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监测监控联合职守制度
邯矿集团阳邑煤矿
监测监控联合职守制度
201*年
月阳邑煤矿监测监控联合职守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使用、管理与维护,现制定安全监测监控联合职守制度。
1、瓦斯监测中心负责全矿的瓦斯监测系统安装运行工作,及时处理各种故障,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2、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的瓦斯超限、报警浓度按0.8%执行,断电浓度按1.5%执行,其他地点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3、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安装探头数量、地点,确保瓦斯超限能正常断电。
4、监控室值班人员应对工作认真负责,对监测器显示的各种数据认真对待,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数据库资料应保存3个月,同时做好记录工作,及时发给有关领导和技术管理部门分析处理。
5、当某监测点瓦斯浓度达到0.8%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应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查明原因后,向监控室回复。
6、当某监测点瓦斯浓度达到1.5%时,检测中心值班人员应矿调度、通风科汇报,同时做好详细记录,矿调度应向值班领导汇报,通风科应向总工程师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7、当某监测点瓦斯达到2%以上时,检测中心值班人员应向矿调度、通风科汇报,同时做好记录。矿调度应向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汇报,矿长、总工程师、矿值班领导应对出现的情况作出详细工作布置,通知有关单位制定好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未处理,严禁作业,查明原因,待异常情况处理完毕后,信息反馈监控室并做好详细记录工作。矿调度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应详细记录。
8、某监测点风机开停、馈电开关出现异常情况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向矿调度汇报并做好记录。矿调度对出现的情况处理结果信息反馈监控室并做好详细记录。
9、当井下监控装置出现故障时,监控室值班员必须立即向监控室值班维护人员汇报,值班维护人员及时下井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故障现象、时间、原因及处理结果,故障为消除且无安全措施,严禁施工单位生产。
10、井下监测点出现无遥测信号故障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监控室值班维护人员汇报,值班维护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11、对井下所有监控范围的断送电应有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写好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监控室、机运队严格按技术施工单位施工。
12、对以上各条,监控室、矿调度对某监测点出现的问题都要有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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