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法治宣传汇报
沂南县住建局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宣传活动情况汇报
根据沂南县普法办公室安排,我局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这一主题,于12月4日在人民路开展了普法教育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传单、服务手册、普法小常识等资料800余份。本次活动对提高县城居民和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现将本次法制宣传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在接到县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后,我局专门召集有关单位有领导进行研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纪检组长麻曰怀同志组长,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同时各业务科室也抽调一名人员参加宣传,明确专人落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形成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的良好工作机制。活动当天各宣传人员及局领导都到现场参加了宣传活动。二是内容丰富。从宣传内容上看,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同时为方便群众来我局办理业务也将《沂南县住建局服务手册》进行了宣传。通过宣传内容可看出,我局对本次宣传都做了充分的准备,这也充分体现了全局各单位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是注重落实。为圆满完成本次宣传任务,我局于一周前就对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有关事宜进行了研究,要求突出宣传重点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活动方式和要求,提前上报参加活动的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联系安排活动现场,制作宣传材料和条幅等。
四是创新手段宣传。为配合好“12.4”法治宣传日活动,更好的做好“六五”普法开局年的法治宣传活动,我局在做好法制宣传站的同时,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今年以来我局共在《中国建设报》、《山东建设报》、《临沂政府网》、《沂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网站发布有关建设法律、制度的信息数十篇,为“六五”普法宣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开展这次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执法意识的提高,进一步促进了全局各执法科室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带动了全县居民的法治意识的增强。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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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201*年法制蓝田创建工作总结
201*年,我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法治蓝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建设法治蓝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和任务,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强化行政执法,严格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学习,提升法制素质,促进全县住建系统设法制工作再上新水平,现将一年来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在年初即成立了住建系统“法治蓝田”领导小组,由于人员变动,我们对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进行了调整。由主要领导&&局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工作。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
二、制定计划,明确目标
在年初就制定了创建工作年度计划,住建系统法制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县“一四五五”工作思路和一三五工作重点,以创建“法治建设合格单位”为载体,以公正执法和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法律“六进”的具体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制
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确定了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对住建系统加强规范性文件的体系建设、加强行政许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执法执行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增强公仆意识、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主要工作及任务分解,将依法行政工作内容和要求具体化,把工作任务布置落实到局系统各单位,使全局系统法制工作切实做到了有章可循。领导小组对全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给予组织上、经费上、人员上、交通上等全方位的保障,确保年度法制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开展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1、坚持民主决策,实施有效监督
一是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局主要领导遇重大决策时不搞“一言堂”,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密切协调、充分沟通,做到决策之前先沟通,日常工作随时沟通。坚持为提高决策质量,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事,一切重大事项均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大力促进领导干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一岗双责”,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常检查、勤督促、求实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工作,堵住权钱交易的源头,防患于未然。
2、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1)抓好干部培训,提高干部素质
1、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培训三期共计218人次,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2、加强干部业务能力的培训。坚持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标准,着力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管理指导的能力,以强化岗位技能培训、掌握必备的业务知识、熟悉本职工作相关要求和公文写作为主要内容,2010年共开展公文、计生、行政执法等专业知识培训5次,培训人员35人次,参加市建委组织的干部培训班二期,参加培训5人。参加市电大网络教学“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专题研讨班2人。通过教育培训使建设系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
3、加强行业培训。一是邀请市建委建筑业处专家对
县内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员、建筑企业的义务安全监督员及各工种班组及一线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班组安全管理知识;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方面。共涉及县内外18家企业、1180名一线工人、126名义务监督员。二是由局主管领导带队,4个重点乡镇主要领导和村镇站业务人员、村镇建设助理员分二期到市建委进行村镇建设法律法规培训,培
训人数15人次。
2、依法清理行政许可,清理结果按规定公布并严格执行
依据国务院、省政府、省建设厅和市政府等行政许可清理标准,将本局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调整,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根据职能调整情况,定期对调整后的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重新进行更改,因名称和人员变动,部分职责进行了调整,导致行政执法委托权限和范围发生变化,为了进一步明确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委托权限和范围,对局属单位市政队、公用事业处、质监站等3个单位行政执法委托依程序进行重新委托,保证执行的严肃性、有效性。
组织公务员学法,做好建档登记
按照《西安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蓝田县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干部教育培训学分计算标准等方面的知识。对我局公务员进行学法情况进行学分登记,登记人员学法合格率达100%。
进一步完善干部培训档案管理。在对每一名干部进行登记时,能及时的收集整理相关的资料,并每人建立一个档案盒,派专人管理。坚持每月进行一次登记,每季度向干部本人反馈一次,发现存在登记不准确的现象,及时改正。
3、对新进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对本系统涉及执法单位、执法科室、执法岗位加管理,今年新调整岗位的6名执法人员在县法制局经过培训取得执法证,并督促局属执法单位加强对新参加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到依法行政、亮证执法,保证执法过程的合法性。
4、继续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建立和落实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程序并制定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制定并实行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每年底以前,将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计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本年度局机关共制定和报备了5个规范性文件。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市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201*年以来市建设系统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和实施行政监督。根据省建设厅关于《201*年全省建设系统法制工作要点》(赣建法[201*]2号)和《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监督检查的通知》(赣建法[201*]3号)等文件要求,市建设局认真部署,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结果表明,本局的行政执法行为是规范的,行政执法活动是有力度的。
1、各执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推进城市建设(1)城管支队严格加大执法力度。几年来,城管支队共查处各类违章案1000余起,共处罚违法建设200余起,面
积10000余平方米,共拆除违法建设400余处,面积达10万余平方米,共取缔占道经营摊点3326处,共拆除水池427个、炉灶162个、飘沿雨蓬661处,共督促商家改装落地空调外机5000余台。同时,支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由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做到罚没款分离收支两条线。
(2)环卫局规范户外广告管理。今年我局共清理乱吊乱挂违规条幅201*幅余条,督促整改、修缮大型户外广告牌35处,拆除破损、违规设置了店招广告480余处,规范设置商业店招100余处,设置大公益性广告牌60余块近10000余m,制作安装城市文明形象展示牌60余块。制作安装城市文明形象展示牌60余块。
(3)客运管理处认真举行听证。客运管理处运用听证程序,确保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平稳过渡。为切实减轻出租汽车经营者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向市物价局提出运用听证程序适当调整出租汽车运价的建议。201*年组织召开出租汽车换型、油价调整等工作听证会。与此同时,市客运管理处处理投诉共25起,对25名违规司机分别作出了警告和行政处罚的决定。
(4)招标办加大了招投标执法检查力度。201*年,通过一系列的举措,1-11月份,招投标项目50项,其中公开招标26个,邀请招标24个,工程总中标价62417.53万元,工程施工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的施工公开招标率全部
6都达到了100%,完成了年初既然定的工作目标,也使全市的招投标市场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获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监督管理。全年共下达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263份,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单62份。约谈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相关主体方9次,加大了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处罚违法工程15项。全面布置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监理单位的监管工作,举办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工程7项。全面开展了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和装饰装修企业建设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和延期工作,实现了对建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3、认真开展执法案卷检查。为提高执法水平,落实执法责任,促进城市建设执法队伍执法廉洁、公正、高效、透明。按照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景府办字[201*]16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职权的正确行使,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市建设局切实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档案法》的贯彻执行的工作落实,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对环卫局、城管支队、城市客运管理处、建设质量监督站、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和建设市场督察站等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重点抽查。结果表明,我局的行政执法案卷有较大进步,质量有较大提高,执法文书统一、规
范、合法,切实做到了规范、有序,看到了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深度。
四、存在不足
近年来,我局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也清醒的看到依法行政工作与上级要求仍然存在一些距离,执法不严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有时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纠正;有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高;宣传方式不够深入广泛,一些领导干部规范执法意识不强等等。这些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
五、201*年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开创我局法制工作的新局面,让法制工作在服务全市城市建设发展大局中作出应有的贡献。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1、制定201*年度市建设局依法行政实施意见,为201*年本局开展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2、完善和执行相关制度。3、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4、抓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二00八年十二月十
六日
201*年苏州市建设局建设法制工作要点
201*年全市建设系统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和任务,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强化行政执法,严格监督检查,提高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学习,提升法制素质,促进全市建设法制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构建“和谐苏州”、加快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扎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法制工作要围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中心工作,围绕加快城市化建设的主题,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努力推进依法行政。一是继续完善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从强化行政
执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建设着手,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做好执法职权分解的落实工作,做到执法主体明确、执法流程清晰、执法要求具体。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和奖惩办法,严肃追究不履行法定职责和违规执法等行为,切实做到有错必追究、违法必查处,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坚持行政处罚审核制度,保证行政处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对重点执法部门和重点处罚项目要全面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工作,缩小自由裁量权,合理掌握便于操作的自由裁量标准和执法尺度;要在行政处罚、行政裁决活动中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增进执法理解,缓和执法对立;对委托执法单位和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要加强
监督检查,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对于已被取消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许可项目,一律不再实施,也不得自行设定;要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性和办理效率,逐步扩大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范围;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行政决定及其他政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扎实完成行政职权清理审核、行政职权目录编制、行政权力
运行流程图制作和工作规程制定,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创新立法方式、完善制定程序,提高立法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质量
要进一步健全立法听证、立法调研、专家咨询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立法的机制、程序和方法,增强立法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公开性。一是高质量完成《苏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的起草任务。《苏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已被列为市政府规章项目,做好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工作,是市建设局今年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县级市(区)建设局要通力配合、积极支持。要认真贯彻落实“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工作方针,通过创新起草方式,聘请法律专家对法理把关,向节能技术人员咨询节能技术,广泛征求社会和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意见,提高规章的质量,并争取使规章在先导性、示范性、开拓性方面有所突破。二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审核、发布和备案制度。出台规范性文件,都要按照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的规定,实行会签和审核制度,广泛征求相关处室和有关人员的意见,法制机构要严格把好审查关,切实保证规范性文件内容上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制度和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发布后,要及时在网站上公布;要根据《苏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真正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保证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到100%。三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已经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要会同原起草部门进行审核清理,发现有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不相适应、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不一致的条款都要及时调整,该修订的抓紧修订,该废止的坚决废止。
三、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进一步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建设法制工作,深入推进建设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是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任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建设法制工作作为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一方面,要继续重视法制机构建设。目前,县级市建设主管部门都已专设了法制工作机构,这是很好的工作基础。但是,总体上讲,法制工作人员偏少、力量偏弱的矛盾依然存在。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没有设立法制工作机构的要争取设立。要使法制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本地、本单位的法制工作任务相适应。要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多为他们提供学习机会。法制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和研究,注重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要按照省建设厅制定的规范化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加大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推进力度。尚未建立专业执法队伍的单位,要努力争取、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执法队伍,开展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已通过达标验收的单位,要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提高规范化队伍建设的水平,积极创建优秀行政执法队伍,为促进依法治理建设行业、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作出更大贡献。四、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加强建设法制宣传
今年是“五五”普法工作的第二年,要继续按照省建设厅“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突出抓好重点
对象的法制教育。“五五”普法期间,建设系统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农民工。要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要加大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学习法律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同时要将平时的学法用法情况与年底的考核奖惩挂钩。要加强建设行业农民工法制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送法到工地等活动,努力提高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二是不断丰富和创新普法教育的方式方法。要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建设行业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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