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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20:45:26 | 移动端:“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公司二○一二年

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4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印发<中国核工业建设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核建发[201*]62号)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促进全公司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如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工作范围、组织机构1、本公司现有在建工程。

2、为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公司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相关负责成员:

二、“打非治违”活动的违法、违章行为分类(一)违法行为

①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②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③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有非法用工的。

④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⑤所用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二)违规违章行为

⑴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⑵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

⑶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⑷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范编制方案和实施的。⑸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⑹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⑺违章指挥、违反安全作业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理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⑻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⑼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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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应急救援预案、装备不健全的,应急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不足、培训不够的。

⑾隐患排查治理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⑿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的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①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不合理,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②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不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③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④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和安全防护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

①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的。

②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③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三、实施方案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上旬)。

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要抓紧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要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由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供货单位和劳务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6月下旬)。

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执法,并与年度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非法违规施工和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停工;对非法违规施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7月上旬-8月上旬)。

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项目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在此阶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指导与督查,适时对全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8月中旬-9月上旬)。

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要对本公司项目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8月20日前报送公司工程部,公司将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做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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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结合项目所属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宣传的作用,大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所有公司有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各项目部要结合项目特点深化完善本工程专项行动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机关有关部门要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项目、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监管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验收、执行等情况)要重点监督。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日常安全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三)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应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加强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培训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安监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监管能力。二是加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

理水平。三是加强对现场工人的培训教育,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加大检查、处罚力度

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日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明查与暗查结合;检查与整纠结合。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并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发生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施工行为责任予以严肃追究。

(五)强化“两场”联动

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要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过程中,积极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的建设。要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项目部以及公司机关相关部门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并分别于5月2日、9月10日前,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汇总情况表报送公司工程部。

(七)“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公司的常态检查工作

公司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常态检查工作,并将该该项工作作为公司对专业公司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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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新民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新府发[201*]号

新民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村(居)、各单位:

根据县府办传[201*]68号言文件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和重点行业、责任单位

(一)重点行业领域: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集中行动。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以及去年发生两起生产安全事故。

(三)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越界、违法分包、转包、出租、转借资质许可证照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7)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9)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0)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重点行业和责任单位。

镇安监办: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镇交管站(农机站):牵头负责交通(水上)、公路和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渡口、渡船和非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整治非客运车辆(船只、农机)载客。

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镇国土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整顿中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镇村建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镇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镇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建设施工“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和违章施工行为。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生用车安全和中小学校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以内违法施工等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卫生院和工商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打非治违”工作。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三、领导小组和实施步骤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张洪彬

副组长:陈寿珊曹恩波蔡雨霞田义猛

成员:刘代彬王定松赵亚菲曹天勇欧阳汝秋

杨彦王伦陈洪涛胡智光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31日)

1、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到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镇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6月1日-7月31日)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上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9月30日)

镇安委办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镇安委办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并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和情况汇总报至县安委会。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镇长任组长、有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重点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二)全面推进,重点突出。

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兼顾,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全面部署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

安全隐患;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打击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三)联合执法,提高效率。

各单位要加强横向协调、沟通,及时将不属于职能管辖范畴的举报投诉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进一步建立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加强信息反馈,确保行动实效。

各部门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于5月15日前上报镇安委办,每月小结于每月28日前上报镇安委办(从5月起),有关情况将全镇通报并纳入年终考评。

镇安委办联系人:王定松,电话:7651090,手机:13508513878,邮箱:315782649@qq.com

二0一二年五月三日

新民镇党政办公室201*年5月3日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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