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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物价局201*年4月工作动态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21:39:58 | 移动端:邯郸市物价局201*年4月工作动态

邯郸市物价局201*年4月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邯郸市物价局开展全市

公共交通和道路营运市场价格专项检查

根据群众反映集中的春运高峰期间以及近期城乡客运票价问题,为切实加强我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营运市场价格监管,规范营运主体的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日前,邯郸市物价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公共交通和道路营运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行动由市局统一部署,时间自4月18日开始,5月30日结束,检查时限为201*年5月1日以来的价格行为,重大事项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重点检查内容:1、收费许可证办理和年审情况,是否无证收费,有无越权定价的;2、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情况;3、收费项目、标准政策的执行情况;4、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乱收费的;5、有无未经批准和备案乱涨价的;6、其它价格违法行为。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收到预期效果,专项检查采取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方式,检查以万合客运集团、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公司、城乡客运公司、出租公司为主,发现违反价格政策规定的,要从快从严查处,并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坚决打击未经审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的乱收费、乱涨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保证全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营运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切实维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

(邯郸市物价局检查三分局马亚博供稿)

扩展阅读:201*区物价局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江宁区物价局201*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本局各科室:

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区法宣办《关于印发〈201*年江宁区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了《江宁区物价局201*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一、完善和落实学法用法制度

1.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制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适时安排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活动,确保全年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2.落实干部职工每月学法制度。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自学计划,自主确定学习时间,建立学习笔记,做到每周二课,确保干部职工每月学法时间不少于8小时,全年不少于100小时。3.牢固树立职权法定理念。重点开展与价格行政职能密切相关的《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学用结合,注重实践,始终把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推进依法治价工作。二、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

4.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落实好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充分利用“江宁区物价网”,开展网上调查、征文、征求意见等活动,大力宣传解读价格政策;结合价格监管工作的需要,适时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必要的价格政策宣讲、告诫和提醒,增强宣传效果;继续利用各类价费公示栏、公示牌等,开辟价格法制宣传专区,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活动。

5.以深入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活动为载体,围绕普法教育和价格工作热点,做到价格服务和价格法制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户、进学校、进景区、进医院、进商场等“七进”;继续依托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平台,妥善解决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解答有关价格政策法规方面的疑难问题,将普法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使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喜闻乐见,充分贴近群众,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6.组织开展法制“纪念日活动”。根据市物价局、区普法办等统一安排,分别做好“3〃15”消费者权益日、“5〃1”《价格法》颁布施行日、“12〃4”法制宣传日和其他重大节假日宣传咨询活动,以及《江苏省价格条例》实施周年监督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面向社会开展价格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努力扩大干部群众受教育面。三、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工作

7.做好集体审价、集体审案工作。对业务科室提交价格(收费)初步方案和价格监督检查局提交价格违法案件的相关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按集体审价委员会审议程序和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程序,做好会议记录,制作会议纪要和讨论

记录。

8、开展年度案卷、卷宗评查活动。今年将在各科室之间开展案卷、卷宗互评查活动,并将评查情况纳入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9.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安排1-2期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围绕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尤其是与价格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颁布实施,结合我局价格工作实际,邀请有关法律专家为全体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辅导。根据省、市物价局、区普法办的安排,积极选派局法制骨干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10、学用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始终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工作研究,开展专题调研,着力提高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省、市局“六五”普法工作领导组和区普法办的指导下,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南京市江宁区物价局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201*年每月学法自学内容推荐目录

201*年每月学法自学内容推荐目录

月份1月学习内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月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3月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4月定》定》、《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条例》5月《江苏省收费条例》、《公司法》6月《反垄断法》、《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7月《反价格垄断规定》、《规章制定程序条例》8月《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9月《法规规章备案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10月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信访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11月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12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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