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思考
宜宾市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思考
市扶贫移民局郑兴良杨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弥补贫困山区金融产品覆盖缺失,缓解贫困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的矛盾,探索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机制。201*年,我市在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开展了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简称: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本文主要就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成效和困难以及应对措施进行思考。
一、互助资金试点的基本情况
201*年底,我市开始互助资金试点,近年逐步扩大,截至201*年,共在153个村开展了试点,其中201*年4个村,201*年30个村,201*年59个村,201*年60个村(目前处于民政注册阶段)。据201*-201*年中央和省专项资金试点的82个村统计,共筹集资金1515万元,其中:各级财政扶贫资金1230万元,农户交纳互助金278.5万元,其他资金6.5万元。加入互助社的农户13486户,占常住农户53.2%,其中贫困户2729户,占贫困户的87.8%。组建互助小组2325个。借款农户2446户,其中:贫困户512户。借出资金991.8万元,其中:贫困户借款229.7万元。据100户借款户调查统计,95户确认发展项目盈利,65户项目增收达到家庭收入的30%,100户均认为在参加互助社活动,借款发展项目中学到了很多知识。
二、互助资金试点的基本成效
一是弥补了贫困村金融缺失,缓解了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二是创新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式,促进了贫困户收入增加。三是有效地集聚生产要素,改变了农户的观念。四是提供了基层组织工作平台,提升了干部的能力。五是培养了农户诚信观念,增进了邻里和谐。六是实现了扶贫资金管理方式的转变,推进了村内民主管理进程。
三、互助资金试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宣传发动不充分。二是部分试点村选得不准。三是村内管理人才缺乏。四是组建互助社的成本高。五是互助资金周转率低。六是内部监管能力弱。七是扶贫目标和保障资金安全矛盾突出。
四、发展互助资金的应对措施
(一)深化对互助资金的认识。一是有政策支撑。二是有现实需求。三是试点成效明显。
(二)正确处理几个关系。一是互助社与金融机构的关系。二是互助社与“村支两委”的关系。三是互助社与专合组织的关系。
(三)选准试点村。坚持用互助资金运行机制选择试点村,在缺乏金融覆盖,交通不便,有小额借款需求又得不到满足,“村支两委”能力强,民风淳朴的贫困村开展试点。
(四)坚持基本原则和核心机制。一是贫困优先。二是自愿。三是发展(增收)优先。四是非盈利性,不分红。五是不吸收村民和社员的存款。六是不跨村建社。七是风险自担。互助资金运行核心机制是:小额借款、整借零还、互助联保、民主管理。
(五)加强宣传培训。应把宣传培训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穿于互助社的发展过程中。
(六)建立互助资金补充机制。一是让更多的农户参与,并适当提高一般农户缴纳互助金标准,可控制在300500元之间。二是提高财政资金占比,依据村内常住户数,按每户8001000元补助。三是互助社向社会募捐。四是每年对资金不能满足社员需求,管理规范,资金运行好的互助社奖励3万元或5万元的资本金。
(七)强化监督管理。一方面主管部门应建立从上到下的定期检查、抽查制度,监督部门开展定期监察和审计,建立对运行过程质量的监测网络;另一方面着力内部监管制度的执行,主要是严格执行互助联保、借款审批、退出机制、定期报表等制度,定期向社员公示公告;第三互助社一年召开一次互助资金运行报告(答疑)会。
(八)建立风险控制机制。一是严格按照程序、制度办事,并加强检查监督力度。二要建立退出机制。三是建立风险金,风险金来源主要是互助社内部,如按照占用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如2%3%)提取和按照互助资金总额安排一定比例(如1‰1.5‰)的财政资金。
(九)探索完善运行规则。在坚持试点工作基本原则和核心机制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探索完善现有规则。
(十)提供保障。一是要党政分管领导和扶贫、财政部门一把手重视,民政、银监、人行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二是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日常运行和监管。三是从试点工作的出发点、区域、对象、作用和成效上看,政府应该,也必须提供配套资金、工作经费和培训费用,特别是保障互助社从组建到资金运行头一年的经费。四是应为互助社提供必要手段,如电脑及配套设备。
扩展阅读:关于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实施情况报告
威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实施情况的汇报
县领导:
互助资金是指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缴纳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在贫困村建立的民建、民管、民用,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互助资金转变了财政扶贫资金由过去的“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是农民自己的银行。我县互助协会运行5个月以来,为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在监测中发现一些问题,近期县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对东联、靖和等4个镇的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试点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运行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如下汇报:
一、我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运行情况
根据川财农[201*]28号文件精神,我县采取竞争入围的方法,确定了东联镇佛尔岩村、靖和镇高坡村、新店镇凤翔村和连界镇国防村为我县201*年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试点村。通过广泛宣传、民主选举、建章立制、业务培训等阶段的工作,4个村组建互助小组103个,加入互助协会农户678户,占农户总数2388户的28.39%,占常年在家且有劳动力农户1310户的51.76%,其中:贫困户有212户,占贫困户总数278户的76.26%。互助协会均在县民政局进行登记注册,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协会于201*
年12月正式对会员开展了借款工作。截此4月底,四个村共有互助资金总额51.29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6万元,(按项目管理要求首次拔付总额的60%),会员自愿交纳互助资金15.295万元。每村会员交纳的互助资金均在3万元以上,按《四川省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借还款方式为整借零还;各互助协会年占用费率最高的是为8.4%,年占用费率最低的为7.8%。到目前为此累计发放借款111户32.58万元,占入社总户数679户的16%;回收借款5.27万元,收取占用费1813元,基本满足了会员生产急需。凤翔村6组刘光鑫年初借款3000元,购仔猪6只,三月后出售,每头猪纯收入110元,共增收660元;连界镇国防村1组梁德华,08年12月借款3000元,总投资6000元,养生猪15头,3月后出栏,共纯收入201*元;国防村15组刘来东,08年12月借款201*元,总投资5000元,种植蔬菜6亩,现已增收6000元。东联镇佛尔岩发放借款7.3万元,发展种藕10亩、养鱼40余亩、养能繁母猪9头、养泥鳅2亩等。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虽然涉及项目的镇村都加强了此项工作的领导,总体上都能按省下发的项目《指南》和协会章程运作,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宣传发动不充分,认识不够。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是扶贫开发的一种创新机制,省上将其纳入近几年的工作重点,县财政、县扶贫办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举办了贫困村村级发展互
助资金项目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项目管理和监测知识培训班,并每月到村帮助指导项目运行。但镇、村没有充分认识到该资金的用途和目的,项目实施中各镇对项目村的帮助指导不够,村宣传动员不到位,农户对项目知晓度低,对项目理解不清楚,互助资金的管理方式、运作程序,有的村民甚至不知道互助资金试点,导致农户和贫困户的入社率偏低。在4个互助协会中,入社率最高的占全村农户数的31%,入社率最低的只占全村农户数的27%。都达不到项目农户入社率最低50%要求。借款率低,辐盖面低,尤其是贫困户借款难,借款仅3户,还款也难。互助资金发放借款111户只占入社总户数679户的16%。
2、对项目《指南》理解不够,违规操作。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要求强,其操作指南严格规定了协会的组建、运行和管理,是项目运行的纲领性文件,执行中必须严格遵守,但在我们日常监测和这次检查中发现各村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第一,发放借款额度超过规定额度。借款额度为村民缴纳互助金的10倍,第一次单笔借款的最高限额为3000元,比如新店镇凤翔村某村民缴纳互助金为200元,但第一次借款就达3000元,违反了指南要求。第二,互助联保小组组建不规范。按照社员自愿的原则,由5-7名成员组成一个负有连带责任的互助小组。但各村联保小组组建未按自愿原则组建,而是由互助社理事会或村两委指定,一旦出现还款困难,联保连带责任机制无法启动。有的联保小组户数达不到或超过5-7名成员的规定,有的联保小组成员外出打工,无法确保其余小组人员借款签字,从而使互助活动难以开展,意
见难以统一,联保流于形式。第三,借款审批不规范,理事会成员审批签字程序不全,有些借款联保小组成员签字不齐、不全。第四,项目以整借零还方式,借款会员逾期的较多,借款第三月后等额还款,未还款的为逾期,现已有逾期金额26910元,占借款总额的8.3%。
3、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不规范。由于村上会计和财务基础素质比较低,经过培训,在项目运行后,没有认真研读操作手册,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没按规定处理。第一,会计科目运用不当,不能正确反映发生业务的全貌。第二,财务管理违规,库存现金超过500元规定标准。第三,档案管理欠规范,相关票据没有按要求规范整理和保管,诸如农户交纳的互助金记录,借款约据、申报表册等未按规定装订成册。
4、资料报送不及时、不准确。有的镇上报项目进度及借款质量表逻辑关系不清,对一些最基本的数据如“贫困户数”、“借款使用金额”、“贫困农户借款金额”等都没有填报;有时报表不及时、不全,导致我们不能及时掌握运行情况,给我县互助资金项目管理和汇总及时上报省、市带来困难。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201*年我县4个村的互助资金项目总体进度较慢,这既有受地震灾害省、市影响和操作程序严格规范的限制等客观因素,也有各级管理部门自身的主观原因。
1、认识模糊。个别镇政府对互助资金项目宗旨、目标、意义认识不清,认为项目试点村财政投入是贫困村应该得到的扶持和
帮助,是各互助协会自己的事,因此工作协调不力,削弱指导、监督。
2、有畏难情绪。项目设计操作程序严格,但一些管理人员认为与农村信用社小额借款比较,互助资金借款存在程序复杂、环节多、工作细、要求高、难度大,难以达到项目的要求,因此,嫌麻烦,工作不积极主动,应付了事。
3、宣传发动不足。一些村只在部分村民或村民代表中进行宣传和发动,很多村民只是间接地了解或听说互助资金项目,对项目的内涵、实质、操作方式等了解不够,甚至完全不知。
4、监督不力。部分互助协会监督小组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形同虚设,理事长对互助社成员借款也缺乏进一步的调查了解,有的连借款户是否真正将借款用于申请的项目上都不清、不明。镇政府指导、监管力度不足。
四、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试点工作,保证其健康、有序的运行,特提出以下建议和工作打算。
1、将互助资金试点纳入全县扶贫工作绩效考核,对试点村的互助资金实行动态管理,效益为先,资金跟着项目走,效益跟着项目生,发现不按规范运作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协会运行,确保互助资金安全有序运行。
2、进一步搞好宣传动员工作,将项目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印成小册子,作到项目村农户人手一册,增强他们对该项目的认识,提高入会率。
3、再次对镇、村管理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拟在6月,集中2-3天时间对项目镇村业务人员进行包括电脑软件操作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全县互助资金项目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各项目镇要确定一名懂财会、项目业务的同志,负责对互助协会的财务监管和各类资料的报送工作,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保证工作有序地开展。
4、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上成立互助资金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镇的工作,由县财政、县扶贫办具体负责,纪委、监察协助监督。各项目镇要确定一名镇领导负责,确定一名懂财务会计、会计算机操作的人员具体负责互助协会工作,帮助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指导互助协会项目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与核算,并提供必要的服务,负责项目日常监测,定期向县财政、县扶贫部门提交项目进度和监测报告,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保证工作有序地开展。
5、探索试点互助资金运行管理。在今后互助资金项目运行中,探索协会联保小组成员外出打工后,其它小组成员无法签字借款问题;探索贫困户(指有一定劳动力的,还款上困难的)借款、用途、还款,由村社干部帮带、指导发展种植、养殖业,监督资金促其增收;探索借款额度在201*元以下的,借款时间在半年以内,可实行整借整还;借款额度在201*元以上可分两次还款。
6、项目风险防范。为保障村级互助资金的正常运行,按川财农关于《四川省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通知[201*]68号文件要求,设立村级互助资金借款风险财政补助金,
以县为主,省、市补助,用于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防范互助资金借款补助风险。财政和扶贫部门根据上年度村级互助资金的实际借款风险、实际发生额及相应的标准,计算确定对互助协会的借款风险财政补助资金数额。
财政风险资金补助标准:1、对借款时间在1个月以上---3个月(含3个月)的村级互助资金借款,按借款发生额的0.5%予以风险资金补助。2、对借款时间在3个月以上---6个月(含6个月)的村级互助资金借款,按借款发生额的1%予以风险资金补助。3、对借款时间在6个月以上--12个月(含12个月)的村级互助资金借款,按借款发生额的1.5%予以风险资金补助。4、每个项目村的风险资金财政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按照3:2:5的比例由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扩权县,省、县按照5:5的比例负担)。
威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日
报送:县委倪书记、县政府韩县长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宜宾市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思考》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宜宾市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思考: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