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卫生监督所书记个人总结
20XX年度个人述职报告
20XX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及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在卫监所领导班子干部职工的支持下,本人能重视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能较好的履行所支部书记的职责,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现就工作情况进行回顾:
一、能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
到卫生监督所工作的这一年来,本人能认真参加区委组织的理论培训和单位的理论学习,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不断提高自己对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认识,深刻认识到继续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能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卫监所工作实际,提高自己的认识,深刻认识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指导我们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只有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才能有明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才能在政治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才能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善于走群众路线,才能以饱满的精神,全身心投入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
二、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作为基层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我除了认真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各项组织生活,还能积极参加卫监所的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不断强化自己的业务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和党支部组织工作的业务水平,时刻把保持先进性视为一种责任、一种义务,把这种责任和义务转化为压力和动力,提醒自己、激励自己,
并以自身的先进性带领全所党员坚定实践者“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工作中能按照区卫生局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各个节假日期间对辖区内酒店、车站、农贸市场、超市及旅游景点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夏季冷冻饮品、游泳池水水质的专项抽检;组织开展餐饮业“除四害”、台风灾后食品卫生、全区学校卫生、学校周边及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做好卫生宣传工作,较好的完成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自我修养,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一年来,本人能认真协助所长工作,主动组织分管工作的实施,从全局一盘棋的角度出发,主动做好沟通工作,重视班子及全所人员的团结工作,注意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能自觉养成重调查研究,兼听则明的工作作风,多了解情况,勤征求意见,主动下基层做调研,了解情况,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日考勤、季评议、年考核”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干净干事,以自身表率带好廉洁勤政的领导集体。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区委有关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省、市、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各项工作,做到从我做起,以身作则,着力强化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管好班子,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抓好落实。
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本人认识到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如理论学习主动性及学习力度有待加强,科学安排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方面还有待提高等。
今后,本人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正确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质,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区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服务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这个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现代化城市核心区,创建文明城市(区)、“迎农运”城市环境卫生及市容景观整治、加快推进城建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中心,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在平凡岗位上努力工作,为推进“三个优先发展”、打造“四个服务中心”,加快XX现代化科工贸文化旅游区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20XX年1月3日
扩展阅读:关于做好20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函
关于做好20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函
留金出[201*]3064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今年11月6日教育部专题办公会议精神以及20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制定了《20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各校,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20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二、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三、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学科规划
四、20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候选人名
单(式样)
五、20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总政干部部
报送: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国际司、财务司、学生司、规划司、
学位办
附件一、
20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国家发展战略、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以培养一批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
2.发展目标
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加速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与此同时,通过学生交流带动科研合作,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与选派类别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年计划选派6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其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5000名,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1000名。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派比例应占50%。鼓励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双方高校协议基础上获得联合博士学位(jointdegree)或者双博士学位(doubledegree)。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少量硕士研究生,暂不设类别比例要求。
2.推荐名额与类别比例要求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各签约院校按照不超过签约名额的120%推荐人选,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应按照1:1的比例推荐。
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由未签约院校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及项目具体要求推荐人选,暂不设定具体类别比例。
3.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根据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4.选派专业领域
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见附件二。
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基础学科应占总选派规模的85%,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应占总选派规模的15%。具体选派学科规划附件三。
5.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国别不限。
6.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1.关于申请人
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申请人均应来自“985工程”二期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
室,教育部创新团队,或国家重点学科;
③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④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⑤身心健康;
⑥对选拔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2.关于申请类别及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已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仅限申请规定的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具体可参阅20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四、选派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提前预选,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
荐工作;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依托签约高校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博士生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的合作渠道选派;同时可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主要通过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同时也可利用各校现有国际交流/科研合作渠道派出。
五、工作进度安排
1.201*年12月31日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按签约名额的150%确定并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留学候选人名单,具体格式见附件四。
2.201*年3月20日前:对留学候选人进行外语培训、考核;协助留学候选人联系落实留学单位和指导教师(联系时应统一为其出具推荐信);根据对外联系结果最终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
3.201*年2月20日-3月20日: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收取并审核书面申请材料并提交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各签约院校正式推荐人选均应在已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的留学候选人名单内。
4.201*年4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5.201*年4月底: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6.201*年9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六、派出与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
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学校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
七、组织实施
1.各校应从贯彻落实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及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立足长远,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统筹协调好选拔、派出、管理和回国等各项工作,按照“”三个面向“和“三个一流”的原则,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201*年项目实施工作。
第一、建立留学候选人预选制度。各校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制定本校总体实施规划,提前做好人员预选及外语培训等方面工作。选拔工作应与各校“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合作项目紧密结合。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留学候选人员名单。
第二、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立项要求,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比例应达到总体选派规模的50%。
第三、应以学校和导师为主导,统一负责被推荐人员的对外联系工作。做到在现有合作科研项目和科研合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选派。在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方面,要充分利用国家现有渠道。
第四、加强对拟推荐人选和已录取留学人员外语培训与审核工作,特别是联合培养博士生。在确定留学候选人时应组织外语考试。在为被录取人员办理同意派出函时应同时出具外语审核意见。外语水平未达到要求者不予派出。
第五、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留学人员的服务管理及回国服务工作。各校应建立稳定、有效的日常联系与跟踪管理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采取切实措施,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回校
任教。充分调动国内外导师对国外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探索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
2.留学基金委将根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201*、201*年选派情况,调整201*年及以后各校签约奖学金名额。
3.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公派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派工作,拟实行“博士生兼招补偿”办法。具体实施规定将由教育部于近期另行公布。
4.对极少数前往如哈佛、耶鲁、牛津、剑桥等世界顶尖大学、顶尖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将给与学费资助(不包括国外院校收取的注册费)。
各校应在完成协议规定的博士生选派计划基础上推荐,并且不占用各校的推荐名额。各校推荐的申请学费资助的人员总数不应超过总推荐人数的5%。
各校应对申请学费资助的人选严格把关,并单独出具专家推荐信和学校推荐意见。在研究确定被推荐人员时应综合考虑学科比例。
附件二、
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一、重点领域
1.能源
2.水和矿产资源3.环境4.农业5.制造业6.交通运输业
7.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8.人口与健康
9.城镇化与城市发展10.公共安全11.国防
二、重大专项(共16项)三、前沿技术
1.生物技术2.信息技术3.新材料技术4.先进制造技术5.先进能源技术6.海洋技术7.激光技术8.空天技术四、基础研究
1.学科发展2.科学前沿问题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4.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五、人文与社会应用科学
附件三、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学科规划(201*-201*)
领域名称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能源水和矿产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人口与健康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国防小计重大专项(共16项)小计前沿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海洋技术激光技术空天技术小计基础研究学科发展科学前沿问题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2%5%6%6%4%4%4%5%5%1%1%30%10%2%3%2%4%3%3%3%2%2%3%3%30%比例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小计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小计总计2%15%15%100%附件四、
20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候选人名单(式样)
推选单位:
日期: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院系所在年级申请留学专业留学身份备注yyyy-mm-dd如:博士一年级
主管部门: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备注:请各有关高校于201*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名单传真、邮寄至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ulei@csc.edu.cn。
留学基金委秘书处联系人:刘磊、胡小,电话:010-66093949/66093957;传真:010-66093945/66093954。附件五、
20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
一、单位公函二、初选名单一览表
三、候选人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1.申请表主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3.身份证复印件4.学籍证明
5.推迟答辩、毕业证明(如不需要,可不附)
6.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7.收取学费明细表、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提交)或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人员提交)
8.联合培养计划(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人员提交)或学习计划(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提交)9.成绩单复印件
10.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1.获奖证书复印件1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具体准备材料的要求请见国家留学网()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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