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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20:43:59 | 移动端:二〇一二年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

二〇一二年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

二一二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年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打造“无欠薪”城市这一工作主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按照“源头预防、依法监管、综合治理、强化自身”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为我市劳动关系持续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上半年主要业务数据

上半年,我大队共受理各类劳资案件180件(网上投诉案件30件、信访案件5件、浙江在线和省长信箱转办案件各1件),涉及劳动者1448人,涉案工资金额1378余万元。其中10人以下案件166件,10人以上集体案件24件(恶意欠薪逃逸案件4件),涉及劳动者1277人,涉案工资金额1293万元。劳资案件总数与去年基本持平,但涉及劳动者人数同比增加250%,涉案工资金额同比增加760%,10人以上集体案件同比增加380%;受理群众各类举报41件,开展打击非法用工专项活动12次,出动执法检查412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73家,涉及劳动者15739人,立行政处罚案件49起,办结32起,立案数同比去年增加123%。其中违法使用童工案件33起,招用无合法证件人员案件13起,骗取社保基金案件2起,其他案件1起。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7起。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抓队内部管理,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能力。一是调整大队工作机制。根据当前我市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特点、新情况,调整了大队内部工作运行机制。把原来的分块管理调整为分业务线管理,大队下设三个中队:一中队主抓各类举报案件的查处和执法办案工作;二中队主抓各类劳资纠纷案件的调处和对基层中队的业务指导工作;三中队主抓社保基金的稽查稽核和违法违规骗取、冒领社保基金案件的查处工作。通过机制调整,大队内部职责更加明确。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大队新出台了月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月报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了行政案件操作流程,新制度的出台和完善有力地促进了大队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业务素质培训。平时,大队利用月例会机会对一个月来大队所办的案件进行梳理,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专门讨论和交流,在5月份大队还邀请市法制办、人民法院行政庭的同志到大队进行专门法制业务培训,更是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通过多形式的业务素质培训,监察员的执法理念和执法水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二)抓专项活动,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大队先后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活动、劳务派遣企业派遣用工情况调查专项活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执行月活动和非法用工专项整治等活动。每个活动做到事先有计划,工作有重点,活动有成效。各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大队共检查用人单位262家,涉及劳动者8050

人,下发限期改正指令书48份,立案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34件,会同人民法院集中执法案件件,执行罚款万元,司法拘留人。通过抓专项活动,一些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及时得到纠正,有效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社会的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抓基层平台建设,提升网格管理水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今年以来,大队把抓基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建设,特别是业务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一是抓实网格管理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网格式管理工作意见》的精神,大队在年初就明确了各中队工作任务,编发了市劳动保障监察简讯,通报各中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好的做法和存在不足。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制度,半年来向用人单位和责任镇街(部门)下发建议书3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进一步落实效能责任追究制度,上半年向市监察局移送效能责任追究建议书4份。二是抓好业务培训。通过集中交流培训和单独有针对性的指导,今年以来各基层中队的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部分镇乡(街道)以往出现纠纷和违法用工问题走过场的现象得到扭转,特别是在处理今年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中,重点镇街能按照大队要求事先做好基础性证据材料的收集和劳动者情绪的安抚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半年来,尽管劳资纠纷发生数有增无减,但各基层中队上报的案件数同比有所下降。有9个镇街主动上报各类违法用工信息46条次,有5个镇街主动要求大队协助开展非法用工专项整治活动,基层

劳动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提高。

(四)完善清薪应急预案,提升清薪维稳能力。去年以来,做好清薪维稳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群体性劳资案件频发,业主欠薪逃逸等情况,大队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清薪应急预案,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完善排查预警机制。制订出台清薪维稳排查预警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排查摸底工作,大队根据排查出来的信息做好事先分析和进一步掌控,并及时和所在镇乡(街道)、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力争把工资清欠把握在可控的范围内。二是完善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案件工作预案。重新编制印发了《诸暨市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成员单位从原来的10个增加到现在的17个,重新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该预案使我市在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中的四项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三是完善欠薪应急专项资金制度。重新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欠薪应急专项资金制度的意见》,市政府决定适当提高欠薪应急专项资金额度,当前我市各级各相关部门欠薪应急专项资金达1.1亿元。文件对欠薪应急专项资金的出资使用、启用审批、清偿核销都作了进一步明确。此外,对于欠薪应急专项资金坚持“追偿最大化”和“损失最小化”的原则,运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合法手段向欠薪企业积极追偿,最大限度地将损失降到最低。半年来,尽管清薪维稳的形势严峻,由于措施有力,方法得当,

没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三、存在问题及下半年打算

半年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大队所有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应清晰地看到,当前我市经济发展形势仍不明朗,一些企业涉及民间借贷和银行互保导致资金链断裂生产难以为继的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一些用人单位因生产不景气处在半停产状态,难以兑现招工时承诺的工资报酬,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特别是群体性劳资纠纷肯定会有所增多,业主欠薪逃逸案件也将不可避免。同时,从大队半年来查处的案件看,我市的非法用工现象仍不能忽视,依然是我们监察的重点工作。下半年,我们将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及时调处各类劳资纠纷,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用工问题,快速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确保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持续稳定,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扩展阅读:201*年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

20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部署,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全力保障我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我区劳动维权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先将20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1、劳动维权方面

目前全区共有1400多家企业,用工3.2万多人,截止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82户,补签订劳动合同9300多人,使我区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全区个体、私营企业共1398家,用工2.3万多人,个体、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7%;接待投诉举报案件67起,成功解决65起,结案率达98%;在处理建筑工地案件中,结案率达100%,为农民工追回工资款556万元,涉及农民工525人;调解工伤案件9起,为9名工伤劳动者追回工伤补偿金184万元;联合信访局处理案件17起,处理紧急事件7起,结案率达100%。

2、队伍建设方面

今年是我党建党90周年,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党支部推选出两名先进党员,发展了五名新党员,大队支部被局党委评为优秀支部,并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学习班,齐冰同志参加了自治区培训班。

为了营造规范的工作氛围,今年购置了图书柜和相关法律法规书籍,在墙上制作了宣传展板、法律法规宣传栏,制作了劳动保障监察队员统一的制服。

二、工作开展方式

1、提升工作人员素质,装备充足理论知识。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定期组织办案人员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学习理论的同时,办案人员将平时的处理案件的实例进行相互交流经验、做法,充分做到了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使办案人员拥有了过硬的业务素质。

2、加强社会面宣传,普及劳动者法律知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将宣传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作为同时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我区建筑工地今年开工率较高,外来务工人员较往年增多,监察员们重点加大了对建筑领域务工人员的宣传力度,使他们拥有自己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截止上半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约300人次。

3、继续采取日常巡查、主动监察、专项检查,加强“网格化、网络化”两网化管理。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分为三个中队划区域管理,以市、区、乡镇为网格,在我区区域里通过劳动保障下设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形成网络,对各用工单位进行细致监控,严防管理死角。通过日常巡查各区域,及时发现劳动纠纷,得以第一时间化解,从而阻止了多起群众性上方事件;通过主动监察,对重点区域,尤其是农民工较集中的、易发生群体性劳动纠纷的建筑领域加大了监察力度,对劳动雇用双方进行时时监管;通过不定期的开展专项监察行动,规范用工单位的用工行为,在今年6月开展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重点对砖厂、小作坊进行了检查,目前已对我区的砖厂、小作坊的用工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下一步将对存在的用工问题进行梳理、整治。

4、抓好日常监管工作,突出重点领域监管

今年,我市承办第十一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运动会主场馆坐落于我区范围内,因体育场工地抢工期、抢任务,需要大量务工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施工,为保证农民工工资顺利支付,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和谐用工环境,派专门的劳动监察员进驻施工现场,对务工人员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要求施工方建立用工档案、签订劳动合同、制作工作卡、建立工资档案;每月发放工资时,须在驻场的劳动

监察员的监督下进行发放,发放工资的工资表交于劳动监察员备案;劳动监察大队对进驻体育场的17家施工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并要求所有施工单位签订了劳动者工资支付承诺书。

通过对体育场工地的重点监控,截止目前,进场务工人员共427人都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管下,用人单位都能按月全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存在工资拖欠行为。

三、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业务方面

虽然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但在日常监管用人单位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

1、我区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主要存在几方面的原因:一是在我区建筑领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交纳的工资保障金不到位。二是建筑单位雇佣的劳务公司实力不足,在建筑单位资金暂时不到位的情况下,劳务公司从而无法正常支付工人工资。三是劳务公司雇佣的农民工素质不高,不能够按进度、按质量、按时的完成工作量,导致工期延误,建筑单位要求更换劳务队伍,在更换劳务队伍时,必然产生不稳定因素。四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导致工人工资不能按时发放。五是建筑单位内部管理不够完善,

工程量和工人工资无法核实准确,也导致在发放工资时产生矛盾。

2、在日常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时,有些用人单位不积极配合工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对其做出行政处罚,但到法院申请执行期限过长,有些用人单位由于歇业、转让、变更法人等情况给执行带来困难,不能达到执行目的。

(二)自身方面

1、深入学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识不强,不能深钻细研,学习氛围不浓,理解的不深刻不透彻。

2、做的工作多,汇报宣传的少,总结的少,思想认识跟不上去,向上级领导汇报的少。

3、尽量减少自身应酬。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1、强化对举报案件查处手段,加大对涉及举报的违法单位的处罚力度,对多次违法的企业以在责令改正的基础上进行严厉的处罚,杜绝错误行政处理行为的发生。

2、加大监察力度配合社保、就业部门加大征缴扩面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履行义务,保证我区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3、继续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劳资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在企业集中的地方通

过展板、散发传单、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进行宣讲,提高劳资双方的遵纪守法意识。

4、落实“两网化”建设,加强与基层平台的沟通,建立健全“两网化”管理机制,尽快完善劳动用工动态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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