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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桥驻点村工作小组工作计划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23:51:05 | 移动端:同心桥驻点村工作小组工作计划

同心桥驻点村工作小组工作计划

塘昌村驻点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要求,推动农业、农村、农民,“三农”经济的发展,围绕区201*年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按照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与塘昌村委会和华塘镇委沟通、协商,打算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农村建设统揽农村工作全局,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从驻点村的自身发展需求和发展实际情况出发,通过驻点村自身努力与驻村小组协助,共同努力相结合,加快驻点村的基层建设与经济发展速度,实现驻点村经济发展上有新的突破、基层建设上有新的进展、农民收入上有新的提高的目标,共同推进我区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

二、驻点村基本情况

华塘镇塘昌村位于X090线(原省道1806线)旁,总面积12.85平方公里,辖13个村民组,590户,2042人,村委会干部5,党小组7个,党员50名,其中以部队退伍军人和教师为主。全村有鱼塘30亩、耕地面积1700亩,山林面积约10000亩。全村自筹自办企业1个,合资村办企业1个,201*年度企业总收入X万元。

新年之际,塘昌村又制定了201*年经济发展目标,为了确保目

标的实现,村委要求在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还广集点子,出新思路,结合本村地域位、发展实际情况与今后发展方向,确定了201*年的两个项目建设任务,其一是以本村优越的交通与地域位为优势,建设一个仓储基地,作为衔接郴州市区与外界的货物中转站。其二是积极贯彻落实新农村经济建设精神,在本村两江口组集建一个环境好、品质优的利村惠民的形象小区。

三、驻点工作主要任务

此次驻村任务的工作宗旨,就是要通过我们的切实的努力,热心的服务以及与村委班子紧密的配合,为我们同心桥村提供一个新的发展平台,以此推动该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促使全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

(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搞好村级班子和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主题活动,培养班子团结务实的作风,开拓思想,更新观念,积极参加区委、镇里组织的各种学习和培训班,切实提高基层组织引领发展、构建和谐、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提高村支书履行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村支部建设职能的能力。

(二)加强党团员队伍建设

1、加强对党员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电化教育培训等制度。坚持每两月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与党员的联系,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共青团、妇代会、民兵、治保会等群团组织,充分调动

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成为促进全村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的生力军。

3、加大村组干部、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力度,认真实施“三培养”工程,建立和完善村组后备干部档案库,重点发展1至2名党员和培养2至3名村级后备干部。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遵照“因地制宜、注重生态、适度超前、功能齐全、彰显个性、注重节俭”的原则,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情况下完善村庄规划。认真协助抓好“三绿一处理”(即庭院绿化、道路绿化、村旁绿化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确实推进“三清五改一化”(清垃圾、清路障、清淤泥,改水、改路、改路、改厨、改栏、改厕,美化环境)。近年来,塘昌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投劳严重不足,各项水利基础设施老化失修,给整村的生产灌溉和生活饮水带来了很多问题,鉴于塘昌村农业大村的情况,必须加大力气,尽快完善各项基层水力设施建设,从而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为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创造条件。

(四)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1、依托同心桥村所处地理位的优势,做好土地开发文章,广泛宣传土地开发,对前来落户建房者提供优越政策条件,与镇里协调制定好外来人员落户后管理措施。统一落户建房规划,力争尽快通水、通电,优化村民生活居住环境,努力增加村组两级和农民收入。

2、多次同村委班子商讨,认真听取班子的往年工作成绩与今后工作安排相关介绍,了解他们工作的所要所需,在此基础上,明确了驻点工作目标,细化驻点工作任务,为同心桥村201*年两个项目之

一的两江口组形象小区建设的后期建设阶段提供部分资金保障。通过扎扎实实、认认真真的工作,为同心桥村干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来。

(五)、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利用黑板报、广播、电视、上法制课等多种形式加强村民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村民学习用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搞好全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好治安联防队,治保会和调解会等群众性组织。

2、抓好村民自治和制度建设。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指导和协助支村两委制定村务管理章程,成立村民代表议事会,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民主理财自治组织,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完善村民自治,使全村各项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3、通过出简报、墙报,开展创建“文明乡”、“文明村民”、“遵纪守法户”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村民的全局观念和爱村爱家意识,确保民风、村风和社会风气的转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新农村建设。

四、工作要求1、思想上要重视

今年有幸被选择派遣到塘昌村做驻村搞点工作,是组织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将不遗余力,全身心的投入到驻村搞点的工作当中去,明确工作目标,量化工作任务,把驻村工作当做自己的本职工作来做,把驻点村当做自己的家来建设,把村民当做自己的衣食父母来服务,

认真听取民声,细心做好工作,热心服务民众;踏踏实实干实事,真心诚意服务村民,切实投入到塘昌村不断发展的浪潮中去,为塘昌村的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方面面贡献出自己应有的力量。

2、行动上抓落实

到达驻点村后,我们同村委班子做了多次沟通交流,认真听取班子的往年工作成绩介绍与今后工作安排,了解他们工作的所要所需,在此基础上,首先,我们明确了此次驻点工作的工作目标,就是在做好各方面服务的同时,以为该村今年重点项目,即两江口组形象小区建设后期“三化”即“硬化、亮化、绿化”建设筹集部分资金为工作重点。其次,量化工作任务,就是做好小区“三化”的规划设计,再根据规划图做好整个工程的资金预算工作,最后根据预算结果进行资金筹集工作。总之,在整个工作过程中,我们将切实坚持言必行,行必果的原则,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件事,不开空头支票,不做表面工作。

3、态度上求完美

俗话说“做一行,爱一行”、“干一行,精一行”。此次驻点工作中,我们也将奉行这一精神,在驻点工作过程中,不能只是简简单单的停留在完成的水平上,而更应该是要有把这些工作做好做精的决心,让组织对我们的工作放心,让村委村民对我们的工作满意。

相信通过我们热心、诚心的服务态度与切实努力,一定会将此次塘昌村驻点工作做好,向组织上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驻郴江镇同心桥村工作组

二0一0年三月

扩展阅读:驻点工作章程

共青团*****省委驻点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驻点工作是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团的领导机关与基层组织和青年联系的重要手段,也是培养锻炼年轻团干部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驻点干部是指根据团中央统一部署,由团省委选派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的团干部,派驻时间一般为半年。

第三条驻点干部在派驻期间原则上不再从事原岗位工作,党团组织、人事工资关系不变。驻点干部不在县级团委任职,不直接领导县级团委的工作,与县级团委之间是工作指导关系,所有工作事项均需通过县级团委决定和布置。第四条团省委负责与市县党委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重点负责协调市县党委组织部门的关系,方便驻点干部开展工作;集中对驻点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当地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基本情况、驻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如何有针对性地做好驻点工作、调查研究的方法等。

第五条派驻地团委要为驻点干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及时向党政负责同志汇报团中央和团省委关于此项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争取支持;派驻地团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主动与驻点干部进行工作上的沟通协调,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和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工作。

第六条驻点干部食住行和工作经费由派出单位负责,不得增加派驻地团委负担。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七条驻点干部要眼睛向下了解情况。深入不同乡镇(街道)的农村、社区、企业、学校、“两新”组织、青年自组织,对派驻县级团委及其基层组织建设和促进当地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情况进行不少于10次的实地调查研究,总的时间不少于30天,一对一访谈基层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数量分别不少于30和60名;摸清区域内各类团组织的基本状况和工作开展情况,了解青年就业创业的情况及相关政策,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在一个月内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和一份驻点工作方案。

第八条驻点干部要重心下移介绍经验。在全面掌握区域内团的工作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经验介绍与推广工作。从全团挖掘出的基层经验中,重点介绍农村、学校、企业和社区四个领域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成功经验,从技能培训、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青年就业创业基金建设等四项工作介绍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成功经验,并向基层团组织就如何借鉴、推动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九条驻点干部要探索创新树立典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优秀基层团组织,认真做好典型的培育和经验总结工作。每一名派驻干部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发现、挖掘5个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促进当地青年就业创业的典型,并分别撰写一篇1500字以上的典型介绍材料。第十条驻点干部要锤炼作风提高本领。深入基层、深入青年,需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等团中央团省委确定的重点工作上。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推动乡村两级团组织实现集中换届,并以选拔优秀青年能人进入团的工作队伍,推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干部等方式,配齐配强基层团干部。为检验驻点干部工作成效,派驻期满时派驻干部要与所驻县级团委书记共同向团中央和团省委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半年来开展了哪些工作、如何推动县级团委和基层团组织的建设和工作、探索出了哪些好的经验、有何心得体会以及对县级团委工作的客观评价等,接受了上级团组织经费支持的地方还要写明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驻点干部要真抓实干推动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整合资源,推动基层团组织和基层工作的整体活跃。驻点期间主动与当地党政领导沟通3次以上,第一次说明来意,介绍驻点工作要求;第二次介绍工作开展情况,从政策、资金和工作力量等方面争取具体支持,帮助派驻地团委优化工作环境;第三次介绍工作成果,对派驻地团委工作进行客观评价,提出工作建议。驻点期间,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优化工作环境,推动落实团中央和团省委部署的重点工作项目。

第三章督导检查

第十二条团省委设立由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的驻点工作督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团省委常委及驻点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团省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组织部负责人兼任。

第十三条督导小组对驻点工作进行中期和期末考核,并进行不少于3次的日常检查,形成书面考核意见报送团中央。

第十四条督导小组加大对驻点干部的工作指导力度,与驻点干部保持经常联系,听取他们对驻点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督导小组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驻点工作会议,了解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布置重点工作任务;半年内召开一次工作交流会,促进驻点干部之间的经验交流。团省委书记对派驻干部要进行派驻前工作培训、派驻期间工作谈心、派驻结束谈话等,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第十六条团省委建立联系点制度,每位书记联系2到3个派驻点,半年内到所在联系点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和指导工作至少一次,每次不少于5个工作日;与驻点干部推进重点工作相关的团省委各部门领导,半年内到派驻点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和指导工作至少2次,每次不少于2个工作日。

第四章考勤奖惩

第十七条派驻地团委具体负责驻点干部的日常考勤管理,每月向组织部如实报送驻点干部出勤情况;团省委组织部总体把握驻点干部出勤动态及出勤率,协助团中央组织部对驻点干部的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第十八条驻点干部要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摆正位置,严于自律;要确保每周在派驻地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五天,杜绝主要靠电话联系工作的现象,真正做到深入基层、走进青年,树立团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十九条驻点干部应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由于个人原因或由于派出地工作需要请假一天的,须书面向组织部申请并由团省委组织部批准同意;请假一天以上五天以下的,须书面向团省委组织部申请并报团省委书记批准;请假五天以上的,需经团省委报团中央组织部批准。

第二十条对由于主观原因不能保证派驻工作时间,或违反请假制度三次以上的驻点干部,团省委将在全省团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采取诫勉谈话等组织措施。

第二十一条驻点工作结束时,根据驻点干部的工作表现作出鉴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归入干部档案;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驻点干部按20%左右的比例评选优秀驻点干部,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团中央驻点工作

有关规范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驻点工作的保障机制,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强化工作执行力,团中央制定并下发了驻点工作规范,内容包括《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在驻点工作中的职责》、《对驻点干部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局级干部联系点工作要求》,以此作为指导驻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驻点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驻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团中央驻点工作规范驻点工作规范是团中央站在全团的高度,根据全团驻点工作总体安排、基层的实际情况以及各地团干部的有关建议而制订的。驻点工作规范明确了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在驻点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驻点干部的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是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开展驻点工作的指南,是驻点干部的工作守则。要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驻点工作规范,是圆满完成驻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也是进一步完善驻点工作思路、落实具体措施的关键。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深刻领会驻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对驻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团中央制定的驻点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加强对驻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把工作规范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去。各驻点干部进一步深刻认识和理解开展驻点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要从对共青团事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的高度切实做好驻点工作,严格按照团中央制定的规范开展驻点工作,强化执行力,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二、建立驻点工作督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驻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为了进一步推动团中央驻点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结合我省第一批驻点工作所反映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驻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团省委将建立驻点工作督导机制,推动我省驻点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一是成立全省驻点工作督导办公室。团省委成立驻点工作督导办公室(以下简称督导办),组织部长陈宏宇同志任主任,日常工作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省驻点工作的管理督导、简报编发以及其他日常工作。督查办将通过电话抽查、下乡访查、集中汇报等形式对驻点工作进行指导督查,督查情况定期向各市党委组织部门、团内通报。二是建立团省委领导班子分片指导工作制度。团省委书记班子对省、市驻点工作实行分片联系指导。团省委副书记陈东同志联系广州、佛山、肇庆、茂名、湛江,团省委副书记白涛同志联系深圳、惠州、江门、阳江、云浮,、团省委副书记曾颖如同志联系珠海、梅州、汕尾、韶关、清远,团省委副书记陈小锋同志联系汕头、河源、潮州、揭阳。具体职责为:1、定期听取督查办督查情况汇报;2、对抽查反映有不良情况,及时向有关市团委提醒警示;3、必要时,对有关市团委主要负责人和驻点干部进行谈话。

三是实行中期考核汇报制度。团省委将在6月中下旬召开驻点干部中期工作汇报会,团省委督导办听取第二批驻点干部开展工作的专题工作汇报,抽查调研、访谈团员青年记录,督查办结合日常对驻点干部执行驻点工作规范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意见报团中央,并通报各市党委组织部门。

四是编印工作简报。各驻点干部从4月份起每周五下午16点前、每月25日前需向督查办上报周报表和月工作小结。其中月工作小结内容包括开展工作的情况、如何推动县级团委和基层团组织的建设和工作、探索出来哪些好的经验、有何心得体会。月工作小结需派出单位加意见后上报。督查办根据上报的月工作小结和对驻点干部抽查情况编写工作简报,介绍情况,推广经验。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要从党性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团中央制订的派驻工作规范,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一位派驻干部,要加强对本市派驻干部的贯彻落实驻点工作规范的检查,督促派驻干部严格执行派驻工作规范,确保执行不打折扣,务求实效圆满完成驻点工作任务。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共青团驻点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各驻点县(市、区)团委,全体驻点干部:

在全团选派地市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到县级团委驻点指导工作,是团中央书记处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和生命力的重要举措。在首批驻点工作中,我省大多数设区市团委能按照团中央的要求和团省委的部署,严格要求,扎实推进,切实选派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工作能力相对较强的干部驻点开展工作。大多数驻点干部按照了解情况、介绍经验、探索创新、锻炼本领、推动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对县级团委进行工作指导,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驻点工作使基层团组织的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工作思路进一步开阔,工作力量和工作资源得到了充实,全省形成的团建先进经验在基层得到了进一步推广,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得到了有力推动。

近期,结合各省级团委自查和团中央抽查、核查情况,团中央对“认真履行驻点工作职责,认真完成驻点工作任务”的驻点干部、“没有认真履行驻点工作职责,没有认真完成驻点工作任务”的驻点干部和“没有对驻点工作做出合理安排”的团组织予以了团内通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情况通报〔201*〕第15号》)。我省有1位驻点干部得到团中央的表扬,同时也有1位驻点干部和其所在团市委受到通报批评。

目前,第二批驻点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共青团驻点工作,健全驻点工作的保障机制,严肃驻点工作纪律,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团省委成立了全省第二批驻点工作督导组,健全了副局级以上团干部和团省委常委第二批驻点工作联系制度。各设区市团委、各驻点县(市、区)团委要按照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在驻点工作中的职责》要求,强化执行力,认真部署落实工作。副局级以上干部要按照《局级干部联系点工作要求》,对所联系派驻点进行经常性工作指导,并对驻点工作进行督导。设区市团委要进一步强化组织纪律观念,积极支持驻点干部开展工作,对于不支持驻点干部工作、大量占用驻点干部工作时间的设区市团委,一经发现,要给予通报。驻点干部要按照团中央《对驻点干部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对照《福建省共青团第二批驻点干部工作规范量化表》,认真完成团中央组织部统一印发的《驻点日记》,确保派驻工作时间,真正做到深入基层、走进青年,努力推动基层团的工作。对由于主观原因不能保证派驻工作时间,作风漂浮、工作不扎实的驻点干部,一经查实,将采取更为严格的处理措施。

请大家明确各自职责并严格遵照执行。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201*年5月27日

共青团江西省委梅亦副书记在赣州崇义县指导驻点和基层团建工作6月9日,共青团江西省委副书记梅亦同志在共青团江西省委宣传部部长刘小玲、共青团赣州市委副书记李志坚陪同下深入驻点工作联系点崇义县开展指导调研工作。

在调研过程中,召开了全县基层团干部代表座谈会。团崇义县委书记徐丽清主持了此次会议。

会上,团省委驻点干部黄煜汇报了三个月来的驻点工作情况。来自全县学校、非公企业、乡镇团干部和村官代表从各自的角度,就团员意识、非公企业团建、农村党建带团建、农村基层团组织发挥作用、留守儿童教育等方面进行了踊跃发言,并就服务外出务工青年、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农村团干部远程教育培训等谈了各自的具体做法,同时也就当前基层团组织面临的困难和个人的困惑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会议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梅亦同志不时插话,详细询问。在听完大家的发言后,梅亦同志指出,当前做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工作,有两个方面特别重要。一是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引导团员青年在经济战线上发挥作用。要把培养青年致富带人,服务好青年创业贷款需求作为重点工作来突破。通过团的工作,让青年致富起来,这样青年才会有积极性,共青团的价值才会有体现,共青团工作才会有影响。在服务经济工作时,要善于打整合牌,要能集中最优势的资源到最需要的地方去。二是要紧紧围绕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做好引导青年工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举行青年歌手大赛、引导青年参加公益活动等。搞活动肯定需要钱,没钱要善于去找。只要活动有内涵,思路能开阔,就能有办法找到合作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就能尽力实现“两个全体”覆盖的要求。梅亦同志特别强调,共青团干部要敢于转变思想观念,真正做到用开放的视野,创新的思维来开展工作。要跳出共青团来开展工作,不能仅把眼光放在团内,不能使思想太拘泥,共青团工作,要参与各个主战场建设。共青团干部要有一种“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气魄,面对挑战和困难,要用热情、真诚闯出一条新路。

梅亦同志指出,基层团干部不仅要具有发现问题的能力,更要具有解决问题的本领。只有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地去解决问题,共青团工作才会有所突破。基层团组织要有自己明确定位,要从基层党建带团建方面入手,搭建好青年工作的平台。在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中,团县委要发挥好作用。一方面要主动争取县委组织部的支持,建立基层党建对团建的实实在在的评价体系,真正把对团建的考核评价纳入到党建当中。另一方面,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中,要有好的活动载体来承担,以活动促建设。

梅亦同志着重强调,要把选树工作典型作为基层的一种重要工作方法,把培养青年能人,作为基层一项重点工作内容,切实把真正优秀的团员青年团结好,重点进行帮助,与他们交朋友,交流思想,进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梅亦说,大学生选拔生、“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刚迈入社会,就从乡村最基层开始工作,这会为人生发展打下非常坚实的基础,只要珍惜和把握好在基层锻炼的机会,前面的人生风景必将无限好。对于派驻工作,梅亦要求,驻点干部要扎实深入基层,与基层团干部和广大团员多交流,对基层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思考,对基层的实际状况要用心去感受,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去指导基层更好开展好工作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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