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司法所半年工作总结
华阳司法所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半年中,华阳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在县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密结合我镇当前中心工作,不断丰富载体,积极开展好“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我镇大建设、大发展创造了良好稳定的政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素养,注重业务知识学习及综合素质的提高。
为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信念,进一步提高执法为民的能力水平,使“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我们注重自身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提高,一是于三月下旬在凤灵社区举办了《人民调解法》培训班,对我镇人民调解队伍、业务骨干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五月中旬参加县局开展的井岗山革命摇篮之行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三是五月下旬参加华阳镇党委举办的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党史知识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四是六月初参加市了基层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培训,
及标委会观摩会。半年来,我所不断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全体干警积极向上,在学习中提升了业务素质,在工作中锤炼了精神品质。
二、树形象,整合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我镇实际,结合三八妇女节、消费者权益日、劳动节、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国际禁毒日等联合镇综治、法律服务所、妇联、团委、安监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行大型的专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六月,我所轮流在各社区、村开办了普法培训班和法制夜校。特别是针对近年来广大群众常遇的法律法规如《物权法》、《法律援助条例》、《侵权责任法》、《工伤保险条例》、《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三、促和谐,人民调解工作长抓不懈。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六次深入到各社区、村进行排查、调处矛
盾纠纷。六月初,我所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调月活动,有效化解了一批社会重点、难点纠纷,截止目前,我所有效预防纠纷三十余起,成功调解纠纷四十余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九起,涉案金额高达25万余元。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成效显,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再上台阶。我镇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人口总数占全县两类特殊对象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上半年,我们对这两类特殊群体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走访工作。对他们的安置情况、思想动态及人员去向进行了了解掌握,完善了档案资料的同时对内网综合管理系统两大板块的人员信息进行了核实,进一步明确了帮教措施和责任人。做到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通过扎实的工作,涌现了一批帮教典型。如社区矫正对象王某,从去年下半年入矫来共无偿捐赠29万余元,用于村里农用设施和道路的修建。我们将克服人员不足的现状,使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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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小石桥司法所半年工作
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以服务于全乡经济工作大局为主线,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与时俱进,以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为核心,以强化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探索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新特点、新方法、新措施,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全力为我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
一、队伍建设工作
半年来,我所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集中解决突出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主要抓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持政治建所,保持思想教育的经常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是强化队伍建设的根本。针对干部队伍的思想现状和所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有效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疏导人、凝聚人、激励人的作用,充分调动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治思想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并在全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广泛开展了以“双争”为载体的“行风建设”活动。
2、抓好两个教育,一是深入持久地开展宗旨教育,使广大干部、调解员增强群众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以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执法形象,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真正地建立一支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和人民调解员队伍。二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真正树立公正司法、清正廉明的职业意识,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从而切实增强全所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
3、加强业务素质培训。我所把法律知识、法律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例会、集中学习和自学制度,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开展“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效能”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半年来,我所组织集中学习6次,集中人民调解员以会代训3次,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梳理出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使司法队伍在群众中建立了良好的形象。
二、很抓目标责任落实我所围绕今年区司法局下发的《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201*年工作要点》、《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行政效能责任书》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目标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一是各村委会根据本村实际,制定出“普法依法治村”年度计划,进一步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等制度。二是规划细化,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分解量化目标任务,使各项工作都有计划、有目标、有分解、有量化,将年度工作目标量化到每个工作岗位,将每个岗位上的目标任务量化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实行责任化定岗、定责、定人的“三定”机制,并按责任化目标管理进行推进、检查和绩效考评,从而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各项工作在目标管理体系的框架内开展工作。
三、业务建设情况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半年来,我所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一是开展法律进村活动。1、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广泛发动党员和群众积极争做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员,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的服务员,学法、守法、用法的带头人。村党总支(支部)采取支部委员定责定岗定人的方式,确定普法宣传员、社会治安维护员、村务财务监督员、文明新风员、计划生育监督员、土地管理监督员、环卫环保监督员、民事纠纷调解协调员,并对每个人员的具体职责作了统一规定。普法宣传员负责协助村民小组、党支部在群众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以及各种法律法规,了解监督村组决策是否符合全局观念和政策法规,积极当好“两委”班子的法律参谋;社会治安维护员负责协助村“两委”监督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防范,每年开展1-2次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宣传教育;村务财务监督员,采取与村、组干部交谈、列席村委会议等形式,每年对村班子重大事项决策是否符合党委、政府要求,村组预算是否合理,进行调查了解,并实施有效监督;文明新风员带头树立文明新风,反对邪教、迷信、赌博,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勤俭办理婚丧事;计划生育监督员负责协助计生专干做好计生工作,特别对外出务工的计划生育对象户进行计划生育法律宣传、监督和联系;土地管理监督员负责对《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工作,监督村组按照政策法规合理规划使用土地,管好土地资源;环卫环保监督员负责村内巷道、绿化保洁监督工作;民事纠纷调解协调员负责协助村“两委”、调解主任开展纠纷排查、解决邻里纠纷、调解家庭内部矛盾等工作。另外,加强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工作。1、加大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共播放光盘9次,受教育人数达1800余人。2、组织对各村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工作台帐进行规范和统一,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全乡法制示范村创建面100%,为法制示范村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了配合村里开展普法工作,乡普法领导小组成员结合乡政府党员干部联系村组的工作制度,实行分片包村包组制度,分别担任村的法制副村长,负责反馈群众所需法律,实施“送法下乡”,满足群众对法律的需要。把普法工作贯穿于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各阶段性工作之中,如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下乡活动、烤烟育苗移栽宣传工作和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等。二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针对我山区乡青少年学生的特点,我们建立学校、家长、社会三方互动的教育网络。3月2日,利用学校开学的有利契机,我所与派出所联合对学校师生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题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800余人,6月1日,与派出所联合在中学开展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宣传活动,受教育人数达200余人。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三是以“依法行政工作”为载体,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为了保证全乡机关干部能够依法行政,乡里制定了每星期一上午政治法律政策学习制度,并坚持每两个月集中学习一次法律知识,同时建立了中心组学习法律制度,确保了主要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半年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3次,受教育人数达180多人次,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1次,中心、站所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参加。四是以“保增收服务活动”为载体,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半年来,我所广泛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共开展各种法律培训班2次,受教育人数达200余人。全乡各单位干部深入村、组、户,向群众宣传各种维护群众利益的法律法规1次,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并为群众送去致富技术和经验,为群众合法发展二、三产业保驾护航。
(二)、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今年,我司法所进一步抓住机遇,整合资源,继续发挥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防线作用。一是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构建人民调解工作平台。目前我乡共有乡村调委会5个,调解小组23个,有调解人员72人,配备信息员29人。对一些突发性事件进行排查,预防、处理,由司法所具体实施,如阻碍交通、施工、集访等事件,则直接通知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并在第一时间介入进行现场处置。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年初,我所结合今年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乡、村、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工作网络,建立信息排查工作报告制度,充分利用春节、“两会”期间和农村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烟水配套工程信访隐患排查活动、地质灾害异地搬迁工作矛盾纠纷集中排查等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三是建立与信访办、派出所、综治办的联动机制,提高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能力和调处能力,实践证明,采取上述联动方法,有效地优化了资源配置,明显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凸现了公正、及时、效率的原则,畅通了处理的渠道。半年来,全乡共调解民间纠纷16起,其中乡调解委员会直接调解10起,口头协议2起,书面协议6起,调解成功率100%,村级调解6起,调解成功6起,调解成功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参与处理信访案件6件。
(三)、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上半年,我所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201*201*年刑释解教人员名单和我所掌握的人员情况,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走访、排查、登记造册,并实行微机化管理。从201*年-201*年6月我乡共有刑释解教人员7人,全部落实帮教措施,全部落实一帮一或二帮一,无1人重新犯罪。今年上半年我乡无回归人员。全乡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人,经司法所矫正,目前思想稳定,已无现实社会危害性。
(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宗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半年来共接受当事人来人来电咨询2次。以法律援助工作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半年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6次,同时,我所不断加大法律援助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半年来,承办法律援助诉前调解案件1件(养老)。
四、不足之处半年来,虽然我所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要看到自身的不足和问题:一是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经费非常有限,不能开展大型的普法活动;二是工作人员少,工作起来力不从心;三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抓紧;四是“法律六进”活动开展的不够深入;五是规范化人民调解室建设和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还需要进一步与党委政府协调。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依照区局的各项责任目标,虽然时间过半,但工作任务还未过半。下半年,我所将主要围绕以下几点开展工作:一抓基层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广“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崭新的形象和面貌,实现全乡调解组织的新跨越;二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认真实践和完成下半年的任务,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为“平安小石桥”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抓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后的调处工作,重点遏制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四抓刑释解教人员分层帮教和档案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五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验收准备工作;六抓信息上报工作。
红塔区司法局小石桥司法所
20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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