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国税小规模申报表填写说明
附件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及其附列资料填表说明
一、名词解释
(一)本申报表及本《填表说明》所称“应税货物”,是指增值税应税的货物。
(二)本申报表及本《填表说明》所称“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应税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申报表及本《填表说明》所称“应税服务”,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
(四)本申报表及本《填表说明》所称“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是指按照国家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允许其从取得的应税服务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项目。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表说明
(一)填报范围
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本表“应税货物及劳务”与“应税服务”各项目应分别填写,不得合并计算。
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应填报本表附列资料。(二)填报项目
1.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3.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4.本表第1项“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
对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本栏数据为减除应税服务扣除额后计算的不含税销售额,其数据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第8栏数据一致。
5.本表第2项“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合计。
6.本表第3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本栏数据不包括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免税项目、出口免税项目数据。
7.本表第4项“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8.本表第5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9.本表第6项“免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对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本栏数据为未减除应税服务扣除额的销售额。
10.本表第7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
11.本表第8项“出口免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出口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对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本栏数据为未减除应税服务扣除额的销售额。
12.本表第9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出口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
13.本表第10项“本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本期按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
14.本表第11项“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免购置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税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15.本表第13项“本期预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预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稽查补缴的应纳增值税额。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填表说明
(一)填报范围
本附列资料适用于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报。本附列资料各栏次申报项目均不包含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数据。
(二)填报项目
1.本附列资料“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本附列资料“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3.本附列资料第1项“期初余额”栏数据,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
4.本附列资料第2项“本期发生额”栏数据,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应税服务扣除项目凭证金额。
5.本附列资料第3项“本期扣除额”栏数据,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第3栏“本期扣除额”≤第1栏“期初余额”+第2栏“本期发生额”之和,且第3栏“本期扣除额”≤5栏“全部含税收入”
6.本附列资料第4项“期末余额”栏数据,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第4栏“期末余额”=第1栏“期初余额”+第2栏“本期发生额”-第3栏“本期扣除额”
7.本附列资料第5项“全部含税收入”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数额。
8.本附列资料第6项“本期扣除额”栏数据,填写本附列资料第3项
“本期扣除额”栏数据。
第6栏“本期扣除额”=第3栏“本期扣除额”
9.本附列资料第7项“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应税服务的含税销售额。
第7栏“含税销售额”=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第6栏“本期扣除额”
10.本附列资料第8项“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应税服务的不含税销售额。
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第7栏“含税销售额”÷1.03
第8项“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项“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应税服务”栏数据一致。
扩展阅读:《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及其附列资料填表说明
附件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及其附列资料填表说明
一、名词解释
(一)本申报表及本《填表说明》所称“应税货物”,是指增值税应税的货物。
(二)本申报表及本《填表说明》所称“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应税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申报表及本《填表说明》所称“应税服务”,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
(四)本申报表及本《填表说明》所称“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是指按照国家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允许其从取得的应税服务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项目。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表说明
(一)填报范围
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本表“应税货物及劳务”与“应税服务”各项目应分别填写,不得合并计算。
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应填报本表附列资料。(二)填报项目
1.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3.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4.本表第1项“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
对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本栏数据为减除应税服务扣除额后计算的不含税销售额,其数据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第8栏数据一致。
5.本表第2项“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合计。
6.本表第3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本栏数据不包括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免税项目、出口免税项目数据。
7.本表第4项“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8.本表第5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9.本表第6项“免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对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本栏数据为未减除应税服务扣除额的销售额。
10.本表第7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
11.本表第8项“出口免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出口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对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本栏数据为未减除应税服务扣除额的销售额。
12.本表第9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出口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
13.本表第10项“本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本期按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
14.本表第11项“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免购置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税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15.本表第13项“本期预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预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稽查补缴的应纳增值税额。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填表说明
(一)填报范围
本附列资料适用于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报。本附列资料各栏次申报项目均不包含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数据。
(二)填报项目
1.本附列资料“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本附列资料“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3.本附列资料第1项“期初余额”栏数据,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
4.本附列资料第2项“本期发生额”栏数据,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应税服务扣除项目凭证金额。
5.本附列资料第3项“本期扣除额”栏数据,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第3栏“本期扣除额”≤第1栏“期初余额”+第2栏“本期发生额”之和,且第3栏“本期扣除额”≤5栏“全部含税收入”
6.本附列资料第4项“期末余额”栏数据,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第4栏“期末余额”=第1栏“期初余额”+第2栏“本期发生额”-第3栏“本期扣除额”
7.本附列资料第5项“全部含税收入”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数额。
8.本附列资料第6项“本期扣除额”栏数据,填写本附列资料第3项
“本期扣除额”栏数据。
第6栏“本期扣除额”=第3栏“本期扣除额”
9.本附列资料第7项“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应税服务的含税销售额。
第7栏“含税销售额”=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第6栏“本期扣除额”
10.本附列资料第8项“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应税服务的不含税销售额。
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第7栏“含税销售额”÷1.03
第8项“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项“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应税服务”栏数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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