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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交流活动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22:50:22 | 移动端:读书交流活动总结

读书交流活动总结

读书交流活动总结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确,在书中我们不但可以学习到生存的技能,还可以从智者圣贤身上感知到人生的哲理。当浮躁成为市场经济下的社会标志,当更多的人不再手捧香茗书卷之时,社会的文明空白在历史的长河中只会剩下苍白。

庆幸的是,依旧还有人执着的记得读书的俾益。更可幸的,大学生的我们,有许多师长同学关心着我们的成长成才。在土建院的第二届团学骨干培训中,开展了读书周系列活动。“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箴言在我们的眼前,耳边,心中不停的浮现,深深的影响着我们那已经布满灰尘的心。

在整个读书活动中,从到图书馆选书,在操场交流读书心得,写读书日记我们小组的同学都十分的投入,因为大家都知道读书之意义非凡,同时在这样一个聒噪的环境中静下心来读书交流更是机会难得。在图书馆里,吻着书香,触着墨迹,静静的在书架间游走,翻阅着古朴芬芳的书卷。怀着一份虔诚和求知的渴望,每人都想选一本好书。当经历了大概一个小时的选书,大家都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书本。怀着一骨子的激动与欣喜,我们小组的读书修身之旅正式开始了。

古人云:智者著书。的确,在把玩文字的过程中。作者的独特视角,睿智的话语,启迪心灵的智慧,使我们顿时入沐吹风。以前的自足自满是多么的可笑。

在中午那段休息的时间,大家聚在一起,一起分享自己的读书心得。通过交流分享,使得我们的灵魂深处再次的被涤净。讨论书中的人物,朗读书中的经典句段,探讨对自己的生活启迪时而悦耳的读书声,时而激烈的讨论,时而会心的欢喜,在校园正午的操场上,石阶旁回荡。通过读书的交流,思想的碰撞,读书成果一同分享,在这样宽松自由的环境中,不自觉的提升了大家的素养,增长了智慧。在夜深人静时,独坐案前,手捧爱书,我们大家静下心来,写下自己的读书心得,当我们的思想变成了文字,当浮躁的心宁静下来,当我们笑着进入梦乡时,灵魂也许就在那一刻得到了升华。

读书修身活动已经结束,但终究不会结束。

扩展阅读:读书交流活动心得

寒法假律读与书人1活生0动级心

G得3

Goodorderisthefoundationofallthings.

(E.Burke,Btritishstatesman)

台湾著名哲学家林清玄曾经说过:“所有成熟了的果实都是弯着腰的,他们是成熟而谦虚的个体,而这所有的品质都来源于书籍”。诗圣杜甫亦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如此可见,读书乃人生第一快事。也正是与书籍的美丽邂逅,成就了多少人心目中的美丽广厦。伴随着寒假特有的温暖气氛,在学校营造书香校园活动的号召下,我们于寒假中仔细的品读经典,接受精神与人格的洗礼,追寻着书中我们年轻的心灵尚未发现的“颜如玉”“黄金屋”

与“千钟粟”。

一号床:王冰心

他们总会不断拿走你的奶酪

《谁动了我的奶酪》读后感最初见到这本书,总觉得这小小的册子并一定能够交给我什么?闲来无聊随意翻开,竟被深深地吸引。斯宾塞.约翰逊用一个可爱的甚至有点幼稚的故事,为我们解释了一个浅显易懂却又总被遗忘的道理。

这本书讲的是两个小矮人和两只小老鼠的故事。文章主要围绕“奶酪”的获得、拥有、失去,不同的人产生的不同心态,由此产生迥异的行动策略。是像嗅嗅和匆匆,迅速开始行动?还是像哼哼那样害怕变化,否认和拒绝变化?还是像唧唧那样看到变化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并能够及时地调

整自己去适应变化?

其实,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生活和学习中有太多的变化,变化无时无处不在发生,无论我们是否害怕变革的到来。如果我们能够尽快调整自己适应变化,我们完全可以做得更好。当我们面对变化时,我们会害怕,会感到无所适从,这很正常。只要我们能够认真科学的对待畏惧,它甚至可以帮助我们避开真正的危险。我们无须拒绝变化,我们完全可以改变对变化的态度,在变化中享受变化,拥抱变化,迎接变化。从另一方面来说,“奶酪”是一种通过艰辛努力而获得的优越状态。“奶酪”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拥有的核心能力。我们该如何把握和拥有呢?作为一种换位思考,我们对于常常向往着孟郊的“春风得意马蹄急,一日看尽长安花”的轻狂和喜悦,却难以体会“小楼昨夜又东风”的李煜伤感情怀。作为这种对比,我们就需要把握今天,把握机会,学会细心保护和精心呵护,不要等手中的“奶酪”变酸、变坏,在无可奈何之中又惊羡别人的拥有。变化是永恒的。尽管还有如同嗅嗅一般因害怕变化而否认变化,怨天尤人的人在,但如唧唧一样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的人是越来越多了,这是时代和社会的发展所致。原有的“奶酪”总有一天会消耗,我们该如何面对?

卡奈基在“人性的弱点”中说,不要为打碎的玻璃杯而伤心,我们也不要为记忆中的“奶酪”而向往,那只会是“白头宫女话玄宗”的无奈和一厢情愿的神往。我们需要的是发现适合自己的道路,摆脱安逸,超越恐惧,恃机而动,寻找新的“奶酪”。生活并不会遵从某个人的愿望,改变随时会降临,但积极地面对改变却会让你发现更好的奶酪,不管我们是否意识到,新的“奶酪就在前方。

世界上最流行的管理方法带给你面对改变与危机的新视角。运用这种

方法,你就可以获得生命中最想得到的东西,也就是书中的“奶酪”无论它是一份工作、健康、人际关系,还是爱情、金钱……故事中虚构的四个角色:老鼠嗅嗅和匆匆、小矮人哼哼和唧唧,用来代表我们的不同方面,即我们简单的一面和复杂的一面。我们每个人都具有这些不同的方面,不论我们的年龄、性别、种族和国籍如何。有时我们的行为像:嗅嗅他能够及早地嗅出变化的气息。或者像匆匆他能够迅速开始行动。或者像哼哼他因为害怕变化而否认和拒绝变化,这会使事情变得更糟。或者像唧唧当他看到变化会使事情变得更好时,能够及时地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不管我们选择哪一面,我们都有共同的方面,那就是:需要在迷宫中找到我们自己的道路,帮助我们在变化的时代获得成功。四只小老鼠为我们演绎了一个变化的故事,教给我们在细微的变化中

求得成功的秘诀。着实不失为一本好书!

二号床:李旭

平易近人的法律

《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单从名字看来,便十分有味道,并不像《法律是什么》那么无趣,仿佛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自成一股无形的美感。上网打上《西

窗法雨》,从回馈的消息看,《西窗法雨》在法学界乃至文学界都颇受赞赏,甚至有人说:谁要是看了《西窗法雨》后悔的,可以把书卖给他,可见《西窗法雨》的可读性。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浴,这则评价是我在读过《西窗法雨》后看到的,觉得实在是贴切。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不得不佩服,刘星老师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写手,他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以活泼细腻的笔触将一份可口的法学大餐呈现在人们面前。他很懂得把握文章的长度,深入浅出,让人不会有饱胀感而又意犹未尽。

前段时间刚讨论完的《安提戈涅》,《西窗法雨》中亦有提及,题目为法上“法”。第一个法指的是世俗法律,第二个“法”在《安提格涅》中指的是宗教法律。当世俗法律和宗教法律发生冲突时,安提戈涅说更应该服从高于国家法律的宗教法律。回到《西窗法雨》,在法上“法”的后一篇,便是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这样的安排,在情理中,也符合人们思考问题的逻辑。之所以选择服从后一个“法”,是因为世俗的法律有缺陷,这是不可否认亦是无法避免的,毕竟法律是人制定的,难免有考虑不周的地方。法律的缺陷还在于,遇到特殊情况时无法随机调整,灵活处置。而作为法上“法”的更高法则,指得就是宗教法律吗?我看不然。事实上,它和世

俗法律一样有着不可避免的缺陷。那法上法会是人的智慧吗?某种程度上可以这样说,我觉得高于国家法律的更高的原则,指的是存在于人们心中的正义基础上的判断,不是常说“公道自在人心”吗?就像安提戈涅一样,选择自己的行为从而选择自认为更好的法律秩序。

《西窗法雨》中有一篇随笔题为《死刑的存废》,说的正是社会上激烈讨论的问题。对于死刑的存废问题,我以前一直是墙头草,觉得两方都有道理,但看了《西窗法雨》及潘军的《死刑报告》后,我坚定地站到了废除死刑这一立场上。

在中国人的观念里,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认为这是恶有恶报,认为这很公平。说到底,这只是以血还血的等害报复观念。换种说法,既然他们认为杀人者是可恶的,那么杀死杀人者的人又将如何定位?严格意义来讲,他们也是杀人犯,那么他们是否也要被杀掉呢?如此说来,何时才是结束的时候?人的生命是神圣的,不应该被剥夺,无论是以怎样的名义。

死刑只是众多刑法中的一种,而刑法的本质,是要引起罪犯内心的忏悔,使之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剥夺罪犯性命的死刑显然违反了刑法的本质。人死了又如何重新做人?

如果说伤害别人的生命是非法的,那么代表国家代表法律的剥夺人命便是合法的吗?也许有人要说,每一个死刑的判定都是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的,是正义的。难道程序正义便代表着结果正义吗?

《西窗法雨》带给我的并不仅仅是一个法律初学者在法学方面的指引,更多的则是对于更深问题的思考,我想,一本好书,便应当如此!

三号床:秦少春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读后感

法律是什么?法律应当是什么?法律所标示的自由平等及安全等正义

价值是否像秩序价值那样获得了实现呢?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为什么法律代替了权威而拥有了一种精神超越的品格?人为何把法律是做精神权

威呢?这种现象背后的心里转换机制又是什么呢?这些问题在我读海默先生的《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一书后得到了更接近问题内核的理解。

这是美国法哲学家博登海默阐述其综合法理学思想的一部著名著

作,分为法哲学的历史沿革、法律的性质与作用以及法律的渊源和技术等三部分。其核心是作者对法律的性质与作用的哲学思考,“即对法律的基本性质及法律制度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和价值进行哲学分析。”

作者在对法理学的发展进行了历史回顾后指出:“不可能根据任何单一的、绝对的因素或原因去解释法律制度。若干社会的、经济的、心理的、历史的和文化的因素以及若干价值判断影响着和决定着立法和司法。……法律是一个结构复杂的网络,而法理学的任务就是要把组成这个网络的各个头绪编织在一起。”因此,我们要“在利用人们过去所做的一切贡献的基础上,建立一门综合法理学。”

作者认为,任何法律制度都必须关注自由、安全、平等等某些超越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相对性的基本价值,否则,社会秩序将无从建立。为此,作者从秩序入手,以秩序和正义为中心,对法律的性质和作用进行了详尽而深刻的阐述。在作者看来,“法律的循序要素所涉及的是一个群体或政治

社会是否采纳某些组织规则与行为标准的问题,……秩序概念所涉及的是社会生活的形式而非社会生活的实质与质量。”而“正义所关注的却是法律规范与制度安排的内容,它们对人类的影响,以及它们在人类幸福与文明建设中的价值。

满足个人的合理需要与要求,并与此同时促进生产进步和社会内聚性的程度—这是维持文明社会生活方式所必要的—就是正义目标。”(第238页)正义是由安全、平等、自由三个基本成人构成的,它们植根于人的本性中,所以,一个法律制度是否成功,就在于这三者之间能否实惠合理的平衡,而法律制度要实现其职能,就必须致力于正义的实现与秩序的创造这两大任务。所谓法律就是“秩序与正义的综合体”,“旨在创设一种正义的社会秩序”。一个行之有效、富有生命力的法律制度必须具有稳定性和确定性,但同时,也必须服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在运动与静止、保守与变革,经久不变与变化无常这此相互矛盾的力量之间谋求某种和。……法律必须巧妙地将过去与现在联系起来,同时又不忽视未来的迫切要求。”法律既是政府性的,又是社会性的,二者之间存在潜在的分歧,只有“当立法者制定的规范同整个社会的价值判断与真正利益完全一致时”,才能达到最理想的程度。但现实往往做不到这一点,为了实现立法者的意图,法律就必须具有强制力,这“法律作为社会和平与正义的捍卫者的实质所在。”只有服从正义的基本要求来补充法律安排的形式秩序,才能使法律制度免于全部或部分崩溃。”“规定制裁的目的在于保证法律命令的遵守与执行,强迫行为符合业已确定的秩序。”但是“法律的主要作用并不是惩罚与压制,而是为人类共处以及满足某些基本需要提供规范安排。使用强制制裁的需要越少,法律就愈能更好地实现其巩固社会和平与和谐的目的”,因此,

“不应当将使用强制视为法律的实质。”但是,“只要在有组织的社会中以及在国际社会中还存在大量的违法,那么,法律就不能没有强制执行措施作为其作用效力的最后手段。”

《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一书,是当代西方法律哲学研究领域的一部重要著作,反映了当代西方法理学三大主流派之间相结合的趋势。

四号床:雷鹏珍

零距离

《世界是平的》读后感

他还指出,由于市场的全球化,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全球化,使这个

世界的经济敏感得比流感来的还快,比禽流感的传播还要迅猛。有点像“蝴

蝶效应”。或者你仰天长叹一口气,就引起了“卡特尼娜”飓风。你跺一跺脚,就引发了“东南亚海啸”。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千丝万缕,越来越荣辱与共。由于资本市场的一体化,可能我们已经不能辨别世界500强企业到底是哪个国家的。

弗里德曼对环境问题也表示了高度的关注,指出引起环境问题的原因是经济的不合理发展,但同时指出解决环境问题还是得靠科技,人类必须走一条科技进步与环境保护共同发展的道路。

这本书我没有全部读懂,只是了解了大概,但还是收获了紧迫感。这种紧迫感是如此的真实,如此的逼人,同时又是如此的令人兴奋和激动。我真实的感受到了全球化浪潮是如此汹涌澎湃,也领略到未来是多么充满激情与挑战!

国家要强大,必须要走出狭隘,走出在世界低端市场徘徊的囹圄,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还是得靠人才。正如那句话所说21世纪需要的是什么人才!面对汹涌而来的全球化浪潮,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如果缺乏全球战略型的人才,无疑是个巨大的硬伤。企业缺乏全球化视野的人才,就难以在经济发展浪潮中站稳,国家缺乏全球视野的人才,就难以在世界范围内把握自己的命运。

再说到我们极其平凡的工作和学习,也同样不可缺少竞争与合作的因子。我们每天从事简单而又繁重的工作,在这个看似简单平凡的工作中同样蕴含着竞争,从各人的工作态度到责任心,从个人的学习能力到工作技能无不打上竞争的烙印。社会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场所,任何时候谁能从竞争中脱颖而出,谁就能享受胜利者的喜悦,而事实就是,只有那些具

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勤勤恳恳,具备了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是最后的胜利者。而那些缺少责任心又不具备学习能力的人,将在竞争中败下阵来,最终淹没在前进的滚滚洪流之中。同样,这个世界不能只有竞争而没有合作,只有竞争的社会是一个残缺的社会,是一个无序的社会,竞争与合作是完整世界这个硬币的两面,缺少了那一面都不行,只有通过合作加强各自的优势,发掘自身的潜能,竞争才会充满人性的光彩,才可能带来人类文明的进步与繁荣。

我们的日常工作与学习同样是如此。纵观我们每个人的工作,哪一个不是生活在集体之中,又有谁可以离开团队而独自工作生活?因此我们就要具备与他人合作的态度和能力,一起去打造事业的辉煌。而这一点似乎是我们最为缺少的,我们习惯了“各人自扫门前雪,何管他人瓦上霜”,而这一陋习不知使得多少人变得鼠目寸光,看不到世界的广阔无边,我们习惯的“同行相忌”又使得多少人心中只有小我而无他人的存在,变得自私自利心胸狭窄。如此陋习必须革除,必须改变。这就是本书所要强调的其中一点。

中国在年加入WTO,这一结果直接的影响就是,我们中国人有了更多的机会,也有了更多的来自世界各国同行业者带来的挑战。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问题同在的历史关头,我们只有沉下心来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把自己融入到整个社会之中,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提升自己的竞争优势,这才是面对“平坦的世界”的惟一明智的选择。正像作者在书中所述“平坦的世界的精神内涵,是每一个劳动者将逐渐对自己的饭碗、风险和经济安全负责,而政府和企业只是帮助人们

形成这种能力。”因此,我们惟有不断的学习,努力地工作才能在平坦的世界中有自己的立足之地,否则只能又一次被世界所抛弃,被国际规则所淘汰出局,这对民族、对自己只是一种悲剧,没有人会因此对你怜悯和关心,这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是世界发展的规律。

《世界是平的》是当前畅销全球的关于经济全球化的书,让人在阅读的乐趣中了解经济全球化。世界被十辆推土机推平了,各肤色各人种的竞争机会平等了。托马斯弗里德曼的《世界是平的》向读者阐述了可能大家都在经历但却没有认真思考或意识到的一个问题:世界正发生着显着的变化,科技、政治和经济革命正在消除各种壁垒,让世界变得更加平坦。平坦后的世界,竞争环境变得公平了,大家的机会也都渐渐变得越来越均等了。这些观点都在启发人们思考该如何面对这场正在发生的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全球化变革,如何调整自己来迎接这场变革。这本书与其说是介绍经济全球化的书,不如说是一本以经济全球化为主题的长篇新闻通讯加狂想。

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众人皆知的事例,以及所有人都必须正视的热点问题,讲述了全球化的状况,以及它对人们所带来的影响。作者弗里德曼以他独特的视角给我们描述了世界正在变平的过程及其原因,他将全球化分割成三个阶段:第一个阶级即其所定义的全球化1.0版本,始于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从1492年持续到1800年,国家和政府在宗教与帝国主义的影响下,利用暴力击碎国界的藩篱,将世界连为一体;第二个阶级即是他所指的全球化2.0版本,这一时代从1800年左右一直持续到201*年,这时,推动全球化的主要力量是跨国公司,这些公司到国外去寻找市场和劳动力,运输成本与通讯成本的下降推动了一体化的进程;第三个阶段即全球化3.0

版本,世界从201*年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整个世界进一步缩微,人们可以作为一个个体走向全球,轻而易举地参与全球化,将他们联系在一起的是电脑、网络和各种软件等,全球化3.0版本的推动力则来自个人,世界被进一步拉平了。

它将竞争和合作的平台延伸至整个世界,在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的驱使下,我们每个人都应积极思索,努力使我们自已以及国家在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面前赢得先机。我们必须不断地学习吸收新知识,不断结合自己工作实际,丰富自己管理知识和提高管理水平,才能在这平坦的世界竞技场下拥有一席之地。

“世界竞赛,正在被抹平”,这个观点多次在书中出现,发展中国家也好,发达国家也罢,竞争的环境及外在因素尽管有差别,但也应该看到差距在逐步的缩小。竞争和挑战是我们必须加入全球竞争的行列,学会运用平行思维的观点看待问题,改变我们的经营思想,以创新的态度修正自己的理念去适应新的环境及外界的变化。

对于处于经济全球化中的我们,特别是作为一个个体,不学习、不创新,

工作上原地踏步,到最后只能被企业和社会淘汰。所以我们要做到:第一,不断地学习吸收新知识;第二,不断地巩固已学到的知识;第三,不断地了解同行业的发展状况,把握市场发展的趋势。只要不断的提高自己,让自己永远保持很强的竞争力,才能在平坦的世界竞技场下拥有一席之地。第四,每个人身上都有很多潜力可挖,我们应该给其他人提供一个很好的机会,能让他们发挥他们的潜力去为社会创造财富。一个不能发挥人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的事业必然会失败。

五号床:侯崧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法律规制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不可避免的与国家政体性质原则、自然状况、自由程度、气候、宗教、法律等等都有关系,它以法律为中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特别是又遍涉经济、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讨论这些领域与法的关系,这些关系便构成本书的主旨--法的精神。遗憾的是,孟德斯鸠

没有向我们明确地揭示出法的真正精神,但是,他提出了法的精神这一伟大而不朽的命题,他探索的思想进路和普遍联系的思想方法已成为人类弥足珍贵的文化财富。

自然法学派代表人之一的格老秀斯曾说过,人类的本性就是理性,这理性就是自然法的渊源。自然法的效力,一不是权威,二不是强制,而是人的理性自觉。法就是这个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存在物彼此之间的关系。孟德斯鸠则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定义下,所有的事物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存在于社会之中,就不能孤立地去看法律,而必须由法律与其他事物的联系去看法律。人类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如地理、地质、气候、人种、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法律、政府、道德,等等,这些就构成了一个国家的一般精神。他认为,一般的法律是人类理性,各国的法律是人类理性在各个特殊场合的适用。在其对“法”所作的定义当中,虽然与其他启蒙思想家一样关注法律

与理性的关系,但又有其独特之处,其独特之

处就在于他是通过社会理论的构建,考察法律与理性的关系,以此来揭示“法”之内涵,即法律本质上是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这种事物之间的联系是人类可以认识和控制的,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理性认识社会和法律的性质,从而使法律符合正义的要求。

孟德斯鸠的“法”精神可以概括为:法是对自由的界定,法无禁止就是自由活动的范围;自由的保证在于对权力的约束,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是节制权力的唯一可行之方案;认识法律现象必须结合一定的社会现象相互之间的关系来考察;社会现象的变化源于社会内部结构中某个因素的变化,所以,法律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法律也可以带动社会的变化。

既然在孟德斯鸠看来,法是理性的产物,那么,法的精神中必然包含着人类对理性的终极理解。阐明法的精神对于我们是极为重要的问题。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只是依赖于法的工具作用,寄希望于法律能够解决我们现在面临的所有问题,忽视了法律精神所带来的对于法律坚定的信仰。

“法律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它与我们同在,从摇篮到坟墓,它是指引着我们通往目的地的途径,即使在我们已与绝大多数灵魂汇合之后,也是由法律决定着,对所留遗产可以作怎样的处置”,美国律师赞恩对此这样出色地进行了描绘。这充分反映了人类文明的现代形态对社会公共生活规范和秩序理念的特殊理解,也极大地表现了现代文明的基本内涵:法律的文明。它表明: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的一个最基本的经验性成果在于:文明必须依赖于法律观念的威力。一方面,人类文明的创生、维系都必须依*法律的普遍而有效的作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定纷止争、冲突解决,以确保社会控制和良好

的社会生活秩序。在现代社会里,应当说这业已成为了普遍的观念:法律是有其重要的一席之地的,人们寄望于也习惯于法律下的生活,因为它是“达到美好生活的唯一可行的手段”。

但是,可惜的是人们却仅仅把法律看作是“神化”的造物,一切依*法律,一味信奉法律,表现出一种严重地过分法规化的倾向,从而最终也沦为了完全工具主义法律(治)观的俘虏,大肆立法,试图以法律涵盖、控制整个社会生活。所以有学者惊呼,在今天,法的统治已变成了法的倾盆大雨了。法律若仅仅被看作是现世主义的工具性的产物,随之而来的必然是法律万能论、法律饥渴症等会让人窒息的法律景观。于是,我们总是不无惊心地看到,怀着善良的法治愿望的人们总承受着“法治”(制)的煎熬和肆虐,预期中的法治社会并没如愿地呈现,取而代之却常常是法治工具观支配下的暴政与独裁.因而这样一种焦虑或困惑与其说是关于法律的焦虑或困惑,不如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功效上---“法律本身是一回事,法律的真正功效又是一回事”---以及随之而来的法律精神家园的焦虑与迷失,一种无根意识的反思与自我意识:什么是人的幸福生活?人的可能幸福生活与成功生活有怎样的秘密?法律能给人的合理承诺应当是什么?,借用哲学界的一句话,就是“没有标准的选择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存在主义的焦虑”。

我忽然想到上次读书会我们读到的书,该书主要是对于环境立法所追求的立法价值的研究。我们之所以要进行这种研究正是要探讨我们立法的主旨,只有拥有本质上强而有力的根据和精神依托,我们的环境立法才能源源不断地迸发出火花。现在有很多的立法者过于功利,将法律作为没有血肉的冰冷工具,立法就是为了解决燃眉之急,动辄为了保护某个水域进

行一个专门的立法,各种法律法规层出不穷,根本不考虑法律间的层次性和条理性,更不会考虑与真正的法律精神是否一致,实用的后果很可能是更大的混乱。且不说那种充满功利性的立法能否真正的发挥作用,即使能够遏制眼前的某些问题,如果没有长远的眼光和思维,这种有效性也必定只是昙花一现。但是现在我们却太依赖于法律,在我们将要进行立法之前我们是否应该考虑下还有没有更好的方式去解决某个问题,因为立法和守法的成本比人们想象的要大得多。我们的立法不仅要适应现在社会状况的需要,更是通过法律的有效运作使我们相信法的内在精神能够引领我们走向幸福和美好。尽管现在中国所面临的环境问题极为严重,但是这并不是我们任意立法的理由,慌乱无秩序的立法只会造成将来无法收拾的混乱局面。条条大路通罗马,法律并不是唯一的路,当你以为只能求助于法律的时候,这种对于法律能否产生实效的恐惧和慌乱将会吞噬你的信仰。一旦信仰发生了动摇,一切的法律活动都将是无根之木,不会焕发真正的光彩。法律必须回归人的生活世界或者说生存方式、生存样式,以人的幸福生活为旨归而展开研究。这也等于说,它必须超拔于经验世界或现世主义的有限性和暂时性,力求在人的生命存在与某种永恒存在的精神性世界之间建立联系,承载人文的意蕴,追问生命的意义,由此而求觉悟与永恒。这种永恒的原动力就来源于法的精神。失去了信仰,我们还有什么?

六号床:郑莎莎

《送法下乡》读后感

“送法下乡”,这题目似乎就蕴涵了这样一种假设--乡中本无法,所以才需要送法下乡,送法上门;或者说,乡土社会有自己的村规民俗,而这类规则并不是和现代国家意义上的法律同质的。

苏力教授在实地研究的过程中发现,在送法下乡的过程中,非但国家制定法和民间法的文化隔阂依然存在,而在执行送法下乡的人员和派遣他们的人员之间,也产生了文化的隔阂。法盲的范围扩大了。

在我看来,苏力《送法下乡》的研究,与其说从基层司法中提炼了什么司法理论,倒不如说,他从基层司法的实际运作中提炼出了一种反司法理论。这种理论告诉我们,如果我们要在非基层建立法治,我们首先必须安排好基层的治理问题比如荤油素油问题,绿豆黄豆问题。乡村的、基层的、下面的治理难题只能用一种非司法甚至反司法的方式来解决,只有在这些棘手的麻烦事被解决之后,只有在这些麻烦事、麻烦人不再烦我们的时候,城市的、高层的、上面的漂亮法治大厦才可能建立。

这本书,又另外引发了我个人的一些对法学想法以及认识。首先,随谈中国的法律制度。中国不是法律不健全,而是法律的实施程度不够。从建国的百废待兴到文革的法律虚无主义横行,再到改革开放后的“依法治国”,中国的法律制度在大量培养法学人才,大量引进外国法律及外国法律文化,迅速发展和完善中国的本土法律,取得了一些比较好的成绩。但不容置疑,在伴随改革开放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配合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法律制度在迅速发展三十年间无疑带着暴发户般的牛气和缺陷。比如有些法律的过时或不合时宜,有些法律忽视一些群体的利益,有些法律的执行力度太低、违法成本太低。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中国的法律制度始终在不断地被审视,也经常出现被一些利益集团所忽悠。但是“如果一旦看到一个制度有弊端,就要予以废除,恐怕世界上过去、现在乃至将来可能建立的任何制度都没有理由存在。”也许我们该庆幸正是

它的弊端存在,正是我们发现了它的存在,我们才可以不断反省,才有机会改进,才可能期盼真正属于中国的法律制度。“完善就意味着没有改进的余地,意味着历史的终结,意味着制度将固化而不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意味着制度与其运作之具体时光环境完全无关,因此不是具体的,而是普适的。”于是我们应当用宏观的发展的眼光对待中国法律制度。

其次,随谈法院的职能。在中国老百姓的眼里,法院是一个可以伸张正义、惩治恶人、维护自己权利的地方。但法院已非古代的衙门,可以凭一张诉状就可以要求青天大老爷帮你主持公道。中国法院组织及制度从国外引进,又经过了中国特色的熏陶,但在职能方面却是积极跟国际接轨。《送法下乡》告诉我们,中国目前的法律是工商法律、都市法律,还是较少顾及到广大的农村、农民以及其他社会弱势群体。像他们知识文化有限,法律意识整体上显然还比不上在都市生活的人,而他们有时就更容易受到依法审判的法院的再次伤害。立案要依据法律规定,审判时法官要依据法律保持中立,由双方当事人出示证据,发表陈诉。当法官中立时,天平哪

一方重时就会支持哪一方。而在强弱相遇时,法院更应该倾向于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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