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煤取、制样工作规范
支持性文件商品煤取、制样工作规范1.目的文件编号第1页共4页GDDG-WI-XXX-200X-0X第X次修改200X年XX月XX日发布200X年XX月XX日实施为规范商品煤样人工采样和制样的检验业务,确保检验结果的公正和准确。2.适用范围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等商品煤的人工采样检验业务。3注意事项3.1检验人员应接受上岗培训,经授权后方可上岗工作。3.2检验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应遵守船方、港口码头、仓库和货物堆场的相关规定,根据商品特性和安全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3.3检验人员在实施检验时,如遇大风、雷电、暴雨及其它不适于工作的情况,应停止现场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4工作程序和流程4.1接到鉴定任务后,应仔细阅读检查机构的书面委托合同、提单和相关记录表格等资料,联系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做好到现场取样的准备工作。4.2现场作业前应准备好必需的取样器具,如标准取样铲、内附薄膜双层编织袋、标签及封条等器具,并确保其完好可用。4.3检验员到现场后应先核对申请单上运输工具名称及申报货物重量是否与实际相符,并向码头相关人员了解卸货速度和预计卸货时间,选择取样地点。4.4取样4.4.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国家标准GB475-201*的要求制定采样计划。a)确定煤源、批量b)确定欲测定的参数和需要的试样类型;c)根据标称最大粒度确定子样数及取样工具的容量;标称最大粒度:可参考有关发货单确定、目测估计或实测;d)确定取样单元数和取样单元的子样数;e)确定采样间隔,以固定质量或时间间隔;f)决定取样地点;g)决定将子样合并成总样的方法和制样方法。支持性文件商品煤取、制样工作规范文件编号第2页共4页GDDG-WI-XXX-200X-0X第X次修改200X年XX月XX日发布200X年XX月XX日实施4.4.2检验人员根据取样方案,明确取样时间、地点,准备好清洁、合适的采样工具、样品存放容器(如带防水膜的编织袋、密封样品桶、封识等)以及安全帽和反光背心等防护用品;到达取样地点后,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按取样方案要求进行取样。4.4.3取样基本要求a)取样原则上应在货物卸货、加工、堆垛或衡量的移动中进行,不具备在传送带上取样的,应在新露出的矿石表面上随机定点取样。b)第一份样可在第一间隔内随机确定(不可在第一间隔的起点开始),以后按计算的间隔抽取,在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变动取样间隔。c)取样工具的开口宽度至少为标称最大粒度的3倍,每个子样用合适的取样工具一次性取出。d)不同品质规格或粒度规格的货物分舱装运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舱独立取样。e)如已达到预定的子样数,而作业仍在进行,应按原定间隔继续取样,直到整批货物作业完毕。f)取样过程中,必须保证样品不受任何污染。4.4.4开舱时,应对舱内货物进行检视,必要时进行照相。4.4.5现场取样时必须查核商品标记、批次、数/重量等,样品容器上应进行标识,必要时及时施加封识,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样品改变特性或丢失。4.4.6取样过程中应确保样品的原始性和完整性,所采取的子样倒入盛装样品的器具(样品桶或样品袋)后应盖好盖子或扎紧封口,盛装样品的器具(样品桶或样品袋)应贴上公司标签并进行编号,必要时打上封条,并将其置于阴凉处,整个取样过程保证样品在取样人员的视线范围以内。4.4.7现场人员应做好取样记录(包括天气情况),取样过程中若发现货物外观异常或有外来杂物和污染等异常情况。须及时处理,必要时拍照取证,并及时向公司相关负责人汇报。4.4.8委托人要求偏离取样方法和规程时,检验人员应及时向公司相关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4.4.9取样结束后立即将样品运回公司样品保存处(没有热源、无强光照射且无任何化学物品的房间)以待制备,填写样品交接单,与制样人员做好样品交接。支持性文件商品煤取、制样工作规范文件编号第3页共4页GDDG-WI-XXX-200X-0X第X次修改200X年XX月XX日发布200X年XX月XX日实施4.5样品的制备:为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应在取样结束后根据标准GB474-201*尽快对样品进行制备。4.5.1制样时检验人员应佩戴好护目镜、防尘口罩、纱手套和防滑鞋等防护器具,防止制样时可能造成的伤害。4.5.2制备煤样应在宽大明亮且不受风雨及外来灰尘影响的室内,室内应有除尘设备,水泥地面,堆掺缩分区还需要在水泥地面上铺以厚度6mm以上的钢板。4.5.3煤样的破碎:为减小试样粒度增加试样颗粒数,减少缩分误差,检验员可使用制样设备对样品进行破碎,操作时应注意入料速度不应太快,以免机器负荷太大破碎不完全而堵塞破碎机。如样品粒度太大无法进入破碎机时,用铁锤先将煤样砸碎后再倒入破碎机中;如煤样全水分较大或粘度较高,可能堵住制样设备下料口,应使用标准筛进行筛分,然后先将不能过筛的大颗粒煤样进行破碎,再与过筛的小颗粒煤样进行混合缩分。4.5.4煤样的缩分:为了减少试样量,将试样分成具有有代表性的部分的制样过程;缩分时,应使试样呈柱状沿二分器长度来回摆供入格槽,供料要均匀并控制供料速度,勿使试样集中于某一端,勿发生格槽阻塞,当缩分需分几步或几次通过二分器时,各步或各次通过后,应交替地从两侧接收器中收取留样。4.5.5全水份/分析试样的制取:为防止水分损失,全水分试样采取应尽量快;用二分器进行缩分,当缩分到一定样品量后,采用9点取样法取全水分试样;取完全水分样品后,将剩于样品用二分器再进行缩分,直到所需样品量为止。4.5.6工作完成后,打扫制样室,关闭电源后锁好门窗。4.6样品管理煤样在制备之前、制备之后以及制备过程中的任何中间阶段都应储存在不吸水、不透气的密封容器中放在阴凉处。4.6.1样品应装于干净的密封容器中,并在容器外加贴样品标识并施加封条。4.6.2做好现场制样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制样时间、制样地点、设备编号、制样人、样品来源、样品编号及封条号码等,保证样品的有效性、可追溯性、唯一性。4.6.3样品运送过程中,应尽量避免阳光直晒或将样品置于有热源的地方。支持性文件商品煤取、制样工作规范文件编号第4页共4页GDDG-WI-XXX-200X-0X第X次修改200X年XX月XX日发布200X年XX月XX日实施4.6.4为保证样品的可追溯性,检验员将样品交于样品管理员,样品管理员填写《样品管理登记表》后将样品按时间顺序置于样品架上,样品管理员定期对相应样品登记表和样品架上的样品进行核查。4.6.5样品贮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全,保持样品室的卫生清洁且通风良好,同时应避免阳光入射,窗帘应保持下放状态。4.6.6温湿度应符合样品的储存要求,样品管理员负责监控样品室的温湿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填写《样品室环境管理记录表》。4.6.7样品的处置由样品管理员负责,样品管理员填写相关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每6个月处理样品一次,按照《检查样品与项目控制程序》有关规定处置,并将相关处理信息,记录保留存档。5.记录5.1检验鉴定记录(CCIC-GD-RD(11)-04-201*-01)5.2记录附页(GD-RD(11)-05-201*-01)5.3《合作/签约方交接单》5.4《样品管理登记表》5.5《样品处理情况记录表》5.6《样品室环境管理记录表》备注:本工作规范引用标准《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GB475-201*)《煤样的制备方法》(GB47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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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文件商品煤取、制样工作规范1.目的文件编号第1页共4页GDDG-WI-XXX-200X-0X第X次修改200X年XX月XX日发布200X年XX月XX日实施为规范商品煤样人工采样和制样的检验业务,确保检验结果的公正和准确。2.适用范围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等商品煤的人工采样检验业务。3注意事项3.1检验人员应接受上岗培训,经授权后方可上岗工作。3.2检验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应遵守船方、港口码头、仓库和货物堆场的相关规定,根据商品特性和安全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3.3检验人员在实施检验时,如遇大风、雷电、暴雨及其它不适于工作的情况,应停止现场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4工作程序和流程4.1接到鉴定任务后,应仔细阅读检查机构的书面委托合同、提单和相关记录表格等资料,联系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做好到现场取样的准备工作。4.2现场作业前应准备好必需的取样器具,如标准取样铲、内附薄膜双层编织袋、标签及封条等器具,并确保其完好可用。4.3检验员到现场后应先核对申请单上运输工具名称及申报货物重量是否与实际相符,并向码头相关人员了解卸货速度和预计卸货时间,选择取样地点。4.4取样4.4.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国家标准GB475-201*的要求制定采样计划。a)确定煤源、批量b)确定欲测定的参数和需要的试样类型;c)根据标称最大粒度确定子样数及取样工具的容量;标称最大粒度:可参考有关发货单确定、目测估计或实测;d)确定取样单元数和取样单元的子样数;e)确定采样间隔,以固定质量或时间间隔;f)决定取样地点;g)决定将子样合并成总样的方法和制样方法。支持性文件商品煤取、制样工作规范文件编号第2页共4页GDDG-WI-XXX-200X-0X第X次修改200X年XX月XX日发布200X年XX月XX日实施4.4.2检验人员根据取样方案,明确取样时间、地点,准备好清洁、合适的采样工具、样品存放容器(如带防水膜的编织袋、密封样品桶、封识等)以及安全帽和反光背心等防护用品;到达取样地点后,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按取样方案要求进行取样。4.4.3取样基本要求a)取样原则上应在货物卸货、加工、堆垛或衡量的移动中进行,不具备在传送带上取样的,应在新露出的矿石表面上随机定点取样。b)第一份样可在第一间隔内随机确定(不可在第一间隔的起点开始),以后按计算的间隔抽取,在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变动取样间隔。c)取样工具的开口宽度至少为标称最大粒度的3倍,每个子样用合适的取样工具一次性取出。d)不同品质规格或粒度规格的货物分舱装运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舱独立取样。e)如已达到预定的子样数,而作业仍在进行,应按原定间隔继续取样,直到整批货物作业完毕。f)取样过程中,必须保证样品不受任何污染。4.4.4开舱时,应对舱内货物进行检视,必要时进行照相。4.4.5现场取样时必须查核商品标记、批次、数/重量等,样品容器上应进行标识,必要时及时施加封识,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样品改变特性或丢失。4.4.6取样过程中应确保样品的原始性和完整性,所采取的子样倒入盛装样品的器具(样品桶或样品袋)后应盖好盖子或扎紧封口,盛装样品的器具(样品桶或样品袋)应贴上公司标签并进行编号,必要时打上封条,并将其置于阴凉处,整个取样过程保证样品在取样人员的视线范围以内。4.4.7现场人员应做好取样记录(包括天气情况),取样过程中若发现货物外观异常或有外来杂物和污染等异常情况。须及时处理,必要时拍照取证,并及时向公司相关负责人汇报。4.4.8委托人要求偏离取样方法和规程时,检验人员应及时向公司相关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4.4.9取样结束后立即将样品运回公司样品保存处(没有热源、无强光照射且无任何化学物品的房间)以待制备,填写样品交接单,与制样人员做好样品交接。支持性文件商品煤取、制样工作规范文件编号第3页共4页GDDG-WI-XXX-200X-0X第X次修改200X年XX月XX日发布200X年XX月XX日实施4.5样品的制备:为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应在取样结束后根据标准GB474-201*尽快对样品进行制备。4.5.1制样时检验人员应佩戴好护目镜、防尘口罩、纱手套和防滑鞋等防护器具,防止制样时可能造成的伤害。4.5.2制备煤样应在宽大明亮且不受风雨及外来灰尘影响的室内,室内应有除尘设备,水泥地面,堆掺缩分区还需要在水泥地面上铺以厚度6mm以上的钢板。4.5.3煤样的破碎:为减小试样粒度增加试样颗粒数,减少缩分误差,检验员可使用制样设备对样品进行破碎,操作时应注意入料速度不应太快,以免机器负荷太大破碎不完全而堵塞破碎机。如样品粒度太大无法进入破碎机时,用铁锤先将煤样砸碎后再倒入破碎机中;如煤样全水分较大或粘度较高,可能堵住制样设备下料口,应使用标准筛进行筛分,然后先将不能过筛的大颗粒煤样进行破碎,再与过筛的小颗粒煤样进行混合缩分。4.5.4煤样的缩分:为了减少试样量,将试样分成具有有代表性的部分的制样过程;缩分时,应使试样呈柱状沿二分器长度来回摆供入格槽,供料要均匀并控制供料速度,勿使试样集中于某一端,勿发生格槽阻塞,当缩分需分几步或几次通过二分器时,各步或各次通过后,应交替地从两侧接收器中收取留样。4.5.5全水份/分析试样的制取:为防止水分损失,全水分试样采取应尽量快;用二分器进行缩分,当缩分到一定样品量后,采用9点取样法取全水分试样;取完全水分样品后,将剩于样品用二分器再进行缩分,直到所需样品量为止。4.5.6工作完成后,打扫制样室,关闭电源后锁好门窗。4.6样品管理煤样在制备之前、制备之后以及制备过程中的任何中间阶段都应储存在不吸水、不透气的密封容器中放在阴凉处。4.6.1样品应装于干净的密封容器中,并在容器外加贴样品标识并施加封条。4.6.2做好现场制样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制样时间、制样地点、设备编号、制样人、样品来源、样品编号及封条号码等,保证样品的有效性、可追溯性、唯一性。4.6.3样品运送过程中,应尽量避免阳光直晒或将样品置于有热源的地方。支持性文件商品煤取、制样工作规范文件编号第4页共4页GDDG-WI-XXX-200X-0X第X次修改200X年XX月XX日发布200X年XX月XX日实施4.6.4为保证样品的可追溯性,检验员将样品交于样品管理员,样品管理员填写《样品管理登记表》后将样品按时间顺序置于样品架上,样品管理员定期对相应样品登记表和样品架上的样品进行核查。4.6.5样品贮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全,保持样品室的卫生清洁且通风良好,同时应避免阳光入射,窗帘应保持下放状态。4.6.6温湿度应符合样品的储存要求,样品管理员负责监控样品室的温湿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填写《样品室环境管理记录表》。4.6.7样品的处置由样品管理员负责,样品管理员填写相关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每6个月处理样品一次,按照《检查样品与项目控制程序》有关规定处置,并将相关处理信息,记录保留存档。5.记录5.1检验鉴定记录(CCIC-GD-RD(11)-04-201*-01)5.2记录附页(GD-RD(11)-05-201*-01)5.3《合作/签约方交接单》5.4《样品管理登记表》5.5《样品处理情况记录表》5.6《样品室环境管理记录表》备注:本工作规范引用标准《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GB475-201*)《煤样的制备方法》(GB47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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