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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学年度研究生学年总结和评定奖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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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学年度研究生学年总结和评定奖学金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01*学年度研究生学年总结和评定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作者:研工

发布时间:201*-8-31点击次数: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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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01*学年度

研究生学年总结和评定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研究生院通字[201*]27号

各学院: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矿大[201*]7号)和《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大研字[20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01*学年度研究生的学年总结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总结

1.学年总结是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阶段性历史记录。研究生应实事求是地回顾在201*201*学年度内课程学习、科研素质、创新能力、社会工作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同时要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新学年的努力方向。

2.学年总结要通过研究生之间的相互交流,主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增进团结、共同进步的目的。

3.各学院应认真组织研究生进行学年总结,并如实地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年总结登记表》(该表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1.参评范围

201*级、201*级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含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2.评定比例和标准类别等级特等硕士(学术型)一等二等三等专业学位硕士(应用型)博士二等3.评定和表彰办法(1)研究生根据本学院制定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结合自己实际情况申请相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2)各学院认真审核研究生的个人申请,由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并将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3)研究生院根据学业奖学金的总比例和额度,核准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名单。(4)特等学业奖学金由各学院从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得者中择优推荐,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评审。(5)学业奖学金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进行发放。四、时间与报送材料要求1.9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学年总结和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2.9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电子档及纸质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办公室:(1)《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2)学院按照择优顺序推荐的特等学业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及其个人申请材料;(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总结。3.9月25日前研究生院将有关材料汇总并组织进行评审。五、有关要求和说明70%学费+0.8万元一等二等三等一等比例5%15%45%35%10%30%60%30%标准备注学费+0.6万元学院按照20%的比例确学费+0.4万元定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学费+0.2万元并从中推荐拟获特等奖50%学费学费+0.4万元学费+0.2万元50%学费学费+1.2万元一等奖学金一般不低于10%学金的人选。1.研究生学年总结与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各学院应结合研究生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2.各学院应在认真做好研究生学年总结的基础上,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评议意见应力求准确、具体,评选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在评选中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奖学金应主要用于改善研究生本人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如发现用奖学金请客等铺张浪费行为,除取消其获奖资格外,还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4.凡在评选过程中因不负责任而带来不良影响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5.所需各种表格可从研究生院网站“表格下载”中下载。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扩展阅读:关于做好201*-201*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理工研字〔201*〕27号

关于做好201*-201*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和

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总结考核在校研究生一学年来在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表彰先进,激励研究生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经研究生学院研究决定,将开展201*-201*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总结和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全体在读201*、201*级全日制研究生。二、评选办法与工作程序

按学校201*年9月29日修订的《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年总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执行。

三、进度安排

1.10月26日11月4日,各学院、各班级组织研究生开展学年总结工作;

2.11月5日-11月9日,符合“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3.11月10日-11月17日,学院组织评选;

4.11月18日,学院将研究生学年总结及先进个人评选的相关材料及学院评选结果汇总上报研究生学院;

5.11月19日11月30日,研究生学院审核,并将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的审核结果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中予以公示;

6.12月上旬,研究生学院将先进个人的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学工领导小组审定;

7.12月中、下旬,学校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各学院造表支付奖金。各学院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做好研究生学年总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附件:

1.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年总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2.各学院201*-201*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限额3.研究生201*-201*学年总结评定表

4.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申请表

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研究生学年总结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201*年10月26发文附件1:

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年总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促进研究生在德、智、体诸方面的全面发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全体,研究生每年进行学年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三好研究生”,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学年总结的目的、内容和方法1、目的

通过学年总结,对研究生一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业务学习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以提高研究生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献身精神和严谨治学、实事求是的作风,成为德才兼备的高级科技人才。同时,也是对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和日常管理进行年度大检查,加强导师和各培养单位对研究生更全面深入的了解,也为毕业鉴定提供重要依据。

2、内容

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方针政策等政治思想方面的表现,本人的理想、信念等。

⑵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和业务学习成绩。包括执行培养计划、刻苦钻研精神、自学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情况;科研论文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⑶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公民道德规范,个人行为准则和道德品质方面的表现。可从考勤、参加公益劳动、爱护公物、勤俭节约、为群众服务、科研道德和对待个人婚姻恋爱问题等表现情况进行总结考核。

⑷处理个人与集体、政治与业务关系方面的情况。考核个人与组织,与同学、导师、任课教师、实验管理人员的关系,是否摆正个人在集体和社会中的位置,对担任的社会工作完成情况。

⑸参加体育锻炼、文娱活动情况,身体健康状况。3、方法

(1)学年总结分为学习与动员,个人总结汇报交流,班级评议鉴定三个阶段。

(2)研究生对自己一年来在德、智、体诸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进行个人总结。(3)每个研究生结合个人总结在班级会上进行汇报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级需对每个研究生的总结进行评议并写出书面鉴定。指导教师应参加所研究生的评议鉴定,学院(所)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应深入班级了解评议情况,在班级评议鉴定后,对本学院(所)的研究生评议鉴定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形成研究生的学年总结。

(4)学年总结评定等级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各学院评“优”的比例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10%,当年度违规违纪的研究生不能评“良”或“优”。学年总结工作应在先进个人评选之前完成,只有评定等级为“优”的研究生方可参加“三好研究生标兵”的评选;只有评定等级为“良”或“优”的研究生方可参加“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

(5)学年总结表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二、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

在认真做好学年总结的基础上,评选上学年度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三好研究生。凡获上述称号者,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存入本人档案,发给荣誉证书,享受上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奖学金于每年评选结束后一次发给。

1、评选对象

凡在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为优秀者,均可按本办法参加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的评选;研究生会干部和研究生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可评选为优秀研究生干部,但不能同时授予两个或两个以上称号。

2、评选条件

A、三好研究生标兵评选条件

(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立志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助人。

(2)学年总结工作评定等级为“优”。(3)通过学位外语考试。

(4)一年级研究生按培养计划修满规定学分,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达85分及以上,无补考科目。二年级研究生按培养计划修满规定学分,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达80分及以上,无补考科目,且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中至少1篇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6)每学期按时报到注册,能及时缴纳各项应交费用(经学校批准缓交、免交者除外)。B、三好研究生评选条件

(1)符合三好研究生标兵条件第(1)、(5)、(6)项。(2)学年总结工作评定为“优”或“良”。(3)通过学位外语考试。

(4)一年级研究生按培养计划修满规定学分,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达82分及以上,无补考科目。二年级研究生按培养计划修满规定学分,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达80分及以上,无补考科目,且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C、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三好研究生条件外,还必须热心社会工作,以身作则,积极组织研究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表现出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责任感,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能团结同学,敢于纠正不良之风,遵守校规校纪。

3、评定比例、奖金标准

三好研究生标兵每生600元,获奖面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5%;优秀研究生干部每生600元,获奖面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2%;三好研究生每生300元,获奖面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15%,宁缺勿滥。

4、评选程序及评选办法

(1)各学院可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及“一年级以课程成绩为主,二年级以参加的项目、成果、论文、科技竞赛为主”的原则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评选细则。

(2)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学年品德评语自我鉴定、先进个人申请表,并提供阶段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课程学习成绩、学术论文、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班级初评,按比例名额推荐。

(4)导师、学院专职研究生秘书对符合评优条件的研究生提出评议推荐意见。(5)各学院对本学院申请参加评优的研究生进行量化打分排序,并确定推荐人选。(6)研究生学院审核确定名单,并在全校师生中公示至少3天。(7)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三、组织领导

1、各学院(所)应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委书记(或副书记)、院长(或副院长)负责研究生学年总结和评优工作。

2、总结评优工作应严肃认真,坚持实事求是。班级评议意见力求准确、具体,反映个人特点,不作抽象或绝对化的结论,研究生在一年中受到的各种表扬、奖励和受到党、团、行政处分都应实事求是地写入班组评议意见。班组意见、导师评语、研究生工作指导教师评语、学院意见都应与研究生本人见面。

3、凡因出差等原因未参加学年总结的,返校后十天内必须将总结补齐;未参与年度总结者,不能参与本年度的三好评选。

本办法自201*年9月29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附件2:

各学院201*-201*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限额(单位:个)

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院09级10级09级10级09级10级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33101011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2371011冶金与化学工程学院21541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23511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125511机电工程学院225711信息工程学院227511经济管理学院229711文法学院226511理学院11111附件3:

江西理工大学

研究生201*201*学年总结评定表

姓名班级学号职务性别政治面貌自我鉴定(本人签章)年月日本学年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班级评语(班长签章)年月日导师评语(导师签章)年月日研究生专职秘书评语及评定等级评定等级(教师签章)年月日学院意见签字(签章)年月日研究生学院意见备注签字(签章)年月日注:用A4纸双面打印。附件4:

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申请表

姓名加权平均课程成绩性别班级是否有补考科目出生年月学位外语成绩论文发表、参加项目、成果、获奖情况简介申请类别学年总结评定等级申报理由及申请类别导师意见导师签字年月日学院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研究生学院审核意见学校签字(盖章)年月日批准意见注:课程成绩、论文发表、参加项目、成果、获奖情况需附相关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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