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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坪村就业站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23:02:34 | 移动端:上坪村就业站工作总结

上坪村就业站工作总结

上坪村就业站工作总结

自城关区在行政村建立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站以来,我村就业站按照城关区就业局以及街道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积极创造各种条件,千方百计解决本村村民就业,对有就业意愿的村民提供免费技能培训,采集发布用工信息,全力输转我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为在我村企业里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免费提供各种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服务,自就业站成立到现在,共输转富余劳动力42人,免费为12名村名提供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成功4人,为40名外来务工人员办理《进城人员就业证》,积极完成街道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村民就业率达到90%以上。主要做法和成效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保障就业

我村就业站充分认识到就业和再就业是城市化后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这项工作高效开展,我们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制度,由村委会领导直接抓,指定工作人员协助,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全力解决本村内就业与再就业工作问题。

二、落实政策,创新举措,促进就业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就业和再就业各项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可行的措施办法,切实解决村民就业问题。

2、及时、准确掌握本村失业人员和新就业人员情况,做到及时统计,及时上报,及早解决。

3、充分利用驻村有实力的企业,吸纳、培养当地人才,并积极联系辖区内各类企业,创新举措,建立经常性沟通协调机制,为企业和村民搭建招用工桥梁,扩大青年就业门路。

三、加大投入,完善就业服务

自就业站成立以来,本社区逐步完善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1、完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硬件设施基本达到上级部门的要求;2、对有培训愿望的失业人员,积极配合街道劳动服务中心做好培训登记,落实培训计划;

3、重新修订奖教奖学制度,由村委会给予资助学费,鼓励青年积极参加各种继续教育,提升知识技能,为将来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就业站成立以来,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本村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明年,我们仍将认真落实就业局以及街道下达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积极创造各种条件,探索新办法,寻找新出路,努力解决村民就业,争取有就业意愿的村民全部实现就业,积极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免费就业咨询服务,协助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劳动权益,努力创建充分就业村。

扩展阅读:工作总结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年是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全力抓好稳定和发展的关键之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努力实现乌鲁木齐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为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县委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社会稳定,保生态环境,保农牧民增收,保财政增长,保民生改善”的首要目标,围绕县委提出把旅游业规划建设成为全县龙头和主导产业的发展目标,以百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为抓手,以县委确定的“土地严管年、改革创新年、招商引资年、效能服务年、项目建设年、开源节流年、信访矛盾化解年”为要求,紧紧围绕县委确定201*年发展战略指导思想和各项工作要点,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认真做好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及编制工作。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人事工作

1、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一是全面实施公务员培训制度。201*年,我县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大规模培训干

部,进一步提高各级公务员对信息技术与资源的运用”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工作,通过计算机应用及网络办公实务对全县各级公务员进行个人自学与集中考核;二是认真实施公务员考录制度。根据县机关缺编情况,科学合理设公务员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01*年我县计划招考录用14名国家机关公务员;三是认真实施干部年度考核制度。全面完成了20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的审核报批工作;四是认真做好各部门公务员职务任免审批手续,及时解决了职务及工资的晋升;五是完成了201*年全县干部年报统计工作,为下一步人才队伍的建设打下基础;六是认真完成军转安任务,进一步强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今年全县共安军转干部3名;

2、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是认真实施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考聘用制度,在招考过程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招考方案,邀请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公开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210年,全县计划招考聘用21名人员到事业单位工作,充实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二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岗位设管理,实行“按岗聘用、以岗定薪”。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到最后审批阶段。三是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全面发展。全面实施事业单位

聘用人员培训暂行办法,积极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分类培训。

3、完成了上半年党建、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民族团结教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县、教育、科技等各项工作目标的计划、小结及信息报送工作,并做好了相关验收准备工作。

4、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县“十二五”规划编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了符合我县实际的《乌鲁木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十二五”发展规划》意见稿,并上报县政府办。

5、设立局纪检监察室。一是根据县纪检委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勤政促廉”活动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成立了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勤政促廉”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由局行政办公室承担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能。二是依据《廉政准则》和县委提出“六个是否”、“九看”、“八条红线”要求,制定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和局“预防职务犯罪,勤政促廉”八个严禁,为强化管理和监督提供制度保障。

6、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科室”创建活动。一是为优化服务,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科室名称,全局共分为七个科室。即:局领导办、行政办(含档案室)、工资、人事、退管办、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就业服务大厅、编委办。根据县机关工委要求,制定了局开展“优质服务科室”创建

活动工作计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得到了机关工委的好评。

二是严密组织,依据考核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优质服务科室”评比工作,采取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方式,对各科室进行评比。完成了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7、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201*年祭扫革命烈士墓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完成了县直机关义务植树任务等各项工作任务。

8、每月按时上报“双重”目标任务、市政府督查工作进展情况。

9、完成本局201*年度文书档案归档立卷整理工作,其中立永久卷105卷,长期卷108卷,短期卷17卷,并装订本局201*年发文汇集;完成旅游局、财政局人事档案装订工作;收集各单位年度考核表、工资档案1103份,并整理入档。

10、按照县法治办要求,上报了局认真开展自治区第七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计划和总结。

11、按照局长办公会要求,对全局各科室固定资产进行了统计汇总。

12、完成了全县201*年度正常晋升工资及踩线工资的审批工作,符合调资1764人,调资金额62244.5元。

二、劳动保障工作(一)就业再就业工作

1、就业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已安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80人,完成县级目标任务的56%,市级目标任务的90%;已上报小额担保贷款联审人数12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3%;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7878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88%。(其中新增转移1712人);农业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573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7%;组织推送人员参加SYB创业培训799人,完成县级目标任务的10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

2、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为在我县深入、广泛开展创业帮扶工作,贯彻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方针,进一步协助做好乌鲁木齐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我县于201*年2月1日下发了《关于乌鲁木齐县建立创业助理员队伍做好创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在乡镇、村明确创业帮扶职责,建立创业助理员队伍。目前,我县已对68个创业助理员进行了备案工作,其中重点对10人进行了培训,作为全县开展创业工作的指导推广人员,为我市农牧民创业增收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再就业优惠证》的管理,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的各项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我县于201*年3月1日至6月1日开展全县《再就业优惠证》的年检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已审核《再就业优惠证》共182人,年检通过179人,不符合年审条件的3人。

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农业富余劳动力基本情况普查”,已对各乡镇所辖区域内返乡的大中专毕业生进行了摸底、备案工作,对全县7万多农牧民进行了入户走访,并建立了农牧民

富余劳动力的基础台账。

四是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落实情况。(1)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岗位优先招聘。(2)扶持困难群体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3)开发公益性岗位促就业。通过落实社区联防、劳动保障等公益性岗位,优先推荐下岗失业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按月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兑现社会保险补贴。(4)加大再就业技能培训力度,根据不同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特长爱好、性格特点、个人意愿特别是岗位需求确定培训内容,为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管理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再就业能力。

五是自201*年1月县人力资源市场成立以来,一直没有办公设备,通过县就业办的不断努力,于201*年5月底从上级部门争取到了价值10万元的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

(二)劳动监察工作

1、为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今年3月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并通过了《乌鲁木齐县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各乡镇及各类用人单位发放。积极做好预防工作,把预防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2、三月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订了《乌鲁木齐县关于开展201*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方案》,用3、4、5月三个月时间,以建筑业、旅游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砖厂、砂场等招用农民工较

多的行业用人单位为重点,加大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力度,特别是在城镇企业中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在201*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再提高3-5个百分点。

针对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我局于4月10日组织“春暖行动宣传日”活动。组织各乡镇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到使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施工现场及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劳动法现场讲解,现场咨询等方式,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通过现场提供咨询800人次、发放宣传手册400册、悬挂横幅24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3、以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劳动用工备案为突破口,强化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制定了《关于201*年度劳动用工年审及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并向各乡镇及县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下发。截止目前,对201*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的各类用人单位97家;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职工总人数2814人;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人数2492人;农民工人数909人;已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94家;参加社保人数2356人。参加201*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劳动用工备案单位93家;参加备案单位职工人数:201*人;农民工:1409人;201*年新增农民工工伤保险人数:652人。

4、结合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工作,集中对北郊、南郊片区的用人单位的劳

动用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日常巡查共72家用人单位。

5、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受理案件。上半年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接受群众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5件,涉及金额11.4488万元,涉及农民工55人,其中6件立案,结案4件,2件目前正在调查取证之中,协调处理案件9件。

(三)劳动仲裁工作

上半年受理仲裁案件20件,已审结18件,2件正在办理中;其中调解结案16件,调解率达90%,自动履行率达85%,涉及人数128人,涉及金额58万元;处理各种上访、缠诉案件5件,涉及人员60多人,通过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劳动者和弱势群体解决了根本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社会保障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新农保工作作为今年头等大事,实行“一把手”责任制,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乡镇党委书记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3月25日,我县赴轮台参加自治区新农保工作经验交流会后,县委又连夜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新农保工作,学经验,找差距,重新部署此项工作。向全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立完善了新农保工作目标考核及奖惩机制,将新农保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双重目标

考核及“M+X”考核范围进行重点考核,并实行行政问责制。要求各乡(镇)及时制定可行的实施办法和计划,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实行指标化管理,确保全县参保率“保七争八进九”目标的实现。

2、完善工作体系,强化经办能力。由于历史原因我县没有社会保险管理局和经办机构,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在机构建设上得到保证,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了新农保工作过渡性管理机构,即:“乌鲁木齐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综合业务经办地点设在县政府一站式办公大厅内,并设专门经办窗口,以方便参保的农牧民前来参保。同时,县委还要求各乡(镇)成立新农保工作经办点,经办点工作人员分别由乡(镇)农经站(1名)、财政所(1名)、民政专干(1名)和劳动保障协管员组成。通过我县的积极申请,6月7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了《关于乌鲁木齐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机构编制的批复》文件,同意我县成立乌鲁木齐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

3、县财政鼎立支持,为新农保实施提供资金保障。按照《自治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中关于“新农保基金”筹集部分的要求,我县新农保基金政府补贴部分中,中央财政负担的60岁以上老人的基础养老金已按月拨付到位;自治区财政对16-59周岁参保人员给予的每人每年18元补贴及我县配套的12元补贴资金也全部到位。县财政还一次性拨付了2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新农

保办公设备的购和前期宣传启动及其他工作。

为进一步调动农牧民参保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农牧民参保缴费,使他们感受到早参保、多受益、多缴费、多享受,县财政从有限的财力中拿出一部分,按照“重点补入口,联动补出口”和“农牧民个人多缴费、财政相应多补助奖励”的原则,制定了《乌鲁木齐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财政补贴奖励办法(暂行)》。

4、进一步做好新农保农村人口数据调查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摸底工作,各乡镇均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建立信息档案,对参保人员的身份等相关信息做了详细的登记。为进一步做好新农保农村人口数据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参保人员数据信息,我县于5月7日至11日再次对各乡镇农业人口总数,60周岁以上农业户籍人口数,包括已故未销户人数、无身份证人数、有户籍无人数、16-59周岁农业人口数、在校学生人数、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要求各乡镇在摸底调查结束后,将摸底调查情况以村为单位于5月10日公示,公示10天后,于5月20日前将无异议的公示人员名单上报县新农保管理办公室,做到实际应参保人数底数清。

5、严格程序,及时发放养老金和办理缴费。一是为保证第一批60岁以上老人在春节前领到基础养老金,我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60岁以上老人进行了参保登记、资格审查,并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公示,在此基础上,对无异议的适龄人员分四批及时发放了养老金。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首批新农

保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在2月9日,举办了乌鲁木齐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60岁以上老人基础养老金首发仪式,邀请了市政府及市局领导参加了发放仪式并作具体指导,我县四套班子领导全部参加了发放仪式。二是为符合参保缴费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缴费手续,我们对参保人缴费情况进行登记、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参保人员于3月份开始进行缴费。截至目前,全县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条件的60岁以上农牧民有7951人,发放基础养老金人员7597人,发放五个月基础养老金208.46万元。参保登记37696人,占符合参保条件总人数的77%;参保缴费25782人,占符合参保条件总人数的63%。参保缴费累计征缴金额为542.28万元。

6、参保缴费服务到位,措施得当。新农保参保缴费工作开展以后,为了使参保缴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经与县联社协商,我县采取以村为单位集中缴费及现场签订划扣协议的方式在各乡镇同步开展进行。为做好保费征缴工作,确保缴费基金的安全。各乡镇信用社网点为新农保收费设立服务专柜,采取日清日结的工作办法,于每日下午17点至18点30分专门办理保费征缴工作,村代办员必须在收取保费当日到农村信用社为参保人办理缴费存折(偏远地区可在3日之内)。农村信用联社将于次日11点向县农保办反馈各乡镇保费上缴情况。

7、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培训。为使新农保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们广泛宣传新农保政策,积极营造新农保的氛围,利用广播、发放

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我县还分别在南郊和北郊两个乡镇举办了“新农保试点工作宣传启动仪式”。并通过市电视台、电台、晚报做了现场直播和陆续报道,从而扩大了宣传面。其次,为了使县、乡(镇)、村三级工作经办机构的人员能够尽快掌握政策和经办程序,我们举办了“乌鲁木齐县新农保政策业务培训班”,专门邀请自治区社保局专家向经办人员讲解了新农保的经办程序和有关政策,对新农保的《实施方案》和具体业务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读。为了尽快使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新农保经办业务,我县还专门委派1名工作人员到北京参加业务培训,从而提高了新农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经办能力。4月6日至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新农保政策集中宣传活动,将宣传资料印发成汉、哈两种文字的宣传手册及宣传单,重点宣传了我县出台的《奖补办法》,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保积极性。此次宣传活动由县级领导带队,全县“八进村、五促进”包村部门选派得力干部,协助乡(镇)开展集中入户宣传。结合全县“八进村、五促进”包村部门集中宣传活动,我局对全县“三同”干部和乡(镇)工作人员及村级代办员等不同层次分片区举办了四期新农保政策业务培训班,使“三同”干部下村给农民宣传有讲头,乡(镇)村经办人员办理参保有说头,农牧民心里有底有算头,保证了新农保政策的宣传落实及时到位。

8、学习新农保软件操作,加强经办能力建设。为切实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和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做好我县新农保信息平台使用前的操作及业务培训工作,根据自治区的统一

安排,5月8日至5月10日,我县在乌鲁木齐实用技术培训学校举办了“新农保软件平台操作使用培训班”。并专门邀请了自治区信息中心负责软件开发的工程师、讲师对县、乡(镇)负责新农保经办业务的20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软件操作培训。培训班结束后,自治区信息中心于5月11日至5月13日对我县新农保已参保人员信息进行了集中数据导入,并对各乡镇信息平台进行了联网、测试和具体指导。通过操作培训、数据导入和联网测试后,5月20日,我县在县、乡(镇)正式启用新农保信息平台系统,全面实行新农保工作的网络信息系统管理。

9、规范经办程序,加大专项督查力度。为规范业务流程,我县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农保相关配套办法,完善了基金收支管理办法,实行定期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新农保缴费发放信息,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求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新农保基金进行监管,县财政、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行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为及时了解和督查新农保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我县还建立了新农保信息上报和督查制度,要求各乡(镇)建立责任制,每周一报新农保进展情况,全县实行每周一通报制,同时县委、县政府将定期听取全县新农保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五)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1、根据市编办《关于市、区(县)两级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更名的通知》和县编办《关于对乌鲁木齐县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更名的通知》文件精神,将原乌鲁木齐

县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现统一更名为“乌鲁木齐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公室”,其他维持不变。

2、2月16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退管办领导一行对我县5名生活困难的退休职工进行走访慰问,每户送去200元慰问金。

3、按要求每月按时上报《退休人员减少月报表》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并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4、结合年审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乌鲁木齐县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管理平台录入和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在年审的同时完成对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摸底,完善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台帐和健康档案。此项工作将于6月底全面完成。

5、积极组织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让退休人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积极组织我县10名退休人员参加由市退管办举办的以健康、和谐、幸福为主题的“庆祝建党89周年暨乌鲁木齐市退休人员文艺汇演”。经过前期积极筹备组织,以及参演的退休人员几月余的辛苦排演练习,我县参演节目已顺利通过彩排,将于6月18日参加于乌鲁木齐市八一剧场举行的正式汇演。

二、深入动员,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深入动员,广泛发动。

为了不断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确保全面实现县委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顺利实

现,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根据县党发【201*】36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县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县机关工委的工作要求,5月15日我局率先在南湖土地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全局党员干部大会,就如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职责,要求党支部全体成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个大主题,以“保护生态环境、做强旅游产业、实现跨越发展、确保长治久安”为主题,以“三服务”(党支部服务跨越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基层群众)、“三强化”(党员强化讲党性、强化重品行、强化作表率)为实践载体。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要大力开展机关文化建设,形成党员干部整体精神理念、共同价值标准,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振奋精神,改进作风,营造机关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而且不出事的良好环境氛围,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通过党员先锋岗、公开承诺、行风评议、“八进村、五促进”城乡共建等活动,引导党员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使机关党建工作让党满意、让基层满意、让群众满意。5月20日,我局党支部书记、党建、精神文明专干再次参加,由机关工委组织召开的我县创先争优活动的动员大会,会议由机关工委李书记主持,崔明常委参加并作了重要讲话。

通过深入动员,一是确定了以党的十七届四种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县委第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

议提出的“六个是否”“九看”“八条红线”为标准,着力解决当前机关机关干部存在的“十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提升县直机关各部门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着力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是明确了创优争先活动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决定开展以“效率比微笑重要”为主题的优质服务科室创建活动,围绕“优化服务、提高效能、创新工作、完善制度、群众满意”五个标准,扎实开展好“优质服务科室活动”,以此项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机关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是为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我县成立了县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小组,并安排了活动的时间

(二)采取“五步工作法”,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为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巩固工程和基层党建向科学化目标迈进的提升工程,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五步工作法”把这一活动抓紧抓好。

一是把握一个主题。把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延伸和拓展,具体做到“三个着眼”,即着眼于服务科学发展,切实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着眼于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构建科学发展、服务群众的制度体系;着眼于强基固本,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基础,进一步巩固科学发展成果。

二是明确两个主体。把支部建设和党员作为活动的主体,坚持“四个注重”,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注重优化组织设,通过创新党组织设模式,夯实党在农村牧区的执政基础;二是注重支部班子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的基层党组织队伍。三是注重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服务机制建设,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培训、帮扶力度,提升党员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民生工程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为百姓办实事、解难题。

三是做到三个创新。找到创先争优活动与当前工作的有效结合点,创新方法推进活动开展。一是创新活动载体,把支部建设与加强“三同”联系点党的建项目等工作做为活动的有效载体,推动活动开展。二是创新活动方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三是创新党员作用发挥途径,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公开承诺、行风评议、“八进村、五促进”城乡共建等活动,引导党员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使机关党建工作让党满意、让基层满意、让群众满意。

四是抓好四个结合。结合单位实际,一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相结合,把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做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党员的重要依据。二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相结合,把创先争优理念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推进力量。三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专项推进工作相结合,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进基层

组织建设工作的有利契机和重要抓手。四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创新工作相结合,努力在创新工作中培树先进典型,总结成功经验。五是强化五项措施。为抓好创先争优活动,主要从五个方面强化措施,做好保障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组织,配备专门力量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板报、信息等形式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中涌现出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导,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党支部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具体责任,做好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评选表彰工作。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将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方式固定下来,努力构建创先争优的制度体系。五是强化指导检查。根据支部建设和党员特点,分类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一)人事工作

(1)加强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强化公务员进口管理。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任免程序,积极实行竞争上岗。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认真做好公务员初任、任职培训;加强对公务员法学习,对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监督管理,引导其转变思想观念,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强内在自律,规范行政行为,精心打造忠于职守,勤奋敬业、依法行政、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2)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考试、考核及职称改革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专业知识、技能学习培训,构筑终身教育体系,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发展。组织好经济、会计等专业职业资格培训考试报名工作,认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培训报名工作。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动态管理有效机制。

(3)扎实做好军转干部工作。按照具体的安办法,妥善安军队转业干部,确保实现“部队、地方、个人”三满意。

(二)劳动保障工作1、就业再就业工作

(1)继续做好我县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行送学上门,开展多元化培训,依托201*年我县重点工程项目,大力推广符合我县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的定单式培训,并及时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2)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劳务输出、转移就业工作。

(3)按照市县户籍制度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批准后,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

2、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下半年以向劳动者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主。针对性的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劳动合同

签订履行、打击非法用工等专项检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

(2)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发挥更大作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构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当中,结合今年5月-8月底的专项行动时将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构工作。

(3)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办案效率。计划在下半年的工作中继续大力开展劳动用工年审、劳动用工备案的工作。对劳动用工年检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改正。

3、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受理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劳动仲裁队伍建设,在适当时间举办一期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二是初步实行兼职仲裁员办案制度,提高办案数量,缩短办案时间。三是杜绝有案不立现象,围绕案件处理改进办案方式,规范办案程序,完善仲裁体制。

4、社会保障工作

(1)进一步加大新农保政策及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奖励补贴办法》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政策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2)为确保全县新农保参保率“保七争八进九”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加大参保缴费的征缴力度,并积极争取市级财政对新农保试点工作的资金补贴。

(3)进一步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根据市机构编

制委员会《关于乌鲁木齐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机构编制的批复》(乌编委【201*】41号)文件精神,我们将及时配备工作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此项工作在组织机构和制度上得到保障。

(4)自治区新农保信息平台系统已正式上线,为了让各乡镇进一步熟练掌握平台业务操作,我县将再次组织各乡镇经办点工作人员对新农保平台操作进行培训,从而提高乡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党建、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继续做好党建、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的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和总结及验收工作。

(四)继续做好创建优质服务科室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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