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六措”并举,创“打非“特色
(石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石门县地处湘西北山区,各类高危行业齐全。全县现有煤矿14家,非煤矿山112家,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15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近800家。这些高危企业分布零散,道路交通条件差,因此,打非治违工作线长面广,任务异常艰巨,压力巨大。
近几年来,我县针对安全生产特有县情,把打非治违工作作为保安全、促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抓,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开展了一系列有效工作。近三年累计,打击煤矿死灰复燃矿井7家;非煤矿山非法建设、非法生产企业27家;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与储存窝点51处;取缔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户38家;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案件115起;对相关责任单位行政罚款308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判决3人次。
由于我县打非治违措施有效,工作得力,安全生产效果明显。201*、201*、201*年连续三年,我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年均下降幅度达20%以上,事故控制指标以每年5人的速度逐年下降。
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营造宣传氛围,强化打非意识。在打非治违中,我们坚持“宣传开路、舆论先导”的工作思路,把宣传教育作为打非工作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功能,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进行了宣传教育。一是加强会议调度。由县安委办
公室组织,县安委成员单位和乡镇区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打非治违工作联席会议,按时调度,互通情况,及时商讨和解决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借助媒体导向。近年来,县安监局每年安排经费15万元以上,和湖南红网、常德日报、石门电视台、石门晚报等多家媒体协作,开辟了安全生产专栏,及时报道打非治违工作,对非法违法行为公开曝光。与此同时,县安监局还建立了打非治违新闻上稿奖励制度,凡在国家、省、市、县各级媒体上稿的,一律给予奖励。三是举办多种活动。201*、20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县安委办每次投入20万元以上,举办了全县第一届、第二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抢答赛,全县所有高危企业单位全员参与,通过海选、预赛、决赛三个阶段,前后赛程时间长达10天,由县电视台全程播放,社会反响非常强烈。三年来,县安监局共耗资9万元,为企业免费放映了打非治违警示教育电影150场次。每年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县安监局聘请资深专家、委派工作人员自带电脑、投影仪等教学设备、安全知识读本,分批次深入到矿山等企业单位,免费授课,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培训教育,进一步增加了“三种意识”,即各个职能部门齐抓住共管的意识、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知法守法与自觉抵制非法违法行为的意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的意识。
二、部门联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一是设立工作机构。县政府成立了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所有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安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
全县打非治违领导工作。县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成立了石门县打非治违联合办公室,抽调了专人,设立了专门办公场所,配备了电话、电脑、打印机和专车,专门负责全县打非治违工作的指导协调。二是充实专业技术人员。三年来,县安监局先后采取公开招聘录用、直接调入等形式,引进专业技术人员12人,并全部解决了全额拨款财政编制。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在打非治违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中坚力量作用。三是落实明查暗访。县打非治违联合办公室每年重点乡镇开展4次以上打非治违明查暗访行动,对边远山区、县与县、省与省交界处、重点村组、重点人员实行打非治违工作包保责任制度,对重点人员采取盯死看牢的办法,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了非法生产行为。针对非法生产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为作坊生产为主,以及分散、隐蔽等特点,我们把打非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明确了村组负责人为打非治违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三、完善装备设施,提升监管水品。一是实施网络视屏监控。201*年以来,由县安监局牵头,采取分头筹资的办法,先后投入1100万元,目前已经建成了覆盖全县所有14家煤矿、30非煤矿山、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烟花炮竹生产企业的网络视屏监控系统,计划在三年时间内分步骤、分阶段建成全县所有280家高危企业网络视屏监控系统。通过网络视屏监控,能够及时发现、快速、有效制止各种非法违法行为,提高了打非治违工作的现代化监管水平。二是添置专用设备。201*年底,县安监局投入10万元,从珠海购置了烟花爆竹专用红外线探测仪器和矿山测距仪,并委派
专人培训,利用科技辅助手段,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形成了强有力的威慑力。三是完备办公设施。为积极改善现代化办公条件,三年来,县安监局共投入近50万元配备打非治违专用车1台、办公用笔记本35台、台式电脑15套台。
四、方法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由于我县禁止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存在,所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是我县打非治违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采取了三条有力措施。一是加强农村用电管理。对老用户,每月底由乡镇安监站和农电所共同抄录电表度数,遇到用电数突然增大的农户,必须报告乡镇政府和县安监局,查明原因,核实该户是否存在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对新装三箱电用户必须查明用电用途,并及时报告,必要时限制供电量。二是改革运行模式。即实行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划块经营、规范市场行为、安监为主监管、乡镇和公司密切配合的管理模式,要求委批点和零售户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即贴花要有安监、公安盖章,产品要标明公司名称、进货编号、进货数量,要有公司手写日期,要有签收人签名。三是严格规范准入。近年,我们出台了烟花爆竹经营以乡镇为单位实行“以出补进”的政策,即经营户注销一家,方可新增一家。三年来,共依法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户105家。
五、原则敢于坚持,效果才会明显。严格执法,以儆效尤,是落实打非治违工作的关键环节。在执法工作上我们敢于碰硬,敢于动真格。201*年5月,石门中美矽砂矿采用淘汰开采工艺,且屡教不改,决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0万元,业主打着招商引资企业的牌子,拒不执行,并动用个人
关系,多方领导施压,我们顶住各方压力,执行处罚到位。201*年2月,临澧县郭某在我县新铺乡非法生产笛音炮,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201*年4月,本县磨市镇木瓜村村民盛某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火线,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201*年5月,本县太平镇苦竹坪居委会村民于某非法生产加工烟花爆竹引火线,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六、社会各方参与,激励鞭策驱动。一是出台非法生产举报有奖政策。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非治违工作的积极性,一方面我们建立健全了信息网络,在全县设立了信息员56名,确保打非治违工作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另一方面还向全社会实行了举报奖励制度,凡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举报属实的,由县财政一次奖励举报人500元。近三年,共接到各类举报信息130条,查证核实80条,落实发放举报奖金4万元。二是实施联合办案激励政策。为坚持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形成联合执法的高压态势,县安监局制订实施了联合办案激励政策,对公安部门每拘留一人奖励201*元,每判刑一人奖励10000元。三是稳定乡镇安监队伍。为加强感情沟通,稳定乡镇安监队伍,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采取三条有力措施。一是坚持安监站长例会制度。每2个月召开一次安监站长例会,听取安监站长呼声,交换工作信息,解决矛盾问题。二是组织参观考察活动。县安监局每年花费5万元以上,专门组织所有的安监站长外出参观考察一次,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促进工作。三是做安监站长的贴心人。安监站长家内每有红白
喜事,安监局党组一定到场;安监站长生病住院,局党组一定看望;每年评选先进安监站长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每年末召开乡镇分管领导和安监站长团拜会,每人发现金1000元。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虽然我县近年打非治违开展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有效成果,但距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今后,我们一定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让领导放心,让上级主管部门放心。
扩展阅读:“打非治违”完成情况汇报材料1
公路工程甲级
连申线东台段航道整治工程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完成情况汇报材料
江苏泰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LSX-DT-QLJL标监理组201*年7月5日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根据省厅质监局、盐城市交通质量监督站和连申线东台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办的统一布署,桥梁监理组从5月起,在连申线东台段航道整治工程中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
一、宣传发动
桥梁监理组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认真传达学习项目办【201*】8号《连申线东台段航道整治工程“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省交通运输厅苏交质【201*】11号《关于切实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安装与拆除工程领域开展以预防起重机械事故和支架、脚手架坍塌类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监理人员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觉悟,提高了认识,对工程施工进行强化管理,规范现场和检查考核,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连申线东台段航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标段建设秩序的长治久安。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监理组特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宇副组长:张宏华成员:黄兴华、吴占龙、刘海飞、徐学友、蒋伟三、工作重点范围
1、监理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范围为连申线东台段航道整治工程对象为QLSG1标、QLSG2标。
2、工程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非法从事建设项目活动的。
3、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准入及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4、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违规托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5、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设施工的。
6、违章指挥、违反安全作业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理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非法用工或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施工人员上岗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人员上岗未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不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未严格进行塔吊、龙门吊、滑模爬模等设备检测验收的,以及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未建立“一机一档”管理的。
10、未严格进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的。
四、工作落实内容
1、要求桥梁施工各标段项目部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认真对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以创建“平安文明工地”为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组织开展好该项活动。
2、编制完成各自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摸底非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并将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登记。
3、组织项目部、施工单位集中开展安全培训教育,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投身于专项行动当中。要树立正面典型,剖析典型案例,使全体参建人员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受到一次深刻的安全生产教育。
五、工作措施
1、各项目部在5月25日前制定方案、自查自纠,从5月至9月,监理组将每月开展督查。
2、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参建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3、6月底前全面检查、重点抽查。
4、7月1日至8月20日对“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总结。
江苏泰康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LSX-DT-QLJL监理组二0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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