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尖子学校升挂使用国旗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沙尖子学校关于升挂使用国旗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一、基本情况
沙尖子学校于201*年9月26日投入使用,201*年春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五条规定,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旗置于显著位置之规定,“将国旗置于显著位置”的位置要求,设立标准旗杆,建立了升降国旗制度,每周一早晨和重大节日、纪念日、学校举行大型活动都举行升旗仪式(恶劣天气除外,寒暑假除外)。
1、旗杆位置适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位置。学校根据要求“将国旗置于显著位置”的位置要求。
2、国旗使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格的国旗。学校根据此规定执行,将已褪色或污损的国旗及时更换,作好登记,妥善保存,统一交到镇政府办公室;出旗使用的是2号国旗,与旗杆相符。
3、升降时间。学校根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会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旗法》严格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的通知,(1990年8月24日)教基[1990]019号文件(以下简称《制度》),明确规定:升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早晨举行(寒暑假除外,遇有恶劣天气可不举行)。《制度》规定,“每日傍晚静校前,由旗手和护旗手按《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降旗”。《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到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学校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4、参加对象完整。学校的教师和学生都能自觉参加,特别是在校服务的劳务后勤人员全员参加升旗仪式。
5、升旗程序规范。《制度》第三条规定,升旗仪式程序是:(1)出旗(旗手持旗,持旗方式可因地制宜。护旗手在旗手两侧,齐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师生立正站立);(2)升旗(奏国歌,少先队员行队礼,其他人员行注目礼);(3)唱国歌;(4)国旗下讲话(由校长或者其他教师、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等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
6、降旗过程严肃。学校严格按照《制度》第五条规定,每日升降国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7、仪式氛围庄重。学校按照《制度》第二条规定,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二、常规管理1、提高认识。
学校建立规范的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依法施教,高度维护国家尊严、强化爱国主义教育,严格按照《国旗法》和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规范的升降国旗制度。2、管理到位。
学校对升降国旗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纳入学校常规管理的正常轨道,对升旗仪式的参加对象、程序执行、师生态度等全过程严肃而又严格的检查考核。3、教育深入。
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不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学校管理制度,更重要的是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最直接最经常的爱国主义教育,是一种不可缺或不可替代的教育形式和载体,学校认真开展与此相关的专题教育活动。
沙尖子学校
201*年4月12日
沙尖子学校关于升挂使用国旗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沙尖子学校201*年4月12日
扩展阅读:天平镇中心校关于做好201*年国庆期间国旗升挂工作的汇报
天平镇中心校
关于积极做好国庆期间国旗升挂工作的汇报
藤县教育局:
在国庆节前夕,为了认真贯彻《关于做好国庆前夕升挂国旗的通知》(【201*】280号)的文件精神,我镇中心校出台四项举措,确保国庆前夕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校园上空。
一、安排部署国庆值班表,各村小学由值班教师按时升降国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升挂国旗;
二、如遇下雨等恶劣天气,由各校的值班教师及时收回国旗,避免国旗遭受雨淋而导致破损;
三、加大《国旗法》宣传教育力度。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依法使用国旗,在全体师生中广泛普及国旗知识。做到尊重、爱护和正确使用国旗,进一步强化和弘扬师生的爱国主义精神。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中心校做好对所辖区域内的学校升挂国旗、悬挂国徽的宣传、指导、监督、管理工作,使升挂国旗做到统一规范,整齐庄重。凡不符合要求的国旗,限期在201*年9月25日前更换符合标准的国旗,中心校将对各村小学的国旗升挂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特此汇报
藤县天平镇中心校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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