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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创新需做好结合文章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22:24:22 | 移动端: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创新需做好结合文章

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创新需做好结合文章

农业科技创新需做好结合文章

本报2月20日刊发《科技兴农业强》一文,系统报道了近年来我市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的成就,读来令人振奋。但在看到成就的同时,也应该清楚认识到目前我市农业科技创新提升的空间仍然存在,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做好这项工作仍面临着不小的压力和挑战。

农业是我市传统优势。如何利用国家大力扶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机遇,加速推进现代农业提升工程,关键在于做好农业科技创新与我市农业发展实际的结合文章,做到重点突出,统筹协调。

我市现代农业提升的核心是粮食生产。而实现全年粮食稳产增产的战略性措施就是要不断提高整建制粮食高产创建的档次。农业科技创新要围绕这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全面开展,并且要让二者形成良性互动。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项目投入要向高产创建地块倾斜,不断提升示范区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同时,充分发挥高产创建示范区的展示平台作用,不断扩大辐射带动面积,进一步将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开来。具体来说,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首先,在高产创建地块集成推广丰产增产配套技术措施。近年来,玉米适当晚收、小麦适当晚播的“双晚”技术快速推广,据专家分析,玉米生长后期,每晚收一天玉米将

增产8-10公斤。将这种类似丰产增产技术更多的应用于高产创建,将对我市粮食稳产增产发挥巨大作用。

其次,围绕粮食高产创建,着力做好良种培育开发。现代农作物种业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内容。我市良种培育拥有较好基础,应充分利用高产创建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通过科技创新加大本地良种培育应用,通过万亩方对比试验,选择最适合我市种植的“德字号”农作物新品种。

最后要着力解决人才问题。一方面利用现代知识培训农民,重点放在高产创建区域。另一方面按照中央、省的相关部署,加快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步伐,重点加强高产创建区域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在编制、待遇方面解决基层科技人员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农业生产第一线。

扩展阅读:甘肃省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甘肃省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步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当前和今后我省农业面临的粮食安全、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质量改善、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战略任务,发掘农业科技的巨大潜力,通过研发、中试、集成、示范,培育一系列可以大规模推广应用的新品种(系)、新产品、新技术,建立一批集成配套技术的示范样板,加速我省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实施原则

一是集成为主、兼顾源头。对增产增收潜力大的技术加强集成配套和中试示范的同时,根据我省农业发展的需要,兼顾新品种选育、新技术研发等源头创新。

二是部门联合、协作攻关。项目主持单位要与有关部门、行业的优势力量联合,组建创新团队,开展技术的熟化、集成和中试,并与各级推广部门联合,在适宜区形成一定示范面积。

三是突出重点、择优支持。项目要针对我省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性问题,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确定项目及承担单位、协作单位。

四是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实行合同管理、动态考核,加强项目实施中的阶段评估、考核和资金使用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三、实施目标

针对我省农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紧紧围绕“农民增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大主题,按照“研发中试转化示范生产”的线路,促进科研与生产的有机结合,通过加强关键技术及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中试熟化、组装集成和生产性试验示范。力争通过三到五年努力,使一批潜力大、见效快、技术先进、应用面广、带动力强的重大实用农业技术得到配套集成与转化应用,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带动农业产业技术升级,促进农业优质高效、轻简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四、重点领域与经济指标(一)农牧业新品种选育与示范

1.农牧业新品种选育。利用已有的具有优势和潜力的育种材料,开展农牧业新品种选育,育成的新品种(系)遗传稳定,单产增收20%以上。(1)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在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上培育优质、高产、抗旱、抗病的超级品种。

(2)围绕优势、特色农业发展,在酿酒原料、中药材、油料作物、蔬菜、瓜果、小杂粮等作物上培育优质、高产、专用品种。

(3)围绕畜牧强省建设,选育适应性强、生长快、品质好的畜禽新品种以及抗旱、耐寒、优质的牧草新品种。2.农牧业新品种示范。对已通过审定、鉴定或认定,但仍未在生产中大面积应用的优质、高产农牧业新品种,加强种苗快速繁育技术研发,完善技术规范,在适宜区形成一定规模的示范面积。每个示范点不小于100亩,每个品种示范面积不小于3000亩,单产增收20%以上。(二)关键技术集成、中试与示范

对我省农业生产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组织力量进行研发攻关;对已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的重大技术,进行完善、集成与中试,形成技术规范,开展大面积示范推广。

1.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及防控技术。重点开展小麦条锈病、玉米黑粉病、马铃薯晚疫病等预测及无公害防控技术、马铃薯病毒快速检测技术的中试与示范。建立3000亩左右示范点3个以上,增产15%以上。

2.灌区农田节水技术。重点开展灌区麦类垄作沟灌、垄膜沟灌、膜下滴灌等节水栽培技术的完善、集成组装,配套农机具选型、优化,试验示范等。建立3000亩左右示范点3个以上,亩节水30%以上,增产15%以上。

3.旱作农业技术。重点开展旱区小麦全膜覆土栽培技术、马铃薯地膜垄作栽培等技术的完善、集成组装,配套农机具选型、优化,试验示范等。建立3000亩左右示范点3个以上,增产30%以上。

4.高效立体种植技术。重点开展复种、套种、间种等高效立体种植技术的集成、中试、技术规范的制定和试验示范。建立3000亩左右示范点3个以上,年亩均增加纯收入800元以上。

5.循环农业技术。重点开展玉米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及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的集成、中试与示范。在户用沼气建设基础较好的地区示范推广以“粮饲兼用玉米秸秆青贮草食畜养殖沼气沼渣、沼液还田”为链条的玉米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在3个以上县各建立500户左右示范户,年户均增加纯收入1000元以上。

6.果园标准化管理技术。重点开展脱毒苗木、套袋、科学施肥、节水灌溉、园地覆盖、整形修剪、病虫防治、晚霜冻害预防等果园标准化管理技术的集成组装与试验示范。建立1000亩左右示范点3个以上,年亩均增加纯收入1500元以上。

7.中药材优质高效栽培技术。重点开展中药材种质资源开发利用,种苗脱毒组培快繁技术以及降低当归早期抽薹率、地膜覆盖栽培、GAP生产等优质、高效栽培技术的集成、中试与示范。建立1500亩左右示范点3个以上,年单产增加纯收入30%以上。

8.畜禽健康高效养殖技术。重点开展经济杂交模式、快速繁育、高效健康养殖等技术的集成、中试与示范。年单位规模增加纯收入30%以上。

9.设施农业高效栽培管理技术。重点开展日光温室结构优化设计、病虫害防控、无公害生产、节水等技术的集成与示范。建立300亩左右示范点3个以上,年单产增加纯收入30%以上。

10.其他农林特色产品高效生产技术。重点开展油橄榄、花椒、核桃、花卉等特色产品无公害、高效生产技术的集成、中试与示范。建立1000亩左右示范点3个以上,年单产增加纯收入30%以上。

五、实施程序(一)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市级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具备相应的研发条件和能力;主持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良好的工作信誉与组织协调能力。每一类项目每个单位每年各限报1项。已承担技术集成示范类项目且未结题的单位不得申报该类项目。

2.申报内容。申报内容必须符合本方案确定的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带动区域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新品种选育类项目必须已具备一定的育种材料和工作基础;新品种示范推广类项目必须是申报当年近五年内通过省级鉴定(审定、认定)的新品种。

3.申报程序。省财政厅、省农牧厅联合发布申报通知,申报单位按照标准文本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于申报通知要求的时限前分别报送省财政厅农业处和省农牧厅科教处。省级单位直接报送,市级单位由市级财政局、农牧局共同行文报送。

(二)项目评审

由省财政厅和省农牧厅对投标或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由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采取答辩和评分的方式进行评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及其主持单位、协作单位和主持人。

对多个单位投标或申报同一个核心技术的项目,且各具优势和特色的,对确定的主持单位提出内容整合、协作联合的建议。

(三)项目立项

省财政厅、省农牧厅根据评标或评审结果审核立项,并将项目计划和资金下达到项目主持单位。

(四)项目实施

1.项目方案及合同。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评审建议和补助资金规模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与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签订合同后启动实施。实施方案和合同要明确任务目标、实施期限、量化考核指标、年度计划、协作单位分工、资金用途及资金分配、示范地点(县、乡)及规模等内容。

2.项目实施期限。新品种选育类项目的实施期不超过五年,其他项目的实施期不超过三年。项目主持单位和主持人如发现项目无法执行或继续执行无意义时,必须及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经核实后终止执行。考核评估不合格的项目,由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立即终止执行。

3、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应在三个月内进行验收,主持单位和主持人应在验收前一个月内向省财政厅、省农牧厅提出验收申请,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

六、资金安排(一)补助标准

每个新品种选育类项目补助1020万元,分35年拨款;每个新品种示范推广类项目补助3050万元左右,其中栽培技术规范完善费用占30%、示范推广费用占70%,分23年拨款;每个技术集成示范类项目补助60100万元,其中技术研发及集成创新费用占30%、示范推广费用占70%,分23年拨款。

(二)拨付方式

省级单位主持的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厅根据项目合同和年度考核结果直接拨付项目主持单位,由主持单位按照合同执行进度拨付协作单位;市(州)级单位主持的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厅根据项目合同和年度考核结果通过市级财政部门拨付主持单位,主持单位按照合同执行进度拨付协作单位。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组织管理

省级组建由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相关领导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申报、评审、下达等日常管理工作。项目领导小组聘请有关农业科研、推广、管理、生产人员组成专家组,在项目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开展项目的评审、检查、考核和验收等工作。

(二)加强项目考核评估

对项目实行年度考核、结题考核和信用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核制度和以创新能力、创新成果、管理水平、联合协作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考核。重点加强项目中期年度考核,根据项目合同每年对项目进行检查或抽查,对未完成阶段目标的项目,立即终止实施,做到项目“能上能下”。

(三)加强资金监督检查

项目单位要对农业科技创新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领导小组每年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一经查出存在虚报、挪用、未按合同使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将立即终止项目实施,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该单位今后不能参加类似项目的申报。(四)加强部门联合协作

相关部门在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执行中,要注重整合省内优势力量与资源,形成合力联合攻关。项目单位可根据需要跨区域、跨部门、跨学科组建创新团队,与农技推广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联合推进,并依托有关县(市、区)农技推广部门建立一定面积的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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