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美姑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中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统一部署,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年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和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1*年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确保我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有序进行和顺利验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国司法警务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
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提高政治、业务、体能素质为重点,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为依据,通过立足岗位、全警参训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向训练要体能,向训练要技能,向训练要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全警参与、立足岗位、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充分认识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岗位大练兵活动作为司法警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全警参与。要立足岗位,严格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组织司法警察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工作实际,苦练基本功。要突出重点,围绕提高司法警务工作能力这一主线,突出体能和四项规则等重点科目训练,整体推进岗位大练兵工作。要注重实效,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中心工作,以提高司法警务能力为目标,服务好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司法警察大队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岗位大练兵活动,实行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三定四包”:即定人员、定内容、定时限;包任务、包落实、包质量、包安全。要加强对岗位大练兵活动各阶段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努力确保岗位大练兵活动顺利进行。
三、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以党组成员,副院长常庆育为组长,法警大队队长沙马格夫、法警大队政委陈建均、法警大队副大队长杜光洪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组织指挥。领导小组由沙马格夫负总责,负责与岗位大练兵活动有关事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的承办。四、训练对象
岗位大练兵对象为法警大队全体司法警察,包括兼职法警以及以工代警人员。五、主要内容
(一)基本体能。1分钟俯卧撑(男警),1分钟仰卧起坐(女警);100米跑;1000米跑(女警800米);5公里越野。
(二)基本技能。手枪射击;手铐使用方法;警棍及警棍盾牌术;擒敌技术;法律法规知识;队列基础。
(三)警务专业技能。押解、值庭、看管、安全检查、参与强制执行、执行死刑、采取强制措施等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各类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
(四)综合保障技能。警务活动组织指挥、计算机基本操作与应用、公文写作、机关参谋协调能力等。
六、方法和步骤
此次岗位大练兵由法警大队组织,按照相关知识技能、集中学,整个活动分为“动员准备、组织实施、考核验收、总结评比’’
四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3月13月25日)
在省法院2月25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会后,我院及时按照最高院,省高院以及州中院的安排和部署,分析训练形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岗位大练兵实施方案,搞好深入的思想发动,为活动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3月266月20日)
我院法警大队在做好动员准备的基础上,根据州中院的集中培训,按照岗位大练兵的内容和要求,邀请县武警中队的教官进行指导,并对每一名司法警察在集训开始时和结束时的体能、技能、专业技能各项目进行测评,努力强化能力,规范内容,统一动作标准,达到人人参训、人人合格的目的。在整个训练期间开展切合实际的、针对性的、多样性的训练,将岗位大练兵活动走向实际、引向深入。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6月20日10月31日)
考核贯穿岗位大练兵过程始终,每个阶段由院党组分别对全大队和个人的训练情况进行考核,建立考核档案。7月以前完成对全体司法警察的考核,准备迎接7月份州支队考核验收;8月份继续深化岗位大练兵成果,查缺补遗,再次迎接上级部门的考核验收。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11月1日-12月31日)
对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进行自查总结评比,于11月5日前将
自查评比结果报中院法警支队,对在岗位大练兵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训练不达标的责令补训,重新考核。
七、活动保障
积极与院党组汇报,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切实做好大练兵保障工作,要把岗位大练兵活动期间所涉及训练场地、器材、经费等列出具体项目,由单位予以保障。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岗位大练兵实施方案美姑县人民法院办公室201*年3月28日印发(共印15份)
扩展阅读: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实施方案)
河北省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经市中院党组研究,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司法警察“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为主题的岗位大练兵活动,现结合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全国法院司法警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提高政治、业务、体能素质为重点,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为依据,扎扎实实打基础,认认真真抓训练,通过立足岗位、全警参训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向训练要体能,向训练要技能,向训练要素质,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全警参与。要求人人参加练兵、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参训人员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含在其他岗位的司法警察)和从事警务工作的人员。
(二)立足岗位。严格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三)突出重点。以基本体能、基本技能、专业技能为重点,整体推进岗位大练兵工作。
(四)注重实效。以提高司法警务工作能力为目标,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三、组织领导
市法院成立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常荣才任组长,市法院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高贵州,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苗松林任副组长,政治部副主任、宣传处处长王晶明、办公室主任左军、人事处处长王友山、教育培训处处长张玉春、计划财务装备处处长薛芳、司法警察支队总队长兼政委田振力、副支队长于新忠、张尉为成员,负责领导指挥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党组成员高贵州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法院都要设立相应机构,负责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主要内容和目标(一)政治理论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及“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文件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学习读本》。
(二)业务理论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
审判警务保障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试行)》、《人民法院调动使用司法警察暂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三)业务技能1、基本体能:
(1)男警1分钟俯卧撑,女警1分钟仰卧起坐;(2)男警100米跑,女警100米跑;
(3)男警1000米跑3分45秒以内,女警800米跑;(4)5公里越野。2、基本技能:
(1)手枪射击:包括熟悉手枪的性能和构造;学会分解结合、爱护武器和排除故障的方法;了解简易射击学理;掌握操作要领等。
(2)手铐的使用;(3)警棍及警棍盾牌术;
(4)擒敌技术:擒敌拳、摔擒技术.3、专业技能:(1)押解、看管、值庭;
(2)安全检查:手持安检仪、安检门、X光机的使用及实施方法;
(3)参与执行;(4)执行死刑;(5)采取强制措施;
(6)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模拟演练。
通过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使全体司法警察思想上牢固树立职责意识、为民意识、服从意识,熟悉司法警务工作各项制度和要求,能熟练应用法律法规解决职能履行中遇到的问题;体能达到良好以上成绩,具备与履行职能相适应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熟练掌握警械(具)使用、擒敌技术、值庭、押解、看管和安全检查等基本技能,具备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克敌制胜本领,保证每名司法警察“熟记岗位职责、掌握岗位技能、练就岗位特长”,努力实现“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警务技能明显提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
五、方法步骤
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从2月25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2月25日3月15日)组织动员,制定方案。3月20日前,各基层法院召开岗位大练兵部署会议。3月25日前,各基层队将实施方案上报市中院法警支队。4月5日前,各基层法院将本单位训练计划报市中院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5日8月31日)1、政治、业务理论:
3月15日至7月31日,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安排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的学习,8月上旬,市中院举办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知识竞赛(具体实施方法另行通知)。
2、业务技能
3月25日至8月31日,全省法院按照各自的训练计划,自行组织训练。
(1)基本体能训练:5月底前参训人员基本体能成绩良好率要达到40%以上,6月底前达到80%以上,7月底前达到100%。
(2)基本技能训练:
①5月底前,全体参训人员警棍、警棍盾牌术、擒敌技术达到要领正确,动作熟练;
②7月底前,完成手枪射击科目训练,具体训练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3)专业技能训练:
①3月25日至8月31日,由各法院结合日常警务保障工作,完成押解、看管、值庭、安全检查、参与强制执行、执行死刑、采取强制措施的训练。7月至8月,各法院召开至少2个庭审警务保障示范庭;
②4月底前,各法院制定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包括:上访人自杀、自残、自焚、行凶、患病或其他违纪生命安全等情况;群体性上访事件;机关发生火灾;机关发生人员中毒;应对恐怖事件;派出爆炸及危险物品;发生爆炸事件后的处置等);5月至8月期间,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模拟演练。
③7月至8月,市法院对各基层院的庭审保障示范庭和处置突发事件演练进行考核。
市中院将不定期对全市法院岗位大练兵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能落实实施方案和训练计划的法院将进行通报。
(三)考核验收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9月上旬,中院对基层法院的训练进行考核验收。同期,省法院也将对全省法院进行政治业务理论统一考核验收,对业务技能训练实行中级法院全部考核验收、基层法院抽查考核验收方式进行。同时迎接最高人民法院检查组考核评比。
(四)总结评比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11月上旬,中院组织评比。评选出全市岗位大练兵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活动要求
(一)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各基层院要成立由院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活动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警队领导带头训练,广大司法警察积极参训的浓厚氛围。司法警察支队要加强对各县区法警大队岗位大练兵活动督促检查,全程指导、及时跟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争创先进、争当榜样的良好氛围。要树立和宣传大练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载体的宣传教育作用,不断扩大大练兵活动的成效。
(二)科学施训,确保安全。各基层法院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训练时间和内容,针对新老司法警察训练基础、文化素质、接受能力、年龄体质等情况进行科学编组,分类指导,因人施训。要科学统筹安排正常工作和练兵活动,切实做到训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严格遵守训练制度规定,防止人员伤亡、装备丢失损坏等训练事故的发生。手枪实弹射击训练由各单位提出申请向中院报计划,由中院司法警察支队
统一组织实施,要制定详细的实弹射击组织实施方案,在标准的射击场地施训。接受射击训练人员必须为已授衔的司法警察,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参与。
(三)严格管理,从优待警。各单位要加强岗位大练兵活动管理,严格落实训练制度,全面提高,不落一人。要把练兵活动具体化,把练兵目标分解到每名司法警察,练什么、什么时间练、达到什么标准都要规定得清清楚楚。各级法院领导要早做谋划,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岗位大练兵活动中出现的经费、器材、教材、场地等方面的问题。要落实好训练补贴、岗位津贴、节假日加班补贴、伤亡保险津贴等待遇,积极主动解决参训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岗位大练兵活动中去。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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