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问题汇报材料070820
漳州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介绍
漳州市地处闽南金三角繁华地带,总面积约3.12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50多万人。其中,残疾人有20多万人,占总人口的%。近年来,漳州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这个主题,坚持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讲求实效,打好基础,动员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开展了多形式、多渠道的残疾人就业安置工作,全面做好残疾人职业指导、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依法征收、管理、使用就业保障金等工作。残疾人就业情况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回顾几年来的残疾人就业工作,我们主要做法是:第一、紧紧依托政策法规,狠抓落实。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全国整体就业形势十分严俊,残疾人就业则更是难上加难。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通过专题调研,召开专门会议,在《残疾人保障法》和《福建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先后出台了《漳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漳州市人民政府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和《漳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为残疾人就业打开绿灯。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分管副市长钟禄贵亲自作动员报告,多次主持召开“残疾人就业”协调会、汇报会。并且在每年的残疾人节日,市政府和市残联等相关领导同志亲自下乡镇,深入到相关的安置单位和残疾人家庭,了解就业落
实和生活工作状况,及时地为残疾人排忧解难。领导对残疾人关爱和对残疾人就业的扶持,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极大地推进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蓬勃发展。
第二、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残疾人集中与分散就业在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多渠道开展残疾人就业安置工作。
(一)集中就业方面。福利企业作为以安置残疾人就业为目的的特殊企业,依法安置一定比例的残疾人,是其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在国家优惠政策扶持下,这些福利企业经过多年的积累、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市残联积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全面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从而带动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发展。201*年以来,为促进集中就业,扩大残疾人就业的社会反响,我市先后举办了七届“残疾人就业招聘洽谈会”。先后共有77家企事业单位前来参加,其中90%是福利企业,招聘残疾人用工达1270个岗位,涉及100多个工种;平均每届有180名残疾人前来应聘,其中的50%与用工单位达成初步意向。通过洽淡会的举办,在为残疾人找到满意的劳动就业岗位的同时,也为福利企业输送了大批合格的劳动力,使残疾人就业实现双向选择,人职匹配。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同时,宣传了残疾人就业政策。
(二)分散按比例就业方面。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安置为主,收金为辅”的指导方针,依法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
自201*年开始,为扩大残疾人分散就业面,利用一年一度的
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契机,采取在寄发的“缴纳保障金通知书”中附上“单位用工需求意向表”,将收金与安置紧密结合,然后根据单位反馈的用工需求信息,为其推荐符合要求适应岗位的残疾人就业。这样,有效地宣传了《福建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文件的精神,充分体现了残疾人就业工作“安置为主,收金为辅”的原则,使愿意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招工有门,而没有用工需求的单位也对我们的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结合漳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大厅的建立,更加简化了残疾人的求职和用工单位招工的程序,标志着我市残疾人就业推荐逐步趋于成熟。
随着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我市按比例就业覆盖面达到100%,做到不留死角;在征收就业保障金时,做了到应收尽收,征收面也要达100%。针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的“收缴对象较多,单位情况复杂”的特点,在每年的保障金征收工作开始之前,都要对本年度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外资企业,个私企业的人数、工资及残疾职工的分布情况进行摸底核对。为提高工作效率,我市加入了全国统一的多功能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安装了“全国残疾人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从而使残疾人就业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大大地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通过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十五”期间,漳州市共安置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达2180人。
第三、健全“收金”制度,稳定经济支持。
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一项十分迫切的工作,它可以为残疾人就业培训、安置资助提供充分的条件。但是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常常会碰到部分企事业单位收缴难的问题,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难题,保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缴不漏,201*年7月28日,漳州市委刘可清书记就我市依法征收残疾人保障金作了明确指示。9月12日,漳州市何锦龙市长在关于《税务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协调情况》中作了重要批示,市政府还召集了市地税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专题召开协调会议,下发了漳政[201*]综180号《漳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管理暂行规定》文件,全市的财政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用人单位的残疾人保障金全面实现了税务代征。在201*-201*年五年间,漳州市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419万元,圆满完成了“十五”残疾人保障金征收任务。而由于实行了地税代征,201*年和201*年两年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1*多万元。
第四、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一流服务。服务机制是确保残疾人实现就业的关键。一方面,我们努力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专门的或固定的工作服务场所,提供就业培训一条龙服务。做到服务规范机制,制定服务制度,公开服务程序,建立服务档案,从而全面开展各项日常服务工作。201*年我市建成了“残疾人就业服务大厅”,使用全国统一的专用标识,开展规范化、科学化的职业指导和服务,为残疾人提供了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代管档案、办理残疾人证等多项
目、全方位服务;通过积极创新残疾人就业服务方式,提高残疾人参与就业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队伍的建设,对从事就业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职业指导资格等有关专业的考核,提高队伍业务水平。同时,针对信息化的工作环境,配备实际操作的专职人员,并要求各级残联负责人和从事就业工作的人员掌握一定的电脑操作技术和软件运用技术。第五、全面开展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的素质和技能。
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是使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就业的最有效途径,漳州市残联针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这一重要工作,不断探索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更有效培训形式。
(一)加强县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能力。积极地开展委托培训和联合培训,实行市县合作。帮助各县(市、区)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实行“培训实习技能鉴定输送就业”的职业训练模式,对经训练和技能考核鉴定合格的残疾人有计划地向社会推荐输送就业。先后在漳浦、南靖、诏安等县设立定点培训基地,举办了残疾人美容美发、电脑操作、彩绘技术、盲人按摩、电子装配、服装裁剪等形式多样的培训班,201*年到201*年,我市共培训各类残疾人12150人次,并积极主动地为其推荐就业,就业率达98%以上。残疾人就业后,还须“跟踪帮扶”,了解其适应状况,帮他们解决有关政策优惠及场地、资金等方面的困难。
(二)紧密结合就业开展培训。201*年5月,抛弃了以往“先
培训、后推荐”的陈旧培训形式,首次采用了“订单培训”这一新颖的培训方式,在获悉外资企业“天棋工艺品有限公司”需要招收彩绘员工这一就业信息后,便积极争取到了这一适合残疾人的就业机会,与平和县残联联合举办了“残疾人彩绘培训班”,培训了58名掌握彩绘技术的残疾人学员,90%以上的学员靠自己学会的技术在走上了就业之路。
(三)开展职业后培训,提高残疾工人素质。为树立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增强维权能力。我市于201*年5月,先后在漳州市“富顺电子有限公司”、“漳州市闽达印铁有限公司”两家福利企业举办“漳州市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普法教育培训班”。每期培训班人数达40多人,培训课程涉及到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残疾人职业指导及就业服务、国家残疾人就业政策及优惠措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让残疾职工了解自己权利的同时也明确自己的义务,在遵纪守法的同时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企业及其职工的欢迎。
扩展阅读:201*年残疾人劳动就业汇报材料
加大残疾人培训力度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
201*年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汇报材料
残疾人技能培训是残疾人就业的基础和关键,残疾人实现充分就业得益于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十一五”期间,我县坚持从抓残疾人技能培训入手,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资金扶持,狠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残疾人培训和就业工作。
一、领导重视,狠抓落实
残疾人技能培训是全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残疾人面临着比健全人就业和再就业更加困难的问题。因此,残疾人对职业技能培训的依赖和需求将日益突出,培训任务更加繁重艰巨。为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让广大贫困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逐步实现自主创业,减轻社会负担。鼓励残疾人克服自身困难,利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聪明智慧,改变自己的生活、融入社会、参与社会。
为了加强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把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来抓,从改革、发展、稳定和两个文明建设的大局出发,坚持每年要把残疾人技能培训列入县政府为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之一,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作为重点,列入本部门年度业务计划,统筹安排,并将其内容县乡和业务干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同考核、同奖惩。促进了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统筹安排,资金扶持
为了准确掌握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县乡残联对具备接受培训条件的残疾人定期调查统计,跟踪掌握各类残疾人对培训的不同需求状况,制定计划,组织输送残疾人到劳动、扶贫、农林部门及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县政府每年安排3万元残疾人技能培训资金,县残联对参加3个月短期培训取得结业证的贫困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200.00元,对参加6个月以上培训的贫困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学习汽车驾驶员培训的每人补助生活费1200.00元,并报销往返交通费。“十一五”期间共补助资金29.2万元,其中县级补助12.9万元。对各镇残联组织参加乡镇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县级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县残联下拨培训经费。全县838名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农业科技实用技能培训,其中城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266人。组织残疾人参加了市技工培训学校、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市盲人按摩培训中心、蓝天电脑培训学校、兴盛驾校、甲轩驾校的电子装配、计算机、风味小吃、家电维修、汽车驾驶、盲人按摩等职业技能培训,依托陕西省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项目及市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培训项目,开展了电脑、烹调、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就业渠道和广阔的空间。残疾人的充分就业,改善了残疾人的生产生活。三、加大宣传,推进就业
残疾人就业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各类经济组织密切相关,而且牵涉到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的利益。特别是在当前,就业压力大,安排残疾人就业更是困难重重。学历偏低、社会融合能力较差、自卑心理较重是残疾人普遍存在现象,制约了残疾人的社会交往和职业选择。在就业中,残疾人的岗位技术含量低,工作的稳定性和保障性差,工资待遇偏低。
就业是解决残疾人生活问题的关键,也是残疾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积极主动把残疾人就业工作情况向县领导汇报,争取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了解、重视、支持。二是大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扩大影响和范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和印发《残疾人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汇编》,广泛宣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提高用人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切实履行法律义务。达到规定的安置比例,主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政策支持,强力推动
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积极与财政、地税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残疾人就业。在每年3月初向全县各单位、企业、经济组织下发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在3月底前都按照文件要求到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申报年审,全县198个单位全部申报年审,年审率100%。
严格操作程序,建立健全了就业文书送达制度,规范完
善了保障金征收过程中的缴款通知书、减缓通知书、限期缴纳通知书、决定书等文书送达回证程序,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数据详实准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采取财政代扣、地税代征。多次与财政、地税沟通、协调,共同分析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明确工作责任,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相互理解支持。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做到调查全面,底子清楚、数据准确,财政、地税部门做到依法应扣尽扣、应征尽征。全县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29万元,超额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征收任务,促进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工作。
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为残疾人寻找出路,残疾人劳动就业是解决残疾人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残疾人及其亲属的迫切要求。通过全县残联干部的不懈努力,使许多残疾人通过自身的努力生活有了保障,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也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汉阴县残联积极与部门、企业协调,推荐残疾人就业,积极与劳动部门协调,利用政府公益性岗位开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等形式安置残疾人就业,与税务、工商等部门协调开展援助残疾人就业。“十一五”期间,安排城镇残疾人就业266人。我县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残疾人的需求还有差距,特别是同兄弟县区相比还做得很不够,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更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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