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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平安林区”活动计划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22:23:54 | 移动端:创建“平安林区”活动计划

创建“平安林区”活动计划

创建“平安林区”活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有关“平安林区”建设工作精神,结合我场工作实际,制定活动计划,确保林区稳定。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严格落实责任制为抓手,大力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为建设和谐平安靖安创造良好的环境。二、工作目标

平安林区创建的标准是“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矛盾零上交”。到201*年底,力争我场林区达到“四个零”的平安创建标准。

三、组织实施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局党委统一部署安排,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党支部书记牵头负责实施。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成立平安林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负责组织发动、督促指导。严格按照平安林区创建要求,结合本辖林区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开展平安林区创建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平安创建活动的基础在于群众参与,要深入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创建活动目的、意义的认识,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使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开展督导,抓好典型培育。要围绕目标抓落实,对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情况,采取集中督查、重点督查和定期检查、及时掌握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4、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建立责任制,落实到责任人,对创建工作措施不力,群众满意度较低的限期整改。

扩展阅读:百日平安林区创建安排意见

关于开展“百日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

安排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政府有关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各项工作,根据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百日安全无事故创建活动的通知》卫安委发[201*]186号文件精神,森林公安分局决定在全市林区范围内开展“百日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以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执法规范化建设,预防和减少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巩固和发展林业建设成果,为全市林业经济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为建设祖国西部绿色屏障,促进生态型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创建平安林区总体目标是进一步落实各营林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有效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具体目标是:

1、各营林单位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各营林单位和重点林区不发生森林火灾;3、各营林单位不发生全体性上访事件和职工安全事故;

4、各林场、营林单位林权林地纠纷排查调处取得明显成效;

5、林区不发生特大的群体性、有组织的盗伐、滥伐林木和滥捕乱猎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6、不发生大面积毁林开垦、乱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

三、时间及范围

开展“百日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时间为201*年12月15日起至201*年3月30日,范围是全市各林区、林地、宜林地,各林场(站)、各涉林单位、涉林经营管理部门。

四、内容及方法

主要以查促创建活动的开展。一是查安全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各营林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二是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各营林单位各项制度建设、尤其是值班、交接班制度落实情况,奖励处罚措施落实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定

期不定期抽查、检查情况等。三是查安全防火标志建设情况。各营林单位对辖区所设安全防火标志是否规范、合格、达标。四是查营林单位内部安全隐患检查防范情况。检查单位内部生产生活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入冬以来,各林区、林地所设的防火点值班人员所生的火炉有无安全防护措施,值班人员是否两人以上,门卫防护措施是否到位;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办法,每月对各检查单位的检查不少于2次,至少有一次是不打招呼的突击检查。检查要有详细记录,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在三天之内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三天之内没有通报或者没有责令整改出现问题的,由检查领导和部门单位当事人共同承担责任。通过检查评比,促进各单位“平安林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活动结束后,将组织验收并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

为使平安林区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以市市森林防火办主任、林业生态建设局副局长汪万文为组长,森林分局局长为副组长,各林场负责人、森林分局民警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林区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森林公安分局将加强林区各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按照安全生产规定加以管理,继续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对林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适时加以监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推动创建“平安林区”深入开展。要最大限度地调动林区群众参与创建“平安林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林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使创建“平安林区”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建设和谐中卫做出新贡献。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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