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内容简介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内容简介
一、什么是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需要自己承担的部分进行赔付,降低个人承担比例,充分体现保险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的功能是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较大组成部分。
二、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本会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本活动,并且在同一单位参加本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的80%,并且不低于50人。不足50人的单位必须100%参加。
三、参加本活动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职工参加本活动的会费标准为年50元,本活动的有效期为一年,交纳会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生效。(北营公司开始日期:9月30日201*年8月31日。今年不用缴费,职工以前每月扣2元医保互助费,1年24元,其余26元从会费集团统一划拨)明年9月后如何缴费待定。
四、参加本活动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1、在互助期满后,会员不论是否享受领取互助金的权利,其所交纳的会费不再退还。
2、在同一互助期内职工只能参加一次本互助保障活动。3、首次参加本活动的会员在互助期生效30天内(含本数)住院治疗的,不享受领取互助金待遇。
4、互助期满后,符合参加条件的会员在15日内继续参加本活动将不再受上述30天期限的限制。
五、参加本活动有哪些待遇?
在互助期内,会员因住院治疗并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发生自付医疗费时,可以领取下列五项互助金:
1、根据《本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并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条件的部分),会员可以依据职工按比例自付部分医疗费的70%领取互助金。
2、根据《本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特殊病种门诊,包括:①脑出血、脑血栓后遗症;②恶性肿瘤;③糖尿病;④晚期尿毒症;⑤肺结核;⑥精神病;⑦肝、肾、骨髓移植术后;⑧系统性红斑狼疮;⑨冠心病支架术后一年内的抗凝治疗;⑩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会员可依据职工按比例自付部分医疗费的70%领取互助金。
3、对于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本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中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范围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会员可以依据职工按比例自付部分医疗费的70%领取互助金。
六、案例分析:
某会员在我会参加了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后,因脑外伤住院治疗,共住院21天,医疗费总额9806元,社会统筹基金支付7178元,统筹段个人自付1073元,本会根据本计划保障责任,支付该会员1073×70%=751元。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保障费保障期限保障范围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的会员(指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医疗费2、统筹基金支付的特殊病种门诊。①脑出血、脑血栓后遗症;②恶性肿瘤;③糖尿病;④晚期尿毒症;⑤肺结核;⑥精神病;⑦肝、肾、骨髓移植术后;⑧系统性红斑狼疮;⑨冠心病支架术后一年内的抗凝治疗;⑩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范围内的医疗费。3、超过基本医疗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范围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保障责任按统筹段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70%报销50元1年附录:报销手续与程序:①患病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一张纸上复印)②住院医疗费结算收据(发票)原件③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
以上三件手续齐全后以总支为单位每月15日、30日前上报。每月仅受理2次。大约30天给返钱。报销最高限额:6.2万元。
扩展阅读: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内容简介
本溪市总工会保障部开展的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内容简介
一、什么是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
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需要自己承担的部分进行赔付,降低个人承担比例。二、参加本活动的缴费标准。
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参加医保的同志每人再交50元,有效期一年,交纳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生效。三、参加本活动的具体规定。
1、互助期满后,职工不论是否享受领取互助金的权利,其所交的
会费不再退还。
2、在同一互助期内职工只能参加一次本互助保障活动。3、首次参加本活动的职工在互助期生效30天内住院治疗的,不
享受领取互助金待遇。
4、互助期满后,符合参加条件的职工在15日内继续参加本活动
将不再受上述30天期限的限制。
四、案例分析:某职工参加了本活动,因脑外伤住院治疗,医疗费总额9806元,社会统筹基金支付7187元,统筹段个人自付1073元,市工会根据本计划保障责任,支付该职工1073元的70%,即751元。五、参加本活动的待遇。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保障费50元保障期限保障范围1年保障责任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按统筹段个围的职工(指起付线以上至人自付部分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医疗医疗费的70%费。2统筹基金支付的特殊病种门诊。脑出血、闹血栓后遗症;糖尿病;肺结核;精神病;恶性肿瘤;晚期尿毒症;肝肾骨髓移植术后;系统性红斑狼疮;冠心病支架术后一年内的抗凝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3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范围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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