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工作总结
201*年阳庄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提升阳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全程监管能力,探索在农业系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的经验和模式,在财政部和农业部相关司局的大力支持下,阳庄蔬菜专业合作社承担了安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工作。半年来,项目建设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的理念、务实的态度、发展的眼光推动各项工作,在技术服务部门、垦区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任务顺利完成,项目建设达到了预期目标。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一)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健全的工作体系是项目成功的基础。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各部门和承担单位在项目建设之初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半年来,项目工作组在项目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研究总结等方面组织开展了大量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各省农垦主管部门作为项目的分管机构,也明确了专人负责追溯工作,在本省项目的组织申报、指导实施、日常监管等方面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在项目建设中发挥了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各项目承担单位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针对项目信息化水平要求较高、生产管理要求较严的特点,合理调配企业资源、引进专门人才、开展人员培训、落实相关措施,切实有效地完成了项目各项具体实施工作。为使追溯产品质量管理上水平,项目建设之初就引入了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承担了可追溯产品的检测,参与了可追溯企业质量控制方案的制定,在不断提升可追溯企业质量安全水平方面发挥了技术支撑作用。目前,各级项目单位职责清晰、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上下密切配合、部门相互协调、资源相互共享的良好工作局面为追溯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合理的制度体系是项目成功的保障。为规范项目的实施与管理,201*年农垦局组织制定并发布了《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农办垦[201*]55号)、《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农办垦[201*]76号)和《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验收办法(试行)》(农办垦[201*]77号);委托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起草并发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通则》、《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谷物》、《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茶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畜肉》等5项行业标准。在此基础上,部分省级主管部门也根据本省工作实际制定了垦区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各项目承担单位分别建立了符合本单位追溯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追溯工作制度框架已基本搭建完成,制度保障作用初步得到体现。江苏农垦米业有限公司所制定的从水稻种植到大米销售的一整套追溯工作制度,内容细致严谨、可操作性较强,在推动大米产品追溯系统建设、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信息系统基本建成
实用的信息系统是项目成功的关键。201*年项目工作组会同技术支撑单位完成了追溯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和硬件建设工作。软件开发包括信息系统中的定制子系统、采集子系统、汇总子系统、查询子系统,已形成一套完整的从生产岗位信息采集到产品追溯信息查询一体化的专用软件系统。硬件系统主要是数据中心的建设,目前已完成了部级数据中心和项目承担单位各信息点所需的信息网络和关键设备配置,确保了追溯软件的正常运行。追溯信息系统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将追溯关键点与质量控制点有机结合,对农产品生产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为科学管理农产品生产与经营提供了有效的工作载体。一年来,通过开展追溯工作,绝大多数项目承担单位已基本达到了有效记录、链接、传输、监督追溯信息的工作要求,基本实现了通过网络、短信、语音查询可追溯产品和企业质量安全信息的工作目标,满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质量安全责任和意识逐步提升
企业的诚信意识是项目建设的前提。一年的项目建设工作使项目承担单位的诚信守法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方面,企业为满足追溯工作的需要,进一步细化生产流程,完善生产规范,优质安全农产品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得到提升;另一方面,随着质量追溯工作的逐步深入,企业和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都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逐步强化。如新疆北疆红提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实施了追溯项目,承担种植任务的农户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使用投入品环节,都能自觉履行领导签字制度,未经领导签字许可使用的投入品,农户都坚决不予使用。北京金星鸭业中心的主要领导将实施追溯项目提升到企业回馈社会、体现社会责任的高度认真对待,使追溯项目的意义在更高层次上得以体现。(五)经济社会效益逐渐显现
产品效益是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开展追溯工作,提升了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形象,提高了农垦优质农产品的价值,树立了企业的知名度和公信力。广西国有源头农场全面实施质量追溯制度后,在市场上树立了优质安全农产品的良好形象,201*年在柑橘受病虫害事件影响出现滞销的不利条件下,该场的柑橘仍以高出本垦区、本地区同类农场柑橘每公斤0.4元的批发价格供不应求,贴有可追溯标志的“源头”牌柑橘得到市场的认可,不仅有效规避了柑橘虫害所带来的巨大风险,也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利润。广西农垦茶业集团借助追溯系统对茶叶加工过程中的拼配工艺实行精细化管理,生产的可追溯茶叶在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广西区50周年成就展上得到了中央领导、国内外客商和广大消费者的广泛关注与青睐,公司知名度显著提高,贴有可追溯标识的茶叶售价提高了20?30%,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形成了质量与效益共赢的良好发展局面。(六)示范带动作用初步体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是项目建设的重要目标。农垦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排头兵,率先实施质量可追溯制度,不仅更加充分地体现了农垦的发展优势,同时还为辐射带动地方的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新的示范平台。黑龙江垦区追溯工作的开展为地方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提供了可借鉴的模式和经验。在垦区的带动下,黑龙江省勃利县大森林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和五方种猪场两家国家级龙头企业主动要求加入质量追溯信息系统,目前已完成了项目建设期实施工作,追溯系统已进入了试运行阶段,为在地方农业系统推广追溯项目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二、完成的主要工作(一)项目准备阶段
201*年初,农垦局组织各有关垦区及项目承担单位召开了项目前期工作座谈会,统一思想,明确思路,部署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4月,按产品分四组组织垦区和各承担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进行集中研讨和修改。7月,组织召开了“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签约仪式”,农垦局与14个垦区、23家项目承担单位分别签署了项目建设合同,标志着追溯项目进入了全面建设阶段。(二)项目实施阶段
201*年底,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着手开展追溯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工作和农垦可追溯农产品标识的版权注册工作。201*年7月,农垦局组织举办了追溯信息系统软件使用培训班,各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的业务主管和技术骨干参加了培训。8月,在各单位前期工作基础上,农垦局组织软件专家、质检中心专家分赴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现场指导,搭建软件系统、调试查询渠道,检测产品质量、完善质控方案,完成了追溯系统现场实施工作。11月底,23家项目承担单位已基本完成了追溯信息系统的搭建工作,陆续进入了系统试运行阶段。(三)项目检查阶段
201*年11?12月份,农垦局组织信息、质量、管理和生产等方面专家,分六组对已开始试运行的各项目承担单位追溯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建设期验收和考核评分。其中,20个项目承担单位通过了项目建设期验收,最高分95.5分;3个单位未通过验收,最低分68分。通过开展建设期验收工作,深入了解了项目建设第一手材料,准确把握了201*年项目建设情况,为201*年更好地推动此项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奠定了基础。201*年1月,农垦局又邀请了13个垦区的30名专家和代表,共同研讨了201*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工作,与会专家和代表为项目的更好发展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设性意见,对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除此之外,201*年农垦局还组织开展了项目日常性管理和宣传推广工作,重点体现在三方面:一是部署201*年项目申报工作。年初,组织制定了《201*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并下发垦区;5、6月份,对各省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8至10月份,派员分赴新疆兵团、重庆、湖北、新疆农业、新疆畜牧、宁夏、海南等垦区对10个申报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11月初,组织召开了201*年项目专家评审会,对76个申报项目进行论证,最终初步确定了27个单位承担201*年项目建设工作。二是为促进工作的交流与提高,全年共编发工作简报43期,形成了内外沟通、上传下达的良好窗口。三是追溯项目宣传工作。7月,农垦局组织召开了“北京金星鸭业中心北京鸭实现质量可追溯发布会”,邀请20余家新闻媒体对北京奥运会特供产品北京鸭实现质量可追溯进行了重点宣传和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新疆北疆红提公司、广西农垦茶叶集团、广西国有源头农场、安徽垦区、上海垦区也都分别针对本垦区产品实现质量可追溯举办了新闻发布会,共同营造了农垦可追溯产品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项目的认识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垦区和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复杂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垦区主管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缺乏具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部分项目承担单位只对产品是否可以挂上可追溯产品标识感兴趣,忽视自身能力的建设与提高,缺乏长效机制的保障。
(二)组织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项目工作组以产品分类的管理模式存在效率偏低的缺陷;垦区主管部门尚未充分发挥上传下达、监管协调的作用;项目承担单位机构健全、分工明确、措施到位的良好工作体制尚未有效形成。
(三)规章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有的项目承担单位没有形成有效的适合于自身追溯工作的制度,存在制度内容空泛、人员职责不清、语言表述不准、编写不够规范等问题。还有一些制度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与项目的管理要求仍存在差距。
(四)技术支撑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现行的追溯信息系统仍需细化功能、扩充内容。如完善定制、采集、汇总子系统,优化界面设计,丰富组件功能,增加标签监管功能;开发后台汇加系统、网上质量监管系统、信息上报监管系统、标签使用监管系统、权限管理系统等。
(五)人才队伍建设需进一步推进。项目承担单位的人员素质、能力水平参差不一,有的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身兼数职,不能全身心投入项目建设工作;有的只懂管理,不懂技术,缺乏必备的操作能力;有的项目承担单位技术人员流动性大或留不住人才,影响了项目的持续开展。四、201*年工作思路和重点
围绕农垦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按照生产可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溯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优化信息体系,壮大人才队伍,强化监督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不断扩大可追溯产品规模,扩展可追溯产品种类,延伸可追溯产品链条,推出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品牌信誉度高、安全保障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可追溯产品和龙头企业。主要工作:(一)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工作组将继续指导、监督201*、201*两年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有关工作,不断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垦区主管部门重点强化对本垦区追溯项目的监督指导,落实措施,做好垦区与项目工作组、项目承担单位之间的协调服务工作。项目承担单位要强化对标识和标签的管理,规范使用程序,严格使用要求;加强对追溯信息的监督管理,确保追溯产品信息真实、及时上传;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完善规章制度。农垦局将有针对性地认真研究已试行的追溯工作制度,对不完善的地方予以修订。同时,督促垦区主管部门尽快制定完善本级制度,并指导项目承担单位进一步完善本单位追溯工作规章制度,为项目科学、有效、可持续开展提供制度保证。
(三)优化信息系统。农垦局将委托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结合国内外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对可追溯信息系统定制、采集、汇总、查询、监管、网络后台维护等子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追溯信息系统的规范、简便、灵活和可操作性。(四)开展培训宣传。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将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人员培训,提升广大从业人员能力。同时,多渠道宣传推广可追溯企业和产品,扩大社会影响力。(五)加大监控力度。农垦局将继续委托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和7家部级质检中心协助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项目建设,加大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监控力度,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组织交流研究。农垦局重点在追溯专项技术、信息平台、国际标准、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强研究,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农垦可追溯工作能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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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工作计划
在各项目单位的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下,201*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与水平,扎实推动201*年项目建设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面总结201*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农垦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按照生产可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优化信息体系,壮大人才队伍,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扩大可追溯产品规模,扩展可追溯产品种类,延伸可追溯产品链条,推出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品牌信誉度高、安全保障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可追溯产品和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农垦示范带动作用,为建立我国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一)项目管理上水平。完善从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到监管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与措施,形成部、省、项目承担单位、质检部门四位一体、职责清晰、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项目建设见实效。完善首批23家企业追溯系统,推动201*年27家企业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在谷物、茶叶、畜禽肉类、水果、
蔬菜等产业中建成追溯能力较强、技术含量较高、操作性较好,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高质量、高标准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提高可追溯产品信誉度、认知度和市场竞争力,树立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整体品牌形象。
(三)项目研究有成果。加强对国内外产品追溯制度的研究,力争在市场准入、认证体系、溯源技术、可追溯性标准等方面形成一批时效性好、指导性强的研究成果,为质量追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划、循序渐进。根据国内外市场发展要求,联系企业生产管理实际,找准生产、消费、监管三者之间的结合点,在可追溯产品生产规模、追溯精度、产业链条等方面科学合理制定项目建设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层次地推进项目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二)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充分发挥农垦系统运用先进技术和建设现代农业的示范作用,按照先期带动后期、项目单位带动非项目单位、农垦带动地方的要求,促进项目承担单位之间交流合作,加强垦区与地方的沟通,共享经验与技术,提高追溯项目整体实施效率,发挥好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三)诚信守法、规范运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合同的要求,不断规范生产行为,如实记录生产档案,细化产品批次管理,诚信使用追溯标识,确保信息可追溯性、完整性、准确性,共同维护农垦可追溯农产品信誉。
(四)突出公益、兼顾效益。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按
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的要求,不断提升可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加强对可追溯农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体现可追溯产品价值,形成生产、消费、监管互利共赢、良性互动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四、主要措施
(一)发挥组织优势,实行整体推进。部农垦局负责项目总体规划与监督,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支撑,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追溯企业培育、指导,对项目工作协调、督导,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本单位追溯工作的实施与发展,质检中心负责指定追溯企业的产品抽检及质量保障体系建立。
(二)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工作落实。重点加强项目承担单位制度建设,提高制度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其能够真正为各单位追溯项目的实施保驾护航。对项目继续实行合同制管理,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明确建设目标、规范资金使用、落实责任义务,共同维护项目合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对追溯行业标准的宣传与贯彻,充分发挥标准对生产的指导作用,科学指导追溯项目实施工作。
(三)突出人才培养,打造骨干队伍。充分发挥现有质量、信息、生产、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的作用,加强交流与培训,尽快建立一支在谋划追溯事业发展、解决追溯系统重大问题等方面具有较高素养的专家队伍;形成一批掌握追溯系统建设要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发挥协调指导作用的专家型管理人才;培养一批熟悉掌握追溯信息系统操作、确保追溯系统正常运转的一线技术骨干。
(四)完善信息系统,提升支撑能力。重点完善追溯信息系统中的定制子系统、采集子系统、汇总子系统,开发后台数据自动处理模
块、质量监管模块和可追溯性验证模块,提高追溯信息系统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促进追溯系统与企业管理相结合,全面提高农产品信息化生产管理水平;培育专业技术人员,提高现场实施效率。鼓励省级主管部门建立省级追溯数据监管平台,加强对本省追溯信息的管理。
(五)加强基础研究,促进交流合作。加强可追溯产品在市场准入、技术应用、政府监管等方面的研究,开阔视野,增强发展后劲。指导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多角度、多途径、多层次交流,形成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提高项目实施成效。
(六)强化项目监管,推行标识管理。以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项目合同为依据,继续开展建设期验收、年度考核及日常性监管工作。以标识为抓手,对通过项目建设期验收企业生产的可追溯产品实行监督管理,通过随机抽查和网上监控等手段,加强对追溯系统运行情况的监管,提高可追溯产品诚信度,推动质量追溯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并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五、重点工作
(一)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工作组
1、制度建设。一是根据农业部各有关司局会签意见,尽快修订《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标识管理办法(试行)》,2月底前发布;二是5月底前完成《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验收办法(试行)》意见汇总与组织修订工作;三是及时收集、整理对其他已发布制度的建议、意见,酌情修订。
2、项目管理。一是2月初发布201*年项目建设工作计划;二是一季度召开201*年项目总结、201*年项目工作启动会,部署相关工
作;三是3、4月份指导各项目承担单位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四是根据财政资金下达额度,与省级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签订201*年项目合同,下达201*年补贴资金;五是开展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对可追溯信息上报数量与质量进行动态监管;六是组织专家对201*年项目进行建设期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参与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201*、201*年项目年度考核和不定期实地考察;七是依据相关制度,受理可追溯产品标识申请,发放标识使用许可证书,对标识、标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八是组织做好201*年年度总结工作,并研究确定201*年项目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九是组织做好201*年项目申报工作,4、5月份编制下发201*年项目申报指南,7、8月份对项目申报单位实地考察,11月份组织专家研究确定201*年追溯项目建设单位。
3、项目实施。一是2、3月份按照可追溯产品种类,建立实训基地;二是2月底前完成部级数据中心数据转移工作,3至5月制定相关数据管理、维护制度,及时处理企业上报数据,维护数据中心运行、保障信息安全;三是5月底前完成追溯定制、采集、汇总子系统的优化工作,开发后台汇总、网上质量监管、信息监管、标签监管等系统,进一步提升追溯信息系统的功能性和对监管工作的支持能力;四是6、7月份对省级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指导项目承担单位信息网络建设和关键设备购置;五是8至10月份根据各单位需求,现场指导省级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建立省级追溯数据监管平台与追溯信息系统;六是为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供追溯系统建设咨询与服务,及时处置系统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宣传推广。一是加强与省级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的日常
沟通与合作,及时收集、整理、报道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进展情况,宣传阶段性工作成果,提高农垦可追溯产品社会认知度;二是11月份组织开展农垦可追溯农产品宣传日活动,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统一部署,采用手册、视频、展板、实物等形式,以北京为中心,在4-5个城市同步举行农垦可追溯农产品专题宣传推介活动,体现农垦质量追溯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5、研究工作。一季度组成研究小组,确定研究内容,启动研究工作;二、三季度跟踪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沟通交流研究情况,形成研究初步成果;四季度完成研究报告,汇总推广研究成果。
(二)省级主管部门
1、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一是要开展学习与研究工作,不断提高对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辖区实际,强化对本辖区追溯项目承担单位的协调、指导与服务;二是要加强制度与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对本辖区追溯项目的管理,培养专门人才为追溯项目建设与管理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三是要提高自身监管能力,有条件的省级主管部门应积极建立省级追溯数据监管平台。
2、指导、服务企业做好201*、201*年项目建设工作,组织申报201*年项目。一是3月底前敦促201*年项目承担单位落实建设期验收整改或改进意见,协助项目承担单位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追溯系统,适时组织专家对限期整改单位进行复验收。7月份之前组织做好垦区主管部门、201*年续建项目、201*年新增项目合同签定工作;二是待项目标识管理办法发布后,组织通过建设期验收的项目单位申请使用追溯标识,配合农业部对标识使用情况、追溯系统运行情况进
行监督管理;三是指导201*年新增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前期研究和筹备工作,完善实施方案,协助技术专家完成现场实施工作,组织承担单位完成建设期验收准备工作;四是组织做好本垦区追溯项目的年度考核和总结工作,对本辖区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筹划、监督;五是依据201*年追溯项目指南,组织做好本辖区项目申报工作,配合农业部做好对201*年项目申报单位的实地考察工作;六是组织开展宣传工作,配合农业部做好农垦可追溯农产品宣传日活动。
(三)项目承担单位
1、201*年项目承担单位。一是3月底前依据项目建设期验收意见完成配套制度健全与系统优化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二是3月底前完成201*年工作计划编制,201*年项目建设合同签订工作;三是运行追溯系统,确保可追溯产品生产规模、追溯精度和深度符合项目合同要求,规范使用追溯资金,诚实守信开展追溯工作,保证追溯数据的真实、及时与可追溯性;四是项目标识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尽快申请并规范使用追溯标识;五是开展可追溯产品宣传活动。
2、201*年项目承担单位。一是2、3月份建立追溯项目组织机构,明确项目建设目标,落实人员分工,优化生产流程,完善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前期研究、筹备工作;二是4至7月份编制、签订项目合同,并依据项目合同要求完成设备选型、采购、信息网络建设和关键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开展人员培训,完善原始档案记录,合理合规使用项目资金;三是8至10月份在信息技术专家、质量检测专家指导下建立追溯系统,完成追溯信息软件系统初始化和追溯标签印制,进行追溯系统试运行;四是11、12月份,重点做好建设期验收和年度考核的准备工作,并依据专家验收意见,进一步完善追溯
系统,适时开展可追溯产品宣传活动。
(四)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
一是3月份依据工作任务和资金安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二是4至7月编制并签订项目合同,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行业标准宣贯工作;三是7至9月份,协助项目承担单位制定质量控制方案与产品应急预案,会同信息专家确定追溯产品质量控制关键点,定制质量追溯信息采集关键项;四是对农产品进行抽检,及时反馈抽检结果,协助项目承担单位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与监管;五是做好年度总结工作,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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