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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排查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23:48:58 | 移动端:三项排查工作总结

三项排查工作总结

201*年度三项排查工作总结

依据省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和平安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安排,我委综治办在全委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公共安全隐患集中行动。现将工作简要总结如下: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三项排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线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共同推进的方法,统一全体干部职工思想,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二、确定目标,明确原则通过开展集中行动,做到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及公共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努力实现群体性事件下降,刑事、治安案件下降,进京赴省上访下降,治安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公共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治安乱点面貌得到有效改变,公众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坚持以下四项原则坚持“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坚持“条块联手互动”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坚持“严格责任追究”的原则。三、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一)扎实开展排查。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切实摸清本单位突出的矛盾纠纷,摸清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摸清可能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摸清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摸清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和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

(二)抓好矛盾化解、治安整治和隐患治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调处、整治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调处、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对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要组织工作组驻点整治,坐镇督导。

(三)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认真组织“群众贴心人”进村入户开展综治、维稳工作,倾听民声,掌握民情,解决民忧。对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建档定责,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对短期内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要耐心疏导,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

(四)完善排调工作机制。整合基层综治、公安、维稳、调解、信访等力量,推进“三调联动”工作。按照“力量大整合、矛盾分类解”的思路,探索行业纠纷分类化解的新机制。严格执行《江西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流程。(五)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按照“综治牵头组织、电信建设维护、公安管理使用、政府分级投入”的运作模式,规范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加大专兼职巡防力量建设力度,扩充群防群治队伍,广泛开展“红袖章、保平安”平安志愿者活动。

(六)提升公共安全管理水平。健全各类安全隐患资料台账,完善报备案制度、安全排查检查制度、隐患漏洞整改制度、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逐步建立区域安全隐患信息系统,加大对公共安全管理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公共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

四、强化领导,确保实效

(一)加大领导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各科室要迅速对“三个排查”集中行动作出具体部署,并精心组织实施。本委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委综治办要加强工作调度、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指导推动集中行动开展。(二)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科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解决突出纠纷。集中力量抓好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三)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强大声势。要深入基层、面向群众,宣传开展“三个排查”集中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工作重点等。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集中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摸排黑恶线索、检举犯罪人员、揭发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堵塞防范漏洞。(四)加强督查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委综治办将对本委各科室“三个排查”集中行动进行督导。

(五)纳入综治考评,严格责任查究。要将集中行动工作成效纳入综治工作考评,作为评先的重要依据。对于该排查出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及时解决而酿成重大后果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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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排查工作总结

依据省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和平安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安排,我委综治办在

全委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公共安全隐患集中行动。现将工作简要总结如下: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三项排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线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共同推进的方法,统一全体干部职工思想,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二、确定目标,明确原则

通过开展集中行动,做到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及公共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努力实现群体性事件下降,刑事、治安案件下降,进京赴省上访下降,治安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公共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治安乱点面貌得到有效改变,公众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坚持以下四项原则坚持“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坚持“条块联手互动”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坚持“严格责任追究”的原则。三、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一)扎实开展排查。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切实摸清本单位突出的矛盾纠纷,摸清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摸清可能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摸清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摸清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和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

(二)抓好矛盾化解、治安整治和隐患治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调处、整治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调处、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对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要组织工作组驻点整治,坐镇督导。

(三)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认真组织“群众贴心人”进村入户开展综治、维稳工作,倾听民声,掌握民情,解决民忧。对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建档定责,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对短期内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要耐心疏导,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

(四)完善排调工作机制。整合基层综治、公安、维稳、调解、信访等力量,推进“三调联动”工作。按照“力量大整合、矛盾分类解”的思路,探索行业纠纷分类化解的新机制。严格执行《江西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流程。

(五)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按照“综治牵头组织、电信建设维护、公安管理使用、政府分级投入”的运作模式,规范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加大专兼职巡防力量建设力度,扩充群防群治队伍,广泛开展“红袖章、保平安”平安志愿者活动。

(六)提升公共安全管理水平。健全各类安全隐患资料台账,完善报备案制度、安全排查检查制度、隐患漏洞整改制度、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逐步建立区域安全隐患信息系统,加大对公共安全管理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公共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四、强化领导,确保实效

(一)加大领导力度,精心组织实施。要迅速对“三个排查”集中行动作出具体部署,并精心组织实施。本委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委综治办要加强工作调度、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指导推动集中行动开展。

(二)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科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解决突出纠纷。集中力量抓好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三)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强大声势。要深入基层、面向群众,宣传开展“三个排查”集中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工作重点等。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集中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摸排黑恶线索、检举犯罪人员、揭发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堵塞防范漏洞。

(四)加强督查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委综治办将对本委各科室“三个排查”集中行动进行督导。

(五)纳入综治考评,严格责任查究。要将集中行动工作成效纳入综治工作考评,作为评先的重要依据。对于该排查出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及时解决而酿成重大后果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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