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街镇中心学校艺术展演方案
龙街镇中心学校艺术展演
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学校学生为基础,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使学生参加展演活动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展演活动要体现学校艺术教育的特点,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根据《威宁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威教发【201*】21号)文件精神,为推动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在我镇各小学校(点)的广泛开展,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县的展演,展示我镇小学艺术教育成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题和内容
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本次展演活动要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天天向上的精神风貌,努力学习、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风采才华。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
三、成立艺术展演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安万林
副组长:禄应平安宪殷宪平罗义
成员:金宇禄琼刘祖龙陶丽余才彬李开银王一泽余才进安碧辉余晓宇杨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校教务处,禄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节目、作品的收集上报。
各小学校(点)也要成立由校长(负责人)为组长的艺术展演活动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中心校本部由少先大队和艺术教研组长负责实施)。
四、时间安排
此次艺术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年3月)为各校(点)开展活动阶段。此阶段各校(点)以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并按要求评选出本校(点)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二)第二阶段(201*年4月)为中心校组织展演与评选推优阶段。在此阶段,中心校将在各小学校(点)评选的基础上,组织集中展演,并推出优秀节目(作品)上报县参加县级展演活动。
(三)第三阶段(201*年5月)为全县组织评奖和集中展演活动阶段。5月初,县教育局将对上报节目和作品组织评选,并颁奖。
五、有关要求
1、上报资料尺寸大小按《威宁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要求。
2、各校(点)务必于201*年4月10日前将评选出来的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以及教师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上报中心校教务处(附xls格式电子版作品及节目清单),同时上报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及活动图片资料。
3、艺术表演类节目:每校至少报送1个;艺术作品类:每校报送1件;教师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每校报送1篇。
4、对于不认真按要求组织实施艺术展演活动,且不能按时按要求报送节目和作品的学校(点),中心校将记该校(点)一次不良记录,并全镇通报批评。六、活动经费
因活动所需产生的必要经费,在报经中心校校长同意使用后,从本校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
附件:《威宁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龙街镇中心学校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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