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司法所201*年度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兰溪司法所201*年度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年,兰溪司法所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所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8起,调解成功17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指导村级调委会成功调解民事纠纷3起,防止民转刑案件3起,使5个即将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为我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网络一是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全镇构建“党政负责、综治牵头、司法行政为主导、有关部门齐参与”的“大调解”格局。各村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立了38个村级人民调委会,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的各项制度,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主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目前,全镇已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镇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化,基本实现了“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确保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201*年我镇各级类民组织共接收各类调解案件21起,全部得到了妥善解决,没有出现一起民转刑案件,为全镇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是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全镇38个村级调委会都配齐了调解工作人员。积极吸纳退休干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优化调解员队伍。把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计划,利用以会代训和专业培训形式,对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不定期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今年3月份,我镇组织了基层民调骨干培训班,对村级人民调解员分期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有《人民调解法》、《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及技巧》、《社会治安日常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人民调解案例汇编》等,经过培训,全体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调解能力明显增强。
(二)严格调解工作流程,实现人民调解规范化
为了增强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和社会效果,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做到“四规范”:一是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职责。要求全体人民调解员立足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点,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范围。二是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制订细化了人民调解的工作流程表,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的岗位责任制度、重大纠纷讨论制度、回访制度,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准备、受理调查、调解步骤、回访记录、卷宗归档等程序进行规范。三是规范人民调解行为。出台了人民调解员奖惩办法和仪表行为规范,严格人民调解纪律,确保调解工作依法进行,防止“吃、拿、卡、要”行为的发生。四是规范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要求,县局统一制作了人民调解文书,并进行了培训,对调解申请书、受理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和卷宗归档等人民调解文书进行讲解,实现了案卷规范化。
(三)狠抓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按照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和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各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情况明了,信息畅通。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度。每月召开调委会主任例会,听取纠纷调解情况,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对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制定调解预案,及时进行调解。三是实行包案调解制度。将每起纠纷的调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身上,做到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解、包跟踪、包反馈。四是调解回访制度。对排查、调解成功的纠纷进行回访,保证调解协议的按时履行。
(四)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
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新时期矛盾纠纷调解新机制,大胆引入“听证”方式,针对疑难、复杂和缠访的矛盾纠纷,我们尝试开听证会的方式,让群众参与旁听,知道真相,加大舆论监督作用,使当事人双方在众乡亲面前都如实的陈述了自己的理由和意见,最终使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五)狠抓法制宣传教育,从源头预防纠纷发生。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涉及企业与村民政府与村民间的矛盾日趋明显和增多,主要表现在征地、拆迁、补偿、利益分配等方面。面对新情况,我们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普法工作,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兰溪镇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政府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兰溪”作出应有的贡献。
兰溪司法所
二一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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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司法所20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年是我党建党90周年,是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和“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201*年,在镇委、镇政府的坚强领导与县局的关怀指导下,我们坚持以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快发展、促进稳定的大局,以“创先争优”活动和“治庸问责”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维护我镇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了我镇“六五”普法规划的调研、起草和制定工作,并全面启动了“六五”普法工作,推进了民主法治进程;扎实开展了“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加强了对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了“法治兰溪”建设。今年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共举办了各类法制宣传活动2场次,印发了法律知识读本800册,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份,与人民群众“面对面”地开展法律咨询267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000多人。
人民调解工作:我们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社会稳定“前沿工程”,深入学习贯彻了《人民调解法》,积极组织了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加强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围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全镇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全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8件,调处成功34件,调处成功率达90%,其中已履行32件,占调解成功总数的94%。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
打活动2次,有力地促进了和谐因素,减少了不和谐因素。
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法律服务人员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优化经济环境和骨干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增强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畅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重点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切实落实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我镇法律服务机构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5件,办理咨询、代书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56件,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12余万元。
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今年我镇登记在册的刑释解教人员有5人。农村户籍的,都分配了土地,有1人解决了最低生活保障,没有一人重新犯罪;今年我镇登记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有21人,有4人已经解矫,对于登记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都建立了规范的教育矫正档案,没有一人重新犯罪,矫正效果较为明显。
服务中心工作:积极响应陶瓷工业园领导小组的要求,努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成立了陶瓷工业园建设法律服务工作队,为陶瓷工业园建设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按时完成了镇政府交给的2户拆迁任务。积极协助镇委、镇政府圆满完成了镇、村两级换届选举工作。
二、工作主要作法
(一)全面启动“六五”普法,提高了法治创建水平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我镇在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的总结、表彰和成果展示工作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确保了我镇“六五”普法高位启动实施,进一步深化了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了预防和
减少社会矛盾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我们以“法律六进”为平台,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切入点,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印发了《农村法律知识读本》1000册,组织律师讲师团深入到各村组开展了法律知识宣讲活动;围绕项目建设在兰溪陶瓷工业园区开展了“法律进企业、进工地、进周边村组”活动。
二是利用重大节假日、主题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利用妇女节、儿童节、中秋、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深入基层组织法制宣传报告会、讲座和文艺演出,加强对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妇女儿童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了“法治兰溪”建设;同时还利用“3.15”宣传日、“土地日”、“环保日”、“防止艾滋病日”等主题日开展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三是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大力推广参与式、互动式的普法工作方法,不断增强普法教育工作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活跃普法教育的形式,增强普法教育的吸引力和有效性。抓好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的有机结合,重点项目、重点任务与普法的有机结合,切实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作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抓手,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的管理水平。
(二)强化基层基础,增强了人民调解工作合力
一是健全组织抓调解。结合村级换届进一步调整和充实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镇村级调解员已达到123人,相当一部分村建立了调解室。
二是提高能力抓调解。为了提高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调解能力,开展了两次调解业务培训,并将《浠水县人民调解典型案例选编》发放到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是突出重点抓调解。把调解工作的重力放在维护社会稳定上,突出对土地纠纷、建设纠纷、经营纠纷、房屋拆迁纠纷、医患纠纷、婚姻纠纷、赡养纠纷的化解,特别是全力以赴做好非正常死亡矛盾纠纷的调处。
四是突出活动抓调解。加强了《人民调解法》宣传力度。我所按照县局的统一要求,全面动员,认真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人民调解法》学习活动,并结合普法工作,面向基层,走进千家万户,广泛宣传了《人民调解法》,形成一定声势和舆论氛围,为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依法调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在全镇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对矛盾纠纷重点户、重点人和重点部位了解掌握率达到100%,对排查出的纠纷隐患和不安定因素落实防范措施达到100%,排查出矛盾纠纷隐患30个,全都得到了及时调处;
(三)加强规范管理,提升了法律服务水平
以深入学习贯彻《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为契机,结合“创先争优”、“治庸问责”等活动的开展,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三从四德”教育。即“服从法律、服从大局、服从管理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优化经济环境、骨干企业和信访维稳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我所积极响应陶瓷工业园领导小组的要求,努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成立了陶瓷工业园建设法律服务工作队,为陶瓷工业园建设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四)落实目标任务,推动法律援助向纵深发展
一是宣传有广度。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利用送法下乡活动日、《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日、“12.4”法制
宣传日等活动时间,通过采取设立法律咨询点、悬挂过街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对农民工和困难群众进一步加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宣传,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公众知晓率,增强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为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是服务有深度。按照“有援则援”、“应援尽援”的总体要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畅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重点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切实落实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是接待有温度。镇援助工作站全年共接待来访人员112人次,工作人员每一次都耐心细致地为他们讲法律、讲政策、讲道理。
(五)完善工作机制,严格预防重新犯罪
一是摸清情况掌握了新动向。对于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由局矫正办实行登记造册和上网管理。通过调查摸底、走访联系基本上掌握了两类人员的思想动态、家庭情况、生活状态,做到心中有数,管理有方。认真做好了刑释解教人员的登记、帮教、安排等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对有可能重新犯罪的重点对象的帮教,做到帮教、安置、监管措施三管齐下。
二是探索管理有了新方法。对安置帮教人员做到“三个不脱教”:即没有脱贫的不脱教、思想未转化的不脱教、表现不好的不脱教。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教育和管理相结合,宽管、普法、严管相结合,防止脱管、漏管现象。
三是帮教矫正有了新途径。即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一名帮教人员,同时加强了志愿者队伍建设,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帮教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专题思想动态分析会,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式个人谈话,每年对矫正对象的家庭进行一次走访。
三、存在的问题
201*年我镇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方面工作都有了新的起色,这既是我们在县局的关怀指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工作中心、服务大局的结果,同时也是全所工作人员团结拼搏,求真务实、共同努力的成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楚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1、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有些办法措施不够得力;2、部分干警的全局观念、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工作只求维持现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缺乏经费,工作起来难度大。
四、201*年工作计划
201*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全力作好“六五”普法工作;二是采取送法下乡、进村讲法、辅导讲座、以案释法、散发资料、流动广播、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广泛开展全旗普法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兰溪高中、兰溪陶瓷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开展重点排查和集中梳理,对闲散人员、流动人口、外来住户进行重点防控巡查,在信息收集掌控和源头苗头的预防预测上下功夫,做到重心下移,警力下沉,矛盾纠纷早预知、早发现、早化解,最大限度在基层一线排解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是抓好村级人民调解队伍的法律法规和调解业务培训。三是努力为人民调解工作争取经费,保障调解工作有效地开
展。
(三)认真抓好法律服务工作
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的基础上,注重教育引导基层法律服务组织积极主动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利益冲突,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最大限度把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预防控制在基层,遏制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拓展延伸法律援助的领域和空间,切实为老、弱、病、残、贫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使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五)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防控管理和教育矫正工作
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教育转化,采取入户回访、结对帮教、委托家属监管、电话联系、外出请假、每周一报等跟踪管控措施,适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思想道德教育、人生哲理讲解、情感沟通交流、社会公益劳动等集中学习教育,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心理变化、活动情况和现实表现,对重点对象实行重点帮教,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早预知、早预防、早控制,从源头上遏制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出现重新犯罪的情况。
浠水县司法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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