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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法警队伍现状分析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23:14:53 | 移动端:基层检察院法警队伍现状分析

基层检察院法警队伍现状分析

基层检察院法警队伍现状分析

时间:201*-11-0114:50作者:赵宏伟付金辉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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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队伍成立以来,在维护法律尊严和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发展和检察工作的不断规范完善,各级检察机关相继组建了司法警察队伍。司法警察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职能作用的发挥也在检察工作中得到进一步发挥。但由于目前基层检察院法警队伍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导致用警制度、职能发挥受到一定限制,结合当前基层法警工作的实际,谈谈自己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一、基层检察院法警队伍现状、存在问题及弊端

目前基层检察院法警队伍的管理模式各地不一。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法警分散在各个业务科室,由业务科室管理,这种模式普遍存在于人员缺编的基层院。二是名义上编队管理,但人员仍在各业务科室,由业务科室与法警队双重管理;三是人员虽然集中,但实际承担大量的机要、档案、统计、会计等非警务工作,形成了事实上的“管的不能用、用的不能管”局面。工作实践证明,这些管理方式使得法警难以集中学习训练,综合素质也很难提高,都不利于法警职能和作用的发挥。

缺编严重导致法警队员不能归队统一管理和统一调配使用。比如:长治市城区检察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67人,由于年龄结构不合理等原因,相当一部分检察人员到龄退休。加上去年招录的10名公务员和7名事业编人员,也只有54人。人员缺编情况与城区年平均800余件案件且逐年增加的现实形成鲜明对比。办案任务重导致的结果只能是将法警队员也充实到办案一线。以上存在问题造成了法警工作上的弊端。

(一)不利于法警队伍规范管理。司法警察工作的核心要求和根本目的是切实承担和履行法警职责。但许多基层院法警机构设置流于形式,人员大部分分散在各业务科室,不能集中管理,无法实现统一管理,甚至许多法警还兼任司机、会计、档案员、门卫等职,“多功能”的兼职使法警难以管理,整体战斗力大打折扣,整体作战能力的发挥受到限制。

(二)不利于法警队伍职能发挥。目前基层检察机关法警工作的现状存在法警人员大龄化、素质不高、年龄结构不合理、警用装备落后等问题,与检察工作的快速发展有很大差距。有的基层检察机关对法警职能与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投入不多等原因,严重制约了法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建设。近几年省院招聘的职位仅限于文秘、会计、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没有针对司法警察进行招聘,而且任命司法警察需要在编的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无形中限制了一些优秀人员进入司法警察队伍。

(三)不利于法警队伍依法履行职责。专业性是法警队伍的职业特点之一。检察官与法警的职能、任务、特点完全不同。有的基层院分类管理意识淡薄,“检警混用”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规定,传唤、提押、送达法律文书等一些本应由法警察执行的工作,还是按老习惯由检察人员自己侦查、自己执行。检察官本身办案力量紧张,却要耗费精力去从事法警业务。应当把检察官从一些本应由法警承担的辅助性、服务性事务中解脱出来,使其全身心投入检察业务工作,从而也能使得法警依法切实有效地履行自身专属的警务保障职能。

二、解决办法与对策

为适应检察工作改革与发展,近年来,根据上级院要求,司法警察队伍在管理上进行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探索与尝试,形成“集中管理,分散使用”的管理模式。法警队在检察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集中编队管理,检察业务与法警业务分开,各司其职。法警队结合全院情况和需要,统筹安排,合理调度警力。法警队根据队员工作实际和特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使用,提高使用效率。(一)从法警管理的专业性看,“集中管理、分散使用”是提高法警队伍战斗力的需要。法警工作本身具有的技能性、危险性、专业性等类似于军事化的特点,要求每位法警都具有过硬的专业技能、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年轻化、专业化的法警队伍才能保障检察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法警工作的自身特点要求法警必须实现编队管理。只有将法警从其他工作中分离出来,集中培训教育,提高警员素质,统一的安排使用,才能充分发挥法警队伍的整体作用。

(二)从法警工作的保障性看,“集中管理、分散使用”是检察业务全面发展的需要。随着检察业务的全面发展,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工作量也逐步加大。集中管理法警队伍能够更有效地分配警力,提高使用效率,让有限的警员发挥更大作用。检察业务量大,法律监督面广的特点,要求法警必须分散使用,最大限度地满足各业务部门的需要,为检察业务的全面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从办案机制的科学性看,“集中管理、分散使用”是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制约的需要。与“侦诉分开”、“捕诉分离”一样,“看审分离”、“检警分离”也是检察机关完善内部制约机制的重要体现。侦查活动中,如果侦查人员集调查、取证、传唤、拘传、取保、拘留、搜查、看守、押解等事务于一身,难免出现程序上的问题。实现检警分离、各司其职,可以从不同的环节强化相互制约,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编队管理需要各级检察机关对法警队伍职能和作用要有充分的认识,解决人员缺编问题。只有增加办案人员,减小办案压力,队员才能回归,才可能实行编队管理。省院可以根据基层院需要招聘法警队员,在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素质、技能方面做出针对性要求。基层检察院也可以采用招聘事业编制或者招聘聘任制法警的方式解决人员缺编、法警队伍老化、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比如:长治县检察院招聘了一批文化素质高、身体素质好的年轻人充实到法警队伍,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培训和技能训练,很快熟悉了法警业务,有效保障了本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些经验值得借鉴。

总之,以“集中管理、分散使用”的管理模式来加强司法警察工作,理顺检察工作关系,明确职能,才能使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才能充分发挥司法警察队伍职能作用,保障检察工作全面有效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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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造就一支具有检察特色的高素质法警队伍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作者:张径杨积林编辑:studa1211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通过细化法警岗位职责、明确法警机构及其人员的素质要求来提高法警队伍素质。

论文关键词法警检察素质

司法警察是按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设置的带有武装性质的司法力量。司法警察的职责任务,最高人民检察院很早就做出明确规定。这支队伍如何在检察机关的刑事诉讼环节上发挥和履行职能,是一个应当认真思索和研究探索的全新课题。

早在201*年,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高检院的试点精神,率先在全国检察系统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从编制上正式将法警人员定编成一个独立系列。完成定编定岗后,我们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以“专业、规范”为目标,根据基层检察院刑事诉讼业务需求开展论证,确定法警在各个诉讼环节及其相关节点上的岗位职责,从而明确法警的具体职责任务,将警力资源优化组合,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围绕三项任务具体细化法警岗位职责

1.参照基层院检察业务流程需求设定任务。按照高检院《规则》的规定,从基层检察院承担的刑事诉讼任务实际出发,确定司法警察在具体业务工作中要干些什么,有哪些岗位,应该怎么干?就是把高检院的《规则》具体化和规范化。法警的具体工作任务,必须根据基层检察院检察业务工作的流程需求来设定,参与办案等刑事诉讼活动是法警职责的核心内容。

我们组织院里身处办案一线的检察业务专门人才对这些诉讼环节中涉及司法警察法定参与的环节进行了认真的论证和确定。从自侦案件的初查到成案列出十个以上法警必须参与的环节项,从批捕、起诉办案的流程中也列出十个以上法警适度参与的环节项,从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等业务工作所必需的流程上列出司法警察可以参与的多个环节项。涉及到职务犯罪侦查、批捕、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控申、民事行政检察等八个业务部门。2.根据科学论证成果合理细化岗位责任。我们根据检察诉讼过程中,警务必须参与、适度参与和可以参与进行了分类。把执行具有警察执法属性的拘传、搜查、协助执行逮捕、追捕、送押犯罪嫌疑人等任务作为法定参与任务并重点突出这个方面的职能;把告知犯罪嫌疑人、人犯换押、案卷文书送达等作为适度参与任务。把刑事申诉、民事申诉的证据听证等活动确定为可以参与任务。从而明确了法警参与诉讼活动的主要形式。加上对机关安全等职责任务,制定出《司法警察执行职务细则》,明确了法警执行职务时的权利、义务和程序,找准工作的定位。

一是警务参与办案的全过程。这是司法警察业务工作的主业。按照职责在检察长或得到授权的检察官指挥下,参与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活动。执行公务行为是传唤犯罪嫌疑人、通知证人或关系人、执行搜查和负责对搜查现场的安全警卫,对传唤待审的犯罪嫌疑人看押(含录像监控),执行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送押、提审,协助承办检察官进行调查取证,参与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以及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在涉及面对犯罪嫌疑人、监外罪犯以及刑事申诉、民事申诉的证据听证、示证等各个环节上需要司法警察协助的相关工作等;二是对机要通讯负总责、告知和律师接待工作。负责对全院的案卷、文件和法律文书以及其他文件公函的送达,以及对案件诉讼告知书的送达、负责接待律师阅卷等;包括通过机要局和邮政渠道,送达诉讼文书、办公文件,接受和回送公安机关移送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卷材料,负责向法院送达提起公诉案件的案卷材料。负责向看守所送达人犯换押手续,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送达告知诉讼权利,负责律师来院阅卷的接待工作。保障承办人集中精力办好案子。三是负责安全与保卫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指挥并协调物业保安人员对机关大门、控告申诉接待室、机关大堂、办公区和检察办案人员的安全警卫,对来院的人员或车辆进行引导和指挥,以及国旗升降等仪仗活动;

二、法警机构及其人员的素质要求

不久前,高检院政治部通令表彰了25个全国检察系统“优秀法警队”,这是检察机关推进法警队伍建设的旗帜。旗帜就是形象,旗帜就是方向。可以说法警机构的整体素质,就是从严治警,管理规范,融入、服从和服务于检察工作的大局;牢记使命,精干高效,在优质警务保障中树立司法警察良好形象;雷厉风行,英勇顽强,在参与办案中坚决完成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

司法警察的个体素质是指在为检察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中所必须具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理论基础、法律涵养、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纪律作风、科技知识、军事技能、身体状况等内部诸要素的总和,简而言之就是法警从事司法保障工作应当具备的主观条件。其特征表现为:一是在政治上、思想道德上充分体现保卫党和国家、人民的最高利益为行为准则。二是在军事、业务、法律、纪律上充分体现与警官职能要求相符合的智能结构。三是在科学文化等素质上充分体现同检察官职业化建设与警务装备现代化建设的步伐相适应。

1.通过培训提高战斗力。针对法警多数没有受过系统业务培训的情况,我们按照职责任务设定了业务培训内容和标准:一是理论基础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检察实务手册中相关业务工作的内容。二是法警技能:贯彻严格要求、严格训练方针,切实抓好军事训练,不断提高干警的警务技能水平。制定下发教育训练计划,确定训练重点,分级按层次组织队列、警容、枪械、射击、驾驶、擒敌拳、警棍术、体能等共同科目的集训。三是专项技能。询问区内监控、录像设施的熟练掌握,模拟信号系统、数码系统以及计算机视(音)频远程加密传输等高新技术的运用。四是三项任务的应知应会。即掌握诉讼办案的各环节,熟悉机要通讯送达的全流程,做到一专多能,力求样样知悉门门精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随时都拉得出、拿得起、打得赢。

我院法警队在去年迁入智能化办公业务大楼后,为更好地适应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抓紧时机加大专业化培训力度,前后举办了240多课时的集中业务和专项技能培训。由检察长、业务专门人才和办案能手讲授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侦察学等学科知识,组织司法警察对案件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中的特定警务,多次进行“实战模拟”和“图上演习”。还组织全队法警到武警部队进行封闭式军训,进行队列、擒拿格斗、射击要领和警械具等技能训练。邀请技术人员培训询问室监控设备的操作,实现模拟、数字化监控同时运行以及侦查指挥中心和监控室之间的数字化对接等。现所有法警人人持有计算机应用证书,都能够熟练操作监控设备。2.提升警务保障和服务水平。我院对法警队工作纳入全院目标管理考核和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动态跟踪监督管理中,把司法警察工作作为我院《新十年发展纲要》中的一项重要指标,把提高司法警察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摆上院党组的一项重要议事日程,为法警队全面发展与全面建设奠定了扎实的组织保障。在法警建设的实践中,思想创新是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前提。我们在法警队内部实行警务流程的工作定势管理。先后制订了《大队长职责》、《政治协理员职责》、《法警岗位职责》,制订了《参与办案流程规则》、《监控室使用管理规定》、《司法警察文书送达流程图》、《大堂执勤守则》等规定,张挂上墙,职责与分工一目了然,还在内部局域网上开辟“法警就在您身边”的主题网页,宣传法警队的职能工作,征询管理和服务部门的意见,接受全院干警监督。由于守则明确,流程清晰,每个法警对自己每天所承担的任务心中有数,工作自觉性不断增强。

3.科技强检同步实现警务装备现代化。高技术为检察办案注入了科技含量,也使法警履行职责如虎添翼。在反贪、渎检办理自行侦查案件时,法警能够熟练地运用监控设备密切监视九个讯(询)问室内被传唤队对象的一举一动和通道中的安全情况,操作设备进行12小时全程录像;公开录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证人证词,并负责保管侦讯过程中的全部视听资料。若证人作证后提出索要录制的证词录像时,法警可以从备份设备中直接向证人提供录像带,使证人对于取证的合法性给与充分的信任。目前,法警正在进行数字化监控系统的培训和运用,在受理侦查部门的申请后,启动数字化审讯监控指挥系统,直接通过网络把审讯的数码图像传送到侦查指挥员和检察长的桌面上,保障检察长对侦查员讯问的指挥调度,并把数码图像录制在计算机硬盘上,归入办案信息系统,成为批捕和起诉审查案件和多媒体出庭公诉直接的视听证据。此外,法警还负责在案件管理信息系统中输入律师接待的信息,执法告知送达的信息,使警务职责和整个刑事诉讼活动融为一体。把法警用科技装备起来,成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务机制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随着科技强检作为各级检察机关一项远景战略的稳步推进,科技强警实现“装备精良化”也已成为各级检察机关的共识。应该看到,法警机构警务装备的提高,在检察机关办案经费普遍缺口较大的现状下,加大科技强警的投入,有一个长期打算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事实上,我们应当鼓励地处发达城市的基层检察院先行先试,在依照标准配全警用器械、警务用房、警务用车等基础硬件的同时,投入资金重点改造日趋陈旧的警务装备,提高现代化出警机动能力。同时,把使用现代化科技装备作为法警的一项基本技能来进行培训,使法警业务建设的长期目标,彻底改变法警“粗、浅、低”的素质形象,以一流硬件和软件支撑,打造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保障有力、装备精良的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为全面正确地履行检察职能,公正司法、体现公平正义而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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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彦坤、甘玉江、谢晖:谈建造合同准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J].财会月刊,201*(12).[4]周海霞:建造合同准则的应用现状及改进措施[J].财经界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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