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
工作总结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立即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郑安委[201*]11号)有关要求,我局立即召开安全整治专项会议研究部署,组建以郭光明副局长为组长的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发《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牟建字[201*]56号),并决定立即开展对全县范围内在建报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道路工程进行专项安全整治活动。现将安全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建筑施工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01*年5月22日到201*年6月10日;第二阶段为全面检查阶段,时间为201*年6月11日到201*年6月22日。
二、整治活动中出现的多发、共性安全隐患及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历时12天,按照本次活动的整治重点,有针对性的做了认真、全面的检查整治。距排查统计,本次涉及整治活动的项目共43个,其中因夏收夏种工人农忙停工项目20个。在检查整治过程中,各在建项目参建各方大多数能够按照活动整治活动的文件要求,设立专门安全自查机构和人员,积极主动配合,自动自发行动,把安全隐患按规范要求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的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但在检查整治活动中同时也发现了很多多发的、共性的安全隐
患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未分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配备或配备人员数量不足法定人数;(2)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未落实,工人工作安全交底及后续安全技能培训未实施;(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建立,相关救援设备、物品未配备;(4)楼梯侧边、楼层临边等临边部位未设置安全防护栏杆,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临边洞口等部位未作固定封闭;(5)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不及时,日常使用、维护、维修记录不完整,临时用电系统未按照“三级漏电,两级保护的总体要求设置”。
领导小组针对本次检查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安全隐患的多少、隐患的严重程度共下发《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通报》40份,要求工程建设参建各方针对通报中提到的问题,涉及到的隐患部位立即局部停工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后方可复工,确保工人安全生产;对其中安全隐患较大,问题较复杂的3个工程项目,要求其立即全面停工整改,直至完全消除安全隐患,经监理单位及领导小组共同验收合格方可复工。
三、对本次整治活动的总结及分析
经过开展本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我们认为安全生关系社会稳定大局和建筑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尽管安全生产问题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尽管安全生产动态变化,难于管理,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我们将在本次整治活动的基础上针对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管,重点突破,标本兼治,探索建立安全
生产长效机制,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在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有办法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问题解决好,处理好,努力给建筑工人创造一个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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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百
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相关工作,以“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工作方针,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以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为主线,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为重点,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共青铜峡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铜峡市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党发[201*]70号)文件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我局积极制定印发《青铜峡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青建发[201*]182号)文件,在政府霍副市长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建设的带领下,结合我市建设领域工作实际,通过周密部署,统一安排,严格认真开展了有关各项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活动共对全市建设领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住宅小区、人防工程、广告牌匾、特色村庄、生态移民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执行规范标准情况;开展三级安全
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住宅小区排水、排污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营和日常维护情况;人防设施、广告牌匾安全运行和维护情况;城市供水水源水质监测、输(配)管网水压监测;环卫设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运行情况;燃气储备站(库)、供应站、调压站、输配管网设备的安全运营情况等。涉及居民住宅小区家,公用事业和燃气供应公司6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42项(其中在建住宅小区20个,特色村庄建设项目3个,劳务移民项目2个,小城镇改造项目1个,公建项目12个,城区道路建设项目4个),建筑面积250余万M,涉及建设单位34家、监理公司14家、施工企业40家。共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0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7份,共排查安全隐患430项,截止11月30日前已落实所有整改项目,整改率达100%。
通过这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力开展,和以往相比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意识有所增强,新近开工建设项目的单位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各有关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局长陈建设为组长、副局长唐思军、马奇、杨富威、陈谙杰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检查组,一个督导组,细分12个小组。由市领导亲自参与带领进行检查督查。按照
2方案要求,确定重点范围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统一安排,严格认真开展工作。
(二)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营造广泛氛围。为深刻吸取“8.25”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教训,我局印发防范硫化氢气体中毒有关知识宣传彩页5000份,向辖区内各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监理公司等单位发放进行全面宣传,各单位以专题会议、有奖问答、张贴画报等组织形式进行宣传,有力增强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现场各工种施工作业人员有关方面的预防和自救知识。结合活动我局配合计生和交通部门,向辖区施工单位发放计划生育和道路交通基本常识宣传单,取得了深入广泛的宣传效应,有效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及农民工有关防范知识水平。
(三)加大隐患排查查处频次,切实消除现场安全隐患。我局按照平时掌握实际情况,根据辖区各单位日常管理水平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的建立企业诚信和安全生产差别化管理模式,即依据日常督察情况将在建项目工程所属施工企业(含监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分为A、B、C三类。A类为安全生产管理好,B类为安全生产管理差,C类为安全生产管理较差。对A类企业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对B、C类尤其C类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现场存在隐患较多且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坚决予以停工整改并实施“回头看”督查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按照“三定”措施落实整改,即指定专人、制定方案定期完成整改,要求经监理单位验收合
格再提交我局安监部门进行复查。通过一系列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的落实,切实提高了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消除了施工现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建设领域安全文明生产。
(四)专项督查和“打非”行动相结合,加大执法惩治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我局检查组技术人员在政府霍副市长的带领下,深入全市在建施工现场,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12家单位进行了经济处罚,处罚金额总计62万元,严厉打击了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有效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其中现场检查对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不重视,未执行国家标准规范,现场管理混乱、隐患突出的施工和监理单位,检查组予以现场处罚,处罚金额总计4.2万元,强化了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的认识。
(五)聘请专家,重点预控,确保安全。为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包括深基坑、高支模、悬挑脚手架等)纳入日常监管工作范围,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治防结合,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生产事故发生,我局在霍副市长领导参加下先后6次组织区内外建筑施工领域知名专家18余人次对我市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和高大模板等方案进行专家组技术论证会。主要涉及由宁夏浩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宁夏友厦建筑有限公司、湖南楚湘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黄河外滩住宅楼工程项目,吴忠市永盛建筑公司承建的永昌英伦庄园
18#楼工程等。通过专家组实地查验,方案技术论证,科学技术指导,施工和监理单位严格实施,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从方案编制、论证、修改、实施等全过程严格把控,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始终处于受控范围,从根本上杜绝因盲目施工中各环节失控导致发生群死群伤恶性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稳定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
三、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至四阶段有效实施,各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得到了及时整治,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强化了各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显著的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主体责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取得了广泛效应和较好的工作成绩。根据此次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督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企业(包括监理公司)都能按要求认真开展方案制定、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等各阶段性工作,整体开展良好,工作开展较好较突出的施工单位有青铜峡市恒源建设有限公司、宁夏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监理公司有宁夏凯正监理公司、青铜峡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等。但极个别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工作开展不力不扎实,流于形式,施工现场存在隐患较多且未得到及时消除,突出的施工单位有银川三建公司、宁夏百力德建筑公司等,监理公司有建研凯博监理公司。通过总结和梳理,同时也暴漏出监管机构和部分单位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个别建设单位不依法履行报建和基本建设程序,造成管理、监管失控,特别在工矿企业、小型私营企业和小城镇建设及亮化项目方面涉及居多。
(二)个别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安全生产观念意识不强,安全生产资金、设施投入不足,人员配备不全,现场存在部分突出隐患。
(三)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处不通畅。各有关建设项目在工程立项、备案等环节未能与我局信息互动,致使有些建设项目工程不能及时有效得以监管。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措施
我局通过此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阶段性开展,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民主科学探讨好的监督手段。针对存在问题,结合我局当前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做好“硫化氢”预防知识和安全生产方面知识的宣传,加强对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加大现场各工种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切实从根本上消除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继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现场各类安全隐患。一是进一步加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严格监管。我局将根据方案继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及跟踪力度,对存在的隐患坚决不放过,对存在的易发部位和死角坚决不遗漏,对整改不彻底的坚决不通过。依托
企业诚信和安全生产差别化管理模式,对存在问题较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我局还将按照法规进行网上通报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对责任人实施约谈。强化各责任主体单位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和提高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我局下一步将严格审查施工企业、监理公司网上报监施工资质、项目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严厉打击违法施工无资质、工程分包转包、资质挂靠等违规违法市场行为,杜绝无施工资质单位和无证人员进入我市建筑市场。继续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从业资格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具体责任人,从源头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继续加强重点工程和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监控。我局利用网上安全报监,对涉及房屋建筑项目高层建筑中深基坑、悬挑脚手架及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进行重点监管,监督企业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人员机构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各项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确保落实。
(四)加强信息沟通。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切实查找监管盲区和死角,使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得到全面有效监管。
(五)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一步完善机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执法水平,坚持长效管理、动态管理和目标管理,全面提高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我市下一步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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