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案件防控心得
案件防控的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增强员工防范操作风险的意识,促进员工掌握风险防控要点,扎实推进案件防控治理工作,提高案件防控水平,根据《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培训方案》,武安联社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并制定了学习内容和计划,分别学习了《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从严执纪十条禁令和作风建设十个不准》、《会计基础工作35条禁令》和省联社管理制度汇编上、中、下有关管理办法,通过5月11日至5月30日四次集中学习本人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具体体会如下:
近几年来,各种金融案件频频发生,发案率仍然高居不下,应对案件事件形势严峻。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追究原因归结为一点,主要是由于各项内控制度未履行落实到位造成的,主要反映在以下问题:
一、防患意识不到位,疏忽管理
近年来,大部分信用社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改观,尤其在基层信用社,任务至上,片面追究几项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责任意识,甚至欺上瞒下或走过场形式学习。
二、员工法纪意识单薄,疏忽教育
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绝大多数员工身处最基层,长期以来,规范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不够,员工重视实际,视思想教育为形式、为空谈,认为在各自网点内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思想教育无意义,久而久之,员工思想道德水准、法律法规观念得不到净化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差,大多凭个人的良知做工作,谈不上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经过学习与思考,本人觉得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以提高案件防控的实效性。
一、树立“以人为本”,提高思想教育水平。信用社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林林总总,不可谓不全,处罚不可谓不严厉,但是好多制度在许多职工看来只是墙上的制度,并没有很好的予以落实,规范自已的行为。究其原因,是大家的思想意识在作怪,是农村信用社长期的员工思想教育工作不到位,岗位安排僵化,老好人意识严重的结果。
案件防控工作教育活动,首要解决的就是一个人的意识问题,应该使大家认识到,制度并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指导实际工作的。特别是案件专项治理的典型案例,对每一位员工应该是有很强的震憾,模范地遵守内控制度,不仅仅是对自身的爱护,也是对他人的负责。在这个方面,农村信用社应该将本项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做好人的思想工作,真正使每一位员工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自觉。二、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违章违纪的代价。
长期以来,信用社内有章不循现象严重,不能将制定各项内控制度的良好初衷落到实处,是导致各项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了良好的制度,更要有一批模范执行制度的人予以落实,才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各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的后续跟踪和监督工作,对于严重违反内控制度的要严厉予以处理,要让每一位违章违纪的员工付出沉重的代价,让其有切身之痛,严重的更应清理出信用社队伍。
三、完善工作机制,防范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各项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每一件有内部员工参与的案件背后,无不有作案人长期处心积虑的身影,他们正是利用了工作机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精心准备,伺机作案。我们要通过工作机制的转变,来防范道德风险转化为实际风险。比如,在工作机制方面,可以以制度化的形式进行岗位轮换,以制度化的形式做好稽核监察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作好员工的培训工作等等。
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把风险防范贯穿于具体工作的始终,牢固树立“违规无小事”、“安全就是效益”、“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自觉的把行业管理和自身的自律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岗位职责,增强自我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自我思想道德和业务理论水平,构建牢固的思想防线,做一名优秀的实实在在的武安农信人。
扩展阅读:信用社案防心得体会
信用社案防心得体会
农村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防范和控制风险始终是最重要的工作,而内部控制又是控制风险的关键。因此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对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起着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近年来,我市农村信用社结合实际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内控措施,最近又推出了综合业务风险预警系统,这对提高内控案防工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总体来说,辖内网点内控案防的风险意识进一步得到了提高,内控机制得到了明显加强。但近期银监会转发的关于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胡永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资金案件情况的通报,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笔者就内控建设和防范风险谈几点看法。
一、严明岗位职责,构建严密的控制机制
以制度管人是硬约束,以人管人是活约束,后者更加灵活有效。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企业,只有建立严明的岗位职责,利用互相之间的牵制、制约才能有效地加强内控机制。因此,在岗位设计上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体制牵制原则。不论前台、后台,不论一线、二线,不论前勤、后勤,均应坚持审批、操作、监督三权分离,人员分离、职能分离,避免在控制环节中出现漏洞。二是程序牵制原则。业务流程的不同环节应由不同的人员完成,实行岗位牵制,按业务流程顺序操作,不能漏、逆操作程序,更不能无程序单人操作。三是责任牵制原则。不仅强调责、权、利相结合,更要强调岗位联保,责任连带,严防出现人情代替制度现象。
二、强化“人本控制”,构筑坚固的防范基础人是内控体系建设的第一道关口,制度要靠人来执行,人的思想素质提高了,内控难题可以说就迎刃而解了。因此,我们要以“人本主义”作为构建内部控制机制的信条,营造良好的内控管理文化氛围。一是注重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引导。经常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帮助他们克服在内部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中存在的各种模糊认识,纠正那种“内控就是制度汇总”的片面认识,明确内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以及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内控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一个基层信用社负责人对内控机制的认识程度往往决定了该社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有效性,对内控制度决不能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因此,要端正基层管理者的思想认识,解决把重视建立规章制度,轻视落实规章制度的问题作为内控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增强基层负责人的内控意识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三是注重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教育内容上,以“荣辱观”教育立其志,以“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固其本,以“三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道德)教育引其行,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员工爱岗敬业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四是因材而用,合理岗位组合。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重要岗位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把好用人关,坚持按照员工的素质高低、能力大小、性格特点等将其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使之与内部控制的要求相适应。
三、加强审计监察力度,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建立内控案防的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职能作用。一是采取以自控、互控防线为主。表现在事中控制,属预防型,由信用社主任、主办会计和一线牵制人员执行;监控防线以查为主,表现在事后的控制,属纠错型,是由职能
部门来执行。但实际工作中,第一道防线没有得到有效加强,第二道防线没有真正到位,而再监督部门大有代替前二道防线作用的事实,目前综合业务风险预警系统的正式运行,能有效的改变这种局面,真正做到关口前移,切实防范风险。二是构筑有效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在业务职能部门之间建立权力制衡、程序约束的内控机制,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以及员工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对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信用社主任、重要岗位人员,要通过实行轮岗、换岗、任期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等方式,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同时,还要正确处理授权与监督的关系、信任与岗位制约关系。如果只授权、不监督,则容易出风险、个人会腐败;如果不授权,只监督,则会死水一潭,影响业务发展。三是认真履行内控监督职责,层层抓落实。事后监督要做好对一线临柜人员的监督检查,信用社主任、主办会计要落实对一线临柜人员和事后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联社职能部室要对信用社主任、主办会计、员工落实内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联社稽核和监察部门对联社职能部室和信用社主任、主办会计、员工履行内控监督职责的再监督检查。在监督上既注重个人自律性监督,岗位间交换性监督,同时还补充起领导人员的突击性抽查监督和上级部门“回头看”监督,多筑几道监督防线,确保万无一失。
四、推进群防群控案防体系,着力建设长效机制
内控案防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单靠某个部门是行不通的,在实际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所有涉及风险案件防控的工作都务必抓实,特别是在稽核检查上,无论是序时稽核,还是专项稽核,都要查实查透,从根本上保证稽核工作的质量和作用,要做到鞭辟入里,求真求实,真正履行好稽核岗位的职责和效用。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所有发现的问题,要彻底的查清楚,查明白,有问题的坚决揭露,有误会的坚决澄清,决不能息事宁人,隐瞒问题,更不能马虎行事,歪曲事实真理,冤枉好人。三是坚持依靠群众原则。高度重视并抓好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情况,要高度重视,认真查证,要依靠群众这条路线,把风险案件防范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四是坚持常抓不懈的原则。农村信用社始终要把风险案件防控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复杂的工程来抓,而不是时起时落,此起彼伏,要真正使案件风险防控与各项业务工作齐抓共管,齐头并进,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建立起科学长效的防控机制,切实防范各类风险,真正实现农村信用社又好又快发展。
三项措施推进农信社案防长效机制建设
针对农村信用社案件多发的问题,银监会决定再用三年的时间推进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丹江口监管办为彻底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积极出台措施力促辖内农村信用社案件长效机制工作的开展。
一、明确责任主体。丹江口办事处按照案件专项治理的精神,要求辖内两家农村信用联社明确案件防控中各级责任主体,深入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全面落实案件专项治理过程中制定的各项整改措施,大力构建符合自身特点的制度建设、内部治理、风险管理、责任追究、
协调联动、培训教育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案件风险问题。并分别将打基础、抓强化、重提升作为案件防控工作的重点,逐步提升案件防控的效果,将案件发生的概率控制到最低。二、加强思想素质培养。人的因素在案件防控工作中是第一位的,思想防线是最为牢固和有效的,因此办事处督促辖内两家联社从筑牢员工的案件防控思想防线入手,在培育合规文化建设以及提升员工合规意识方面制订扎实的工作安排和规划,且纳入各级责任主体的日常经营活动事务中。要求其建立对员工合规文化、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制度,引导员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和爱岗敬业精神,增强遵纪守法和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要将合规文化纳入长期培训范畴,以高尚的企业文化渗透于业务经营的全过程,构筑风险防范防火墙墙。
三、发挥监管推动作用。办事处将案件防控工作的监管任务纳入日常监管活动中,采取“全程参与”、“贴身式”监管等方式,对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工作中的措施和做法适时加以评价,同步关注其进步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查、访、听、看,及时揭示各类管理漏洞和操作隐患,帮助指导农信社提高风险识别力。同时,加大监管惩处的威慑作用,纠正农信社认为“合规风险不是风险”的错误认识。
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内控案防的几点思考
农村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防范和控制风险始终是最重要的工作,而内部控制又是控制风险的关键。因此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对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起着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近年来,我市农村信用社结合实际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内控措施,最近又推出了综合业务风险预警系统,这对提高内控案防工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总体来说,辖内网点内控案防的风险意识进一步得到了提高,内控机制得到了明显加强。但近期银监会转发的关于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胡永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资金案件情况的通报,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笔者就内控建设和防范风险谈几点看法。
一、严明岗位职责,构建严密的控制机制
以制度管人是硬约束,以人管人是活约束,后者更加灵活有效。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企业,只有建立严明的岗位职责,利用互相之间的牵制、制约才能有效地加强内控机制。因此,在岗位设计上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体制牵制原则。不论前台、后台,不论一线、二线,不论前勤、后勤,均应坚持审批、操作、监督三权分离,人员分离、职能分离,避免在控制环节中出现漏洞。二是程序牵制原则。业务流程的不同环节应由不同的人员完成,实行岗位牵制,按业务流程顺序
操作,不能漏、逆操作程序,更不能无程序单人操作。三是责任牵制原则。不仅强调责、权、利相结合,更要强调岗位联保,责任连带,严防出现人情代替制度现象。
二、强化“人本控制”,构筑坚固的防范基础
人是内控体系建设的第一道关口,制度要靠人来执行,人的思想素质提高了,内控难题可以说就迎刃而解了。因此,我们要以“人本主义”作为构建内部控制机制的信条,营造良好的内控管理文化氛围。一是注重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引导。经常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帮助他们克服在内部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中存在的各种模糊认识,纠正那种“内控就是制度汇总”的片面认识,明确内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以及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内控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一个基层信用社负责人对内控机制的认识程度往往决定了该社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有效性,对内控制度决不能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因此,要端正基层管理者的思想认识,解决把重视建立规章制度,轻视落实规章制度的问题作为内控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增强基层负责人的内控意识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三是注重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教育内容上,以“荣辱观”教育立其志,以“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固其本,以“三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道德)教育引其行,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员工爱岗敬业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四是因材而用,合理岗位组合。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重要岗位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把好用人关,坚持按照员工的素质高低、能力大小、性格特点等将其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使之与内部控制的要求相适应。
三、加强审计监察力度,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
建立内控案防的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职能作用。一是采取以自控、互控防线为主。表现在事中控制,属预防型,由信用社主任、主办会计和一线牵制人员执行;监控防线以查为主,表现在事后的控制,属纠错型,是由职能部门来执行。但实际工作中,第一道防线没有得到有效加强,第二道防线没有真正到位,而再监督部门大有代替前二道防线作用的事实,目前综合业务风险预警系统的正式运行,能有效的改变这种局面,真正做到关口前移,切实防范风险。二是构筑有效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在业务职能部门之间建立权力
制衡、程序约束的内控机制,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以及员工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对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信用社主任、重要岗位人员,要通过实行轮岗、换岗、任期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等方式,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同时,还要正确处理授权与监督的关系、信任与岗位制约关系。如果只授权、不监督,则容易出风险、个人会腐败;如果不授权,只监督,则会死水一潭,影响业务发展。三是认真履行内控监督职责,层层抓落实。事后监督要做好对一线临柜人员的监督检查,信用社主任、主办会计要落实对一线临柜人员和事后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联社职能部室要对信用社主任、主办会计、员工落实内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联社稽核和监察部门对联社职能部室和信用社主任、主办会计、员工履行内控监督职责的再监督检查。在监督上既注重个人自律性监督,岗位间交换性监督,同时还补充起领导人员的突击性抽查监督和上级部门“回头看”监督,多筑几道监督防线,确保万无一失。
四、推进群防群控案防体系,着力建设长效机制
内控案防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单靠某个部门是行不通的,在实际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所有涉及风险案件防控的工作都务必抓实,特别是在稽核检查上,无论是序时稽核,还是专项稽核,都要查实查透,从根本上保证稽核工作的质量和作用,要做到鞭辟入里,求真求实,真正履行好稽核岗位的职责和效用。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所有发现的问题,要彻底的查清楚,查明白,有问题的坚决揭露,有误会的坚决澄清,决不能息事宁人,隐瞒问题,更不能马虎行事,歪曲事实真理,冤枉好人。三是坚持依靠群众原则。高度重视并抓好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情况,要高度重视,认真查证,要依靠群众这条路线,把风险案件防范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四是坚持常抓不懈的原则。农村信用社始终要把风险案件防控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复杂的工程来抓,而不是时起时落,此起彼伏,要真正使案件风险防控与各项业务工作齐抓共管,齐头并进,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建立起科学长效的防控机制,切实防范各类风险,真正实现农村信用社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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