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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旺乡茶园村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调研报告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22:24:19 | 移动端:关于洛旺乡茶园村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洛旺乡茶园村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洛旺乡茶园村农业科技

创新工作的调研报告

王友聪

根据我村农业品种、品质、新技术推广、新品种应用、新知识普及工程建设;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现有科技人才结构、培养及使用等方面的情况,采取座谈听取汇报介绍和实地视察等方法,现将我们课题组调研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村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村的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突出关键技术,开展农业科技创新的大胆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农业新品种引进与应用,产生了显著经济效益。品种是农业发展的基础,我村每次农业丰收的喜悦,都离不开新品种的应用。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一大批新品种的培育、引进和推广,使我村的农产品质量和产量发生了级数递进。

(二)农业新技术试验与推广,提高了农业发展水平。针对我村旱作多熟制的特点,村委试验与推广了特经特粮多元多熟高效种植模式10多例,其间研究与推广了大棚蔬菜、高产油菜等高效栽培技术,极大地提高了我村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使我村高效农业面积有了较快的发展,到201*年底,我村己建有高效农业面积600余亩;并培育了8家民营农业科技专业户。“十六”以来共组织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成果10项,增加社会农产品供给量10万公斤,取得社会经济效益53.8万元。(三)农业新知识更新与提高,培育了一大批新型农民。一是切实改进为农服务方式。村党委在全村选派5名农技干部,联系5个重点种养基地,使新技术推广真正落到实处;并选配一批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甘于奉献的农技骨干为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向农民推介各类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先进典型。二是认真开展农民培训。村党委201*年至201*年,每年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使我村的农业技术得到全面普及。(四)开展自主创新尝试与实践,提升了科技创新水平。我村各级农林技术骨干,根据全村农业结构调整的现状,选择相应的技术要素开展了品种选育、新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我村农业科技创新的存在问题

虽然我村的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获得了乡“农业产业化先进村”称号,但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的总目标来看,我村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还不高,存在着农业高效化技术粗放效益低,农业规模化总量小分布散,产品品牌少市场占有率低,农业外向化出口创汇少种类单一等不足,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体现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的主要有:

(一)农业科技创新网络不够完善。一是公共农业科技推广组织农业科技创新的主导作用不明显,村级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由于人员紧缺和科研基地缺乏,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农技站在机构改革中被逐步“边缘化”,人员锐减,农业技术推广和科技创新能力明显下降。二是农业企业农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不突出。我村现有的农业企业规模小,创新能力弱。民营农业科技机构农业科技创新补充作用不充分,现有的8家民营农业科技专业户规模偏小,技术力量不足,科研手段落后,科研设备缺乏,不足以承担农技科技创新的重任。(二)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不足。从我村近年来的农业科技经费的投入来看,虽有所增长,但农业科技经费在整个科技经费中所占的比例较小。科技经费投入的严重不足,影响了农业科技的创新和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

(三)农业科技创新设施手段落后。表现在农业科研无基地,农业项目无处落实,部分农业科技人员知识老化,实验仪器陈旧或配置不全,导致了对农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技术升级产生重大带动作用的科技项目无法实施,关键性技术无力攻克,因而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数量不足,成果档次不高,应用科技成果的普及率偏低,不能有效地带动和促进农业科技的发展。

(四)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紧缺和能力亟待提高。在调研中我们普遍听到,我村的农技干部不仅人员偏少,还忙于承担各项中心工作,使得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缺少人去干,加上近年来农业科技的发展迅速,品种、技术更新速度加快,广大农技人员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明显不强,面对农业科技创新有些力不从心。同时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务农人员的年龄老化、素质明显下降,他们接受新技术的能力不高,也影响了农业科技创新。

三、提高我村农业科技创新的建议

在这新的历史转折时期,农产品消费在量和质上将不断提高,农产品物流将进一步加快,农业面临着新的定位、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农业,尤其要高度重视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对此,我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农业科技创新的组织体系。首先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巩固和加强公共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健全农技推广网络,充实农技推广人员,并确保在其岗、谋其职、做其事。要保障农业科技创新人员所需的工作经费,确保能干事,干好事。要落实市农技推广中心的试验基地,加大农业试验的扶持力度。其次要支持鼓励农业企业成为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全面贯彻国家关于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把发展的内在动力切实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上来,增加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建立各类技术创新联合组织,加快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在影响产业竞争力的重点领域加大攻关研究和技术开发。改革科技计划支持方式,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承担各类科技计划,农业、科技等管理部门对于他们的研究、开发和创新工作给予同等的关心、帮助和支持,充分保护他们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性,使之真正成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有效补充。

(二)加速农业科技人员的培养和引进。科技创新,关键在人才。第一要大力提高农民素质。要通过举办好“农民夜校”,科普讲座和“三下乡”活动等多种形式,直接把科技送到农民手中。要采取定向培训,分期分批培训等多渠道、多方法培训来提高农民素质,要学习各地做法,选送优秀青年农民进高校进修,政府给予学费的补助。第二要大力引进农技人才。在事业单位和村干部公开招考中,享受优先录取的待遇。第三要采取措施鼓励现有农业科技人才,从事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农技人员要立足本职、更新知识、集中精力专心从事农业科技研究、推广、指导工作,各级政府要从政治上、生活上、资金保障上确保他们乐于、安心农业科技创新工作,要解决农技人员在岗不在位的问题,同时按照有关政策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待遇。第四是高度重视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增加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采取相关配套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引进我村农业科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第五要加大农业科技奖励的力度。扩大奖励范围,提高奖励额度,对引进农业技术有贡献的引进人、引进农业项目的介绍人,要像工业上的招商引资一样给予奖励。第六要支持和鼓励农业企业自主培养和吸引各种专门人才,要鼓励和引导农业科技人员进入市场创业和面向农村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并取得合理报酬。积极构建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三)加大农业科技创新的多元化投入。要采取政府加大投入、企业增加科研投入、招商引进境外和民间资本投入、向上争取科技项目投入、农技机构与市场对接自筹资本投入等多元化方式,努力使农业科技创新经费得到有力保障。首先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的一系列政策,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农业科技专项经费的投入,提高农业科技经费在整个科技经费中的比例,国家提倡用于农业科技经费占科技三项经费总数的50%,省、市规定科技三项经费要求用于农业的比例不低于35%。我建议本村的农业科技三项经费至少应不低于市、县规定的标准,并设立专项,确保农业科技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其次市农业发展资金应提取5%作为农业科技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化开发。农村科普经费要按照省有关要求,按人均1元核拨,用于农村科普工作。第三要采取措施引导企业不断增加研发投入,促进企业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企业每年必须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的资金用于科研投入。第四农业、科技、科协、农发等部门要积极向上联系,努力争取市、县农业项目扶持。要设立农业成果转化基金,出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管理办法,从科技资金和农发资金中提取一部分作为成果转化基金。

(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第一要逐步实现推广机制转变。农业新技术推广、新品种应用、新知识普及要由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转变为依靠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并逐步推行市场机制。第二要实行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格局。切实加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主管部门、企业合作共建,促进农业科技产业升级,要举办农业科技引进活动,对农业科技项目在土地使用上、资金担保上实行倾斜。第三要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农业是个受自然资源影响最大的产业,开展农业保险是稳定发展农业经济的有效办法。建议先从设施农业开始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学习借鉴外地农业保险做法,采取市补50%、镇贴25%、农户承担25%的办法给予农业保险。(五)营造农业科技创新学习氛围。第一要充分整合农业、科协、科技等机构的科技培训资源,以普及农业科学知识,提高广大基层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意识为目标,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全村农业科技培训教育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第二要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积极采取集中培训、送科技下乡、印发宣传资料、设技术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科技培训工作,提升农民素质。第三要组建村级农业科技创新讲师队伍,重点培训农业新技术,介绍农业新品种,宣传农业新知识,深入农村第一线,把知识送到农民手中。第四要重点培养一批种养专业大户、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导作用。

201*年11月15日

扩展阅读:关于创新基层农业公共服务管理体制的调研报告

关于创新基层农业公共服务管理体制的调研报告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提高人员素质,力争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这一重大决策,明确了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方向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为贯彻落实这一中央《决定》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市编办专门成立调研组,深入茂名县及部分乡镇,通过召开座谈会、表格调查等方式,对乡镇涉农站所机构设置、人

员编制、经费来源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具体情况如下。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我市乡镇共设置农林牧水事业单位210个,其中,财政拨款事业单位151个,财政补贴事业单位59个;核定编制1568名,实有1735人,其中,财政拨款1016名,实有1340人,财政补贴编制552名,实有395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一般设置农技站、林业站、水利站、渔技站,财政补贴事业单位一般设置畜牧兽医站。乡镇除畜牧兽医站相对独立开展工作外,其他涉农站所工作的独立性不强,在编人员中大部分被抽调从事其他乡镇中心工作,如东港区9处乡镇设林业站,在编51人,从事本职工作的技术人员仅有10余人。(二)农技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我市各级政府重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97号)的文件精神,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茂华在201*年乡镇机构试点改革中,在21个乡镇均设置了财政拨款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负责乡镇农技推广等工作,共核定编制163名,实有431人,服务三农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茂名县乡镇涉农站所分别设置,原先农技站以区县管理为主,后因开展工作需要,改为以乡镇管理为主。其他区乡镇各类涉农事业站所仍分别设置,以乡镇管理为主。

(三)全市各村均按需配备了村级“三大员”,护林防火员、农业技术员、畜牧兽医员。根据上级规定,财政上给予护林防火员与畜牧兽医员部分工作补贴。村级三大员均由乡镇制定考评办法进行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结果看,基层农技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服务三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存在问题与困难也较多。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分乡镇还停留在口头和文件上,对国发[201*]30号和鲁政发[201*]97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不够,始终将工作重心定位在社会稳定、计划生育和招商引资上,对基层农民迫切需要的良种、技术、信息、营销等农技推广工作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致使农技推广资金不足,人员被长期抽调到其他岗位工作。

(二)管理体制不够理顺。调研中普遍反映,乡镇农业服务机构设置不够科学,管理体制也不够理顺,存在着管人与管事相分离的现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不能有力地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进行管理和指导,乡镇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完成乡镇中心工作偏多,造成农技干部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真正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时间、精力不足,作用难以全面发挥。

茂华县整合乡镇涉农事业站所,设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后仍然面临一些困难。乡镇事业站所的上级业务对口部门尚没有整合改革,造成了机构上下不够协调,一方面,上级业务部门对乡镇服务中心指导乏力,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职能;另一方面,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在向上级相关部门在申报项目、经费补助等工作时,有的上级部门要求乡镇要有专门的对应机构,以致于虽然设立了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但部分改革前的各事业站所仍各自为政,分别开展工作。

(三)推广经费不够落实。近年来,大多数县、乡镇两级财政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经费给予了保障,但是对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公益性服务的必要工作经费还得不到保障。大多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长期处于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局面,服务推广手段落后,服务设施陈旧。部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办公场所被改造为以批发种子、农药等营利性项目为主的批发部,有的甚至没有办公场所,很难发挥应有的公益性职能。村级农业技术员肩负着农技推广到村、到户的重要责任,但没有工作补贴,工作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此外,由于受经费和体制的制约,基层农技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没有保证。

(四)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农技推广队伍中存在高层次人员欠缺、能力弱化、知识老化、各专业人才比例不合理等问题,而且很大部分人员在编不在岗,长期被抽调到其他部门工作。通过对我市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的数据统计结果看,共有编制370人,实有397人,编制内从事专业技术的人员324人(占81.6%)。在编397人中,35岁以下的170人(43%),36-49岁的183人(46%),50岁以上的44人(1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第二学历)的技术人员267人(67%);具有副高级技术职务的29人(7%),中级职称120人(30%),初级及以下技术职务的229人(57%)。另外,从村级“三大员”中评选土专家的做法也有待于研究和推广。

三、关于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各区县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制、畜牧兽医体制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区县要成立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30号、鲁政发〔201*〕97号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119号)文件精神,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子,结合乡镇机构改革进程,认真做好县乡两级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合理设置,职能科学界定,管理体制理顺,人员编制核定等工作。

(二)创新乡镇涉农事业站所管理模式。

设立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离不开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农技推广工作,关键是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建议结合乡镇机构改革进程,各乡镇参照茂华模式,以乡镇为单位综合设置涉农事业站所,在乡镇设立财政拨款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查。新设立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机、林果、渔业技术推广示范以及农村水利工程及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规划、勘测、设计、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备编制6-10名,编制数量可根据工作量大小适当增减。新设立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整合了原先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各事业站所,有利于加强农技推广工作,便于统一管理,固定人员编制,又有利于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作用,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

上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指导,禁止通过申报项目、补助经费等方式,要求乡镇设立相应对口机构,避免走回头路。

从事经营性服务的部门要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思路,进行转企改制,今后乡镇不再设置经费自理事业单位。逐步清理清退借调到其他部门工作的农技专业人员,使他们回到技术岗位。在岗人员中的非专业人员要逐步调整到其他岗位工作,空出来的编制优先用于招考专业技术人员。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中的富余人员逐步进行妥善安置和分流,在鼓励自主创业的基础上,进一步积极探索多种分流和安置渠道,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有关政策。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根据国发〔201*〕15号鲁政发〔201*〕119号文件规定,结合当地实际,进行体制改革。健全县级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管理机构,在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的基础上组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以在乡镇设立畜牧兽医工作站为主,条件合适的可按区域设立畜牧兽医站,每个乡镇单独核定编制3-5名,编制可按实际工作量适当增减。原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诊疗服务等公益性职能要与饲料兽药经营等经营性业务合理分离,对经营性部分进行市场运作。

(三)要加大投入,确保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必要经费。

没有财政经费的支持,一切改革措施都难以真正落实到位。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特别是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的投入,确保基层农技人员的正常培训费用,对农业技术员发放适当工作补贴,并适当提高村级护林防火员和畜牧兽医员的工作补贴。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对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予以保证。同时,要积极稳妥地将一般性技术推广和经营性服务分离出去,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四)建立健全管理和考核制度。

区县政府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把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列入对乡镇的考核内容,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督促乡镇重视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固定农技推广工作人员。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的管理,明确基层农技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管理和考核工作的指导。乡镇也要加强对乡镇农技人员和村级农业技术员的考核,将考核指标量化、细化,并把农民群众对农技人员的评价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工作业绩考核,实行优胜劣汰,形成长效的管理制度,确保基层农技人员把精力全部投入到农技推广工作。

(五)创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方式。

利用农业科技项目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科技展示示范。健全县乡各级农民经济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使之成为农技推广的新生力量。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研究,继续实施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快农作物和畜禽、水产良种选育、水产健康养殖模式、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机械化、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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