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学年学生综测、年度总结鉴定及各项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01*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年度总结鉴定及各项评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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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生处发布者:sjk发布时间:201*-11-22阅读:3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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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13号
各二级学院:
学生年度鉴定、综合测评与评优工作是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有助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有利推动学风建设和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了做好201*201*学年度的学生总结鉴定、综合测评和相关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程序与内容
1、学生认真进行个人年度总结,并填写《湛江师范学院学生年度鉴定表》。2、严格按照《湛江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进行学生综合测评。
3、在个人总结及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做好各项先进集体与个人奖项的评定工作。奖项包括:先进班集体标兵、先进班集体、良好学风达标班、“榜样湛师”评选(此项另行组织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荣誉奖。
二、材料上交
1、201*、201*、201*级学生的《年度鉴定表》,11月25日各学院派人到思教科领取学生年度鉴定表,组织填写后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排序上交(学生年度鉴定表要存入学生档案,请本人务必认真填写各项内容)。
2、各二级学院的学生综合测评与评优结果。(详细要求见附件)3、先进班标兵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
4、良好学风达标班情况汇报表、良好学风达标班评估表。
5、各二级学院(含基础教育学院)务必于12月12日前将评优材料(含电子文档)上交到思教科,年度鉴定表于12月28日前上交。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教学点要充分认识本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监督本项工作的全过程。
2、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教育学生认真参加该项工作。3、严格程序,公正评审。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综合测评结果、评优结果要进行严格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附件:
1、湛江师院201*201*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与个人评优材料上交要求.doc
2、湛江师范学院学生年度鉴定表填写工作注意事项.doc3、湛江师范学院良好学风达标班情况汇报表.doc4、湛江师范学院学生年度评优奖项申报表.doc5、湛江师范学院学生单项荣誉奖评奖方法.doc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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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湛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联系电话:0759-3183058、0759-3183751传真:318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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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201*学年学生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班,各位同学:
按照《本科教育规范》(201*-201*版本)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1*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1*-201*学年学生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请各班及各位同学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在认真组织开展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开展评奖评优工作。(进度安排见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学年总结鉴定工作1.学生自我总结
各班要组织学生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内容包括:学生上一学年在思想、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认真填写《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2.班级民主评议
各班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组织班级成员进行总结交流和相互评议,形成班级对班级成员的鉴定意见,填入《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同时严格按照本科规范评优条件民主推选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名额见附件3)。
3.《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存档
各班在对学生自我总结给出班级鉴定意见之后,将《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交到学生工作组2503B,时间要求:10月15日前。
(二)学年评优工作
学院学生工作组依据《本科教育规范》关于各类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定条件、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开展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在扬华素质网“评奖评优管理系统”上进行,基本流程包括: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批推荐→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审批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批。
1.集体评优
集体评优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先进(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
行)》执行。学院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和班级创优考核成绩排序,确定本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班集体”、“优秀班集体创建班级”、“优秀班集体创建特色班级”推荐名单,院内公示无异议。同时获奖班级在扬华上提交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网上提交至学生工作处(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注]:推荐班级必须为201*-201*学年参加“先进(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的班级。
2.实扬华奖章
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结合学生申请及其网上提交的证明材料,集体讨论确定本学院(中心)推荐人选,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网上提交至学生工作处(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3)。学校将从候选人中评选出20名实扬华奖章获得者。
3.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各班依据评定条件,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严格按照本科规范评优条件,民主推选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在本院推荐的三好学生推荐人选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网上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名额分配见附件3)
4.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各班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各学生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严格按照本科规范评优条件,民主推选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网上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名额分配见附件3)
[注]:学生成绩不需自行录入,扬华系统直接从教务处导入。系统严格按照评奖评优条件预置,不符合条件的,例如:优干不允许挂科等情况则无法提交申请。
校级学生组织初评的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名额、名单由学生工作处以书面形式单独下达至学院,请获奖学生及时在网上提交申请。
5.创新奖、文体比赛优秀奖
创新奖、文体比赛优秀奖评选工作另行通知。(三)奖(助)学金评定工作1.综合奖学金
学院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办法组织评定工作。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
单并批量导入“评奖管理系统”。综合奖学金签收单复印件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2.本学院专项奖(助)学金
学院自行设立的三个专项奖学金,即毛子洄基金奖学金、南澳大学奖学金、中安经管奖学金(评奖办法和名额见《本科教育规范》),一律在扬华网“评奖评优管理系统”中进行,由学生自行提交申请,由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结果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工作处,报学校专项奖评审委员会审批。
3.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学生工作组依据各专项奖(助)学金评定条件和评定办法,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名单,网上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在评奖系统中以批次为单位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同时将评审结果书面汇总表盖章后提交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工作处汇总并在全校范围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见附件4、附件5)。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院学生工作组依据《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符合办法条件的学生自行在扬华素质网上申请(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那么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经辅导员审核,学院(中心)评审委员会推荐,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确定候选推荐人选,在本学院(中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评奖系统提交给学生工作处。(名额分配见附件6)。
(四)注意事项
1.201*-201*学年评奖评优工作严格按照《本科教育规范》(201*-201*版本)相关规定执行。
2.各类评奖评优推荐名单汇总表直接由评奖评优系统后台提取,请务必确保网上信息填写准确、规范;学院在评奖评优系统将各奖项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后没法再行审批、提交。请大家务必按照时间进度(附件1)进行。
3.各类评奖评优审批表均从评奖评优系统后台提取,A4纸张打印。学院会统一
打印表格,学生工作负责人盖章(签字),加盖学院(中心)公章后,统一提交至学生工作处(评奖项目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优项目材料提交至本科生教育管理科)。
4.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从评奖评优系统后台提取,A4纸张打印。经申请学生本人签字(手签),辅导员签字,学院(中心)学生工作负责人盖章,加盖学院(中心)公章后,以学院(中心)为单位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对于本学年初转专业的学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其他奖学金评选均在新学院进行,由原学院出具成绩、品行等证明;
6.凡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首先参加学校201*-20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7.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将通过工商银行成都本地牡丹灵通卡或牡丹西南交大联名卡发放,每一个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拥有一张能够正常使用的工商银行成都本地牡丹灵通卡或牡丹西南交大联名卡,并登陆扬华素质网自我发展管理平台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扬华素质网上学生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国家奖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奖金;
8.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和创新奖之间不可兼得。
学生工作组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本科生评奖评优时间进度表
时间9月15日9月15日-9月30日工作内容发放《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学生自我总结班级民主评议1.组织学生进行自我总结;2.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1.公示无异议后在“评奖管理系统”中批量导入获奖名单;2.奖学金发放表复印件上报学生工作处。1.201*年参加创建的班级在班级管理系统“创建考核”栏目填写考核表;2.学院班级联合会对班级进行定量、定性考核后公布名单,推荐班级自行在网上进行申请,学院审核;3.各学院(中心)在网上将推荐名单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参加全校评选。4.学院(中心)在扬华后台统一打印登记表,签章后(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处,并附各奖项推荐人选汇总名单。工作要求提交材料9月13日-10月12日综合奖学金奖学金发放表复印件9月15日-10月14日先进(优秀)班集体1.书面登记表2.书面汇总名单3.先进班集体需书面证明材料9月5日-9月8日校级学生组织优秀个人1.校级学生组织优秀个人候选人应在组织内集体讨论,民主评选产生;2.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将初选名单发至各学院(中心);3.各候选人应在网上按照常规评奖评优流程提交申请;4.各学院(中心)应在网上按常规对其进行复审推荐,候选人不占学院原计算(中心)指标。1.学生自行在网上进行申请;2.各学院(中心)在网上进行审核推荐,10月10日前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10月14日前将推荐结果提交至学生工作处;3.学院(中心)在扬华后台统一打印登记表,签章后(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处,并附推荐人选汇总名单。1.获推荐的学生在网上进行申请;2.各学院(中心)在网上进行审核推荐,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提交至学生工作处;3.学院(中心)在扬华后台统一打印登记表,签章后(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处,并附各奖项推荐人选汇总名单。4.学生工作处按相关比例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1.书面登记表2.书面汇总名单3.书面证明材料9月15日-10月14日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9月15日-10月14日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1.书面登记表2.书面汇总名单
专项奖学金9月15日-10月20日(只在本学院范围评选的)1.评选程序应参照全校评选程序进行,本学院(中心)应成立专项奖评审委员会(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备案);2.各奖项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及电子稿件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另行通知9月15日-10月9日个人申请阶段登陆“评奖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调整,申请同时必须在评奖系统中提交电子格式证明材料。全无纸化申请、审批,无需提交书面审批表和书面证明材料。学院网上审核推荐阶段1.辅导员在网上认真核实学生提交的电子格式证明材料,审定学生提交的申请,推荐到学院(中心);2.学院(中心)确定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到学生工作处。学生二次调整专项奖(助)学金允许学院(中心)审批通过的候选人在网上进行二次奖项调整。专项奖学金(全校)学院复核最终推荐名单1.电子推荐表2.电子格式证明材料10月10日-10月17日10月18日-10月19日10月20日学生工作处汇总并在全校范围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10月21日-10月26日提交书面材料阶段1.学院(中心)在网上统一提取获奖学生奖项登记表打印(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2.学院(中心)将候选人书面汇总名单和登记表签章后(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处。1.书面推荐表2.书面汇总名单
9月15日-10月9日个人申请阶段登陆“评奖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调整,申请同时必须在评奖系统中提交电子格式证明材料。1.电子推荐表2.电子格式证明材料10月17日-10月23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评审阶段1.辅导员老师在网上审定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学院(中心)评审委员会审核推荐情况,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确定本学院(中心)候选推荐名额。2.学院(中心)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中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1.书面推荐表3.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扬华素质网提交给学生工作处,同时2.书面汇总名单学院(中心)在网上统一提取获奖学生奖项登记表打印,制作评审名单3.电子汇总名单(包含学生所在学院、班级、姓名、学号),并附书面审批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由学院(中心)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加盖学院(中心)公章后提交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名单电子稿发送至米艳扬华通讯。学校评审阶段学生工作处汇总各学院(中心)材料提交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学校评审后,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10月19日-10月25日11月全校表彰大会各学院(中心)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创新奖、文体比赛优秀奖评选另行通知。
附件2:201*-201*学年本科生集体评优学院(中心)推荐名额分配表
参加创建单位班级数集体集体先进班优秀班优秀班集体创建特色班级创建达标班级备注经管23231具体评定注:“先进班集体”推荐班级总数不超过创建班级总数的10%,“优秀班集体”推荐班级总数不超过创建班级总数的15%,“优秀班集体创建班级”名额不限,凡创建考核达标,但未被推荐为“先进班集体”或“优秀班集体”的班级,均可推荐为“优秀班集体创建班级”,“优秀班集体创建特色班级”推荐班级总数不超过创建班级总数的5%。
附件3:201*-201*学年个人评优学院可推荐候选人选名额分配表
单位10级09级08级分团委学生会宣报青协班联党员先锋小组合计11扬华奖章三好标兵223------7三好学生131921------53优干68948531145积极分子689510661253注:请严格按照本科规范要求评选,否则系统不予认可。以上分配名额为初定名额,各班级、机构之间的分配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序单位号8经管奖章1标兵7学生53扬华三好三好学院评选名额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组织已评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学院评选名额校级学生组织已评总计52总计59457536
附件4:我院学生能够申请的全校范围评选专项奖(助)学金一览表
本科生序号专项奖学金名称评奖范围评定每人名额每年金额研究生评定名额每人总金额/年每年金额总人数评奖人数及金额备注12穗港泰奖学金交大后勤奖学金全校本科生在校学习的大一、大二、大三、大四统招本科生每年授予在校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全校本科生660053600620每学年评定6名本科生,每人奖励600元在校学习的大一、大二、大三、大四本科生,每年奖励20名,每人奖金为1000元201*00201*03董事会奖学金罗忠忱教授奖学金101201*201*1400240006000研究生5名,每人获奖学金1400元人民币;20成都校区本科生10名,峨眉校区本科生5名,每人获奖学金1200元人民币。3每学年评定3名,奖励金额201*元/年人4
附件5:我院全校范围评选专项奖可审批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学院号(中心)12经管参评人数666交大后勤奖学金(固定名额单独推荐)1全校范围可推荐名额1总审批可推荐名额2备注注:交大后勤奖学金(固定名额单独推荐)是指该奖学金大一至大四学生均可参评,单独进行评选不与其他奖学金交叉,学院在推荐时,按该名额推荐,学生在“二次调整奖项”时,不能调整为其他奖项。
附件6:20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各年级分配表
国家励志年级国家奖学金名额奖学金名额备注123201*级201*级201*级合计33399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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