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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中石化销售企业计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20:36:54 | 移动端:关于落实201*中石化销售企业计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落实201*中石化销售企业计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本企业计量管理人员担任秘书,检查成员由其他检查企业计量管理人员组成。

现请各企业推荐参加检查人员,要求熟悉油库和加油站计量管理工作,专业能力强,年富力强的同志参加。各企业需推荐参检人员名额如下:

以下企业推荐副组长和秘书(9家企业和计量管理站)各1人:

山东石油分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计量管理站

以下企业推荐检查组组员(25家企业):华东公司1人华南公司1人华中公司1人北京石油分公司1人天津石油分公司1人上海石油分公司1人

检查组成员信息表

单位姓名性别职务手机

扩展阅读:企业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标准

ICS17.020A50

Q/SHQ/SH0100.3201*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油品销售企业计量管理

与考核规范

20--发布20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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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缩略语和定义.................................................................14计量法制要求.......................................................................25计量机构与职责.....................................................................26计量人员...........................................................................47计量工作目标.......................................................................58计量标准...........................................................................59计量器具...........................................................................610计量数据..........................................................................711油品(气)损耗管理................................................................712交接计量..........................................................................713计量纠纷..........................................................................714计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815实施、检查与考核..................................................................8附录A................................................................................9附录B...............................................................................10附录C...............................................................................18

IQ/SH0100.3201*

前言

Q/SH0100.3-201*《油品销售企业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计量管理工作与考核规范的系列管理标准之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系列标准分为3部分:

第1部分:油田企业部分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第2部分:炼油化工企业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第3部分:油品销售企业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

本标准为第3部分,是对油品销售企业计量工作提出管理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本标准根据Q/SH0100.3-201*《油品销售企业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进行重新修订起草,考虑到油品销售企业计量工作管理结构的变化,管理范围的扩大,加气站、管道输送等项新业务的快速发展,对职责与权限、计量人员等章节进行了重新编写和修订,并增加了关于数据保密、加气站、长输管线的管理与考核。

本标准在编写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已发布实施的中国石化计量管理有关制度,充分结合了已制定实施的《销售企业计量管理制度汇编》和相关油品销售企业计量管理规定的要求,以便油品销售企业在实施本标准时能够更好地与这些制度相结合。

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计量管理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深海、刘国华、孟庆恺、刘一。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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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计量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技术基础,关系企业商业信誉及消费者的权益,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国家加强了企业计量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制订并发布了一系列有关商业、服务业计量管理的新政策、新规定,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为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推动技术进步、降低油品损耗,规范油品销售企业的计量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参考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基础上,结合销售企业计量管理特点而编制的。

为便于计量管理检查、企业自查与考核,本标准除个别指导性条款外,均对应有考核评分细则。

III":null,"page":{"ph":1262.879,"pw":892.979,"v":6,"t":"1","pptlike":null,"cx":0,"cy":0,"cw":892.979,"ch":1262.879}})Q/SH0100.3201*

油品销售企业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企业层面计量管理工作准则和总部对企业进行计量管理考核的办法,为企业制定具体计量工作标准或实施细则提供规范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的油品销售企业,合资、参股、特许、加盟单位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中国石化内部控制手册》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企业油品计量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企业计量员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企业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企业计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企业成品油损(溢)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企业油库计量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企业加油站计量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品销售企业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计量管理办法》

3术语、缩略语和定义

3.1计量人员

主要指计量管理人员、计量技术人员、计量检定/校准人员、计量器具维修人员和计量操作人员等。3.2计量数据

凡以计量器具直接或间接测出的量值,称为计量数据。

注:油品销售企业计量数据主要包括:在油品经营活动中进、销、运交接计量的实测数据和损溢数据;在油库、加油(气)站内不同作业环节及保管过程中盘点计量的实测数据和损(溢)数据;对油品的质量、安全、环保监测和科研等计量检测数据。3.3计量器具

单独地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用以进行测量的器具。3.4强制检定

指企业最高标准器和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及节能监测、公正评价等方面并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的检定。3.5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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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同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3.6交接计量

企业在商品交接过程中对商品的量进行的计量。3.7企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的油品销售企业的缩略语。3.8总部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机关的缩略语。4计量法制要求

4.1总则

在油品经营活动中,企业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诚信经营,依法计量。4.2法定计量单位

企业在制发公文、统计报表,销售产品、印制票据、票证、账册、标志产品标识,编制产品说明书,制定标准、规程等技术文档,制作发布广告等活动中,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4.3计量人员

从事计量管理、计量检定(校准)、计量操作及计量器具维护修理的人员应考核合格,持有相应的有效证件。4.4计量标准

用于计量检定(校准)的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应经相关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按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要求,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4.5计量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及节能监测和公证评价等方面并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应按规定要求实施强制检定。4.6计量校准

对本标准第4.5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器具,企业应当自行校准(检定)或者委托计量校准机构进行计量校准,保证其量值的溯源性。4.7贸易结算

贸易结算应遵守或执行国家有关包装、取样、测定等相应的标准或规定。5计量机构与职责

5.1机构设置与定员

5.1.1销售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品销售事业部实行统一归口领导,对各省(区、市)石油分公司进行分级管理。

5.1.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品销售事业部计量管理部门为销售企业计量监督与管理的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计量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对口管理。

5.1.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计量管理站是油品销售事业部计量技术与管理的执行机构。5.1.4企业应明确计量主管部门,并建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

5.1.5企业计量主管部门中从事计量管理岗位的定员,应按优化合理的原则配备,满足计量器具、计量数据、计量标准、计量纠纷、计量技术、计量培训等管理工作的要求。5.2职责与权限

5.2.1油品销售事业部计量管理部门:

5.2.1.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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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组织制定油品销售企业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5.2.1.3组织落实油品销售企业相关计量管理制度,开展计量工作检查、评优和经验交流,推行科学的现代计量管理模式,不断提高计量管理水平。

5.2.1.4组织油品销售企业计量技术与管理人员的培训。

5.2.1.5组织油品销售企业重大计量科研项目研究、计量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审批进口计量器具的选型,不断提高油品销售企业计量自动化水平。

5.2.1.6处理油品销售企业内部的计量纠纷事宜,协调油品销售板块与炼油化工板块之间的重大计量纠纷。

5.2.1.7组织、协调油品销售企业相关计量事宜。

5.2.1.8完成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委托或授权的其它事宜。

5.2.2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计量管理站是油品销售事业部计量技术与管理的执行机构:

5.2.2.1负责提出有关油品销售企业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建议,监督、检查油品销售企业计量工作执行情况。

5.2.2.2指导、推动油品销售企业采用现代科学计量管理模式,开展计量工作经验交流和评比工作。5.2.2.3负责油品销售企业计量报表的统计汇总。

5.2.2.4负责油品销售企业计量培训教材编写组织工作,以及油品销售企业计量检定人员培训和通槽(航)点计量员(工)考核、发证等具体工作。

5.2.2.5负责计量测试技术研究、进口计量器具的选型、计量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5.2.2.6开展国家计量部门授权项目的检定,对油品销售企业计量器具量值溯源进行技术指导。5.2.2.7处理油品销售企业内、外重大计量纠纷等事宜,为解决计量纠纷提供技术依据。5.2.2.8对计量器具生产厂家产品进行评价,做好推荐工作。

5.2.2.9负责组织开展油品销售企业质量流量计在线检定校验工作。5.2.2.10完成股份公司、油品销售事业部委托或授权的其它事宜。5.2.3大区公司:

5.2.3.1计量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和油品销售事业部计量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区内企业计量经验交流工作,配合油品销售事业部开展区内所属企业计量工作大检查。5.2.3.2计量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企业的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2.3.3计量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本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属二级单位开展各项计量管理工作。5.2.3.4计量主管部门负责本企业计量数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油品进、销、存计量数据管理和实物库存盘点;负责商品损溢的审核;向油品销售事业部上报相关计量报表。

5.2.3.5业务部门负责油品出厂计量交接的监督工作,协调处理差量纠纷。驻厂办负责油品出厂的数量监控,向省(区、市)石油分公司提供油品出厂计量数据。

5.2.3.6业务部门负责区内配置油品运输管理和运输损耗监控工作。负责与运输方签订并落实保量运输协议,明确运输损耗指标,建立运输方运输行为管理和信用评价档案。负责处理运输超耗索赔工作。5.2.3.7管道运行管理部门负责管输环节损耗管理工作;负责管道油品损失量评估工作。

5.2.4省(区、市)石油分公司计量管理主管部门和计量检定机构,主管本省(区、市)的相关计量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5.2.4.1省(区、市)石油分公司计量主管部门:

5.2.4.1.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油品销售事业部的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省(区、市)的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2.4.1.2根据油品经营中计量器具的类别和数量需要,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建立相应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校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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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1.3负责本省(区、市)所属单位计量器具的选型、申购、审批购置计划及基建、技措、大修中计量项目的审查、计量器具选型及竣工验收,确保所需计量器具的配备先进合理性。

5.2.4.1.4负责本省(区、市)计量数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所属企业油品进、销、存计量数据管理和油库、加油(气)站盘点;负责商品损溢的审核;向油品销售事业部上报相关计量报表。

5.2.4.1.5负责处理企业内部计量纠纷,参与计量纠纷的仲裁,监督、检查索赔结果,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5.2.4.1.6定期开展计量检查、评比、考核工作。

5.2.4.1.7.负责本省(区、市)通槽(航)点储运设施中计量综合能力的审核,推广应用计量新技术、参加储运课题研究。

5.2.4.1.8负责本省(区、市)通槽(航)点计量人员的培训、非通槽(航)点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计量员的管理工作。

5.2.4.1.9完成油品销售事业部和地方人民政府计量主管部门委托或授权的其它事宜。5.2.4.2省(区、市)石油分公司油库主管部门:

5.2.4.2.1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销售企业计量管理制度。

5.2.4.2.2按照相关计量管理制度,制定油库的工作流程及操作规范,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2.4.2.3负责油库的计量与损耗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实施油库的实物盘点工作,对损(溢)情况进行审核。

5.2.4.2.4向上级部门、计量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计量数据汇总、分析。

5.2.4.2.5负责油库计量器具的日常监督与管理,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有效性。5.2.4.2.6负责油库计量人员管理工作,制定计量人员培训计划。5.2.4.3省(区、市)石油分公司零售主管部门:

5.2.4.3.1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销售企业计量管理制度。

5.2.4.3.2按照相关计量管理制度,制定零售环节的工作流程及操作规范,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5.2.4.3.3负责油品零售环节的计量与损耗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实施零售环节的实物盘点工作,对损(溢)情况进行审核。

5.2.4.3.4向上级部门、计量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计量数据汇总、分析。

5.2.4.3.5负责零售环节计量器具的日常监督与管理,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有效性。5.2.4.3.6负责处理与用户之间发生的计量纠纷。

5.2.4.4省(区、市)石油分公司调运或物流管理部门负责油品运输损耗管理工作。负责与承运商签订保量运输协议,明确运输损耗指标,建立承运商运输行为管理和信用评价档案。负责处理运输超耗索赔工作。6计量人员

6.1计量人员配备的数量与素质应满足企业计量管理、量值溯源与量值传递等工作的要求。6.2企业应确保计量专业队伍的相对稳定和有一批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计量专业人才。6.3计量人员资质

6.3.1企业计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及管理经验,熟悉掌握计量法规和本行业计量专业知识及业务环节,自觉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熟悉成品油计量交接过程,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具备解决计量交接中出现问题的能力。6.3.2企业计量主管部门的正(副)处长应参加总部组织的计量处长专业培训。

6.3.3企业计量检定和对社会开展计量检定(校准)等工作的人员,应熟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精通本岗位的操作技术,正确填报检定(校准)证书,并取得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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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计量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有效的计量员证;从事计量工作半年以上,新上岗的计量员年龄应在35岁以下。6.4计量人员培训

6.4.1从事贸易交接的通槽(航)点计量员,由企业组织培训,授课教师应持有油品销售事业部颁发的师资证书,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计量管理站负责考核。考核合格者,由油品销售事业部统一印制颁发的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计量员上岗资格证书。

6.4.2非通槽(航)点计量员,由企业自行培训,计量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发证,并报油品销售事业部备案。

6.4.3计量员证有效期为三年,到期由发证机关组织核验,核验合格的计量员留用,不合格者属通槽(航)点的,不得再重新培训取证,取消其计量员资格;属非通槽(航)点的,两次核验不合格者,取消其计量员资格。

6.4.4建立和完善培训考核制度,严格定期培训、考核和岗位证书复审,认真做好计量人员培训、考核和证书登记、管理工作。

6.4.5企业应制订并落实《计量人员培训计划》,有计划组织举办有关计量法规、制度以及本领域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或交流。7计量工作目标

7.1企业应建立并宣传计量工作方针,制定并落实年度计量工作计划与目标。

7.2计量工作目标要体现高标准,即通过实施计量目标应达到:诚信经营、计量准确、技术进步、降低损耗。

7.3企业的计量工作目标应有量化指标。量化指标一般应包括:油品损耗控制指标、计量器具完好率、周检率等,量化指标要责任落实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7.4企业应定期对计量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评价,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8计量标准

8.1计量标准建立原则与管理划分

8.1.1企业应根据在用计量器具使用和配备的实际需要,权衡建标与利用外部资源的利弊,建立必要的计量标准。

8.1.2企业内各级计量标准的申建应报上一级计量主管部门审查。企业最高计量标准由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其它计量标准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并接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8.2计量标准考核与授权

8.2.1计量标准的建立、更换、封存与撤销,应符合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有关程序规定,并参照该规范的要求,建立内容完整的技术档案。

8.2.2属强制检定项目的计量标准,应按照JJF1069《法定计量机构考核规范》的要求标准,积极申请授权。企业要制定计量标准更换、封存与撤销的论证、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撤销或放弃已取得授权证书的计量标准。

8.3计量标准使用与维护

8.3.1计量标准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并满足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的环境条件。

8.3.2计量标准应定期通过比对、校准等方式溯源至计量基准或者相应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保证其量值准确、一致。

8.4凡已建立计量标准的企业,应制定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制订有填写、借阅、保存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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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计量器具

9.1企业应建立完善计量器具的选型、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维护等环节的管理程序文件,并严格实施。

9.2企业计量主管部门应对计量器具的选型、购置、入库、发放、溯源、使用、维护、封缄、降级和报废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

9.3企业应重视计量投入与规划,新建及改扩建油库须配套建设自动计量系统,不断提高计量自动化水平,为计量数据自动采集提供技术保证。9.4计量器具配备

9.4.1企业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备相应类型和准确度等级的计量器具。9.4.2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a)用于贸易交接和库存管理的计量器具,其配备率应为100%。b)其他计量器具配备应满足实际工作需要。9.4.3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

a)用于贸易交接计量和库存管理的主要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达到附录A的要求。

b)除本标准9.4.3a)规定的计量器具外,其它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由企业依据本标准9.4.1的原则自行确定。

9.5计量器具选购、使用与报废

9.5.1计量器具选型要依据相关的国家规范或总部计量器具配备管理的有关规定。

9.5.2新建、扩建、技改、技措工程项目中涉及的计量项目,应有计量主管部门参加设计审查。对工程项目中计量器具的选型,项目主管部门要会同计量主管部门研究论证后确定。

9.5.3计量器具的申购计划应报计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经费主管部门审批,方可进行采购。

9.5.4购置进口计量器具,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企业申购进口计量器具,要报总部审批。

9.5.5购置计量器具应按照总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中“一般供应物资采购业务流程”及配套制度执行。

9.5.6购置的计量器具到货后,应检查是否有出厂检定合格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并经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或入库。

9.5.7计量器具因故检修,应经重新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5.8质量流量计、油库及加油(气)站的自动计量装置和仪表等设备的首次安装调试应在企业计量主管部门的参与下进行,经企业计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中应设法开展计量比对工作,保证测量处于受控状态。

9.5.9用于贸易交接计量和库存管理的计量器具,应备好必要的易损配件,并建立管理台账。

9.5.10超过使用期限或国家计量主管部门强制不准使用的计量器具,由计量主管部门鉴定,由设备管理部门和器具使用单位作报废处理。

9.5.11计量器具因性能落后或经检修仍达不到准确度要求时,以检定结果为依据,由计量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后,作降级使用或报废处理。属固定资产的,由计量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按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权限履行报废手续。

9.5.12属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未经计量主管部门鉴定许可,任何部门无权作报废处理。9.6计量器具检定(校准)

9.6.1计量器具应经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准发放使用。

9.6.2属国家强制检定及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都要实行周期检定(校准),不合格或超检定周期的不准使用。

9.7计量器具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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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计量器具应建立管理台账,并分类管理。油库管理部门、零售部门和管道运行管理部门应建立对应的各自所属油库、加油(气)站、输油站计量器具的管理台账。

9.7.2贸易计量和库存管理在用计量器具,其台账内容应包含:计量器具名称、计量器具编号、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使用单位、使用地点、有效日期、检定单位等项目;其它计量器具的台账内容可适当减少。

9.7.3计量器具台账应及时更新,确保台账与实物信息相符。10计量数据

10.1计量数据管理总要求

10.1.1计量数据采集及计算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或有效的技术规范,保证计量数据真实、准确、可靠。10.1.2计量数据确认要符合相关管理程序,计量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计量数据的采集、计算、统计、分析等过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保证“量出一门,数出一家”,确保计量数据真实、准确。10.1.3计量主管部门拥有对计量数据确认和内部仲裁权。

10.1.4未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对外复制、发布计量数据。10.2原始记录、计量报表

10.2.1原始记录、计量报表应清晰、完整、并可追溯。10.2.2表格设计科学合理、信息充足满足管理需要。

10.2.3计量数据记录填写规范、数据准确无误、真实可靠,应有记录人、核验人签字。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原始数据的丢失或改动。10.2.4计量报表、原始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10.2.5企业应明确计量数据记录保管部门,并制定接收、整理、贮存、借阅、销毁等管理规定。11油品(气)损耗管理

11.1企业油品损(溢)处理必须实事求是,有依据、有凭证、不得弄虚作假。

11.2企业应按油库、加油(气)站、管道等作业环节对油品损溢进行月、年统计并分析,对连续或多次重复出现超过允耗的计量点,应查清原因,并落实整改与预防措施。

11.3企业应参照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损耗标准或指标,制定保管、运输、零售环节的损耗控制指标,并把各种损耗指标分解到责任单位,同时与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11.4企业油品损耗控制,应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内控指标要求;贸易交接应按照国家或行业的损耗标准,严格控制在标准允许范围内;尚未制定国家或行业损耗标准的,不宜超过贸易合同中约定的损耗指标。

11.5油品损溢管理按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企业成品油损(溢)管理办法》执行。12交接计量

12.1交接计量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12.2企业在制订、签署商贸合同(协议)时,应有计量条款内容,必要时签订计量交接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12.3企业计量主管部门应参与商贸合同(协议)中有关计量条款内容、计量交接协议的签定。13计量纠纷

13.1企业计量主管部门是本企业内部计量纠纷归口管理部门。

13.2企业应将贸易计量交接合同(协议)作为计量纠纷调解仲裁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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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企业计量主管部门应组织建立并归口管理计量纠纷登记台账,记录计量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顾客名称、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

13.4企业与其他事业部所属企业发生计量纠纷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未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向其主管事业部申请调解。对于重大计量纠纷,如事业部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由科技开发部仲裁解决,并监督执行。

13.5企业对外计量纠纷由企业与对方协商解决;未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上报油品销售事业部,由油品销售事业部与对方协商解决。对于重大计量纠纷,经由油品销售事业部协调,若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上报科技开发部协调解决,如仍未得到解决,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和仲裁。14计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4.1企业应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企业计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企业预案。14.2企业发生计量突发事件应按规定上报。15实施、检查与考核

15.1实施

企业应参照本标准的规范要求严格执行,由企业计量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15.2检查

15.2.1根据本标准由总部组织实施,每两年抽调油品销售企业部分计量管理专家、业务骨干,对企业进行计量工作检查。

15.2.2企业计量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做好记录、落实整改和预防措施,企业计量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跟踪监督。

15.2.3检查评分细则见附录B。检查评分记事宜用“现场考核评分表”(参见附录C)填写。15.2.4检查评分参照评分标准,在每项基本分值内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扣减计算得分。15.2.5企业计量工作考核最终得分为每条实际得分数之和。15.3考核评定

15.3.1总部依照检查考评的总得分对企业计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定,评定分三个等级即计量工作优秀企业(85分以上)、计量工作达标企业(60~84分)、计量工作不合格企业(低于60分)。评定结果纳入企业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15.3.2计量工作不合格的企业,应在检查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报油品销售事业部计量管理部门。整改措施完成后,油品销售事业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不合格企业部分项目进行抽查(复查)。15.3.3企业应将计量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对在计量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制度、规程或因玩忽职守给企业信誉或效益造成影响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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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主要计量器具的技术要求

不确定度、准确序号计量器具类别度等级或最大检定(校准)周期允许误差静态衡器○Ⅲ级一般不超过1年1动态衡器0.5级1年容积式流量计6个月2流量计(液体)0.2级质量流量计不超过1年0.1%或0.2%a首检一般不超过2年,后续一般不超3立式金属罐过4年4卧式金属罐0.4%不超过4年5铁路计量罐车0.4%装油5年6汽车计量罐车0.25%首检1年、后续2年7量油尺Ⅰ级、Ⅱ级一般为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8温度计±0.3℃一般不超过1年9密度计±0.6分度值通常1年,不超过2年10燃油加油机±0.3%半年;经过调整合格的为三个月11加气机±1.0%一般不超过半年注:当计量器具是由传感器(变送器)、二次仪表组成的测量装置或系统时,表中给出的准确度应是装置或系统的准确度(装置或系统未明确给出其准确度时,可用传感器与二次仪表的准确度按误差合成方法合成)。a容积小于700m3的不确定度为0.2%,700m3以上的不确定度为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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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计量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满分)条款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检查方法4.1诚信经营依法计量该条款作为一票否决考核指标凡被举报或被媒体曝光有计量违法行为,并经总部核实确认情况属实,造成重大影响的;出现企业内部团伙盗油、查阅有关上级加油机作弊等行为时,因计量机关事件处理工作失察、未能及时发现的,结果、通报等扣除全部100分值的50%,判定该企业为计量管理不合格企业检查相关报表、台账、票证,未发现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查相关账、册、的得1分,发现使用非法定计表原始记录量单位有1处的得0.5分,有2处(含2处)以上的得0分计量人员全部持有效证件上岗得1分,抽查1人不持证或证件无效得0.5分,2人(含2人)以上得0分企业计量标准器具全部在检定周期内得2分,1项超期的得1分,2项(含2项)以上得0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全部在检定周期使用得2分,1项超期的得1分,2项(含2项)以上得0分计量管理机构健全管理畅通得2分,机构健全但管理缺位的得1分,机构不健全管理严重缺位得0分计量主管、物流、零售各部门计量管理职责明确、管理全面得1分,未明确的得0分查计量人员考核培训记录、现场抽查证书查计量标准器管理台账、现场检查证书检查管理台账、现场检查器具计量法制要求(6分)4.2法定计量单位使用0~14.3计量人员持证上岗0~14.4a计量标准器的有效性0~24.5执行强制检定规定0~2计量机构与职责(17分)5.1.4建立健全各级计量管理机构、计量管理网络完善,职责明确查文件制度、岗位职责0~3查文件制度、岗位职责Q/SH0100.3201*

企业分管领导重视计量工作主管计量经理职责有计量管理内容并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日程,企业计量管理工作成绩显著得2分,企业计量管理工作存在问题较多得0分有完善的计量管理制度或相关实施细则得1分,制度不完善得0.5分,未制定得0分检查工作计划、会议记录、相关文件0~2查制度有效协调企业各部门、各级计量管理工作得1分,未履行职责得0分计量主管部门对企业计量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到位。对企业各级计量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得1分,监督缺位得0分对计量器具、设备选型严格把关得1分,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得0分对企业油品损耗处理进行审核得1分,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得0分定期组织计量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计量人员专业素质得1分,未有效开展培训工作的得0分检查纠纷处理台账,现场听取汇报,检查现场,检查相关记录。现场检查、查制度、查记录检查相关手续确认情况检查损耗审批单是否有计量主管部门签字。查档案、培训记录、查证书。5.2.3、5.2.40~6按规定制定油库计量工作流检查相关流程、操作规范,流程设计合理、程、规范、现规范符合要求,落实到位得1场检查相关台分,落实不到位得0.5分,没账。有流程、规范的得0分企业油库主管部门计量管理职责落实情况按月对油库油品损耗情况进查报表、分析行分析、汇总上报,报表真实报告、现场盘准确得1分,上报数据有误、点比对数据。损耗原因分析不清得0分按规定定期开展油库计量工作检查,有检查方案、有检查情况通报得1分,无方案、检查情况通报的得0分查检查方案、相关资料、现场抽查油库通报情况存档情况11

5.2.4.20~Q/SH0100.3201*按规定制定零售环节计量工检查相关流作流程、操作规范,流程设计程、规范、现合理、规范符合要求,落实到场检查相关台位得1分,落实不到位得0.5账。分,没有流程、规范的得0分企业零售主管部门计量管理职责落实情况按月对零售环节油品损耗情查报表、分析况进行分析、汇总上报,报表报告、现场盘真实准确得1分,上报数据有点、比对数据。误、损耗原因分析不清得0分查检查方案、按规定定期开展加油(气)站相关资料、现计量工作检查,有检查方案、场抽查加油有检查情况通报得1分,无方(气)站通报案、检查情况通报的得0分情况存档情况6.1计量人员配备计量人员管理0~1计量人员满足工作需要得1分,人员配备不到位得0分计量人员流动经企业计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得1分,未经批准得0分计量人员具有本岗位所要求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得1分,1人不合格得0.5分,2人(含2人)以上不合格得0分听取汇报、现场了解检查审批手续5.2.4.30~36.20~16.3计量人员(5分)计量人员资质0~1现场抽查考核企业制定并落实《计量人员培查计划及培训训计划》,计划落实得1分,相关文件未完成计划得0分6.4计量人员培训0~2对国家和集团公司近两年发布的计量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进行宣贯,计量人员熟练掌握最新标准得1分,不了解最新标准发现1人得0.5分,2人(含2人)以上得0分计量工作计划目标明确并有效实施得1分,未制定年度计量工作计划得0分计量工作计划有量化指标得1分,没有量化指标或量化指标不明确得0分现场抽查、提问7.1计量工作计划(5分)7.3建立计量工作计划0~1查文件计量工作计划的内容查文件0~2计量工作计划内容与绩效考查绩效考核制核挂钩得1分,未挂钩得0分度Q/SH0100.3201*

计量工作计划实施措施0~1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得1分,措施不具体得0.5分,未制定实施措施的得0分计量主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价、且对未达标单位有分析有整改措施得1分,只考核未提出整改措施的得0.5分,未进行考核评价得0分企业每建立一项计量标准得0.5分,满分为4分计量机构被政府计量部门授权得1分0~3检定项目被政府计量部门每授权一项得0.5分,满分为2分计量标准按期复查考核,无超期使用并定期比对溯源得2分,1项不符合要求得1分,2项(含2项)以上不符合要求得0分查文件7.4计量工作计划评价与检查计量标准的建立0~1查文件、相关资料8.10~4现场检查查授权书、现场检查标准查授权书8.2计量标准的授权计量标准(12分)b8.3计量标准的使用0~2现场检查标准、检查相关技术档案计量标准技术档案8.4检定人员技术水平0~1计量标准技术档案保存齐全、内容完整、符合JJF1033规范检查相关技术要求,且建立有技术档案管理档案制度得1分,否则得0分掌握并执行最新技术法规得1分,否则得为0分现场问答、查现场、查档案,抽检计量器具0~2按规程操作进行数据处理、检定结果正确,按规程要求出具检定证书得1分,否则得0分建立计量器具动态管理的程序文件并严格实施得1分,未严格实施得0.5分,未建立程序文件得0分计量主管部门对计量器具流转全过程监督审批有效实施得1分,监管不到位得0分有计量自动化发展规划并逐年按计划实施得1分,否则得0分9.1计量器具管理程序文件0~1查文件、查记录计量器具管理(12分)9.2计量器具流转动态监管计量自动化水平0~1查文件、查审批记录查计划、抽查现场9.30~1Q/SH0100.3201*

10.1.3计量数据仲裁0~1计量主管部门对计量数据纠纷实施仲裁得1分,未有效实施得0分无未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单位、部门、个人对外复制、发布计量数据情况的,得1分;否则,得0分。计量数据记录填写规范、数据准确得1.5分,填写不规范得1分,数据不准确得0分计量账务清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出现较大差异时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得1.5分,未查找原因得1分,账实不符得0分计量报表真实准确并有传递手续得1.5分,未履行手续得1分,伪造计量数据造成报表失真得0分计量报表、原始记录明确保管部门,制定并执行保管制度得1.5分,未执行得1分,没有相关制度得0分油品损耗管理分工明确、制度建全得1分,否则得0分制定油品损耗控制指标及降耗措施并完成落实得3分,未完成指标得1分,未制定油品损耗控制指标得0分11.111.211.311.4定期进行库存盘点,保证盘点数据准确,对损耗情况进行分析得2分,未进行原因分析或分析不合理得1分,盘点数据不真实得为0分座谈、检查记录文件10.1.4计量数据保密0~1检查通报查台账、抽查数据查台账及分析材料10.2原始记录、计量报表0~6检查报表传递手续检查相关存档情况、原始记录、计量报表查制度查文件、查通报油品损耗管理(14分)损耗管理原则0~9查台账相关部门油品损溢数据出现检查记录、说差异有合理的原因分析得1明等分,未进行对比分析的得0分企业每半年对油品损耗情况进行通报,兑现奖罚措施得2检查通报存分,未兑现奖罚措施得1分,档及兑现记录未通报得0分Q/SH0100.3201*发生超耗(溢)及时办理索(退)赔手续得1分,有1笔未及时办理得0.5分,有2笔(含2笔)以上得0分运输损耗定期汇总处理,企业每月建立油品一次和二次运输损耗超耗索赔管理台账,对超耗、理赔和未赔情况有详细的记录得1分,不符合要求得0分损耗按企业内控要求及时处理得1分,未执行得0分企业所发生的损耗,由计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得1分,否则得0分非正常的溢耗查明原因,并按资产处置权限逐级审报得1分,违反规定得0分商贸合同附有计量条款或签定计量交接协议得2分,无相关内容得0分计量条款或计量交接协议经计量主管部门审核得1分,未经审核得0分归口管理计量纠纷,对计量纠纷处理结果进行监督得1分,未履行职责得0分计量纠纷归口管理0~3计量主管部门组织建立计量纠纷管理台账得1分,未建立台账得0分管理台账信息完整得1分,台账填写缺项得0分与企业外部发生计量纠纷时,经确认未发生已方过错得1分,发生1起属已方过错得0.5分,2起(含2起)以上得0分“计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细则”切实可行得1分,未制定实施细则得0分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得1分,上报滞后得0分检查运输相关记录11.5损耗处理查台账0~5查核审批单、相关盘点表查报表查报告查合同交接计量(3分)12商贸合同要求0~3查合同13.1查文件13.2计量纠纷管理(4分)查台账13.313.4计量纠纷处理0~1查台账查台账13.5计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2分)0~114计量突发事件0~1查制度现场调查了解、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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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实施情况制定本标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涵盖各管理环节控制点,无管理漏洞得2分,制定不完善得0分企业每年由分管计量主管领导带队,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一次计量大检查得2分,领导不参加得1分考核(8分)15.2计量检查开展情况0~4有检查总结通报得1分,未通报得0分制定整改措施、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得1分,未进行复查得0.5分,未制定整改措施得0分计量管理纳入企业的经济责任制考核且有奖惩记录得1分,未进行考核得0分对企业效益影响显著的计量指标实行兑现奖罚措施的得1分,奖罚未兑现得0分查文件查文件、总结材料15.10~2查文件15.3计量考核情况2查文件满分(100分)0~100注:在考核打分时,除量化指标应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外,其他考核内容可参照评分标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酌情评分,但每项考核内容的得分不能突破该项的基本分值。a未建立计量标准的企业此项得0.5分。b未建立计量标准的企业,该考核项目按如下计分:计量器具外委检定(校准)的项目,应委托有该项目授权的计量检定(校准)机构,并定期对其资质和能力进行确认得6分,否则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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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资料性附录)现场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满分)条款号4.14.2计量法制要求(6分)4.34.4a4.5考核内容诚信经营依法计量法定计量单位使用计量人员持证上岗计量标准器的有效性执行强制检定规定建立健全各级计量管理机构、计量管理网络完善,职责明确企业分管领导重视计量工作分值见附录B4.10~10~10~20~2检查情况实际得分0~35.1.40~2计量主管部门对企业计5.2.3、量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5.2.4理,职责落实到位。计量机构与职责(17分)0~6企业油库主管部门计量5.2.4.2管理职责落实情况0~3企业零售主管部门计量5.2.4.3管理职责落实情况0~3Q/SH0100.3201*

6.16.2计量人员(5分)6.36.47.1计量工作计划(5分)计量人员配备计量人员管理计量人员资质计量人员培训建立计量工作计划计量工作计划的内容7.3计量工作计划实施措施计量工作计划评价与检查计量标准的建立计量标准的授权计量标准的使用计量标准技术档案8.4检定人员技术水平9.19.29.39.4.29.4.3计量器具管理程序文件计量器具流转动态监管计量自动化水平计量器具配备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计量器具选购的审批程序0~20~10~10~10~20~10~10~10~10~10~20~10~27.48.18.2计量标准(12分)b0~10~40~30~20~18.3计量器具管理(12分)9.5.20~2Q/SH0100.3201*9.5.8计量设备和仪表的调试与比对计量器具检定(校准)0~19.60~29.7计量器具台账0~110.1.1计量数据的采集、计算0~210.1.2计量数据的确认0~210.1.3计量数据管理(12分)计量数据仲裁0~110.1.4计量数据保密0~110.2原始记录、计量报表0~611.111.211.311.4油品损耗管理(14分)损耗管理原则0~911.5损耗处理0~5Q/SH0100.3201*

交接计量(3分)12商贸合同要求0~3计量纠纷管理(4分)13.113.213.3计量纠纷归口管理0~313.413.5计量纠纷处理0~1计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2分)14计量突发事件0~215.1本标准实施情况0~2考核(8分)15.2计量检查开展情况0~415.3计量考核情况0~2满分(100分)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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