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司法行政基层建设自查报告
201*
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
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力推进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工作,依法调整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采取多项措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老城,促进老城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有关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现状及成绩
201*年以来,司法行政机关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及办事处的关心支持下,抓住机遇,谋求发展,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9个司法所只有1个落实了办公用房120平方米,其他司法所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桌、椅、柜等办公设施,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打下了较好的物质基础;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干警的“两个素质”明显提高;全面实施了普法教育依法治理“两个规划”,全区各类普法对象接受了不同程度的法制教育,广大干部和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各行各业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六五”普法开启至今,治区办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
普法宣传。共悬挂条幅95条,制作宣传版面150余块,接待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发放辅导资料700余册,宣传单510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建立健全了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201*年以来,共调处各种矛盾纠纷647件,调成619起,调解率96%,其中婚姻纠纷83起,邻里纠纷305起,房屋纠纷88起,疑难纠纷75起,其他纠纷96起,防止民转刑5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1起,涉及当事人1935人。落实了专职调解员补贴和办案补助。积极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共帮教回归人员55人,各司法所按照“三帮一”全部建立了帮教小组,签订承诺书,建立帮教档案。定期回访谈话,积极解决帮教对象的工作上的困难和最低生活保障问题。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已做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计划7月12日举行移交接收仪式,基层司法行政为全区的平安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二、司法局组织建设及队伍基本情况
201*年至今,老城区司法局设立局党总支1个,下有2个党支部,即:局机关党支部、律师所党支部。局机关共有干警16人,其中局长1名,局总支书记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司法局机关编制14名,局行政编制共有6名,事业编制8名。局里内设职能科室4个,即:办公室、
基层股、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管理股,局机关下设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2个二级机构;另外,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管辖9个基层司法所,2个律师事务所,2个法律服务所。
三、司法所组织及队伍建设情况
目前,我区共有司法所9个,实有人员29人,司法专项编制13人,其中邙山司法所3人,洛浦、西关司法所各2人,其他司法所各1人。另外,除邙山司法所外,其他司法所还有2名事业专项编制。201*年以来,我区把加强司法所建设作为事关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以“改革、开拓、创新、发展”为理念,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建设、管理、工作与服务并重,着力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业务能力建设、所务管理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司法所长从过去的由各办事处综治副主任兼任,到目前全部配备为专职所长,全部享受副科级待遇,全区司法所建设步入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
四、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老城区司法局暂无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资金和任务。由于区办公大楼尚未建成,区司法局租用办公用房6间,共有130平方米,总面积与办公需要还有很大差距,201*年5月
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的要求,上报了老城区司法行政业务用房,核定面积为532平方米;各办事处(镇)司法所业务用房,每所面积为120平方米,9个司法所共1080平方米。
老城区司法局积极加强装备建设,购置司法局及司法所的办公设备和装备,大大改善了办公条件,提高了工作效率。按照省、市要求,201*年上报装备计划侧重于为司法所配齐装备,为司法所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数据处理设备、影碟机及强光手电等;局里按照市局统一要求配备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现都已进入财政部门政府采购阶段,力争早日配备到位。201*年已配备的装备:司法局9台电脑,司法所9台电视机。
五、经费保障情况
201*年以来,中央转移支付经费共34万元,201*年已使用14万元,严格按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到位,全部达到专款专用。局里公用经费严格按人头人均拨付经费2500元。普法经费1.5万元;人民调解经费13.36万元,安置帮教经费列入财政预算3.5万元,社区矫正经费1万元,法律援助经费201*年10万元,201*年增加0.5万元,共20.5万元全部列入财政预算。经费缺口主要是司法所经费不足。
六、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情况
按照“哪里有人群,调解组织就建到那里;哪里需要调解,调解组织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强基
层调解组织建设。全区形成了以办事处调委会为主导,社区(村)调委会为基础,企业、行业性调解委和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社会法庭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通知》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各级调委会,抓好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区已建立人民调解组织74个,其中办事处9个,社区(村)45个,企业14个,行业性6个。逐步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区共有调解员212名,其中专职调解员54名。为提高队伍素质,按照“明确分工,按级培训”的原则,各级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201*年以来,区司法局与区法院联合集中培训民调员300多人次。组织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参加省、市举办的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班;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典型引路等不同形式,先后到伊川县彭婆乡、新安县铁门镇参观学习,请市司法局领导讲课,在西南隅社会法庭召开现场会,提高了培训效果,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有2个调委会、2名调解员受到省级表彰,4个调委会和5名调解员受到市级表彰。
七、社区矫正工作专职及志愿者建设情况及建议201*年1月10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
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今年刚刚启动,现无社区矫正工作专职人员,有司法所人员兼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老城区委下发了《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一步将按照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规范操作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严格移交接收程序,积极做好移交接收准备工作。社区矫正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从目前发展的情况来看,可以说是挑战和机遇并存,其中,机构不规范,队伍不健全,人员不稳定等基层工作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是一项法律性、专业性和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应配备专门的刑事执法人员,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根据基层的实践,当前,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就是要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管控社区服刑人群重要性的认识;就是要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打造实战平台,全力构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网络,着力破解社会管理难题,安全监管社区服刑人员,切实预防重新犯罪,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此,我们提出几点建议:(一)加强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组织队伍。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单位,是此项工作的具体日常管理组
织。司法所组织队伍的好坏关系到各项工作任务能否落实,直接影响矫正质量。而我区基层司法所的组织队伍还非常薄弱,普遍存在编制落实不到位,司法所工作兼职较多等问题。因此,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重视基层司法所组织队伍,加强对司法所的规范化。要确保政法专项编制落到实处,每个基层司法所实有数不少于3名配备。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工作要专用,不得兼职。
(二)积极发展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是矫正工作队伍的主要组成部分,要有计划、有组织的发展社会志愿者参与。司法局对志愿者要统一造册、分类登记,并对志愿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年终评比表彰等管理;基层司法所对志愿者进行具体的日常管理、组织志愿活动等。志愿者的工作主要是根据基层司法所的安排,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帮助、教育等志愿活动。
(三)大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培训。社区矫正工作是一种非监禁刑罚的执行活动,服刑主要在社区内接受教育矫正,因此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专门工作队伍对于保证刑罚的有效执行,促进服刑顺利回归社会是非常重要的。从目前看,我区工作队伍的数量、素质、装备设施等状况,都难以满足刑罚的执行要求。要采取培训班、研讨会、交流会、观摩会以组织考察学习等形式,定期对专业工作和志愿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对新参与的专业工作者和志愿
者,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要以基本理论、政策、法律、犯罪心理学、基本制度、流程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培训,不断提高我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逐步组建一支专业化的工作队伍。
(四)抽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协指导开展工作。在当前基层司法所工作不足,开展经验缺乏的下,市司法局可以从分管的监狱劳教所临时抽调部分有管教经验的劳教人民警察到基层司法所指导开展工作,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五)、提供可靠的经费,建立健全财政保障体系。要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的要求,妥善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问题。财政要按指定标准,核拨专项经费,并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状况逐年增加。
八、明确工作思路,找准工作定位,提高基层法制宣传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当前,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课题。学习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发展机制。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明确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路,找准科学发展与工作创新发展的结合点,准确把握工作定位,为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要在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上有新突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要持续创新发展,离不开完善机制保障。充分发挥法律讲师团、行业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按照条形实施、块形管理的方式,确定牵头单位,实现目标联动,整合社会职能,建立形成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格局。创新和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检查、考核、评估、保障和监督等各项机制,将其纳入每年各单位的考核目标。从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的实际出发,在总结新经验中制定新制度,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梳理。对行之有效的制度,要继续贯彻执行;对不完善和有缺陷的制度,要进行补充和完善,力求实现制度的完整性、统一性、超前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要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内容、形式上有新突破。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根据社会快速发展的法治需求变化,坚持服务人民群众,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施性,及时调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与内容,不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手段的创新,发挥强势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强化网络宣传的互动作用,发挥数字多媒体的快捷作用,探索法律文化阵地的渗透作用。加强信息化服务,不断探索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法制
宣传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创造条件。
三是要在法治城区建设上有新突破。将法治城区创建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规范法治城区建设内容,从规章制度建设、依法行政、优化经济环境、基层建设、法律监督等方面明确法治城区建设任务,找准法治城区建设的突破口和切入点。规范法治城区建设标准,分类制定创建标准,实行量化管理。规范法治城区建设过程,实行“层层推进”法,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自上而下开展工作。
四是要在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保障上有新突破。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办事机构和人员的调整,注重人才培养,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才队伍培训机制,提高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的法律专业化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
九、扎实推进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必
须坚持将民主法治创建工作作为建设法治城区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不断创新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推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发动,努力形成创建工作氛围。在创建工作中,各级从抓认识入手,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作为抓好民主法治创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召开居民代表座谈会,举办办事处、社区干部普法培训、专题法制讲座,开展“法律进社区”等形式,把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向社区干部和群众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区干部群众的创建积极性,形成了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立足区情实际,制定周密计划,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布署和要求,区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要深入街道、社区和驻区单位开展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法治创建意见》,明确创建目标、任务、要求和标准。同时,选定办事处、社区作为创建的试点,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引领、辐射影响作用,积极推广试点做法和成功经验,为创建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组织领导,纳入考核目标,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为确保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持续地开展,要重视组织机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共同组织、区司法局牵头实施的工作机制,各街道(社区)建立相应的创建工作组织网络,形成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组织协调机制。同时将开展创建工作纳入法治创建、政府工作目标、普法检查考核和司法行政年度工作目标等考核内容,坚持做到“有计划、有布署、有检查、有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四)健全培养机制,完善动态管理,确保创建工作质量。一是为建立健全民主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制定《申报“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单位”方案》,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扎实做好申报前的培养工作。二是认真做好省、市、区三级“民主法治社区”推荐、申报和命名工作。以省、市级标准作为全区“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统一规范全区所有社区创建工作台帐,台帐共分组织机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法制宣传教育等六大类。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对申报的社区进行审核,发现有“一票否决”情形的,一律不得申报,真正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是加强对创建单位的动态管理。强化对各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定期对创建的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促社区按创建标准不断地规范、完善和提高,对存在问题的社区,采取限期整改的措施,整改不力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确保创建工作质量,巩固创建工作的成果。十、着力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在现阶段,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法治文化品牌,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要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法治文化,重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指针,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核心内容。要通过教育活动,以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教育引导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内容,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把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实践,在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特别是在执法、司法等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把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作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二是要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法治文化的形成以公民具有一定程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为前提,法制宣传教育应以切实提升公民的法治理念为中
心目标,将法治"口号"内化为公民自愿自觉的行动,培养公民对法律发自内心的尊敬,形成法治文化和法律观念。普法的功能和目的不仅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播,而是法治理念的渗透和法治文化的深入,更重要的是在于法律信仰的建立。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做到三个结合: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有机结合。加强机关法治文化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前提,要以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为普法教育的龙头,着力建设以"法治、民本、廉政、阳光"为核心的机关法治文化。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深化校园普法,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要深入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创新校园普法载体,增强校园普法效果。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有机结合。市场经济要求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企业文化需要融入法治文化,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有机结合,实现普法效果一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法治理念与法人理念同步增强,从而提升企业诚信守法的形象。
三是加强法治理论实践和法治文艺创作,着力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法治文化的良好氛围。理论是实践的指导。要把握法治建设的新特点和新规律,注重在法治实践中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理论,更好地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加强法治文化的培育,要鼓励引导支持法治文艺创作,努力为
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重视发挥执法机关和专业文化团体、业余文艺团体、各级文化馆站的作用,贴近法治实践,贴近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法制题材文学艺术作品创作,让法治文化融入主流文化之中,以丰富生动的法治文化作品吸引人、感染人、说服人,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文化修养,从而形成全社会普遍关注法治文化的良好氛围。十一、公证处规范化建设采取的措施和成效
老城区公证处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创新、创优、创一流上狠下功夫,全面加强公证行业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证工作公信力。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一是学习政治理论和公证业务。坚持学习制度,并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全体公证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行业规范及法律法规,剖析公证个案,进行业务研讨,不断提高公证人员的整体素质。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公证人员学习《公证员执业道德基本准则》、《公证员惩戒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在全处开展了“树公证形象、创服务品牌”活动,不断强化公证人员的服务意识。三是强化大局意识。教育引导公证人员树立有作为才能有地位的观念,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主动涉足新的业务领域,勇于担当责任,主动介入,积极提供有效、便捷、全方位的公证服务,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尽最大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
(二)、购置设备,完善设施。重视基础设施建设,重新粉刷墙壁,规整办公物品,新购置了一台电脑,一台组合打印、复印、传真机及两张办公桌,在公证处醒目位置公示了公证员姓名、相片、咨询电话及办理公证的相关内容,引导当事人提供真实有效证件、资料,方便群众前来咨询和办理业务。在公证场所设置了专门的服务接待区,放置申办公证须知等资料,并设置沙发、饮水机。目前基础设施建设五项要求全部完成。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例会、学习、请销假、上下班签到、接待来访、卫生等制度,严格了工作秩序,并将个人考勤和日常表现情况与本人评先树优挂钩,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确保公证人员能够依法、认真、细心、负责地办理好每个公证事项。二是建立健全公证程序、公证质量、公证收费、公证档案、保密、接待受理、公正审批和重大疑难公证事项会商等业务管理制度,把有关内容上墙公布,明确公证人员职责范围,规范受理、审查、调查、审批、出证、归档等程序环节,严禁随意简化办证程序,杜绝错假证和不按标准收费现象的发生。三是推行了公证回访制度。通过回访办证当事人,了解办证情况,加强对公证人员和公证质量的监管,有效督促公证人员严格履行办证程序,在提高公证质量的同时,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四)、争先创优,典型引领。为引导公证机构抓管理、重规范、树形象,公证人员强素质、重质量、比服务。近年来,先后开展了以提高公证人员的政治素质、端正执业思想、转变执业观念、强化职业责任为宗旨的“规范公证行为从我做起,从每一件公证做起”、“双优创建”等专题教育大讨论以及、“质量先进单位”等评选争创活动,树立了我区公证行业的先进典型和模范标兵,形成了行业内创文明争先进、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和氛围。公证人员的思想素质和诚信执业意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五)、加强监督,树立形象。区司法局注重强化对公证工作的监督,制定了公证承诺书和公证监督评议表,向当事人做出承诺,主动要求当事人监督和评议,公开了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反映问题,避免拖拉、推诿扯皮和“吃、拿、卡、要”等现象,把社会监督变成促进工作的有效动力,实现了工作作风与工作质量的良性循环。多年来,无一假证错证,在上级公证质量检查中受到好评。201*年201*年6月共办理继承权、委托书、赠予合同声明书、借款合同、民事协议等公正1480件。
十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建设虽然有很大发展,但从各所建设与发展来看,显得不够平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仍然不少。较为突出的是:1、司法所尚未收编。按照省司法厅《河南
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豫司文201*190号)和《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的通知》(豫司文201*62号)的规定:“司法所有3名以上全供在编(正式)人员,其中至少一名为公务员,所长是县(市、区)司法局派出人员,实行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政府双重管理,以县(市、区)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的规定。目前,全区司法所长全部占用司法专项编制,都没有收编,且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没有按规定落实。2、司法所办公用房。办公装备不适应新时期工作的要求。按省厅要求每个司法所办公用房要达到120平方米以上,除邙山司法所外,其余均达不到标准。洛浦司法所需拆迁。办公装备没有交通工具,办公设备也十分落后。3、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除区财政每年拨付给局调解经费6.68万元外,司法所几乎没有经费,按辖区人口每人每年0.8元的司法所经费没有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4、开展业务工作和兼顾其他工作的矛盾突出。司法所本身人员缺乏,却都兼顾了综治、信访、城建等中心工作,而中心工作也相当繁重,个别司法所长不分管司法所工作,必然造成本职工作时间受到挤压,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十三、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方面的几点建议
当前,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有些问题是我们自
身难以解决的,需要党委、政府、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协调才能加以逐步解决的。为此,特提出几点建议:1、区司法局编制少、人员不足。局机关只有6个编制,除领导班子外,几乎没有兵,内设科室1人兼多职。建议上级机关协调编制部门增加区级司法专项编制。
2、基层办公业务用房紧张,与履行职能很不适应。区司法局目前租房办公,90%的司法所办公用房达不到标准。虽然向发改委上报了业务用房计划,但无法解决土地问题。建议上级部门要象建设公安派出所那样的力度,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司法所的办公业务用房问题。3、社区矫正人员要下编制,配备司法警察。
司法局20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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