、消极怠工扣2分。
8、斗嘴吵架、搬弄是非、弄虚作假、影响团结经查实扣5分。
9、不听从上级命令、不服从组织安排扣5分。10、发生旷工、弄虚作假、谋取私利、不服从安排等较大违规违纪现象,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同时组织调查核
实,除按考核扣分外,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业务工作(60分)
1、数字化城管中心坐席员每天上午、下午分别巡查视频监控探头2次,并要巡查到所有探头,每少一个探头扣0.1分。
2、数字化城管中心坐席员每人每天利用视频监控系统上报案件不少于10条,没少一条扣0.1分。
3、在案卷内部流转各个节点上,无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时间处置的,每个节点每次扣0.5分。
4、受理员错发核查指令扣1分,影响案卷时效扣2分;甄别核查照片有误造成案卷错误返工或结案扣2分;返工案卷未填写批转意见扣1分。本人主动发现后及时上报并纠错减半扣分,发现他人操作差错加1分。
5、派遣员给予专业部门的处置时限与要求有误扣1分;未填写处置要求与意见直接派遣至专业部门的扣2分;派遣差错被回退扣1分。本人主动发现并上报纠错减半扣分,发现他人案卷派遣问题加1分。
6、受理员、值班长因立案差错被回退扣1分;受理员、值班长因判断失误错退监督员扣1分。
7、派遣员、指挥长复核差错或错误回退案卷扣1分。8、值班长、指挥长错审作废案件扣1分;指挥长错审缓办、延期案卷扣1分。指挥长发现授权错误案卷,经查实
的加1分。
9、热线受理员对投诉事项询问不详、记录不全,造成不能及时准确处理扣1分。
10、重大突发事件未及时汇报扣3分,因此延误处置工作扣10分;重大事件未履行跟踪督办职责扣3分。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跟踪督办,得到有效处置加3分。
11、值班长、指挥长上报各项统计资料和分析报告不完整、不及时、不准确扣1分。
12、受理员、派遣员工作量考核基准值等于当月处理总量除以当月实际出勤总量。高于基准值的,每条加0.5分;低于基准值的,每条扣0.5分。
13、值班长和指挥长工作量考核基准值等于当月处理总量除以当月天数。高于基准值加0.5分,低于基准值扣0.5分。其担任受理员、派遣员时与受理员、派遣员同标准考核。两者之和即为考核总分。
14、为中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用每条加2分。
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20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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