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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21:49:28 | 移动端:某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

某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

某局201*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

201*年,我局严格按照《某检验检疫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合理分解执法职权,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科学界定执法责任,按照计划开展普法工作,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严格按照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开展行政处罚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均取得良好效果,被评为07年度全国质检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检验检疫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下面简要汇报我局07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执法责任落到实处

我局党组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高度重视,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分别抓,各执法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模式,领导小组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按照《某检验检疫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方案》,明确了考核评议标准,把各项目标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人,形成一个完整的目标责任体系。我局还建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采取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的形式,一级签一级,目标明确,定岗定责,将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

(二)认真梳理检验检疫执法依据,合理分解执法职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公示制。

继201*年我局按照《某检验检疫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梳理检验检疫执法依据,合理分解执法职权,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公示制后,201*年1月,我局对农畜食品科、卫生检疫科、检务科、港办综合科等执法部门的职责进行调整,我局及时调整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文件中相关执法部门的职责,重新划分了各业务部门执法岗位的执法权限,重新梳理了各业务部门执法依据,并将调整后的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部门行政执法依据在本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三)认真制定和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有计划地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按照《某检验检疫局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档案”、“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档案”、“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档案”等3个档案,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岗位上岗培训、资格考试考核、持证上岗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制度》等6项制度和《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方案》、《201*年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计划》、《某局201*年执法人员培训方案》等4个方案。201*年12月份,我局结合201*年两次工作质量检查情况对各相关部门进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和考核评议,增强了全体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以促进全局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加强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某局党组非常重视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某局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制度》和《某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结合某口岸工作实际情况,每年利用两个闭关期有计划的集中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和业务学习、培训,并在年末采取答题的方式,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情况进行了验收。

(五)建立完善的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加强行政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局《关于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国家质检总局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监管措施的通知》国质检法[201*]600号文件和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实施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的通知》黑检综[201*]163号文件的规定,我局共负责以下两项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和后续监督管理: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2、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我局在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工作中,始终强化“谁审批,谁负责”的许可责任制,全面贯彻“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八公开”制度。由各有关科室将某局负责审批和监督管理的这两项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许可条件、实施主体、审批程序、许可时限、收费标准以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在某局网站及办公场所对外公示,供申请办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随时查阅;在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等方面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作到了对行政许可要求的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出具的文书符合要求,全部行政许可案卷齐全、规范。

二、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和业务工作质量检查,规范检验检疫执法行为

为了规范检验检疫执法行为,提高检验检疫执法水平,我局每年分别于4月和11月对全局各业务部门进行了行政执法及业务工作质量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检查的总体情况如下:各业务部门均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工作规范和程序、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检务部门建立了完善的公示制度,与报检有关的事项均已公示,公示内容准确,无另立计费项目无超范围、超标准计费现象存在。检验检疫部门严格执行相关的工作规范和程序,检验检疫依据充分,标准现行有效,抽样依据明确,标准选用正确;严格执行《某检验检疫局样品管理办法》,按照现行有效的标准进行抽样,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发生。

三、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行政处罚工作,维护某口岸的正常秩序201*年,我局共查处违法案件19起,罚款12600元。上述行政处罚案件均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建立了正规案卷,做到了调查和处罚的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处罚依据充分;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收缴分离制度,所有罚款统一存入省局指定账户。通过行政处罚工作的开展,有效打击了某口岸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了某口岸的检验检疫秩序。

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年3月19日

扩展阅读:桐乡市人民政府201*年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1*年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重点,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一目标,切实履行宪法、法律和法规赋予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嘉兴市政府与我市签订的行政执法责任书所明确的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制度

市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全面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根据国家法制建设的推进,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深化完善。日常工作中始终把严格依法行政、落实执法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执法责任。自201*年以来,市政府每年都与行政执法部门签订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和要求。在此基础上,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制定出台了《桐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规范性文件从计划、起草、审核、决定与发布、修改、废止和解释等各个环节

的基本要求。一年来,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要求,对以政府令和市政府文件形式出台的政策性文件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核把关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时,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要求,对201*年发布实施的5个政府令及时向嘉兴市政府上报备案,对政府有关部门提请备案的37个政策性文件,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进行审查。

二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为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市政府通过《嘉兴日报〃桐乡版》、桐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桐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网站等媒体将政府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复议案件办理、信访复查意见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为方便公众了解查询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201*年以来,我们还建立市政府政策性文件查询制度,市府办秘书科及各镇乡、街道的文书室(办)为政策性文件查询服务机构,负责接待和办理政策性文件查询工作。在《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中,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均统一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将行政许可事项、依据、程序、收费标准和许可条件以及申请时应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书示范文本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示,并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提供给办理许可事项的当事人查阅。

三是抓好法制培训考试,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工作,共有21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208人参加了考试,合格率为93%。201*年,共有232人新申领了浙江

省行政执法证,补换领证件32人。所有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各部门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为重点,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业务培训。市工商局深入开展工商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邀请有关法律专家作专题讲座,先后举办了《商标法》、《公司法》等方面的培训会5期。市烟草专卖局坚持以“五会”为目标,要求执法人员在会引用有关法律法规条文,会解析案例,会编制执法程序,会制作执法文书,会现场执法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再教育和培训工作。为及时掌握各部门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人数增减和岗位变动等情况,市政府法制办与市信息中心联合开发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每个执法人员的基本情况由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及时录入信息,实行联网动态管理。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对29个部门的817张行政执法证件按时进行年审。

四是重视法制机构建设,落实案件审核制度。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市政府法制办与政府办合署办公,由政府办主任兼任法制办主任,配备法制机构专职人员4人。全市24个主要行政执法部门中,有17个建立了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工作中,各部门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对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统一由法制科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减少了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法制机构建设,局本级设立法制科,配备7名专职人员,负责案件的审核把关,并建立了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五个一”案件质量考评机制,即每案一评审、每月一研判、每季一评判、

半年一倒查、全年一考评,把局法制科建设成为法律咨询和案件审核中心,实现了行政执法监督前移。同时,该局还重视下属单位的法制机构建设,在交警大队设立法制股,在濮院、梧桐、崇福等所建立了法制初审室,其他所设立了兼职法制员。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加强,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该局已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五是强化内部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两错”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都建立了“两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承担违法责任的行为种类、法律依据和处分方式,对在行政执法中有过错的有关责任人员按照“责任自负、故意从严、过失从宽、过罚相当”的原则,进行过错责任追究。市财政地税局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与税收执法考核机制,并重新制定《桐乡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在收税执法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过错行为追究责任,201*年共对19件过错线索进行调查,实施经济追究16人次,批评教育21人次。市国税局对重大税务案件及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发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位执法人员分别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扣发奖金、批评教育等内部处理。

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按照国务院《纲要》的要求,我市在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的同时,积极探索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努力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一是明确行政决策机构,科学合理界定行政决策权。重大事

项提交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或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原先由市长办公会议决策的事项从201*年起改为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按照决策事项的重要程度分别提交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和决定重大政策、处理涉法问题的政府专题会议,市政府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均全程列席或参加,决策过程中认真听取法制办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把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行政决策的决定性因素,保证行政决策合法、合理。

二是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做到科学、民主决策。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先都要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涉及人民群众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则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听取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201*年,我市组建了新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了同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大学教授和有关厅局研究所等机构的专家学者,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出谋划策。在有关自来水价格和出租车运费调整决策过程中,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物价局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消费者代表、人大政协代表、企业代表、司机代表、基层组织代表、群众团体代表以及相关部门代表参加听证会,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听证会纪要,作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主要依据。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工作中,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听证制度,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以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

的,举行公开听证会。201*年市规划建设局共组织听证11次,通过听证,根据经办人员的陈述和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辩、质证,对2起行政许可事项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多数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成立市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团,提高依法决策的能力。为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201*年7月,市政府成立了法律事务咨询团,聘请浙江百家、中锐、同新、缘缘4家律师事务所和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等5个单位的知名律师担任咨询团成员。为规范和加强咨询团的工作,我们制定了《桐乡市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团工作规则》,明确了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市政府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重大群体性事件、疑难信访事项的处理等方面充分听取咨询团成员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发挥咨询团的作用。

三、狠抓《纲要》落实,推进依法行政

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我市成立了贯彻国务院《纲要》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并进行了责任分解。同时,以贯彻落实《纲要》为契机,积极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一是制定工作计划,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省和嘉兴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拟定了我市贯彻国务院《纲要》201*年工作要点,确定的七个方面、二十一项工作任务,并进行工作责任分解。为充分认识《纲要》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正确理解、把握《纲要》的主要内容,市政府法制

办组织部门法制机构人员认真学习《纲要》,并先后组织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制科长、镇乡街道政府法制员去舟山嵊泗、湖南长沙参加“依法行政与行政应诉实务研讨会”和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举办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高级研讨班”。在此基础上,我们还拟定了贯彻落实《纲要》(201*-201*)五年规划,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专门规划配套实施。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启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的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年初的工作安排,在赴江苏常熟、山东烟台、青岛等地学习考察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拟定了《桐乡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目前省政府正在审批之中。

三是全面清理执法主体,保障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根据《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政府机构改革后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变动情况,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工作,共清理出各类行政执法主体84个,涉及35个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政府法制网站对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和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从而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基础。

四是严格执法程序,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拆。市政府对28家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依法作出了限期治理或责令停产的

行政处罚决定。在上述案件的办理中,市政府法制办对环保部门提交的有关事实证据都进行了认真的审查核实,并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严格履行立案、调查、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审批、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法律文书等相关程序。同时,对受处理企业实施整改的情况及时与市环保局联系,进行跟踪监督。依法审查市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上报的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及提交的相关材料,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强制拆迁方案的制定、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以及善后工作的处理。同时,学习借鉴江苏泰州、南京等地的经验,指导规划建设部门按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对市区不符合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章建筑物的行政强拆。

四、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认真履行层级监督职能,促进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的提高。

一是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年初,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文书质量,市政府法制办牵头,邀请市人大法工委、市法院行政庭、市普法办等单位,对20个重点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了《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指导各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对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了检查。年中,为迎接省、嘉兴市对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监察局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在市级各行政许可实施

单位进行全面自查总结的基础上,选择了包括上级规定检查的国土、农经、环保、质监、规划建设、水利、交通、公安8个重点检查部门在内的16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当面反馈,并在全市法制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并督促各部门及时加以整改。

三是组织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年底,为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落实,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国务院《纲要》和市政府今年与各部门签订的《依法行政责任书》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了对市级19个行政执法重点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评议考核,对检查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各部门进行反馈。

五、依法履行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务院《信访条例》,切实履行法定职能,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同时,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好信访接待和复查处理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信访制度在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改善干群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准确率和按期结案率均达到100%。201*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3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其中复议劳动保障局5件,复议规划建设局2件,

复议国土资源局2件,复议公安局、卫生局和财政局各1件。经过复议决定维持的有5件,通过协调当事人撤回的有4件,原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责令重作的有3件。上述作出的复议裁定、决定,没有因申请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被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的。

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市政府把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审查、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途径,所有的行政应诉案件都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答辩,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有关材料,并积极出庭应诉。201*年,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讼案件共有6件,其中进入二审程序的有4件,除1件因规划建设局自行撤销行政裁决导致行政强制拆迁行为被确认违法外,其余均被省、市两级法院维持。对于被法院确认违法的案件,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法院作出的判决。

三是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和复查处理工作。做好每月15日的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对来市政府上访或咨询法律、政策的群众认真做好接待工作,认真听取他们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同时,按照国务院最新颁布的《信访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信访复查工作职责,201*年,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办理信访复查申请事项5件。

六、强化法制宣传,营造法治环境

紧紧围绕《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桐乡市依法治市五年规划(201*201*年)》规

定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的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整合资源,普治并举,深化了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办好政府法制宣传阵地。适时调整市政府法制办网站栏目,更新充实内容,目前,该网站已成为广大市民了解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工作动态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开展行政执法投诉、进行法律政策咨询的一个有效平台。自201*年初网站正式开通以来,全年点击浏览网页已突破1201*人次。创办了《桐乡政府法制》内部刊物。以此为阵地,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介绍外地依法行政工作的先进经验,加强对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并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交流的平台。由市政府法制办与市普法办共同组织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6次上街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为广大市民提供法律帮助。同时,市政府法制办还精心制作了以《行政复议法》为专题的宣传图板,利用上街咨询服务的机会,免费向市民发放《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单行本和宣传资料。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201*年是“四五”普法和我市依法治市五年规划的总结验收之年,年初,召开了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全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全年的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工作,同时印发了《桐乡市“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市两个五年规划考核验收实施意见》、《桐乡市201*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在进行自查同时,全面整理了“四五”普法工作台帐,制作了全

市“四五”普法工作专题片,得到上级考核验收组的好评,被省普法领导小组推荐为全国“四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三是开展“12〃4”法制宣传暨纪念全民普法20周年系列活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举办“走向法治桐乡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周年图片展”,组织召开了纪念全民普法20周年暨“五五”普法调研工作座谈会,举办“12.4”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和“平安桐乡,走向法治”专场广场法制文艺。

四是落实经费,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201*年,我市在落实日常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针对普法依法治理验收考评工作的需要,由市财政优先安排办公经费。全年共落实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经费30万元,其中日常经费办公10万元,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项经费15万元,普法验收专项经费5万,并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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