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家税务局“营改增”纳税人基础信息核查采集确认表--终稿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营改增”纳税人基础信息核查采集确认表
基础信息:填表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联系人国地税共管户企业个体标志纳税人原地税状态(代码)□是□否□企业□个体□□□□□□□□□□□□□□□□□□□□联系电话是否修改了税务登记信息征收方式现实际核查状态(代码)□是□否□查账□双定填表说明:“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地税移交的纳税人税号,如核实确有问题的,应在备注中详细注明。“国地税共管户”:指在国地税使用同一纳税人识别号注册登记的纳税人。“是否修改了税务登记信息”:指纯地税单管户(从模拟系统中打印税务登记表)或国地税共管户(从正式系统中打印税务登记表)在下户核查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上的关键栏目发生变化,并对纸质表格进行了相应更改标注的,此处选择“是”,提醒录入人员在录入环节要对税务登记信息进行相应变更操作。“纳税人原地税状态”:填列目前在地税征管系统内的状态。按以下类别前的数字填写。10.筹建期;20.正常;21.开业;30.停业;40.非正常;50.注销;52.非正常注销;59.待注销。“现实际核查状态”:为纳税人当前实际的状态。填列的代码类别等同于上述代码。□□□□行业明细名称□□□□征收品目名称税政相关信息行业:
现营改增行业范围(代码)行业明细代码原营业税行业范围(代码)征收品目代码填表说明:“现营改增行业范围”:按纳税人从事此次试点行业对应的应税服务范围名称前的数字填写。01.陆路运输;02.水路运输;03.航空运输;04.管道运输;05.研发和技术服务;06.信息技术服务;07.文化创意服务;08.物流辅助服务;09.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0.鉴证咨询服务。“原营业税行业范围”:按纳税人原地税从事应税服务范围名称前的数字填写。21.公路运输业;22.水路运输业;23.航空运输业;24.管道运输业;25.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26.其他服务业;27.转让无形资产;28.代理业;29.广告业;30.仓储业;31.租赁业;32.其他文化业;33.融资租赁;34.装卸搬运业。“行业明细”及“征收品目”:按纳税人从事应税服务范围的明细行业主次顺序及对应的品目填列,具体钩稽关系请参照市局另行下发的《行业明细与征收品目对照表》据实填列。□□□□□□□□□□□□总收入□□□□□□□□□□□□收入类型地税收入税政相关信息收入、纳税:
应纳税额地税应纳入库税额地税入库国税入库非营改增试点行业应纳营改增试点行业入库非营改增试点行业入库国税收入201*年度营改增试点行业收入(区分现行业范围代码分别填列)国税应纳非营改增试点行业收入营改增试点行业应纳□□□□地税移交情况-------------------------------------------------201*年8月1日--201*年7月31日营改增应税营业额填表说明:此类的填列对象为非个体双定户的所有试点行业纳税人。纳税人只需填写自己对应有数字的栏目,无相关数字的栏目可在格中划斜线予以忽略;营改增及非营改增试点行业收入、应纳及入库额应区分“现营改增行业范围代码”分别填列。“总收入”:按国、地税收入之和填写,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减免税销售额、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应税服务销售额按未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收入类型”:按实际类型对“总收入”进行分解后填写。“应纳税额”、“入库税额”:按“收入类型”栏对应填写。“地税移交情况”:按国地税户管交接时地税移交的“两表一单”上对应栏目的数字填写。税政相关信息减免税:
是否减免税企业减免税项目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减免税项目代码□是□否是否能提供前期相关资料□是□否□是□否□是□否填表说明:(该栏目具体的填写及审核要求,请参照市局另行下发的《增值税应税服务税收优惠政策对照表》填列。)“是否减免税企业”:指已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免税备案登记或减免税资格认定的纳税人。“减免税项目序号”:按以下对应减免税相关内容名称前的数字代码填写,有几项填列几项。01.个人转让著作权;02.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03.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04.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05.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06.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07.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08.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09.美国ABS船级社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船检服务;10.随军家属就业;11.军队转业干部就业;12.城镇退役士兵就业;13.失业人员就业;14.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提供应税服务;15.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16.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201*年减免税收入201*年度减免税税额□□□□□□税政相关信息差额征税:
是否差额征税企业□是□否差额征税项目(代码)□□填表说明:“差额征税项目”:01.有形动产融资租赁;02.交通运输服务业;03.试点物流承揽的仓储业务;04.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和代理。税政相关信息其它:
是否目前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符合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企业□是□否□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动漫企业□经营租赁填表说明:“是否符合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企业”:指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且其经营应税服务项目符合简易计税办法条件的纳税人选择填写。出口退税相关信息:
是否具备国际运输资格□是□否是否为境外单位提供研发、设计服务填表说明:“是否具备国际运输资格”:指从事水路、航空、道路运输业务的企业所取得的□是□否运输经营许可证中是否包含国际运输业务范围。“是否为境外单位提供研发、设计服务”:指为境外单位提供研发、设计服务且能提供《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发票信息:
填表说明:票种信息(只填列地税票种信息)发票种类(代码)联次版面或限额每月最高购票数量年发票使用量“发票种类”:纳税人使用多个票种的,应分别填列,并按以下对应种类名称前的数字代码填写。01.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自开);02.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03.地方税务局通用网络发票;04.地方税务局通用网络代开发票;05.地方税务局通用税控发票;06.湖北省公路内河旅客运输发票;07.湖北省公路内河旅客运输发票(带条码);08.客运出租车发票;09.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10.湖北省交通运输通用定额发票;15.客运出租车燃料附加发票。“版面或限额”:机打票填列最大开票限额,并按以下对应限额前的数字代码填写。1.百元;2.千元;3.万元;4.十万元;5.百万元;6.千万元;7.亿元;8.无限额。“每月最高购票数量”:按核定的填列,请在填写的数量值后选择对应的计量单位上打“√”。“年发票使用量”:为201*年全年领购的发票数量,请在填写的数量值后选择对应的计量单位上打“√”。“购票方式”:按对应方式名称前的数字代码填写。1.验旧购新;2.交旧购新;3.批量供应。购票方式(代码)□□□□□□□□01网络发票系统开具□□□□□□□□□03自营系统开本/份/卷本/份/卷本/份/卷本/份/卷本/份/卷本/份/卷本/份/卷本/份/卷□□□□发票开具方式(01-06选项仅填列地税发票开具方式,07选项仅限目前该户已是一般纳税人并已使用防伪税控户予以勾选)02税控收款机开具□04公路、内河货物运输自开票系统旅客运输、客运开具具(含公路内河出租车)发票印制方式(只填列地税使用发票的印制方式)02企业自印冠名发票□03套用企业发票专用章□05定额发票□06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代开07防伪税控系统开具□01通用发票□□□□其它信息:
原是否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原是否采用税库银联网方式□是□否□是□否现网上申报使用意向现是否当场签订税库银协议□是□否□是□否填表说明:“原是否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指纳税人在原地税机关是否使用的网上申报方式。“原是否采用税库银联网方式”:指纳税人在原地税机关是否使用的税库银联网方式的缴纳税款。“现是否当场签订税库银协议”:指如纳税人同意当场签订税库银协议的,管理员提供三方协议书当场填写,作为附件存档。“是否使用税控收款机具”:如已使用地税税控收款机具,则勾选“是”。“税控机具服务公司”:前列勾选“是”的,则按以下对应类别前的数字代码填列。01.大唐;02.航信;03.浪潮;04.红峰。并同时用文字方式填列机具型号。税控机具型号税控机具型号201*年地税核定月营业税销售收入(仅针对定期定额个体户)税控机具服务公司是否使用地税税控收款机具□是□否(代码)税控机具服务公司(代码)□□□□□□税务机关填列信息:
是否导入CTAIS国税税务所代码地税税务所代码□是□否此次不导入原因(代码)名称名称填表说明:“是否导入CTAIS”:对此次导入CTAIS正式系统的户管进行明确,需导入的应勾选“是”。“此次不导入原因”:对此次不予导入的户管应阐明原因,按以下对应类别前的数字代码填列。01.非正常-走逃失踪;02.不配合信息采集;03.无法联系纳税人;04.行业认定有误,不属试点行业;05.其它原因(选择其它原因需在备注里加以详细说明)。备注:
填表说明:各栏目所有特殊情况或待详细说明的事宜皆应在此处填列。如:记录共管户中的某移交户原国税管辖区局与本次对口交接区局不符的情况、共管户中国税已为注销或非正常,地税却为正常开业状态等等。纳税人(签章):核查人员签名(两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其它注意事项:
1.为便于核查采集确认表后续录入工作的高效实施,该表采用的数字代码填列项较多,同时,填表说明采用与调查栏目一一对应的方式排列,以方便代码选项的正确选择及
填列。
2.此表从上至下根据调查栏目顺序依次填列,如不具备某些栏目的填列条件(如不具备减免税等税收优惠资格的),可直接跳过该栏目不予填选,其结果视同选“否”。3.实地核查时,除携带该表外,还应携带打印的《税务登记表》(国地税共管户从正式系统中打印,纯地税单管户从模拟系统中打印),一并对表中栏目进行核查确认,如有更改,在表中作好记录。4.调查人员应对该表格的填列内容进行逐项辅导和认真审核,如存在疑问,请及时与区局表格栏目所涉及的对口科室取得联系。填表中如遇特殊情况,请在备注中详细说明。
扩展阅读: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识别号(地税)、纳税人名称(地税)”:按地税部门提供名单上的地税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填写。
(二)“新认定一般纳税人原因”:在确定项目打“√”。“超标”项目表示该纳税人超过规定标准属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自行申请”表示该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但愿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对该类纳税人应调查并填写“四、一般纳税资格信息”栏。
对于应新认定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应提供下列资料:①《纳税人新办事项申请审批表》二份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可不提供)③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④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一份;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⑥交通运输业还需提供车辆道路或船舶营业运输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三)“总分支机构标志”:按纳税人机构性质在相应项目打“√”。“非”表示纳税人为独立纳税人,不存在总、分支机构性质;“总机构”表示本纳税人为总机构性质,同时必须填写以下的税务登记(分支机构情况);分支机构表示本纳税人为分支机构性质,,同时必须填写以下的税务登记(总机构情况)。
(四)“纳税人名称(工商登记)”:按照纳税人工商登记证照上的全称填写。(五)“实际经营地址”:按纳税人调查时实际经营地址填写,有具体地址牌号的必须填写到牌号,属市场户的必须填写市场名称并摊号。
(六)“经营范围(工商登记)”:按纳税人工商登记证照上的全部经营范围内容填写。
(七)“实际经营项目”:按调查时纳税人实际经营项目填写。经营项目必须尽量细化填写。注意:实际经营项目为广告业的应调查填写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情况。
(八)“涉及的营改增项目(可多选)”:当纳税人涉及多个营改增项目时,在主营改增项目栏打“★”,其他营改增项目栏打“√”。
(九)“201*年度应税服务项目年销售额(含免税)”:填写纳税人营改增项目201*
年度申报纳税情况。金额单位:万元,保留二位小数。
1、“应税项目”:按照本说明第(八)项所确定的营改增项目填写,涉及多个项目的,应分项填写。
2、“申报营业额”和“应缴营业税”按纳税人地税部门申报数据填写,其中“申报营业额”包含免税营业额。
3、“换算销售额”:统一按“申报营业额(含免税)”/(1+3%)换算。(十)“201*年度1-8月应税服务项目销售额(含免税)”:填写纳税人营改增项目201*年度所属1-8月申报纳税情况,其他同上。
(十一)“税务登记(基本信息)”:按调查时纳税人实际状态填写。1、“纳税人状态”:10筹建期、21开业、30停业、40非正常、50注销、59待注销、70临时纳税人、71临商户、72报验户、73报验注销户;
2、“登记注册类型”:按照纳税人工商登记证照上的登记注册类型,结合CTAIS系统分类填写。
3、“组织机构代码”-“生产经营地址”按纳税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商登记证照内容填写。
4、“经营地邮政编码”和“经营地电话号码”:按照调查时纳税人实际情况填写。
5、“核算方式”:10独立核算、20非独立核算。6、“从业人数”:按照调查时纳税人实际情况填写。
7、“单位性质”:01企业、02事业单位、03社会团体、04民办非企业单位、05其他。
8、“适用会计制度”:10企业会计制度、20小企业会计制度、30金融企业会计制度、40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9、“国标行业大类(主行业)”-“附属行业明细”: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项目及《国民经济行业》作出初步断定。
10、“注册资本币种”和“注册资本金额”:按照纳税人的工商登记证照内容填写。
11、“乡镇街道”和“国税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确定的国税管理区域填写。12、“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按调查时实际情况填写。
(十二)“税务登记(投资信息、总机构情况、分支机构情况)”:按照纳税人的工商登记证照内容填写。
(十三)“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按照调查核实情况填写。
1、账户性质:01基本账户、02一般账户、03专用账户、04临时账户;2、缴税账号类型:01缴税账户、02一般退税账户、03出口退税账户、90其它账户;
(十四)“税种认定信息”:由市局统一确定填写。
(十五)“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自行申请)”:按照规定并事实选定调查结果。
(十六)“普通发票资格信息”:对原地税部门自行开具普通发票,营改增后需继续自行开具普通发票的纳税人进行填写。根据纳税人的地税部门普通发票信息,对应确定填写国税普通发票领购信息。注意: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信息在《纳税人新办事项申请审批表》上填明。
1、“发票种类代码、发票种类名称”:国、地税普通发票票种请参照《营改增纳税人发票衔接参考表》(待定波市局明确后另行下发)。
2、“开票方式”:应选择“网上开票系统开具”、“自行开发系统开具”。3、“是否使用冠名发票”:根据纳税人原地税使用情况及今后意愿确认填写。确认使用冠名发票的应及时与市局征管科取得联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七)“税收优惠和其他备案信息差”:根据调查结果并营改增税收政策填写。
1、差额征收项目包括:A、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B、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C、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
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2-1、营改增以后增值税减免税项目包括:A、个人转让著作权;B、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C、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D、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E、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F、自201*年10月1日起至201*年12月31日,注册在江苏省内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G、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H、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I、美国ABS船级社在非营利宗旨不变、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船检服务;J、随军家属就业;K、军队转业干部就业;L、城镇退役士兵就业;M、失业人员就业;
2-2、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包括:A、管道运输服务;B、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C、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名称:”栏如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需要纳税人提供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法律文书复印件。
确认的“营改增后增值税减免税项目”与“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纳税人应于登记认定后携相关资料到国税机关办理改征增值税优惠项目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3、简易计税办法征收项目包括:A、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B、动漫企业;C、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十八)“出口退免税信息”:根据调查时纳税人实际经营范围确认填写。适用出口退免税的应提供资料:①银行开户许可证;②从事水路国际运输的应提供《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航空国际运输的就提供《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从事陆路国际运输的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国际运输”)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③从事对外提供研发设计服务的应提供《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十九)“其他信息”;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并结合相关规定、纳税人意愿确认填写。
1、“是否需要购置防伪税控系统设备”: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配备“税控盘”,可使用原有地税部门购置的税控盘,也可重新购置税控盘。开具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新购置“金税盘”。
2、“是否选择网上申报方式”:在确认项打“√”。
3、“是否需要CA认证”:原地税部门的CA认证不能在国税部门通用。对选择“网上开票系统”和网上办税的纳税人应在“是”项打“√”确认。
4、“广告业纳税人201*年度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调查填写广告业纳税人201*年度在地税部门实际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二位小数。“201*年度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可调查填写止所属8月的数据。
5、“是否选择代理申报”和“代理单位”,根据纳税人意愿调查填写。对选择代理申报的纳税人应注明代理申报单位名称。
(二十)“纳税人确认签章”和“税务机关调查人员”:纳税人应签章确认填写的内容符合纳税人实际情况,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税务机关调查人员应签章确认填写的内容符合纳税人实际情况。
(二十一)本调查表为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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