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以来案件审理工作的主要特点、主要成效
党的十七大以来案件审理工作的主要特点、主要成效
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分、手续、程序关口,依纪依法审理案件。
在审理案件中,坚持实体与程序审查并重的原则,加强与案件检查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发挥审核把关和执纪监督职能;
坚持两人审案制度、主审负责制度和集体审议制度等各项审理工作基本制度,做到依法审理和规范审理;
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审理工作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在案件处理的把握上,既要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又要结合个案实际,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批评教育等手段处理案件,注重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继续做好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维护党纪政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认真剖析典型案件,针对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提出源头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基本经验
领导重视程度明显增加,审理工作的地位进一步提高。通过优质案件评选和案件质量评查,改变了以往“重实体轻程序,重检查轻审理”的错误观念,市纪委主要领导和常委班子对审理工作的认识不断深化,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把审理室作为市纪委常委会审议案件的参谋助手,注重发挥审理室在审核把关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审理人员讲真话,报实情,确保所办结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市纪委常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在审议案件时,注意倾听案审人员意见,重视多方对案件的不同意见和看法,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审理室对案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般都能够得到采纳。同时,对其它工作中涉及案件质量的问题都交由审理室把关。如信访、纠风、执法监察等部门上报结果的案件,市纪委规定必须经审理室审核提出意见后,才能上常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审议。几年来,无论是分管案件工作的领导还是分管纠风执法工作的领导,经常向审理室征求对一些案件的意见和处理建议,处理这些征求意见案件已成为审理室的“日常工作”。对办案室经调查后主要事实不存在或者情节明显较轻的案件,必须经审理室审核后,才能销案。凡向市纪委征求意见的案件,统一归口由审理室办理。
当前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近几年,审理工作在从上到下分外重视的大环境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审理工作人员也在实践中不断地得到锻炼和提高,业务能力不断增强,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业务的专业性不够。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中业务性最强的一个科室,但目前审理干部业务不够专业,法律政策掌握的不够多,知识面较窄,对案件的综合审理能力不够强。
(二)审理专业人员较少,基层审理工作难度大。县级纪委虽然设立了专门审理机构,但人员编制少,任务重,也时常造成审理人员是专而未专。乡镇纪委目前实际只有一人,信访、检查、宣教、审理也只能是一肩挑,没有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专业知识类的书籍不多,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学习,制度不健全,工作中程序不规范,办案证据不足、不能成链、定性量纪不准确等现象时常存在,这给县纪委的乡案县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三)
(四)工作中探索创新不够。目前由于各级审理人员联系的缺乏,协作探讨不够,创新也就缺乏应有的动力,这就势必造成各级审理部门和审理人员产生依赖思想,上边怎么说,下边怎么做,争取完成任务就行,对工作的总结没有形成习惯,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的力度不够,没有更多的获取第一手材料,对结合实际的创新缺乏主动性。
进一步做好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一是加强领导,特别是委局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审理工作。审理部门肩负着审核把关、内部执纪监督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应积极支持审理部门的审核把关工作,为审理部门履行内部监督职责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定期分阶段的组织审理干部培训。一方面编印适用性强的教材书籍,从审理工作的一般程序、党政纪条规,典型案例分析、公文制作、与被处分人谈话、案件归档、特殊情况程序无法到位如何处理等方面予以规范;一方面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业务培训,有针对性的对下一级纪委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尝试"以案代训"的培训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的抽调下级纪委审理人员到上级纪委进行短期的跟班培训,在培训期内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工作,从而给基层审理工作人员提供更多的学习和锻炼机会,促进其提高案件审理水平。
三是加强对下级纪委审理工作的指导。上级纪委加强与下级纪委审理人员的联系、沟通。对下级纪委在审理案件中遇到的各种条规理解运用问题的咨询时,上级纪委要认真及时查找条规依据,给予明确答复,为他们准确理解政策和在案件处理中正确运用发挥指导作用。
四是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检查办法》等审理工作制度。通过制度完善,进一步规范审理工作程序,强化审理工作责任,迅速推进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案件质量评查是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纠错、自我完善的有效机制,也是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重要手段。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从办案调查取证这个根本环节上重视质量,有力地推动了案件整体质量的提升。
五是多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多深入实际,走群众路线,切实发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审理职能作用。
六是县以上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审理工作研讨会,加强经验交流和工作研究。审理工作作为一个专业方面,横纵向在一起交流的机会不多,如果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由各级纪委审理室进行调研,然后聚在一起研讨,取长补短,发挥优势,就可能开创一个好的工作机制,审理工作也就能够实现一年一个新台阶。
扩展阅读:党的十七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成效和特点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
主要成效和特点
党的十七大以来,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开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发挥了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
一、党的十七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成效(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召开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全会精神,迅速作出部署,认真履行职责,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努力抓好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点就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房地产市场调控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
检查。在继续抓好汶川地震恢复重建监督检查的同时,开展对玉树强烈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及部分地方严重旱灾、洪涝灾害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中央关于西藏、新疆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制定下发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办案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开展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更加显现。
(三)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颁布《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加强学习教育和舆论宣传,确定联系点先行先试,为在全国全面施行作了工作准备。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要求,出台《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党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和引导机制逐步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更加顺畅。
(四)落实“四个大兴”的要求,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按照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
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的要求,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颁布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严厉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领导干部集中下访和定期接访、治庸治懒等作风建设活动。完善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推进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五)坚持以人为本,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取得新成效。针对重大自然灾害较多和国家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投入增多的实际,强化对各类救灾救济、扶贫资金的监管,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力度。全国50%以上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有所下降。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依法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力度加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深化。
(六)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得到加强。首次发布《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大力开展反
腐倡廉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扎实开展。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解决了一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39045名干部主动上缴礼金、有价证券合计金额3.8亿元。一些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受到查处。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函询等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中央巡视组完成对12个省(区、市)、8家中央金融机构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巡视,各省(区、市)认真开展对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和有关单位的巡视,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金融机构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积极开展对所属单位的巡视,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日益完善,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得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方位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广泛实行。绩效管理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逐步开展。
(七)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力度,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单位,制定或修订了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得到提高。行政审批制
度改革继续推进,截至目前,国务院已分五批取消和调整了2183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项目总数的60.6%。贯彻《201*-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重点改革项目取得明显成效。政法机关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逐步健全。预算公开大力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和项目后评价工作继续深化,国有产权交易市场更加规范,金融体制改革和风险控制取得初步成效。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改革创新,在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许多反腐倡廉创新成果。中央纪委召开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了一批基层创造的成功经验。
(八)巩固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全面总结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特别是提出“五严守、五禁止”的纪律规定,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全面推进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宣传王瑛等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集中培训全国市级纪委书记和市辖区纪委书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一期建成并开展培训。
二、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经验1、创新方式,倡导开展人性化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元旦、春节前夕,区纪委、监察局都向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在送上新春祝福的同时,提醒同志们在“两节”期间保持廉洁自律,并倡导开展“五心”活动,即回家探望老人尽孝心、参加文明健康文体活动益身心、向贫困户拜年奉善心、资助贫困学生献爱心、拟定新年计划展雄心。在今年开展的“五心”活动中,全区107户贫困户和96名贫困学生得到资助,资助的现金和物质折款合计4.05万元。参加活动的干部普遍反映,“五心”活动形式新、内容活,既奉献了爱心,又有益于身心,值得倡导和坚持。市委主要领导对我区开展的“五心”活动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省纪委对我区倡导的“五心”活动作法进行了刊载和推广。
2、创新作法,积极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一是做到“四个到位”,夯实效能监察工作基础。即领导力量到位。建立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行政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区长和区纪委书记担任两个小组组长;工作专班到位。成立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固定2人,工作需要时再从相关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网络建设到位。督促各乡镇、区直各部门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形成了整体联动的组织网络;工作指导到位。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经常听取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并有针对性地作出指导,甚至直接点题要求对哪
些问题、在哪些环节上开展效能监察。二是健全“四个机制”,拓展效能监察工作载体。健全了目标激励机制、制度约束机制、投诉查处机制、效能问责机制。近年来,共发放《效能问责书》3份,受理效能投诉4件,先后对1个单位、2名干部进行了效能告诫。三是坚持“四个围绕”,突出效能监察工作重点。即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效能监察,围绕经济发展环境开展效能监察,围绕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开展效能监察,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近年来,我们先后围绕316国道城区段路面改造工程建设、城区主干道环境整治、纠正干部“走读”和自驾公、落实企业“一卡制”收费、治理企业违法排污、解决群众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开展了效能监察,促进了工作落实,推进了项目建设,转变了干部作风,维护了企业和群众利益。四是抓好“四个结合”,创新效能监察工作方式。即专班督查与部门评议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书面通报与警示谈话相结合、表扬激励与批评惩戒相结合。近年来,我们共开展专项督查活动25次,下发督查通报25期,通报表扬了5家单位和8名领导干部,通报批评了21家单位和12名领导干部,督促整改问题41个,警示谈话1人,免职处理1人。201*年和201*年,我区两次在全市相关会议上交流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经验。
3、创新举措,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近年来,我区创新主动下访、联合接访、限时办访、及时回访四项举措,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收到了较好效果,全区群众越级访、重复访和集体访逐年下降。一是主动下访。在各乡镇成立“信访下乡”接待点,定期安排区纪委常委到接访点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批转有关部门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联合接访。由区纪委书记带领各室主任及区直各涉及部门“一把手”,现场接待举报、投诉的群众,并从中发现案件线索。三是限时办访。区纪委制定了《华容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对来信来访和领导批示一律实行限时办结制:群众来访能当面答复的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说明原因,并在3天内答复办理情况;群众来信,能当日答复的当日答复,不能当日答复的,在1日内送达承办单位,并在一周内答复;领导交办件或上级转办件,6小时内送达承办单位,急件3小时内送达承办单位,限时办结。四是及时回访。对署名信件和来访者,将查处情况及时进行回复;对查处意见有异议的,认真听取意见,积极采纳其合理化意见;对其无理要求,耐心进行解释,劝其息诉;对党员的申诉信访,经过复查,不论改变或维持原处理意见,均以回访复信告知结果。针对不同性质、不同内容、不同特点的信访举报问题,公开处理结果,避免重复信访。如我们查处临江乡中心学校强令在职教师集资存款案后,及
时予以通报,达到了“处理一起案,教育一大片”的社会效果。我区“创先举措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的经验材料先后被市委办公室和市纪委刊物采用。
4、创新机制,强化案件查处工作。一是强化目标责任机制。每年年初,区纪委根据上年度查办案件情况,确定全年查办案件的总体目标,对两个办案工作专班及乡镇纪委、区直纪检组织查办案件的质量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二是严格考核奖惩机制。区纪委制定了《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将查办案件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对超额完成任务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三是实行培训轮岗机制。区纪委从市纪委案件检查室请来领导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中业务培训,与此同时,采取跟班学习方法,将乡镇纪委办案人员抽调到区纪委办案专班跟班学习,直接参与查办案件。四是定期督导检查机制。区纪委5名常委挂点5个乡镇和15家区直纪检组织,每月定期督查两次,主要检查督促办案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难题。五是完善案件办理责任机制。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注重案件质量的提高,工作中制定了“一包、二保证、三落实”的办案制度,一包即包案件质量;二保证即保证办案经费、保证办案用车;三落实即责任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
我区“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案件查处工作”的经验材料先后被省纪委和市纪委刊物刊载。
5、突出重点,开展狠刹“五风”活动。一是狠刹私驾私用公车风。区委专门下发文件重申用车纪律,明令禁止领导干部私驾私用公车。区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办信箱,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干部群众检举领导干部私驾私用公车行为。同时,还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在重要路段设立监测点,严查顶风违纪人员。二是狠刹干部“走读”风。制定干部住宿、考勤、值班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在工作所在地住宿,并确保每周不少于3天,由各单位记载干部住宿情况,区行政效能监察中心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实行干部住宿“三挂钩”制度,即将干部住宿情况与干部提拔重用挂钩、与单位和个人评先挂钩、与个人津补贴挂钩。三是狠刹抹牌赌博风。规定党员、干部一律不得与亲属之外的人员打麻将、玩扑克赌钱或参与六合彩、电子游戏机赌博、网络赌博以及赌球等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严肃按党纪政纪处理。四是狠刹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风。为了遏制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行为,我区建立了三项制度:即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各单位在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要将公务接待费单列,并将区财政局核定的公务接待费总额报区纪委备案,每半年向区纪委报告一次公务接待费用开支情况;定期公示制度。要求各单位每季度末,要将
公务招待情况在政务公开栏上公示;不定期督查制度。区纪委、监察局会同财政、审计部门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对违反规定参与公款大吃大喝的相关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五是狠刹大操大办、大摆宴席风。规定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喜庆事宜时,不得邀请本单位或下属单位及其有工作关系的人员参加庆贺活动,严禁用公款、公车、公物操办个人喜庆事宜。同时,将操办喜事活动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重要内容,要求领导干部在操办喜事活动后,要将邀请的人员情况、办酒桌数、收受礼品礼金情况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区纪委备案。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大摆宴席,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将依据规定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我区“着力解决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的经验材料先后在省纪委和市委办公室刊物上刊载。
三、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
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不懈努力,取得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易发多发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一些制约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待我们认真思考、积极应对。
(一)从当前的反腐倡廉体制来看,一些不利因素不能适应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的要求,反腐败工作发展受到制约。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地触及到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等深层次的问题。当前纪检监察组织的管理体制、管理模式已经不太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体制改革步伐比较缓慢,特别是领导体制设不合理,从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关系看,都是受双重领导,一方面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另一方面还要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组织协调、监督、案件查办等职能作用难以完全发挥,制约了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二)从廉政教育的层面来看,传统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片面单薄,与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现时的党风廉政教育对广大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绝大多数仍是沿用那种“一人讲众人听”的老方法,显得呆板、陈旧;对教育对象不研究,对教育内容不选择,仓促上阵,抓到什么学什么,结果是教来教去,与实际脱节,解决不了多少问题;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存在“盲区”,真正需要接受教育的领导干部往往不去教育,正像有人说的那样“领导有病让群众吃药”、“领导有问题却让我们受教育”,教育活力不足,图形式、走过场,效率低下。
(三)从制度建设的层面来看,制度体系存在缺陷明显、难以落实的问题,整体防范功能相当有效。近年来,各地尽
管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基本制度和条例规章,但现有体制偏重于追惩性的事后监督,忽视对腐败行为的预防和控制;有的往往是原则规定多,具体细则少;有的口号要求多,操作规程少,操作性不强、标准不一。尤其是监督的法规、制度是守则多、罚则少,缺乏可操作性,如“不准”、“严禁”之类的条文很多,而违反了怎么办很少有明确具体的规定,缺乏约束力,至于监督者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监督无效怎么办、不认真监督又当如何等,缺乏明确规定,监督随意性大。
(四)从监督检查的层面来看,对权力运行的监控乏力,以权制权仍是反腐败斗争亟需解决的问题。1、监督乏力,惩处不到位。有的下级对上级不敢监督,怕打击报复,怕“穿小鞋”,上级对下级也不敢认真监督,遇见矛盾“绕着走”,怕得罪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怕伤了情面,不好相处;有的把别人的监督看作是“紧箍咒”,产生逆反心理,把敢于批评监督的同志视为“异己”。2、监督渠道不畅。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包括检举揭发的问题,往往不能从正常渠道听到,而是常常与道听途说甚至流言蜚语夹杂在一起,而从正常渠道反映上来的又多是一些匿名的、只言片语的举报,很难弄清事实,判断是非。3、监督机制乏力。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财政审计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没有形成合力,“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出现监督的“盲区”和“盲点”。特别是在现有体制
下,同级监督因受制于人或身不由己往往形同虚设,难以发挥作用,而上级监督又“山高皇帝远”,使监督出现断层。
(五)从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情况来看,薄弱环节日益凸现,反腐败成效受到较大影响。由于社会对纪检监察机关期望值过高,导致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认真做好份内本职工作,还要花费相当精力去抓经济发展环境、解决矛盾纠纷、抓机关作风建设、抓招商引资等等,事情过多过杂,人员配备和所担负的任务不相适应,难免顾此失彼,难以较好地履行职责。事务多,也导致自身工作缺乏一个科学的目标定位和引领,容易产生不关注工作结果,而犯从工作到工作的形式主义毛病。在依法依纪办案方面,对新形势下某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及产生的原因、规律缺乏深刻认识,同时受案件调查难、取证难、处理难及说情风、关系网的困扰,影响了办案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从腐败现象发展趋势看,腐败行为更加狡猾隐秘,反腐败斗争受到挑战。一些腐败分子作案呈现手段现代化、方式隐蔽化、周期潜伏化等发展趋势,一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致使有的违纪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一些领域腐败成本远远低于腐败收益,一些腐败分子大肆贪污、受贿,聚资敛财,靠腐败暴富,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不仅成本很低,甚至没有成本,即使被发现,也往往因法制不健全,许多问题难以定性,就是追究了刑事
责任,也往往通过轻刑、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得以减少或逃避。不仅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反而诱使更多觉悟低下者铤而走险,使腐败滋生蔓延。
(七)从反腐倡廉的社会环境来看,不良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尚未完全净化,不利于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当前,腐败现象同不良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有着紧密联系,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表现突出。权钱交易的恶性发展,又严重地毒化着社会上的人际关系,不给钱不办事、花了钱乱办事甚至被视为办事通则,在人们的观念上留下了深重的阴影。社会上的一些违法违纪特别是经济犯罪行为,又往往牵连党政机关和党政领导干部,多数是内外勾结、串通作案的“窝案”和“串案”,也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影响了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努力方向和需要研究解决的重点问题
一是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党的十七大确定了“一个同时”、“三个更加注重”的反腐倡廉战略思路(即“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实践中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查办案件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预防腐败工作的前提。因此,十七大以来每年的中央纪委全会报告,对于查办案件工作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是“加大查办
案件工作力度”。20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办案工作力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6000多人,移送司法机关5300多人,查处了康日新、黄瑶、宋勇、许宗衡等一批大案要案,振奋了党心民心。今年在查办案件工作上,贺国强同志在全会报告中继续提出“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在宣读报告时,贺国强同志加重了语气,强调“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对腐败分子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报告提出了7个“严肃查办”: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这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为了进一步强调办案工作,报告针对个别派驻单位在查办案件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支持和指导派驻机构加强办案工作,以转变派驻机构在查办案件的落后局面。针对少数地方存在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问题,报告在第三部分提出,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
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公务用车问题是“三公领域”(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十分突出的问题。当前,公务用车费用居高不下,财政负担沉重;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超编制超标准使用小汽车问题屡禁不止。对于这些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热切关注。报告提出,要把公务用车问题作为今年专项清理的一项重点工作。一是制定出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准备出台有关公车配备使用的新规定,新规定更加严格,比如对省部级干部公车配备的标准排气量和购税都比过去严格了,对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的编制也比过去严格了。也就是说,公车配备的标准和公车的数量是要下降的。二是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清理。要明确清理的方法和步骤,对这次专项清理中虚报瞒报及弄虚作假的,要依照规定严肃处理。三是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近年来,针对现行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从改革入手,不断完善制度,创新体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据了解,目前上海、广东、江苏、湖北、江西、黑龙江、辽宁等省(区、市)以及审计署、国
家宗教局等中央国家机关进行了改革试点。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出版总署等中央和国家机关实施了班车改革。在公务用车改革中,有的取消公务用车,发放交通费用补贴。有的取消各部门公务用车后,由政府组建公务用车出租公司,按企业模式运营管理。有的严格核实各单位公务用车编制,对车辆报废后不再换购新车,以达到逐步取消公务用车的目的。从改革实践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了程度不同的成效。报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同时,报告要求各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规定,规范公车管理。
三是关于推广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成果和经验。201*年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南京召开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贺国强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在这次会议上共有13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50个单位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会议上交流的经验是这些年来有关地方和部门在实践上取得的成功做法。据此,报告提出认真推广4个方面的经验。一是推广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经验。比如,北京市在总结有关单位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通过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全面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5类风险,有针对性地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
和整改纠错机制,着力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管理“三道”防线,取得了较好成效。特别是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引入北京奥运会筹办监督工作中,保证了“廉洁奥运”目标的实现。二是推广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的经验。比如,河北通过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有力促进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三是推广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的经验做法。制度廉洁性评估又称为“制度廉审”。比如,海南通过加强监督检查,不仅对现行制度进行廉洁性评估,还要对拟出台制度严格把关,努力防止出现新的“漏洞”导致腐败问题发生。四是推广运用“制度+科技”方式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经验。比如,上海通过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土地交易市场、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公共权力运行电子监察系统,以及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有形市场监管水平等,努力避免权力运行中的人为因素,有效提升预防腐败效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廉洁办世博”提供了有力保证。
四是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多年来,党中央多次重申,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经过认真治理也收到一些成效。但收送红包礼金的现象还是存在的。从信访和案件查处以及各地反映的情况看,收送礼包礼金大有回潮之势。过去红包里装的是现金、代金券,现在改头换面有购物卡、购油卡、洗浴卡、健身卡
甚至还有购房款、装修款。甚至在极个别地方风气很坏,有人讲是“小人之德如风,君子之德如草,风行草必偃”,几成正不压邪的局面。有相当一部分干部认为,中国国情重情尚礼,收受礼金同收受土特产一样,都是接受赠与,没有认识到违反规定收受礼金是一种严重违纪行为。还有不少干部怀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认为发现了最多不过是批评几句而已。针对当前这种形势,报告重申了中央的规定,态度鲜明地要求“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对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要严肃处理。这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态度和决心。
五是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群众主要通过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发生在身边的事情,来看待反腐败形势和评价我们的党员干部。当前,一些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切身利益。比如,上学难看病贵、涉法涉诉、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比如,有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时,不将职位向全社会平等开放,人为设障碍,使一些符合条件的人无法得到就业机会。有些人认为,现在的社会优质资源有的被少数人垄断,社会阶层日益固化,社会公平正义遭到破坏。再比如,“小官大腐”现象频发。辽宁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原局长罗某,涉嫌犯罪金额达1.45亿元,该案被称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的案件。山西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某(科
级干部),在北京、海南等地有房产35处,家财达数亿元。这些案件被称为“小官员大腐败”、“小权力搞大腐败”。
深入有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努力实现消极腐败现象从有所遏制到全面遏制的伟大转折,当前最需要的是决心、耐心和信心。对于腐败现象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系统治理,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采取更有力的防治措施。对于腐败问题必须坚持抓紧重点突破,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肃清,以重点工作成效带动全局工作发展,以关键环节突破带动整体建设推进。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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