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城乡环境卫生 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兴国镇按照县委办发(201*32号)文件精神,围绕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大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促进环境文明建设活动,培育新城区、新市民;新农村、新农民,发展新文化、建设新环境。
一、加强教育引导,转变部分居民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
转变部分城乡群众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是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境文明建设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我镇坚持思想教育与实地指导相结合,利用广播、板报和宣传单等,并依托远程教育网络、科技讲堂和专业协会,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引导群众树立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的观念。提高现代生产技术水平,掌握现代文明生活方式,使“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逐渐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把转变部分城乡群众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作为各类公约的重要内容,修订了《村(社)规民约》,编辑印发了《乡风文明手册》,规范城乡人民群众的不文明行为,明确责任和义务。将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境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村(社)建设、“四进农户”、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和文明单位帮扶文明村(社)共建活动相结合,使这项活动融入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之中。
二、坚持整建并举,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
大力整治环境卫生,加强环境文明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一是加强集中整治。今年四月初,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会战,集中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臭”问题。截至目前,全镇共清理杂乱废弃柴草垛247个,清运垃圾230吨,新建垃圾箱、点63个;并充分利用农村柴草资源充裕,新建户用沼气池39个;二是积极开展环境文明建设。以创建生态文明
村为突破口,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境文明建设,制发了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五年规划、生态文明村(社)建设推进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组织召开了6次现场推进会,在各村(社区)梯次推进,从低到高,从易到难,从点到面,大力开展创建生态文明村(社)活动。将生态文明村(社)分为过渡型、普及型和示范型三个层次,确保每年都有一批村(社)晋升到上一个层次。在重点推进的16个示范型生态文明村、2个示范型生态文明社区中,建设了5个、1个生态文明样板村(社区)。三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满足城乡人民群众求富、求学、求乐、求美的愿望,开展了“富裕、知识、新风、娱乐”四进家庭住户活动,培养和树立了一大批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境文明建设典型示范户,领着其他群众学、做给其他群众看、带着其他群众干、引导其他群众变,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新社区建设。
三、强化组织保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兴国镇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社区党委、各村党支部、镇属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注重实效,加强服务。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各界志愿者,深入开展“美德在农家”,“共青团示范街”,“比洁净、比文明、比奉献”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激发了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积极投身环境文明整治活动。镇党委、镇政府还于今年5月中旬选派8名副科级、28名后备干部到各村、社区,专门督导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境文明建设工作。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建管并重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卫生建设。相继制订了全镇各村(社区)
示范型生态文明村(社区)建设工作考评细则、示范型生态文明村(社区)建设达标考评细则、生态文明样板村(社区)建设达标考评细则和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五个一”制度,对巩固建设成果、提高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提供资金支持。通过采取文明共建单位帮一点、有积累的村集体添一点、居民群众自愿出一点、“一事一议”议一点、以工抵债抵一点、向上争取要一点等形式多渠道融资,缓解了资金短缺问题。201*年1月以来,全镇共有17个单位对16个村(社区)进行了帮扶,累计投入资金5.74万元。
扩展阅读: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
县委办发〔201*〕35号
中共甘谷县委办公室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甘谷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甘谷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打造良好宜居环境,提高城乡环境管理水平,按照全市“三城联创”活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遵循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着眼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切实整治全县城乡环境,推动城乡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和优化,进一步改善全县人民的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力争建成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有序的最佳宜居县。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达到“一树一改两加强三提升”的目标,“一树”即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讲卫生、勤清洁、重环保的理念;“一改”即彻底改变城乡环境脏、乱、差的面貌;“两加强”即加强城乡环卫设施建设,加强城乡专业清扫队伍建设;“三提升”即全
县广大群众环境意识显著提升,城乡环境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城乡面貌整体形象显著提升,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环境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重点工作
按照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和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要求,以县城中心区、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城中村以及乡镇镇区、村庄、公路、河流沿线环境整治为重点,实施六大综合整治工程。
1、城市环境提升工程。把城乡环境整治作为改善县城面貌的有效手段,切实抓好以居民小区、机关单位、主次干道、大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为重点的区域环境整治,消除死角,清除盲点,真正做到全天候保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八乱”现象的治理力度,清理不规范广告牌匾、门头字号和沿街广告,加大对城市“牛皮癣”打击清理力度,及时拆除、维修、更换有碍市容市貌的违章构建和破损的公共设施;加强宠物管理,重点对无证饲养犬类、违规遛犬、放纵犬类破坏市容环境卫生、户外排泄粪便、污染破坏环境等行为进行整治,治理公共场所犬类危害;对各类洗车店、防盗网焊接喷漆点、车辆维修点、饮食加工点、街头烧烤点以及餐饮、住宿、
美容理发等“五小”行业门店进行规范和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县城环境污染,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创造文明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
2、乡村环境清洁工程。按照“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以“一创四清”(一创即创建卫生村,四清即清垃圾、清占路堆放、清占道经营、清危墙残壁)为主要内容,以村为单位,以“三渠”(排洪、排污、灌溉渠),“四线”(铁路、公路、河道、通村道路沿线),“五片”(村庄周边、房前屋后、公共场所、集贸市场、村庄出入口)等为重点区域,开展“人人动手、清洁家园”主题活动,综合整治乡村环境,进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人畜粪便、白色污染和柴草堆垛等的集中清理,努力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大力解决秸秆杂物乱堆乱放、排污不畅、乱搭乱建、随意围占等现象。每个村应合理规划设置足够的垃圾收集堆放点,建立垃圾池,以方便群众集中倾倒和统一转运处理,要逐步建立村庄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分区包干”等长效保洁机制,定期对垃圾池进行处理,运送至集中填埋点进行填埋处理,防止垃圾外溢和造成环境污染;要依托农村改厕项目,大力开展农村厕所改造,提高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和粪便危害化处理率。实现村庄无
暴露垃圾,无散养家畜家禽,渠道无杂草漂浮,房前屋后无杂物,村内无露天粪坑,巷道无积水污泥,全村无卫生死角,树立村容整洁新形象。
3、市场秩序及环境改善工程。着力抓好城乡集贸综合市场、专业批发市场、便民市场的整治,对各类早市、夜市、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要进一步规范管理或取缔,对市场内外的环境要进行集中清理与整治,特别要加强对家禽宰杀和水产品摊位的审批办理和卫生管理,努力做到行商归市、流商归摊、坐商归店,杜绝市场外溢现象;市场内外环境卫生要做到定时清扫、清运,全天候保洁,做到卫生整洁,商品摆放有序,垃圾容器配备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通畅,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要求,防蚊、蝇、鼠措施落实到位;严格市场管理,整顿交易秩序,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经营、制假售假行为,维护市场良好环境和经营秩序。
4、交通秩序安全畅通工程。把规范县城秩序作为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措施,综合执法、交警、运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权限,密切配合,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从严整治交通秩序,严格落实交通法律法规,做到车容整洁卫生、经营文明规范;合理规划设置机动和非机动车泊位和出租
车停车位,加强对商场、酒店门前临时停车泊位管理,完善城区道路禁停标志标牌;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取缔“三无”车辆,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处罚力度,保证车辆在泊位内有序停放,彻底解决车辆停放无序、违章占道等影响城市形象的问题;集中对机动车乱鸣喇叭、随意掉头、逆行、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5、城乡绿化美化生态工程。要高度重视城乡绿化美化工作,抓好城市公共绿化、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城市街道和高速公路沿线特别是出入口的绿化,打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各乡镇、村委要积极引导群众在房前屋后和“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空闲地带栽植花卉树木,在村庄主要巷道和通村道路两旁进行植树绿化,要对毗邻景区连接景点道路绿化进行规划,在栽植适宜季节进行绿化,全面提高城乡绿化率。
6、旅游景区环境优美工程。要加强旅游景点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美化,坚决整治景区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刻、乱画等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要进一步强化景区资源和环境保护,景区卫生及时清扫,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布局合理,标
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相协调,推动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对宾馆饭店、公交站点、商场等涉及旅游产业发展的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安全检查和整治,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安全卫生的公共环境。
四、保洁队伍建设
(一)保洁队伍岗位设置。保洁队伍由保洁员、清运员、义务监督员“三支队伍”组成。保洁员岗位设置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市场等处的保洁、清运人员由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落实,乡镇政府在分配的名额内调剂解决。城镇保洁员岗位设置按实际需要由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农村保洁员岗位按每百户人一名设置,清运员的设置由乡镇政府和社保局研究确定,实行“三定”,即定保洁员、定清运员、定报酬(川区保洁员每人每月300元,山区每人每月200元;清运员报酬从社保就业再就业资金中解决),保证卫生清扫彻底,清运及时。人员不足100户的自然村,按需要由乡镇政府核定,每个自然村确定一名环境义务监督员,原则上从本村党员中聘用,“三支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评
比。
(二)保洁员选用办法。保洁人员按岗位需要由各单位、乡镇、社区、村委根据相关政策采取定人、公示、签订劳动合同、聘用等程序就地择优选聘。
(三)保洁员清运员报酬资金筹集渠道及发放办法。1、筹集渠道:①社保就业再就业资金;②企业和单位收缴卫生费;③群众交费;④村级其他经营性收入;⑤县财政补助。
2、发放办法:①就业再就业岗位工资报酬由县人社局按保洁员岗位编制直接拨付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②城市和农村保洁员清运员补助,由住建局、乡镇、社区、村委、环境监督员按考核情况审定后发放,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保洁员、清运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按相关程序调整。③社区、村委自筹资金和向单位、企业收取的卫生费,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所在社区、村委决定使用。④环卫设施、公厕等部分费用由县财政补助。
五、实施步骤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性、反复性的工作,必须根据整治任务和重点,坚持长年治理与开展集中整治相结合,坚持专业清扫与全民参与相结合,群众自律与督促
检查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把握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力求取得实效。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制定方案、明确任务(201*年4月16日5月15日)。各乡镇、各单位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必要的工作制度。要召开动员会议,层层发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等,使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在全县营造良好的整治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配备完善设施、集中开展活动、进行综合整治(201*年5月16日11月30日)。各乡镇要组织辖区内各有关单位集中力量,加大投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配备和建设必要的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设施,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民参与的集中整治活动,集中人力、物力,清除积存垃圾,打扫卫生死角,确保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庄、集贸市场、公路沿线、沟渠河道等垃圾堆积比较严重的区域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治理,彻底清除脏、乱、差现象,大力改善城乡环境状况。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巩固提高、建立长效机制(201*
年12月)。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对辖区内整治活动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县上将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全县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限期补课。要围绕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的整治目标,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和专业队伍建设,积极拓宽环卫投入渠道,建立城乡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把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六、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体制建设,制定阶段性计划和开展监督考核。
主要职责:1、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2、制定阶段性计划,负责起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面的材料;3、监督检查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4、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工作信息;5、对工作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6、认真办理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投诉和其他日常工作。
(二)住建局: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负责设置建立城区环卫设施;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保洁员岗位设置和保洁员招聘、管理及垃圾清运。
主要职责:1、合理设置垃圾堆放点、公厕等卫生设施;2、加强城区绿化建设,实施美化亮化工程;3、负责县城规划区内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内垃圾的清扫清运(县城规划区内主次干道之外的“城中村”巷道垃圾清扫清运、清渠清淤工作由大像山、新兴镇负责);4、加强保洁人员管理,将保洁人员按区段包干到人,制定保洁标准,及时清扫,保证路面、墙体、市政设施等清洁;5、加强对县城区环境卫生、建筑施工区域和园林、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
(三)环保局:负责污染减排、污染控制、环境治理监督管理。
主要职责:1、对超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企业进行综合治理;2、加强城区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管理;3、对城乡环境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指导有关单位、企业按期达标;4、对城区特别是建筑施工单位噪声排放加强监督。
(四)卫生局:负责对“创卫”工作进行指导,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及改厕工程。
主要职责:1、组织实施“创卫”工作,全面落实目标任务;2、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的专项整治;3、加强对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的监督检查;4、加强健康卫生知识的教育宣传。
(五)食药监局: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主要职责:1、开展食品、药品卫生专项整治;2、加强餐饮食品销售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3、加强对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和管理。
(六)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县城建成区及重点乡镇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及有集贸市场的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和环境秩序管理。
主要职责:1、加强对城区市容市貌的管理,对各中队管理区域内的综合整治工作由各中队负责监管,分队分段加强对城区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扔纸屑、乱泼污水等不良行为的管理和处罚;2、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划段包干,定岗定人,加强监管;3、积极开展城镇综合
行政执法管理;4、协助住建局对大像山镇、新兴镇等镇区主要干道两侧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拆除。
(七)市建中心:负责城乡市场的管理,加强市场内门店“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和市场设施的管理,清扫市场垃圾,确保市场整洁。
(八)人社局:负责培训公益性岗位人员,落实保洁人员岗位,从就业再就业资金中支付工资报酬。
(九)工商局:配合综合执法局、卫生局、市建中心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门店和个体经营户的管理。
(十)水务局:督促相关乡镇做好防洪沟、灌渠内的垃圾清理;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大小沙沟的垃圾清理。
(十一)农业局:负责对农民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的宣传教育,探索废旧地膜回收机制,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建成户用沼气池201*眼。
(十二)林业局:负责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沿线及南北两山的绿化,指导各乡镇做好辖区内的绿化工作。
(十三)交通运输局:负责省道、县道、乡道道路遗洒杂物的清扫保洁,督促县运管所加强对全县营运车辆的
管理,做到车容整洁、文明经营。
(十四)文广局:负责大像山等旅游景区景点的绿化和环境卫生整治,并指导有关乡镇做好其他旅游景点的绿化美化工作;宣传报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五)畜牧局:调整养殖场布局,推广生态养殖,降低禽畜养殖业的污染。
(十六)公路段:负责国道损毁路面的整修及责任区段的保洁工作。
(十七)新农办:配合住建局验收农村垃圾集中填埋点、垃圾池,配套建设资金。
(十八)交警大队:负责在城区重点地段和乡镇交通秩序的整治,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超速飙车、违章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十九)各乡镇政府: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制定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达到预期目标;2、负责建设和管理村级保洁员、清运员、监督员“三支队伍”,并建立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和奖惩机制;3、落实配套资金,做好乡镇公厕、垃圾集中填埋点及村内垃圾池建设;4、负责
本辖区河道内、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内及国道、省道、县道和过境段乡道路面垃圾的清理;督促废旧地膜的回收利用;5、积极开展卫生村、卫生单位、卫生家庭等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6、负责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树立文明新风。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为确保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顺利开展,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县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并将每月第一个星期五确定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措施,靠实责任,明确要求,搞好协调指导,加强督促检查,使综合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做到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达到两不误、两促进的目的。
2、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完善城乡环境基
础设施,采取政府补贴、乡镇统筹、群众集资的办法,重点建设“两厂、百点、百厕、千池、万眼”(两厂,即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和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百点,按区域、流域每3-4个村建设一个垃圾集中填埋点,全县建设垃圾集中填埋点100个左右,每建成一个县财政补贴6000元;百厕,即在城区及城郊建设20个公共厕所,磐安镇镇区建设5个公共厕所,其余乡镇各建设3个公共厕所,在旅游景点、市场周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公共场所各建设1个公共厕所,全县建设100个公共厕所;千池,即在农村按每30-50户左右建一个垃圾池,全县建1000多个垃圾池,每建成一个县财政补贴300500元;万眼,即到201*年底,全县建设201*0眼户用沼气池),建成覆盖城乡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同时,积极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对外免费开放的公厕,建设垃圾中转和处理设施,提高废旧物品回收处理率,提高城乡环境管理水平。
3、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单位要以全民参与主题活动为抓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扎实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和管理秩序。县综合执法局要在现有人员中调剂成立城乡环境卫生
监察中队,专门督促检查活动开展。大像山、新兴两镇内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区域环境管理责任制,抓好单位周围环境卫生的集中清理和日常管护。县住建、综合执法、卫生、环保、农业、水务等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衔接配合,狠抓措施落实,做到城乡联动,部门联动,形成综合整治的局面。
4、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罚。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每月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查一次,每个季度对工作进展情况检查一次,半年评比一次,年底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故意破坏环境卫生的单位、门店、个人,要加重处罚,公开曝光,并由相关职能部门暂扣或吊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确保整治活动有效推进。县委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与年终考核相挂钩,与干部选拔任用相挂钩,对整治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5、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县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新闻中心要开辟专题节目,大力宣传报道城乡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并充分运用媒体力量,对比较突出的脏、乱、差现象进行监督曝光,促进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各乡(镇)村都要制定“村规民约”,教育群众树立“甘谷是我家,爱护靠大家”的思想意识,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利用办墙报板报、悬挂横幅、书写固定标语、制作广告牌等多种形式,抓好舆论宣传,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整治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附:甘谷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主题词: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通知
抄送:市三城联创办公室,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中共甘谷县委办公室201*年5月11日印发共印150份
附件:
甘谷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贾忠慧副组长:申君明令建民徐忠民乔振华张发茂成员:刘仰贤韩广文蒋彦平董成斌张建泽艾小敏陈胜利颉明军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大像山镇党委书记县委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督查室主任
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县委农工部部长、县新农办主任县环保局局长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跃进柳选植郑建子马定子张维有郭长胜任光明王维云牛福泰张国龙薛春生陈奠东姚卫平李雪凯冯全敬王旭红董德福王耕晨刘伟县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县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县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县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县文化广播影视局党委书记、局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县畜牧局局长县市场建设中心主任县工商局局长县公路段段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大像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新兴镇党委书记磐安镇党委书记六峰镇党委书记安远镇党委书记金山乡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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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绍军西坪乡党委书记姚德林大庄乡党委书记王智峰八里湾乡党委书记薛希武大石乡党委书记颉晓峰礼辛乡党委书记马福胜谢家湾乡党委书记乡李文定武家河乡党委书记张世诚白家湾乡党委书记刘峰古坡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工作日常事务,董成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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