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除违法建筑的思考
对拆除违法建筑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建设进入大变迁、大开发、大发展的重要时期。与此同时,由于受利益的驱动和大量人口涌入的市场需求,大量未经城市规划和管理部门批准、私占土地擅自建造的违法建筑随之也不断出现,并呈蔓延泛滥之势,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环境卫生、公共安全和市容景观。一定程度上,违法建筑成为了脏乱的源头、纠纷的诱因和安全的隐患。这些违法建筑的存在与现代文明要求和集镇形象极不协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驶,成为城乡管理工作的难点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整治违法建筑,拆违还路、拆违治脏、拆违增绿是新形势下加强集镇管理和环境建设的必然要求。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违法建筑的出现有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客观环境和历史根源。整治违法建筑,必然将触动和影响一部分人的利益,可能引发不满情绪和抵触行为。因此,对整治违法建筑,必须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整治违法建筑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因此对违法建筑的整治刻不容缓。
一、认识违法建筑思想要统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拆违气氛古人说: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
整治违章建筑之初,总会有人说,“拆违”这浑水不好趟,弦外之音,是说想打破违法建设这一利益壁垒谈何容易。如今,违法建筑层出不穷,如果能让想建者不建,违建者自拆,那么违法建筑的整治工作会开展得更容易些。因此,整治违章建筑首先要充分开展宣传工作,必须让广大的居民群众清楚得认识到违法建筑是一种处于持续违法状态的行为,要让违章建筑者知道不能存在一种幻想或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将楼建起来,造成既成事实,时间长了就可以免于拆除。其实绝大多数违章建造者都存在这样的认识误区,须知:违法建筑在任何时间都是违法的,政府执法部门在任何时间都有权要求拆除。而由于是违法建筑,拆除后造成的损失,自然也就由违法者自己承担。如果知晓了这些,对于想建者而言,能使他们望而却步,对于已造者而言,是一个应当汲取的教训。
如果通过这样有效的宣传工作,就能把拆违行动变成单位和个人的自觉行动,并且尽可能争取更多的“自拆户”,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不到最后时刻,不放弃对任何一户的说服教育,尽最大努力争取自拆,以减少强拆可能带来的不必要冲突,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违法建筑的良好氛围,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如8月15日,我队配合**分队在对**地区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前,对违章当事人作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在拆违当天,除5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
帮其拆除外,其余剩下的近一千平方米违章建筑由违章搭建人承诺自行拆除,避免了强拆带来的很多不必要冲突。
二、调查违法建筑程序要规范,工作要认真、细致和全面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因此,整治违法建筑一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争取掌握第一手材料,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了解违法建筑人的初衷和缘由,这是确保拆违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我们执法者可以通过调查摸底工作和拉网式普查,把违法建筑的情况调查清楚,建立违建档案,掌握最准确的违法搭建信息,并作到详细记录每户违建的历史背景、方位大小、主要用途和违建户主详细情况,做到不漏报、不虚报、不瞒报,为政府的决策和拆违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准备充分的基础资料。如果自报有遗漏或者一些居民不愿意配合的,我们还可以从举报等途径来完善对违法建筑的调查结果,从而对该地区的违法建筑有一个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之后对各类违法建筑分类归档,区别对待,对于在建的和新建的,做到5天内坚决拆除,决不手软,对于已建的,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拆除,为最终使违建区域顺利拆违铺平道路。
其次,负责拆除违章建筑的各部门之间也要互相督促,现中队已着手开展对违章建筑进程的督办与跟踪落实,通过派勤单形式下发各机动队,再由各队派人员与各乡镇分队密切联络,一方面深入了解拆违进程,另一方面可与各乡镇交换拆违经验,互相学习,这种形式能
让各职能部门之间有更多的信息沟通,在很大程度上能使拆违进程透明化,起到积极鞭策拆违进程快速开展的作用。
三、拆除违法建筑要依法拆违,文明执法,确保拆违扎实推进依法治国是我国一项基本战略,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治城也是依法治国的具体落实。因此我们整治违法建筑应该坚持依法拆违,文明执法。无论是从调查、拆除和管理都要做到规范、合法、合理。而不能仅凭主观来臆断、操作。例如在整治违法建筑过程中,首先,两以上执法队员共同进行现场调查勘验和相关证据收集工作,对搭建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界定;其次,制作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督促当事人自行整改;再次,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现场复查,予以结案。拒不拆除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强制拆除。在整个过程中,从调查取证、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送达强拆决定书到组织强拆,执法队员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面对当事人的谩骂、不理解,甚至武力威胁时,执法人员始终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坚持文明执法。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邀请物业管理人员、市公证处公证员等全程参与,强化拆违执法过程中的监督,使拆违过程公开、透明进行,解除老百姓心中的疑虑
其次是要整合力量、合力攻坚。要整合方方面面的力量,集中拆除典型的、重点违法建筑。比如前阶段,在公安、公证处、城管的共
同联合下,对**一钉子户进行的强拆非常顺利,关键在于执法的规范与合理、掌握信息的准确和行动的迅速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这样不仅维护了政府的良好形象,而且确保了拆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依法顺利推进。
四、控制违法建筑要标本兼治,要从法律上、制度上和管理上来实现长效管理
要严明纪律、从严执法,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违法建筑一直存在拆了又建,建了又拆的恶性循环难题,比方说我们**地区,好不容易拆除8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结果得知又新建了18万平方米,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发现不及时,查处不到位,缺乏长效管理机制。所以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真正建立健全监督和处理违法建筑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法建筑的产生。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公平、公开,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搞特殊化;对在查处违法建筑行动中以权谋私、管理不力和滥用职权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在清理拆除行动中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公安部门要依法严惩。
为了巩固拆除整治违法建筑的成果,后续工作一定要到位,要拆一片、管一片、清一片、绿一片,做到拆管并举,拆建并举,要加大对违建的执法力度,加大执法巡逻,发动群众参与举报违章,健全和完善群众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法建筑进行检举控
告,对举报的违法建筑问题要认真记录,落实人员查处,反映一件,查处一件,并向举报人及时答复处理结果。通过不间断的管理监控,防止习惯性“反弹”,根除违建死灰复燃的条件,发现新搭违建,坚决予以拆除,争取实现新搭违建为零的目标。
整治违法建筑、加强城市管理,是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闵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是一项长期的、光荣的、艰巨的任务,是对我们每个城管执法同志们事业心、责任感和工作能力的检验,也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具体体现。因此,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充分认识拆除违法建筑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积极行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为消除违法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扩展阅读:关于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的调查与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市“东接、北扩、南展”城市发展战略的加速实施,青岛西海岸都市新区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但与之不相谐和的是:部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镇驻地村违法违章建设现象有所抬头,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市的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侵害了其他居民的合法利益。对此,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先后到市城建局、城管局、珠山街道办事处、珠海街道办事处及部分村(居)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目前情况看,我市的违法违章建筑有三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一是数量较多。据初步统计,目前在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比较明显的违法建筑有多处。
二是范围较广。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大部分村和镇驻地村出现了违法建设现象。特别是39个城中村(居)中,有个村(居)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违章建筑。
三是反弹较快。虽然市城管局和有关镇(街道办事处)多次组织开展了拆除违法建筑行动,但违法违章建设现象屡禁不止,“前清后建,前清后乱”现象比较严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力度不够。目前,在违法违章建筑较为严重的村(居),往往是村级没有把好第一道关,也没有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镇(街道办事处)在制止违法违章建筑上缺乏执法权,
有些问题不能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样,违法建筑不能及时拆除,使得部分群众认为有关部门执法不严,有机可乘,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法违章建筑的蔓延。
(二)改造建设缓慢。为推进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居)改造工作,我市于201*年和201*年先后制定出台了《胶南市城市规划区村(居)改造办法(试行)》,批准同意王戈庄第一居委会等28个村(居)进行改造。201*年5月,国土资源部又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由于我市村(居)改造用地都是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获得,除少数土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外,绝大部分因国家政策调整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因此,村(居)改造工作陷于僵局,至今没有制定出台新的村(居)改造办法。
(三)矛盾纠纷突出。当前,违法违章建筑能够迅速蔓延,很大程度上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村(居)民为增加收入来源,纷纷抢占地皮违章搭建、扩建、翻建房屋,进行出租或期望在今后的村(居)改造中获得更多的赔偿。这样,一方面,由于违法违章建筑没有严格按照镇村建设规划实施,所以在所难免的影响了周围邻居的通风、采光、通行;另一方面,由于房屋出租,引来了更多的外来人口,给周围的环境卫生带来了压力,甚至还带来了较为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从而经常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
三、建议
从调研情况看,有的违法违章建筑影响了左邻右舍的通风采光,有的破坏了小区绿化或侵占了公共设施用地,也有的违法违章建筑占道经营,不仅影响市容环境,甚至堵塞了消防通道,对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拆除违法建筑既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联合执法,扎实推进。建议由市城管局牵头,公安局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参与,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性的联合执法行动。凡是涉及的部门、镇(街道办事处),都要尽快明确职责和任务,落实人员和措施,按照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做好各自的工作。在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四个环节”。一是宣传。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市广电局要组织拆违专题报道,广泛深入并全过程宣传集中清理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拆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二是核实。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涉及到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做好核实、取证工作,并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三是拆除。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部门要集中精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拆除。四是督查。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组织人员,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明查暗访,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堵疏结合,合理引导。在调研中发现,部门城中村居民,特别是一些成建制转非村的居民生活中确实遇到一些困难,由于十几年没有批宅基地,很多是老少三代居住在四间老房子里,给他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还有一些房子建设的年代比较久远,已经成为了危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在加大力度严“堵”的同时,采取快“疏”的办法,加快村(居)改造进程,是从根本上解决违法违章建设的重要途径。在对村(居)
干部和部分群众的调查走访中发现,一些居民急切盼望进行改造,如老年大学西侧的34户居民,同意改造的户数达到95%以上;李家石桥人民路以北的160户居民,90%以上的户同意拆迁改造。因此,尽快制定出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居)改造办法,在实施“东接、北扩、南展”城市发展战略的同时,积极稳妥的推进“西改”,这样既能解决部分居民的住房,使老城区的面貌焕然一新,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治理违法违章建筑,遏制乱搭乱建现象。
(三)严格奖惩,加强管理。调研中,发现珠海街道办事处在治理违法违章建筑,遏制乱搭乱建方面效果明显。该处的主要做法是:将治理违法违章建筑纳入对村(居)干部的考核,对出现违法违章建筑的村(居),给予书记、主任最高1000元的经济处罚;若全年没出现违法违章建筑,则给予书记、主任最高5000元的奖励。同时,办事处成立专门的城管队伍,加大监管力度。通过近几年的努力,该办事处所辖的村(居)乱搭乱建现象得到明显遏制,营造了良好的安居环境。因此,建议充分发挥村(居)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违法违章建筑属地管理责任制,通过与城管执法部门的联合,依法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四)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章建筑必须从严治理。要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公平、公开,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搞特殊化。对出现的新违法违章建筑,除了追究违法违章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职能范围,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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