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公路总段财务报账制管理规定(试行)
嘉峪关公路总段财务报账制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规范我段财务管理,充分发挥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确保财务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财务报账制原则。
我段财务报账制坚持“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统一结算、统一核算”的原则。
1.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财务管理模式。即总段下属各基层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资金管理均由总段统一管理。在规定权限内的各项支出、资金结算由总段各基层单位自行审批,规定权限之外的均由总段审批。
2.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即财务报账业务主要归口总段财务科管理,总段所属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的上报、审核、审批由归口管理部门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总段和所属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3.实行“统一结算,统一核算”。即实行财务报账制后,对总段所属单位的养护工程款、大宗材料和机械设备的采购等实行“统一结算,统一核算”的管理,不改变现有预算管理模式和财务核算方式。即由总段对所属单位核算实行统一
管理,总段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公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自行核算。
二、财务报账制实施范围
1.实施单位。我段纳入报账制的实施单位包括:雄关公路管理段、镜铁公路管理段、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中心、路桥工程处,路政支队、高速路政大队。
2.实施资金。纳入报账制的实施资金主要包括:燃油税转移支付预算资金,车辆通行费预算资金和路政赔补偿费返还资金,中央车购税预算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和国有资产经营性收入。
三、审批权限
1.纳入报账制的总段各基层单位成本费用支出在1万元以内(包括1万元)的,由基层单位办公会议决定后支出;1万元以上的,填制全省公路系统日常费用资金审批单(见附件-1),报总段养监科、财务科审核,经总段分管领导审批后支出。资金审批单和其他原始单据一起作为会计凭证附件。
2.对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实行计量支付(包括:养护维修工程、公路大中修工程、危桥加固工程、安保工程、水毁修复工程等),由总段统一审批。
四、财务报账制实施流程
(一)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支出1.人员工资福利
(1)工资:每月人员工资支出需报经总段劳资科、财务科他分管领导审核后支出。
(2)非工资性福利:需报经总段财务科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支出。
2.公用经费支出:由基层单位发生公用经费支出的业务所属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按本规定中审批权限报批支出。
(二)公路养护工程支出
公路养护工程主要指各总段每年度公路大中修、水毁抢修及中央车购税安排的危桥加固、安保工程等养护工程。公路养护工程支出按照省局下达的各项工程计划,对养护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严格按规定实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制。
1.实行招投标管理。对投资额超过100万元的公路养护工程,各总段必须严格按照《甘肃省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甘交建[201*]10号)规定统一组织实施项目的招投标,确定相应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2.计量支付程序
(1)公路养护工程实施单位财务部门每月25日前向总段
报送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审批单(见附件-2),并附审核计量的工程价款结算单、质量责任卡。
(2)总段养路科或相关责任科室对工程价款计量手续的完备性、数量、单价、金额的正确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签署支付意见。
(3)总段领导根据养路或相关责任科室计量结算意见审核同意后,由总段财务科结算并填制公路养护工程拨款单(见附件-3)办理支付。
3.公路养护工程实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总段与各项目实施单位结算工程价款时,按工程预算的一定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三)大宗材料及养护机械设备采购支出
日常养护用沥青、砂石等大宗材料及养护机械设备由总段大宗物资采购小组或养护机械设备采购小组,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统一分配。养护机械设备的购置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采购手续。
(四)现金支付管理
现金支付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和《全省公路系统资金运行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甘公党201*15号)要求执行。
1.现金支出须符合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凡单笔超过现金结算范围1000元以上的均使用银行转账支付。
2.如遇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提取现金或同一笔经济业务超过现金结算范围1000元以上确需现金结算的,由总段审批,未经审批不得采取分次、连续现金结算和提取支出。
3.现金库存限额由单位基本存款户开户行核定。4.总段备用金核定期限不超过5天,最高核定金额为2万元;基层各单位为1万元,并由总段审批。
五、财务运行情况报告
各基层单位每月月底需向总段财务科报送财务月报表,并填报预算执行情况对照分析表(报表见附件-4、5)。
六、监督检查
1.总段资金安全运行督察小组每季度对基层各单位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召开资金运行督查通报及整改专题会议,及时通报问题、整改落实。
2.财务报账制实施情况将纳入财务交叉互检范围,作为总段年终检查考核指标中的一部分。
3.实施财务报账制以后,对单位的资金运行情况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和厂务公开,接受广大职工监督。
附件-1全省公路系统日常费用资金审批单
附件-2全省公路系统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审批单附件-3全省公路系统公路养护工程拨款单附件-4全省公路系统收入支出月报表附件-5全省公路系统预算执行情况月报表
扩展阅读:公司财务报账管理制度
财务报帐管理试行制度(草案)
为了加强集团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明确经济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会计法》、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
1、财务报销凭证的种类
(1)当地税务部门监制的在有效期内的工业企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开具的发票。
(2)当地财政部门监制在有效期内的行政事业性票据和收款收据。
(3)部门自制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字(或盖章)的各种款项发放表、现金支出单及收款收据等。
2、财务报销原始凭证的要求
(1)基本要求: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
(2)具体要求:
A、外来凭证是单位开具的,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指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等);是个人的,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单位自制的,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B、招待费报销:餐费报账应在招待后及时报销(五天
内),不得多次餐票累计报销。餐费报销凭证必须有当次就餐地点开具发票和原始单据,不得用多家发票充抵金额,原始单据须注明请客事由、人数等。
C、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和发票,经办人、审批人及用途等项必须齐全,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D、因公出差在外取得的住宿发票,必须开清楚单位名称、住宿日期、住宿人数、单价、金额及开具单位的公章等。E、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本身具备复写功能凭证除外),应使用注明有报销用途的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二、公务借款要求
1、单位公务借款。指各部门为完成正常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而发生的各项借款。
2、工作人员个人公务借款。指工作人员个人为完成正常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而发生的各种借款,包括因公出差、进修培训、参加会议、考察调研等借款。
3、其他借款。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其他因公借款,包括零星购物、各项周转金等借款。
4、公务借款审批手续:各项公务借款须由部门或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填写借款单据),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签、由财务人员复核,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款单上必须注明借款时间、事由、金额、还款时间、借款人和审批人(签字)等。
5、以现金方式支付、额度超出1万元以上的借款,须提前一天与财务部联系,以便备款。
三、财务报销程序
1、先把原始单据和发票粘贴到报销凭证粘贴单上;再按照差旅费、招待费、办公用品、培训费,资料等费用途类别,填写费用报销单。
2、工作人员报帐时,须将票据交财务人员审核,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3、差旅费报销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写明出差人的姓名和事由,若是外出开会请后附会议通知;餐费票据须注明请客事由、人数等。
四、财务收支权限
1、正常的合同采购款,由财务人员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额度,报告董事长通过公司网上银行支付。财务经办人员根据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分别不同的采购公司、工程项目建立台帐,为质保金等应付帐款的核算和单个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2、正常的工程款、销售款回收,由财务经办人员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额度,及时清收到公司帐户。并建立收入台帐,做好工程质保金等应收帐款的核算。
3、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办公室根据工作的需要,办公室主任签字,报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后集中采购,集中报帐。
4、培训费、差旅费的支出由分管副总提出动议,总经理批准。按照公司《出差管理制度》规定的标准报帐。
6、外事招待费、业务公关费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根据工作的真正需要决定;1000元(含1000元)以上201*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申报,总经理决定;201*元(含201*元)以上的报经董事长同意后确定。
五、财务签批权限
1、所有财务收支票据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签批后方能报销、列帐。
2、因特殊情况董事长或董事长可授权相关人员代为进行财务收支票据的审签。
六、财务部门的权限
1、未经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签批的财务收支票据,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帐、付款。
2、对借款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如果请款人有尚未结清的借款,无特殊原因,一般不予办理下次借款业务,特殊情况须经董事长批准。
3、日常的费用支出一般在十天内进行报帐;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10天内应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的金额或30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4、财务人员依据《会计法》的要求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
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
5、财务人员严格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及上述财务审批权限办理会计事务,对不符合规定的财务收支一律不予报销。
附:财务报账流程图
20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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