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九年度平谷区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201*年度垃圾分类工作总结及201*年度垃圾分类工作技术方案
201*年,在市市政市容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开拓新思路,转变工作观念,强化管理措施,加快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设,在创造优美城市环境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1*年的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年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一)城镇地区垃圾分类工作
为强化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结合我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实际情况,201*年,我区顺利地完成了城区垃圾分类工作的任务,完善了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1、城镇居住人口达标10%的居住小区任务数8个,包括都丽豪廷、仁合家园、怡馨家园、林荫家园、建兰馨居、海泰家园、金乡嘉园、新兴小区18号院,已完成8个,完成任务的100%。
2、党政机关垃圾分类达标任务10个单位,包括区财政局、区建委、区商务局、平谷中学、平谷二中、平谷一小,已完成10个单位,完成任务的100%。
3、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任务4个单位,包括
中共平谷区委员会、平谷区人民政府、平谷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平谷区旅游局,已完成4个,完成任务的100%。
4、201*年试行免费发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垃圾袋居住小区8个,包括都丽豪廷、仁合家园、怡馨家园、林荫家园、建兰馨居、海泰家园、金乡嘉园、新兴小区18号院,已发放小区8个,完成任务的100%。其中,8个小区先后把印有垃圾分类标识的桶按每户一桶的标准免费发放到了4824户居中手中,并利用展板、条辐等途径宣传垃圾分类知识。
(二)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工作
201*年,在马昌营镇、熊儿寨乡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上,区政府又投资840.7万元在全区范围内推开此项工作。截止到现在,马昌营镇、峪口镇、刘店镇、山东庄镇、大华山镇、熊儿寨乡、黄松峪乡、王辛庄镇等8个乡镇已全部推开垃圾分类工作,共计119个行政村;其余的8个乡镇也已陆续开展,全区共计206个行政村推开,已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占总行政村的75%。目前,16个乡镇已为村民购置垃圾分类专用的桶和袋共77324套;为保洁员购置垃圾分类收集车508辆;收集车上桶1524个,建设存放站206处,用于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堆放。
二、201*年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技术方案(一)工作目标
201*年底,初步形成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处理的管理和运行体系,逐步建立部门之间协作配合、运转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体系。
(二)工作任务
1、总结经验,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
201*年,在总结前期垃圾分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成平谷镇、东高村镇、镇罗营镇、大兴庄镇、夏各庄镇、金海湖镇、南独乐河镇、马坊镇等8个乡镇和兴谷开发区共69个行政村的垃圾分类工作。
2、整合资源,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按照“户分类”推广进度,结合《北京市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每镇配置3-5辆分类垃圾运输车辆,到201*年,全区16个乡镇基本配齐。相关乡镇要结合前端分类方法、后端处理利用方式等情况,研究和指导辖区内村级制定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的工作方案,落实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的服务主体,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日常管理运行体系。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逐级建立组织保障机构。各乡镇政府组织建立“平谷区农村地区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推进工作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领导,成立由乡镇政府主管
领导挂帅,各行政管理部门为成员的协调工作小组,负责推动本辖区内村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化资源化工作,逐级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建立长效管理的组织保障体系。
2、政府主导,加大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工作的投入。乡镇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划转事项的保障资金。并按照相关工作的标准及要求,加大配套资金的投入到位和使用监管力度,加大对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设备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经费保障,建立规范化、科技化、环保化、现代化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管理和运行体系。
3、规范实施,建立完善运行管理体系。乡镇及各行政村在实施垃圾分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要求进行,做到垃圾分类容器配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分类标志符合标准,分类种类达到要求,切实保障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实现。
区市政市容委要做好对农村地区开展垃圾分类的指导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帮助乡镇、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设,督促垃圾分类工作按时完成。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巩固完善取得成果。
4、加大宣传、培训和信息报送的工作力度。各乡镇及行政村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开展形
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村民自觉维护和参与环境卫生的意识和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培养村民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做到“勤俭节约、物尽其用”,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生活垃圾产生。要组织逐级开展干部的专题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村民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积极参与和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要广泛开展经验交流和互帮互学的活动,善于总结研究和分析解决问题。要建立层级信息管理和报送机制,快速、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平谷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二O一O年三月十日
扩展阅读:二OO九年度仲裁科工作总结
二OO九年度工作总结
劳动争议仲裁科(201*年12月28日)
201*年,在局党组、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和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市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以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目标,围绕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积极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合法公正及时地处理了一批事关职工和用人单位利益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调处了一批劳动保障信访案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劳动争议仲裁和信访维稳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在我们努力下,全市劳动争议和信访维稳工作进展顺利;有力地推动了劳动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加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力度,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坚持“以调为主、调处结合、积极协调、维护和谐”的工作理念,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加大案件调处力度,劳动关系和谐。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
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办案原则,积极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有效化解了因金融危机造成的就业矛盾,维护了和谐稳定的劳动秩序。全年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75起,结案75起,涉及职工当事人113人,经济标的178.5万元。各类劳动争议按用人单位性质划分,国有企业17起,民营企业58起,按争议性质划分,劳动报酬争议11起,占案件总数的14.7%;社会保险待遇及福利争议12起,占16%;解除劳动合同争议44起,占58.7%;终止劳动合同争议3起,占4%;订立劳动合同争议5起,占6.7%。内有集体争议3起,涉及职工当事人40人。按处理方式划分,本年度内结案75起,调解22起,裁决48起,撤诉5起案件调解率较往年明显上升,按处理结果划分,劳动者胜诉45起,双方部分胜诉30起。二是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我们积极探索、优化办案方式,实施集体争议分案处理,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情况,按照先易后难的方法,化解纠纷,调解矛盾,把面上的问题化为点来处理,力争事实认定清楚,案件处理准确,同时有力的减少了群访案件的发生,全市集体劳动争议明显减少,案件处理的精确度明显提高。积极探索“和谐办案”方式,灵活运用调解手段,促成案件调解率明显上升,并对当事人履行给付义务进行监督,有力地解决
了“执行难”的问题,从而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做到了“案结事了、息事宁人”的办案效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三是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今年是《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的关键一年,也是全省人事与劳动保障机构改革的重要一年,我们加大了劳动保障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力度,8月份,根据省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时印发学习资料,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人事及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掀起了全市劳动保障系统职工学法律、学政策的高潮。9月份组队参加了了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电视大赛,获得了二等奖。今年市县区劳动行政部门深入企业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45500份,共悬挂横幅100条,开辟专栏9个,办板报墙报61面,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四是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今年,全市19名仲裁办案人员参加了全省201*年度仲裁员培训班并全部取得了仲裁员资格证书,为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五是及时做好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全年受理的各类案件按期结案的同时,做到归档工作及时无误,保证了个案资料的完整性,使办案工作更加规范。六是认真做好仲裁信访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本次政府机构改革后,国家人
社部对劳动争议、信访维稳工作统计报表做了大幅调整补充,报表更加完备科学,今年我们认真学习报表,研究报表,及时、准确报送。
(二)积极稳妥地处理了劳动保障信访问题,确保社会稳定。今年,我们认真落实《信访条例》和全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妥善解决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受理的161件群众来信,203批347人次来访,73批720人次的群体上访,1件市政协提案,18件市长接访批转我局阅办的信访件,44件信访局批转我局阅办的信访件,已全部办理答复,信访总量比去年有所增加,信访形势总体温和。一是健全机构,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年初,根据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信访联席会议精神及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系统信访维稳和综合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安排,我局及时调整成立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各所属单位、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使信访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形成了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二是规范程序,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制度保证。今年我们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工作程序,健全了信访案件交办、督办、追究制度。年初起草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修订了我局《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人员守则》、《人民群众来访须知》等规章制度。5月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局信访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的规范性文件,在
本年度的六四、十一等几个敏感节点上我们制定了预防和处置预案,有力维护了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的平稳态势。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及时办理省厅和市委、人大、政府交办的信访案件有效化解了信访冲突,维护了上访人的合法权益。扎实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共排查化解各类劳动保障矛盾纠纷170起,化解170起,化解率100%,涉及职工670人次。6月份接受省劳动保障厅矛盾纠纷排查督查组督查,得到督查组充分肯定。积极整治非正常上访,全年无一例涉及劳动保障的非正常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妥善处理了原水电五局318名庆阳籍合同工、庆阳地区针织厂100多名临时工、原地区物资公司、西峰区电灌局、地区农三厂等临时用工人员要求参加社会保险的群访事件。三是深入摸底,认真开展大接访活动。201*年,根据庆阳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我局制定大接访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了大接访活动,全年共有12名领导和8名科级干部参加了市长信访接待日活动,全局共有32人次领导和95人次科级干部参加本局信访接访活动。通过大接访活动,集中解决了一批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隐患,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上访人员的问题解决在当地。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和“事要解决”的目的。
(三)积极配合市局搞好中心工作。今年以来,我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圆满
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参与了各项制度的修定工作;二是承担了全市创业促进就业座谈会及全省农民工培训现场会的材料筹备工作;三是参与组织了全市再就业晚会及五一广场文艺演出活动;四是圆满完成了市局基建工作;五是参与《劳动志》的资料收集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综合今年的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办案人员不专业,法律水平整体不高;工作制度不健全,办案程序不规范;仲裁员不稳定,变动频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不高等方面。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区工作水平差异较大。有的县虽然开展了仲裁办案工作,但工作不够到位,没有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办案方式陈旧落后。三是办案条件差。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普遍没有专用的仲裁庭,也未配发统一的服装,庭审工作临时借用会议室勉强维持,现有的办案条件与工作需要之间有很大的差距和不适应,县区办案经费未列入预算,经费困难。四是对信访维稳工作不够重视。
三、201*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把构建“和谐仲裁”作为201*年劳动
仲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把劳动仲裁工作放在谋和谐、促和谐、保和谐中去考虑、去谋划、去拓展。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要着眼于社会和谐,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式,把工作标准定位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为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效实施。一要建立一整套适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办案制度,进一步促进案件处理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案质量。二要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努力适应劳动仲裁不收费、仲裁期限缩短、仲裁时效延长的法律规定,坚持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三要对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更需要体现高效的原则,要开辟绿色通道,快速结案,及时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根据现行专职办案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我们将适时聘请兼职仲裁员参与办案。
(三)不断完善和谐的仲裁方式。一是继续加强和规范仲裁调解。要进一步贯彻“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工作原则,注重调解工作,将调解结案率作为仲裁机构的一项工作指标,切实把仲裁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加大立案时、开庭前和庭审后的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的
方式,妥善解决纠纷。努力实现案件调解率在60%以上的目标。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把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建设放到重要位置,坚持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大力构筑企业内部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体系。促进用人单位建立自主化解矛盾、自觉减少争议的劳资管理机制。
总之,201*年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要继续坚持“有案必立、立案必查、快速办案、公正处理”,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实现灵活、快捷办案和劳动仲裁的独立、公正、高效,全面提升我市劳动仲裁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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