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制样工作流程管理实施细则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
入厂煤采制样工作流程管理实施细则
(修订版)
为加强管理,保证入厂煤采制样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采制样整个工作流程的严密性,使所采制的样品具有代表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采制样人员管理要求
1.1采制样人员工作时必须统一着装,按要求做好各项安全措施。1.2各工作小组接班后,把各种通信工具交组长统一保管,待下班后
返还。
1.3言谈举止要文明规范,对待工作要严谨、认真,严格按国标操作。1.4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逐级汇报,特殊情况可直接汇报公司
领导。
1.5所有采制样工作必须在监督人员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当采样工
作和其他工作冲突时,要优先保证采样工作的进行,其他工作暂停并处于封闭状态(双锁)。
1.5采制样人员和监督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定,任何一方出现问题都
将进行严格考核、处理。2采样
2.1接到来煤通知后,在组长的带领下,在监督人员的现场监督下,
认真核对来煤编码、位置,确认无误后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采样。2.2严格执行“采到什么就是什么”的原则,严禁有选择性采样现象
的发生。
2.3对于需要挖底的来煤,在挖底深度及数量上要达到要求。2.4汽车来煤要预先根据来煤数量预报确定所采子样数,严禁少采和
漏采。
2.5所采样品要随时密封,防止水分损失、杂质混入。2.6专人保管好所采样品,严防有关人员“拣矸”现象的发生。2.7采样完成后,必须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共同将样品送制样室。如不
能立即进行制样,则样品必须放入存样室并加锁(双人双锁)。2.8在采样时发现来煤有异常情况时,要按照《来煤异常情况处理程
序》及时汇报处理。
2.9自觉接受监督人员的监督,如出现违规现象,查证属实后将进行
严格考核、处理。3制样
3.1样品制备前,由组长根据一次编码对样品进行二次编码并保密。3.2样品的制备一般情况下遵循集中制样的原则。
3.3存样室必须由监督人员和制样人员共同开启(双锁),所有样品
的制备必须在监督人员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3.4制样机械使用前或制备不同样品前,要进行充分清理,防止样品
受到污染。
3.5当制备到3mm分析样品时,必须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将样品放
入烘箱。只要任何一方人员或双方共同离开烘样间,则立即锁闭烘样间,样品烘干期间无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得进入烘样间。3.6样品烘干完毕,必须由监督人员和制样人员共同开启烘样间门锁
对样品进行磨制,磨样前要对磨制机械各个部件(磨样钵、撞击块、撞击环等)进行彻底清理,以防样品的污染。整个磨制期间必须在监督人员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3.7样品磨制完成后,装入印有编码的样品袋中密封,因故作废的样
品袋要记录其原因、编码,并由操作人和监督人员签字认可。3.8公司将对整个采制样过程随时进行检查,并对备查样品、余煤以
及正常样品的分样进行抽查,对于超差的要进行考核。4样品的交接
4.1备查样品装瓶签封后由操作人和监督人共同送存查样品室,并做
好交接签字工作。
4.2分析样品装入样品袋中密封后,在监督人员的全程监督下送化验
室,和化验人员做好样品交接手续后,整个采制样过程结束。5来煤异常情况的处理
5.1一批煤到达后,采样人员要首先进行人工目测,对来煤有一个大
致的判断。
5.1.1如果目测结果低位热值低于4000大卡时,采样人员应及时汇报
班长和公司有关领导,采制样班长根据情况联系住矿人员,要求发煤户到现场协商解决。发煤户表示需要到达现场确认时,由住矿人员通知行车室把该批煤单独停放在某一位置,人员到达后,发煤户在公司有关领导的陪同下,与计划监督、取样人员一起到现场对该批煤加以确认。如果发煤户表示不来现场时,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5.1.2热值大于4000大卡,但发现煤质异常,有可能掺假分层时,采
制样人员要及时汇报班长,并按照要求单独挖底抽查:5.1.2.1挖底后,确认上下分层和掺假时,及时汇报公司有关领导,
通知住矿人员要求发煤户到达现场确认,并尽可能对煤质情况拍照保存。
5.1.2.2发煤户表示需要到达现场确认时,由住矿人员通知行车室把该
批煤单独停放在某一位置,人员到达后,发煤户在公司有关领导的陪同下,与计划监督、取样人员一起到现场对该批煤加以确认。5.1.2.3如果发煤户表示不需要到达现场确认时,行车室按照正常情况
对位,采制样人员及时通知燃料运行对该批煤按照劣质煤处理。5.1.2.4化验结果出来后,取样人员如实填写异常报表,内容包括该批
煤的装车情况、挖底深度、分层情况,处理意见,并报送有关领导审批(见附表)。
5.1.2.5处理意见经过领导审批通过后,及时通知化验出具化验单。5.1.3如果来煤掺有煤泥或水分较大,翻车机可能难以接卸时,采样
人员要通知行车室和燃料运行人员,运行人员到现场确认,确实难以翻卸时,由运行人员通知行车室把该批煤调到人工卸煤场。5.2漏撒煤问题的处理
5.2.1轨道衡人员过衡时若发现某些车皮异常(盈吨或亏吨5吨以上),
应记录下该车号并通知行车室值班人员,重新过衡;并通知采样人员,由采样人员对该批车拍照,并通知住矿人员联系货主,汇报有关领导。
5.2.2采样过程中若发现来煤有漏撒情况,也应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对该车漏撒情况进行拍照保存,以便及时与发煤户沟通,削除误解,减少纠纷。
5.2.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燃料公司201*-12-10
附表:
入厂煤异常情况处理单
第来煤时间发站取样人员发货单位上(国标样)车数样品编号监督人员MJ/kgMJ/kgMJ/kg化验结果(弹筒)下(挖底样)上下误差装煤深度:挖底深度:异常情况说明:效益分析:取制样班处理意见:签字:年月日燃料公司处理意见:签字:年月日计划发展部处理意见:签字:年月日分管领导处理意见:签字:年月日
扩展阅读:采制样工作要求及管理办法
入厂煤采、制样工作要求及管理办法
1、目的
1.1为了加强燃料运行部采、制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业务水平,更好的完成入厂煤煤质检验工作,增强采样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约束采样人员的工作行为,根据热电公司《劳动纪律奖惩办法》、《安全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采制样标准,结合我公司采、制样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燃运部采制样及燃料专业维护工作的相关人员。2、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切合实际。3、考核内容采样班部分
3.1白班有市场煤车入厂时班长或技术员要到采样现场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采样员的采样标准(采样深度、布点、子样量)进行检查,如发现一项不合格,现场提出批评并纠正,如再发现类似问题则扣组长10元,其他员工扣5元。3.2市场煤车入厂必须投入机械化采样机采样,按监采人员要求随机布点采样,保证每节车厢都采到。机采作业每节煤车奖励1元,发现有漏采的车厢,每节车处罚5元,机采完毕后,收集样瓶要及时清空,收集煤样运回制样间。检查发
现集样瓶内留有余煤的处罚10元。机采全过程必须由一名采样员全程值守。发现擅自脱岗一次处罚50元。
3.3白班有市场煤车入厂时班长或技术员对采样员的制样标准(全水分煤样的堆锥四分法、九点取样法是否标准、化验煤样的分样是否使用二分器、装袋量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有装错样、袋口封装是否严密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一次不合格,对组长及当值人员提出批评并纠正,如再发现类似问题则扣组长10元,其他员工扣5元。
3.4每天由技术员检查当天的采制样记录本,发现不合格(缺项、漏项、填错项、没签字等)应及时让当班组长修改,并提出口头批评。如每月发现两次以上不合格者扣该组10元。3.5各组每批次入厂煤热值与月平均热值相差过大超过180卡,扣该组20元。
3.6根据公司交接班制度规定,交接班时间分别为:前夜为16:40分;白班为7:40分;后夜为12:40分,交接班时要填好记录本。无故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20元。3.7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上工作服,工作鞋。采样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具,如发现不戴安全帽采样者,每次扣5元。
3.8技术员每月对采样员进行一次考问讲解,每半年对采样员进行一次理论考核,每年对采样员进行一次实际操作考核,不及格者扣30元。加强对临时工采样的培训工作,并
且在现场对其进行讲解,使其采样工作达到国标要求操作规范。
3.9各组在交接班前将卫生清扫干净(值班室、制样间地面及设备、楼梯卫生间等)每制完一个煤样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天班长对班组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扣该组10元。工作要求
3.10各值采样值班员接班后要启动入厂煤机械化采样装置进行空载试验以确保其能安全稳定运行。如发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检修处理,处理完毕后要及时验收。
3.11重大节假日(五一、十一、春节)期间,班长或技术员必须对采样员的采、制样情况、设备维护情况等进行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
3.12各组制备完煤样后要将备查样有序的排放到备查样箱中,备查样室及备查样箱钥匙要由各组组长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交给他人。备查样一般要保留3个月,3个月后或接到计划部弃样通知后将备查样倾倒至圆形煤场。
3.13白班早8点及下午4点之前要将夜班及白班的煤样用送样箱及时送到化验室。交接样时必须由采样、化验双方各两人以上在场同时打开送样箱后,双方确认签字并填写交接样记录。
3.14采制样工作要结合公司监采样工作制度保证采、制样工作流程的严密性以确保其所采、制煤样的真实性。3.15所有采样班的员工及清车底的临时佣工严禁与矿方人员有任何形式的语言沟通和接触,严禁私自换班,当班时间严禁擅自脱岗。
3.16严禁踩、站及在车沿上行走以防摔倒和从车厢上掉落,如需在车厢间跨越时,应注意跨车位置和落脚点,如果车沿结冰、落水、落雪,严禁跨车,雨、雪天要佩戴好雨具。夜间采样时,应注意照明,必要时使用手电筒等照明工具。3.17必须在煤车停稳具备采样条件,接到程控室值班员通知确认可以采样后才能上车采样,并且上车前要用对讲机告知程控室值班员“采样人员上车采样”。在确保现场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作业,工作中要注意周围环境情况,严禁在车下或车上对采样工具进行抛掷。
3.18在制样设备运转前,应将所有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好,下料斗盖好,各处开启门关好,湿手禁止触碰开关。严禁设备运转时,从下料斗的进料口朝锤心内窥视,严禁设备运转时进行任何的调整、清理或检修,调整或清理制样设备要先关闭电源。
程控及翻车机值班员部分
3.19翻车机副值班员在煤车入厂前,应第一时间到铁路列检处领取货票,并根据货票在燃料生产信息系统中输入车皮号
生成采样编码,采样员按采样编码采取煤样。如没有货票,翻车机副值班员应对入厂的煤车进行人工抄号并生成采样编码。
3.20如果是市场煤车入厂,程控值班员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监采人员到现场监采,监采人员到场后采样员方可采样。3.21接到采样员采样完毕的通知后,程控值班员方可通知翻车机值班员开始翻车作业。翻车机值班员接到程控值班员通知后方可进行翻车作业。
3.22翻车机值班员要确认采样完毕,煤车上无人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牵车作业。
3.23机械化采样装置投入运行时,翻车机值班员要确保煤车停稳后,方可通知采样员进行机采操作。燃料检修部分
3.24机械化采样机或制样机等设备如发生故障,检修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检修设备。程控室值班员对通知时间和检修人员到场时间进行记录。
3.25机械化采样机发生故障后,检修人员应尽快修好。避免影响翻车作业和增加厂停时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确保机械化采样装置的投入率。
3.26检修人员应做好入厂煤机械化采样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好用。化验部分
3.27化验人员应做好每日与采样人员的煤样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
3.28化验人员应遵照国标、公司及发电部有关化验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4、监督与检查
燃运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采制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5、附则
5.1本办法经燃运部批准后生效。5.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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