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东区人民法院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河东区人民法院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人民法院重要的司法职责,也是人民法院紧迫而又重大的政治任务。近几年来,我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在立足于公正司法的同时,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职能作用,通过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加大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和化解力度等措施,解决了大量信访案件,为加强我院的审判工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我院信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我院信访工作的现状
从201*年以来我院信访案件受理情况看,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总量一直保持在高位运行。201*年信访接待778件,其中来信149件,来访629人次。201*年信访接待768件,其中来信160件,来访608人次。201*年上半年信访接待326件,其中来信32件,来访294人次。二是重信重访所占比例较大,反映出矛盾化解工作存在一定难度。201*年重访案件302件,占信访总量的39.4%,201*年重访案件308件,占40.1%,201*年上半年重访案件143件,占43.9%。三是群体性信访比较突出。此类案件涉及人数较多,且多在诉讼前就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上访,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而不容忽视。201*年我院发生集体访9件,201*年集体访8件,201*年上半年集体访5件。四是信访反映的案件比较集中在城市拆迁、商品房买卖、因企业改制引起的劳务纠纷。如万辛庄片拆迁户自去年以来,多次群访;二宫租赁户在我院先予执行后,当事人以先予执行不合法为由,多人多次频繁进京非正常访。五是反映法院裁判不公、执行不能,法官审判作风不好的虽有所下降,但仍占到一定比例。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院始终将信访工作摆到法院工作重要位置,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实行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信访工作。转变过去以监察室为主要职能部门,办公室、立案庭、审判监督庭为具体部门的多头办理的工作机构设置,实行归口管理,立案庭为信访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接访工作和人大、政法委、上级法院等有关单位交办和转来的信访件。信访工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访工作人员的素质。来信来访的案件涉及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种案件,不但涉及程序问题,还涉及实体法和适用法律问题。为此,我院加强了信访部门的自身建设,选拔政治责任感强、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资深法官,充实到信访部门,由审判业务骨干来负责这项工作,树立信访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明确地答复,诚心诚意地解决,使更多的上访群众止诉息访。对一些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多做说服工作,讲清政策,讲透道理,理顺情绪,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区人大常委会交办和转来的信访件,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承办,严格按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办理,对疑难复杂案件与人大信访部门共同做好接待工作,并按期向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答复。今年区人大转来的信访件13件,12件办理后已经答复,还有1件案件正在办理中。二、我院信访工作采取的各项措施及成效
我院先后制定了《河东区人民法院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处理涉法涉诉非正常访的规定》,建立起经常排查、定期分析,信息预警、事前防范,随时化解、应急处置,督导检查、责任倒查的工作运行机制,将信访工作纳入考核目标,进行程序化、规范化管理。(一)多方面畅通信访渠道
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专人接待制度。201*年,按照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要求,我院对立案大厅进行了改造,成立诉讼服务中心,打造司法为民的新平台。诉讼服务中心设信访接待窗口,抽调素质好、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干部,专职负责日常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受理各类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审查、件件有结果。今年上半年又实行了中层领导值班制,每天一名中层领导与信访工作人员共同负责接访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接访效果。设立了24小时服务电话,全天接受群众咨询与投诉。借助中国法院网,在全市法院系统较早地开通专用的民意沟通信箱,作为法院改善工作作风、畅通民意渠道、密切群众关系的一种重要方式,使人民法院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坚持院长、庭长接访制度。我院坚持每周四院长和执行庭庭长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作为法院与群众间的一座连心桥,十多年来累计接待群众来访7000余人次。通过院领导面对面直接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公民的批评权、监督权。201*年又在此基础上,开展了每月一次的院、庭长集体接待活动。每月第一个周四上午,由一名院领导和民一、民二、执行庭负责人共同接待来访当事人,进一步畅通了群众信访渠道,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缩短了信访案件处理周期。如葛某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执行案,申请人因工作中不慎从五楼坠楼致残,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赔偿各种经济损失38万余元。201*年12月原告申请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因无财产中止执行。申请人瘫痪在床,丧失劳动能力,全家靠低保收入生活,家属为此扬言要去北京上访。院长接访中了解这些情况后,立即指示执行庭及时查找执行线索,加大执行力度,并考虑其实际困难,退回其预交的5000元诉讼费。一年中,院领导两次到其家中看望,带去全院干警捐助的4500元慰问金。虽然因客观原因该案尚未执结,但得到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表示不会上访。(二)加大源头治理,努力降低涉诉信访案件数量
在信访工作中,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坚持标本兼治,以公正、高效、和谐的司法活动,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才能有效预防并减少涉诉信访,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此,我院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严抓案件质量。将案件质量视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强化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将是否因工作不慎引发当事人信访,作为案件质量评定标准之一,列入审判人员业绩考核档案。今年6月中旬开始,我院集中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该项活动分四个阶段历时四个月。分别按照信访案件、发改抗诉案件、一年以上未决案件进行逐一的评查,通过案件评查实现“六个促进”促进涉诉信访案件问题得到解决,促进积案得到化解,促进法院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审判人员化解矛盾纠纷、息诉息访的办案能力得到提升,促进办案质量与效率得到提高,促进司法公正,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对需要贯彻“事要解决”信访政策的信访案件,落实责任,抓紧工作,尽快解决。化解信访积案的同时,认真做好新访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
2、全面提升案件效率。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简易案件速裁机制,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全面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讼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措施,对案件的立案、排期、送达、保全、开庭审理、结案、归档、上诉等审判活动进行全程监控、系统协调。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执行问题,集中开展了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将涉及执行的重复信访案件列为重点案件,认真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强化执行措施,依法维护上访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执行和解工作。目前,涉及重复信访的32件执行案件已经全部执结。其中和解结案26件,和解结案率达到81.25%。
3、注重办案效果。落实和完善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实行诉讼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在送达诉状和案件受理通知书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双方“打官司”所要承担的风险,把诉讼的选择权和决定权交给当事人,避免其在心理准备不足、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承担败诉风险,降低形成涉诉信访的可能性。做好案件全程说理释法工作。规定审判人员在审理每一起案件时,都要做好对当事人的说理释法工作。立案庭就起诉条件、诉讼费收取、审判流程,审判庭就认定事实、裁决理由、法律适用,执行庭就执行异议、不予执行、执行措施等方面及时、准确、全程答复当事人提出的疑问,避免当事人因对法律适用有疑问而引发上访,从而达到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的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加强矛盾排查工作。我院始终把握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权,从立案阶段就注意排查,对立案当事人有信访苗头及有过信访经历的案件实行审判工作全程防控,申报大要案。实行案件督办制度,重点案件由主管院长负责督办,相关部门要及时汇报案件进展。对倾向性、苗头性上访信息进行广泛收集整理,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上访动态,提前开展工作,及早采取措施,把各种不安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实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5、狠抓廉政建设和审判作风建设。开展了廉政建设年活动,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落实“五个严禁”规定,提高法官职业修养,引导法官文明司法,避免因法官举止言行不当引发当事人信访,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处理。今年,我院对违反审判纪律的两名干警分别给予了警告和记过处分,并在全院进行了通报,在广大干警中起到了警示作用。(三)多举措加大信访案件化解力度
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院长一把手负总责,包案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四定一包”工作机制。院领导亲自包案、亲自接访、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做到“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确保重大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对每一起信访案件坚持“三个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确保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信访人息诉罢访。张某因拆迁进京非正常访,包案领导和承办人多次找其谈话,了解具体诉求,疏导思想,并主动与稳控单位进行沟通、研究,及时向区政法委汇报工作,请求指导。201*年9月,张某因多次进京非正常访被公安河东分局行政拘留。解除拘留当天,我院包案领导和信访案件承办人抓住时机,与上访人所在街道及政法委驻街稳控督查组人员将其从拘留所接出谈话,对其进京非正常访进行批评教育,分析危害后果,缓解其对立情绪。最终该人接受了补偿解决方案,撤回向高院提出的申诉,不再上访。
建立公开听证制度。去年开始,我院尝试以听证会方式解决当事人的缠访问题,赋予上访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其感受到法院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对所有听证信访案件在会前逐案进行分析,确定听证会组成人员。承办人员提前阅卷,找上访人谈话,认真听取其诉求,把握案件细节,制订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信访办、政法委、检察院、律师及街道社区、妇联的代表参加,确保听证会公开公正。听证会程序严谨,先由听证会主持人员详细介绍案件审理过程,认真听取上访人的上访意见及理由,出示相关证据,辨法析理。在主持人对案件陈述评议后,请到会的相关人员发言,对上访人进行思想疏导,共同做好上访人息诉罢访工作。通过听证,明确了矛盾症结和解决思路,上访人闫某反映的执行问题得到解决,赵某、张某的对立情绪有所缓解,取得一定成效。
重点整治重信重访案件和进京非正常访案件。我院成立排查化解重信重访工作领导小组,对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交办的重信重访案件逐案确定包案领导及承办人,签订交办案件责任书,明确办案期限和结案要求。对交办的案件,从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三方面进行认真核查,实事求是地甄别是有理访还是无理访,上访人反映的问题是全部有理、部分有理、还是全部无理。包案领导亲自与上访人谈话,坚持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对案件办理确实存在错误的,诚恳地向上访人承认工作中的失误,理顺其情绪,对诉求合理部分争取解决问题到位;对能通过正常诉讼程序予以解决的,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引导其依法解决,不再上访;对属上访问题已解决,仍无理上访的,一方面加强法制教育促其息诉罢访,一方面积极与稳控单位联系协调,加大稳控力度,防止进京上访;对诉求不合理但确有实际困难的,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上访人高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我院判决被告人应给付其住院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万元。因被执行人赵某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该案201*年底中止执行。高某虽对执行问题没有意见,但以单位及卫生局不给解决住房问题和落实见义勇为待遇为由多次进京上访。我院多次找高某谈话做耐心细致的劝解工作并举行了听证会,向上级反映情况,为使高某息诉罢访,我院已对其发放执行救助基金实施救助。
高度重视群体性案件。我院将矛盾突出、人数众多的群体诉讼案件作为大案、要案,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作用,实行案件责任制和案件督办制,院、庭长对案件办理全程指导和监督,力争对群体性案件中的上访苗头能够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尽量避免群体性上访案件发生。发生在我区的培训学员诉天津北洋涉外专修学院培训合同纠纷,案件涉及全国十几个省份100多名学员。201*年至201*年我院审结首批案件后,因被告无偿付能力,执行陷入僵局,几十名学员及家长相互串连,以教委对北洋学院办学资格没有进行必要审查为由,冲击市教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我院主管院、庭长积极与区委、区政府、市、区教委及涉案的学员家长协调,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在多方共同努力支持下,最终确定了解决方案,市教委参照已生效判决代北洋学院先向学员垫付一定数额的款项,再向北洋学院追偿。这一方案不仅解决了涉诉案件的执行问题,也为后续纠纷提供了参照。201*年,我院又受理了14名学员诉北洋学院培训合同纠纷案,当时正值奥运期间,我院积极做好预警工作,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帮助原告调节心态,稳定情绪,并参照上述方式再次与相关部门协调,最终原告撤回诉讼,避免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区委和上级法院的肯定。
三、我院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年来,在区人大、上级法院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下,我院的信访工作一直开展良好,未发生重大信访事件。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信访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少数案件在审理和执行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法官司法行为不规范、工作作风不严谨,损害了法院权威,造成当事人对法院的不信任和抵触情绪;三是一些法官特别是年轻法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够强,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存在重裁判、轻息诉的倾向;四是我院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化建设仍需完善、细化,在可操作性和落实上继续下工夫。近几年是我院诉讼案件大幅上升的时期,今年上半年新收民事、执行案件5778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8.48%。审判、执行案件基数大,审判任务压力巨大。应当说,信访涉及的相关审判、执行案件,绝大多数是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处理的,我院被二审发回、改判案件也在逐年下降。但是,一些当事人法制意识淡薄,诉求不合法、不合理,提过高要求,经各级法院反复进行审查,想方设法帮助解决问题,但是上访人仍不息访,甚至以上访为业,遇国家有重要政治活动就越级访、进京访;还有的思想偏执,行为偏激,造成案件处理难度很大;部分信访案件的产生是由于在处理企业改制、拆迁安置、社会保障等问题时,存在着法律规定不健全、一些部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而司法手段解决这些问题又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尽最大努力予以解决。今年是“信访积案化解年”,我院积极开展了“化解积案、减少新访”专项活动,我院将以此为契机,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努力解决和化解信访难题:
一是从信访源头治理入手,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通过公正高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减少当事人信访。特别是通过集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有针对性地完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审判质量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法,全面提升我院审判管理水平。凡因工作态度或工作方法不当,懈怠拖延,致使矛盾激化、事态扩大,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一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是从建立健全信访长效工作机制入手,完善接待分流机制,合理分流初信初访与重信重访。进一步完善初信初访接待处理办法,优先受理、优先接谈、优先办理,提高初信初访息诉率,有效预防并减少重信重访。对初信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要审查,对初访由原承办法官与立案庭信访法官共同进行接访。本年度发生的初信、初访案件要力争实现不跨转,不空转,基本解决。着力化解积案,解决重点案、疑难复杂案,努力促进“事要解决”,防止“前清后积”的现象发生。
三是从促进司法公正、高效与权威入手,开展“阳光司法”活动。进一步增强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开化程度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的民主参与,将审判执行工作严格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公开一切依法可以公开的司法内容和工作环节,依法保障当事人对诉讼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司法公正成为“看得见的公正”,司法高效成为“能感受的高效”,司法权威成为“被认同的权威”。
四是从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入手,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多渠道地开展岗位练兵,提高广大法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努力实现当事人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对当事人情绪激动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择时宣判,宣判后及时对败诉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引导其通过上诉维护权益,实现当事人思想教育到位;执行案件采取接访负责制,加强信访跟踪指导,及时反馈,穷尽一切执行手段,直至案件完全执结,积极采用社会救助措施,努力实现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帮扶救助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新时期的涉诉信访工作上关社会稳定,下关群众利益,任务光荣而又艰巨。当前我院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信访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和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需要实行综合治理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院将在区委、区人大的领导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支持下,加强与市、区信访部门以及其他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化解历史积案,认真解决新访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60周年。
扩展阅读:人民法院关于信访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法院关于**年度信访工作情况的
自查报告
区委、区政府:
今年以来,我院坚持对处理涉法信访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得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信访工作的良性发展。特别是自《信访条例》颁布实行以来,我院对贯彻落实条例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并组织召开全体干警会议,采取积极措施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推动了我院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接到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迎接**年度市区信访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后,我院党组十分重视,立即安排班子分管信访的负责同志,组织专人对我院**年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我院今年以来有关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
《信访条例》正式颁布实行后,我院迅速召开了党组会议,向全体党组成员传达贯彻了《信访条例》精神;研究部署了详细的贯彻落实措施。同时,召开了全体干警大会,组织干警们深入学习了《信访条例》精神,在全院广泛开展扎实有效的《信访条例》学教活动,努力在全院上下切实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形成“学好条例精神,化解信访矛盾”的良好局面,使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了信访工作大局意识,自觉从本职工作入手做好信访工作,推动了信访工作的稳步发展。另外,我院还将《信访条例》全文张贴在法院大门显眼处以及信访接待室墙壁上,向社会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认真接受群众咨询,使《信访条例》精
神深入人心,推动了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二、强化制度落实,扎实推进信访案件的规范化处理我院对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各项信访案件处理规程、制度十分重视,并注意结合法院信访工作实际,建立实施符合涉法信访案件规律的具体制度,从而使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理更加规范化。
一是实行信访接待听证实施办法,健全完善信访工作程序。为深入落实好省处理信访群众来信、来访和督察督办等三个规程,我院制定实行信访接待听证实施办法,对案件接访听证的程序操作和责任落实给予明确规定,对信访案件全部实行合议庭公开听证,形成了规范透明的信访工作氛围。同时,负责处理信访案件的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坚持落实办信工作“三见面”制度,及时和信访人、承办庭室、案件承办人“三见面”,对有效做好息访工作,遏止信访案件上升和重复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落实信访案件分类督办制度,妥善处结信访案件。在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信访工作“五项制度”》处理信访案件的基础上,我院还建立了信访案件分类督办制度。立案庭从整体上控制全院信访案件的办理期限,定期向具体承办庭室发出“来信、来访管理卡”,并由相关部门定期写出查办报告;对初访案件,由原办案人员负责接访答疑,形成书面接访笔录;对重访案件,由审判庭庭长负责办理,原办案人员负协助义务,及时通报该案件以前处理情况,切实保证案件的处理结果,力争做到让当事人满意,从根本上消除重访案件的发生。
三是推行信访案件提前预警、案后回访制度,增强信访工作效果。各业务庭结合工作的开展,提前排查发现日常案件中存在
的信访苗头,及时预警并跟进做好说服、劝导工作,避免信访案件的发生;对处结完毕的案件,落实案后访和年终访相结合的“双访”制度,做好案后的回访工作,对有可能形成上访的案件或再次上访的信访户,注重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及时给出处理结果,将上访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建立案后回访档案,定期进行重点调度回访,堵塞和消除信访案件管理工作中的漏洞,防止重复上访问题的发生。
四是落实信访案件百分考核制度,强化信访工作量化考评。我院坚持将信访工作与政绩和经济利益挂钩,对经查证确属因办案人员责任造成信访的,在其所在庭室的工作考核评比中作相应扣分,对具体办案人员给予纪律和经济处罚;对造成重复上访的庭室和个人,进行加倍处罚;对信访工作考核列全院末位三名的庭室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取消其评先资格。
三、建立“四位一体”信访工作新机制,切实解决信访矛盾
为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宗旨,我院还积极创新机制,从提高认识、健全机制、源头治理、社会联动四个环节入手,建立并实行了“四位一体”涉法信访新机制。
一是通过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在全院干警中牢固树立起“大信访”工作理念;二是不断建章立制,规范程序,落实了对信访案件的分类流程管理;三是坚持关口前移,提高案件质量,实现了对信访案件的源头综合治理;四是依靠内外协调,社会联动,在全社会积极构建起立体式全方位信访防控工作格局。另外,针对信访举报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我院强化了对涉法信访案件查
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控制。通过对信访案件落实定领导、定人员、定期限、定措施的“四定”责任制,建立了四级上访处罚制度,即对引起到区上市赴省进京上访案件的干警,分别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使信访案件明显减少。我院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反映给了信访群众,使其放下心来;同时,耐心向其解释宣讲有关法律规定,协助刑庭做好调解工作。最终,该案以调解形式解决了附带民事赔偿问题,被告王元刚被依法判处了缓刑,一起涉及信访工作的故意伤害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四、立足审判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把握信访工作规律,构建大信访格局。继续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信访“一把手”工程;建立完善信访案件登记、转办、协调及分析等工作机制,营造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
二是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努力强化涉诉信访工作的内部联动。加强对信访案件的超前预测,建立信访档案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专人负责制和定期通报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制、预警机制、接访制度和信访工作通报制度四项工作机制,形成信访工作法院内部联动机制。同时,狠抓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健全案件质量监控体系,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处理信访问题。
三是进一步构建防控网络,努力加大接访工作力度。坚持定期公开接访,着重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信访工作,坚持外向联合,积极与上级信访部门和兄弟单位加强沟通和配合,努力构建广泛的信访案件社会防控网络,对涉诉信访实施综合治理。
四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提高信访工作质量。着力实现信访工作四个转变:变上访为下访,坚持与辖区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变院长接访日接访为院长预约接访;变单纯接访为软硬措施两手抓,对扰乱正常信访和办公秩序的,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实现依法治访;变个人接访为个人接访与合议庭听证接访相结合,全力控制信访案件,力争继续大幅下降。
以上是我院今年以来的信访工作情况,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区人民法院二00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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